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欧公投,要解决的,正是英国公民间的这一分歧,而不是要寻找什么更有利于英国的方案。
任何制度或政策,对于不同的个体来说,都呈现不同的利益得失,从而必然体现为分歧,民主制度就是为解决分歧尤其是政治分歧而被设计出来的。
加入欧盟给英国不同群体带来不同的利益得失:资本和信息的自由流动,有利于拥有资本的人群,也有利于英国优势的金融业和传播业,这些从业人员当然会支持留欧,伦敦在英格兰地区独树一帜,反映了这一点;但资本自由流动,也会导致产业空心化,使得部分传统产业人员利益受损,人员和商品的自由流动,也会导致在地的就业竞争,蓝领工人等群体有脱欧倾向,也就不难理解了。
民主决策是个体偏好的汇总,任何个体都可能发生失误,从理论上讲,民主当然也可能犯错,英国的脱欧公投,也可能在长期被证明是不利于那些投了脱欧赞成票的人,但是,不依靠民主解决分歧,难道靠常委吗?
很多人的困惑是,这样的局面难道不可以避免吗?难道不可以由更能够明白整体利益的少数人来决定吗?尤其是英国已经是代议制民主国家,难道不可以由国会来决定吗?为什么要公投呢?
这种困惑貌似有道理,但却是一种伦理和方法上的双重错误。前面已经说了,任何制度或政策对于特定个体的得失是不同的,以所谓整体利益的名义,选择特定制度或政策,实际上是对于不同得失赋予了任意的处置,并不具有充分的正当性。而从方法上来说,并不存在所谓超越于所有个体之上的整体或国家利益这样的实体存在,更不存在可以通过某种方法独占这一利益解释权的少数群体。
假定存在一个超越于所有人之上的历史进程,且少数人更能明白这一进程的走向,所以应该由其来决策,这个论述大家都很熟悉吧?这种历史规律+伟光正先锋队的论述,与整体/国家利益+精英群体,难道不是相同结构吗?而这种论述所通向的,一定是常委专政,而不是自由民主。
当然,这也并不是说现行民主体制就是完美的,大国公投有其需要审慎。但是,对公投的审慎指向的是更多参与和更多审议的民主,而不是倒退回更少参与,更少审议的代议制民主。代议制诞生于更单一,稳定,简单的社会条件下,公投在很大程度上是代议民主体制更加成熟后,为适应更加多元、变化、复杂社会条件下而出现的一种进化,因脱欧公投就怀疑民主,怀疑更多参与,而试图退回更间接,更封闭的决策方式,这显示出对民主的不信任,以及对民主进程的根本无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