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廉政公署起诉泛民主派立法会议员“长毛”梁国雄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渎职罪),指控他隐瞒了一笔来自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的捐款。

 

廉署星期四(623)表示,署方当天逮捕60岁的梁国雄并提起公诉,案件将于星期五(24日)在法院提讯,梁国雄获准取保候审。

 

廉署声明称,梁国雄涉嫌涉嫌于20125月透过黎智英助手马克·赛门接受黎智英的一笔25万港元(3.22万美元;21.2万元人民币)款项,而没有向立法会申报。

 

属社会民主连线的梁国雄如常在立法会出席会议,并对记者称“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但拒绝评论会否影响9月换届选举选情。他其后向BBC中文网记者表示不打算认罪。

 

梁国雄透过手机即时通讯软件对BBC中文网说,廉署让他以3000港元取保候审。他不愿进一步说明案情。

 

背景:香港的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

 

2014年“占领中环”争取普选示威爆发前,香港媒体陆续接到告密材料,指控黎智英向泛民主派政治人物和“占中”运动秘密输送“政治黑金”,并称黎智英助手马克·赛门出身于美国“特工世家”。

 

这些“黑材料”多为壹传媒的内部电邮,马克·赛门当时表示,他的电邮账户不断遭到入侵。BBC记者星期四向马克·赛门查询梁国雄被起诉一事,他拒绝发表评论。

 

廉署在声明中说,梁国雄“在执行其公职过程中或在与其公职有关的事上,无合理辩解或理由而故意及蓄意作出失当行为,即没有向立法会申报或披露,或向立法会隐瞒他于2012522透过Mark Herman Simon从黎智英接受一笔港币25万元的款项”。

 

“廉署较早时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

 

廉署起诉梁国雄一项普通法下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星期五将在东区裁判法院提讯,但公诉方将申请转移案件到高一级的区域法院进行答辩。

 

去年12月,立法会议员个人利益监察委员会裁定,因证据不足,对于梁国雄未有申报收取壹传媒前主席黎智英捐款投诉不成立。不过该项投诉所涉及的两笔合共100万港元款项分别是在20132014年过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