各级政府每月出台的法规、通知、文件、批示多如牛毛,广而言之都算政策。老虎屁股摸不得,国家政策侃不得。
 
 
 
 
国家广电总局副局长田进6月19日在官媒发表了一篇雄文,理直气壮、义正辞严地指出:“对一些节目跟风炒作社会热点话题、调侃国家政策、散布错误观点、鼓吹极端理念、刻意激化矛盾对立的行为及时发现、坚决制止、严肃处理”。
 
这不仅让人想起前几天,四川平昌县警方发出通知,禁止民众对警方执法过程“恶意拍摄”,否则就要享受警方的特殊“待遇”。田局座水平高、觉悟深,虽然没有在“跟风炒作社会热点话题”、“调侃国家政策”明文加上“恶意”二字,但其实字里行间已经给电视节目定了性,添上了满满的恶意。
 
当下的中国,依法治国很时髦,电视节目理应也要依法录制、依法播出。问题是,究竟依什么法,是不明确的。好在局座大人俯察民情,金口一开,钧旨宣谕,就算是为电视节目立了法。
 
问题是,何为“跟风炒作社会热点话题”,何为“调侃国家政策”,局座大人并没有明示,实际上也无法明示,明示了反而被动了,不好操作。这种模棱两可、含混不清的表述,其实才是做官的真谛。等于是赋予了无限裁量权,尺度自我把握,权力大棒才能恣意挥舞。
 
雷洋案算不算“社会热点话题”?毒疫苗算不算?校园毒跑道算不算?怎样才算“跟风炒作”?“国家政策”的范围有包括哪些?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每年每月出台的各类法规、规定、通知、文件、批示多如牛毛,广而言之都算政策。老虎屁股摸不得,国家政策侃不得。其实,田局长这篇文章如今也已经成了“社会热点话题”,田局长的这番话也算是“国家政策”,小民已经是不能调侃、不能跟风炒作了。
 
田进这篇文章的标题是《掌握好新闻舆论这个重要阵地(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近期以来,北京已陆续召开新闻舆论座谈会、互联网座谈会。领导人明确提出,“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广播电视与互联网虽然传播方式有差异,但这种要求实则已经应该是共通的。“调侃”是开玩笑、戏谑的意思,其实多半也是一种幽默式的批评。“忠言逆耳”的批评都要研究吸收,对于“调侃”式的批评,更应该有包容之心。粗暴地禁止“调侃国家政策”,这本身就是对法律的调侃与嘲弄,好比以前在茶馆里贴上一张“莫谈国事”的字条,防民之口,甚于防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