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11月中共十三大会场。左起:贺光辉(时任国家体改委副主任,薄一波前秘书)、鲍彤(时任中央政治体制改革办公室主任、总理办公室主任)、陈一咨(时任体改所所长)、顾云昌(时任中共中央组织部官员)、吴国光。


《明镜月刊》记者  陈小平


【吴国光,现为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政治科学系和历史系双系教授,并出任该校中国与亚太关系研究讲座教授。

2015年9月,剑桥大学出版社推出吴国光新作—— China’s Party Congress: Power, Legitimacy, and Institutional Manipulation(《中共党代会:权力、合法性与制度操纵》)一书。

此书以研究中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为实证基础,提出了理解权威主义政治合法性建构的独特理论。在实证层面,则详细剖析了中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运作,包括如何开会、如何选举、如何讨论党的路线和章程等,具有丰富、翔实的资料和深入、严谨的分析。在理论层面,此书聚焦“制度矛盾”(institutional inconsistency),强调“非正式政治”(informal politics)和“正式制度”(formal institutions)之间的交叉作用,提出了“双重背景”(mutual contextualization)的新方法论,创新了关於政治合法性(legitimacy)及其建构的理论,揭示了权威主义如何通过“制度操纵”(institutional manipulation)达成在政治精英之中的合法性幻象(hypocrisy)。

2015年12月2日,《明镜月刊》围绕该书讨论的核心问题对吴国光进行了专访。】

不按要求做,後果很严重

《明镜月刊》:我们谈论政治体制改革希望不大时,就想到了党内民主。如果是为了解决制度不对称,或者是制度上的矛盾,以及解决中共党代会对制度的这种政治操纵和玩弄,党内民主究竟能不能在这方面发挥作用?如果有作用的话,它能发挥多大程度的作用?

吴国光:我在书中重点研究了操控选举的手法,这是非常细致和复杂的。尤其是提名、预选过程,可以细致到在什麽规模上投票。十三大以来,中央委员会委员选举,只是在预选中实行差额,而这个实行差额选举的预选并不是全体代表坐在一起开大会投票,而是分成各个代表团,在代表团内部投票。一直要到最後的正式选举,也就是等额选举的阶段,全体代表才有机会坐在一起来投票。这里面有什麽“猫腻”呢?

大会是几千名代表一起投票,代表团的规模则小得多,一般也就是几十个人。设想上海代表团70个人坐在一起投票,即使这70张票都反对某个候选人,第一,如果仅仅是这一个代表团这麽干,这个人也不会落选;第二,即使此人落选,这也只是预选。预选之後有一个所谓“做工作”的阶段,就是上面有针对性地说服一些代表,为在预选中得票不理想、但中央已经提名了的候选人争取选票。如果预选是大会投票,当时公布了结果,这个工作就不那麽好做了。而且,几千人投票,并不一定很快搞清楚谁投了这个人的反对票。不同的代表团各自投票,中央马上就可以从这种预选中知道是那个代表团出了问题,就会对症下药地来“做工作”。我在书中用了不少篇幅来研究这个问题。

那麽,十三大也是这套设计,为甚麽邓力群还是落选了呢?第一,那个时候的代表都自主性比较高,这与整个80年代的自由宽松的氛围有关,大家刚从“文革”和毛的那套东西中解放出来,干部、党员、政治精英本身也有一种追求自主的倾向,所有,他们敢这麽投票。再一个呢,最後这个选举结果还是要汇报到邓小平那里,要不要重选,要不要“做工作”,要听邓小平的意见。最後是邓小平说话了:“尊重代表的意志。”如果当时邓小平说“这不行呀,还是要说服代表顾大局把他选进来呀”,则又会是另外一番情景了。

还有一个因素是代表团本身的运作的因素。各地代表团的团长,都是各地的省委书记。中央一个命令下来,说代表团团长“守土有责!”你这个代表团在选举中要把中央交给你的任务完成。然後会一层一层压下去,不许捅篓子。这个代表团里的代表们,平时就是省委书记的部下呀,敢不听话啊?我有一个统计,局级以上的干部在党代表当中,总数总是占了70%以上。这些人都知道,如果不按要求做,後果很严重,自己的政治生涯还要不要?80年代时这个问题没有这麽严重,没有说过“守土有责”。

(《政治体制越落後,权力剧场党代会越隆重》连载10,《明镜月刊》7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