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而无法可依,则人心必然惶惶。法治的核心价值,本应是为百姓解除无所措手足的恐惧。“全面依法治国”既经宣布,应该无条件地确保国民的一切合法权利,从而成为全民安居乐业的福音。

 

然而眼前就出了问题。大众爱读的《炎黄春秋》,被它的挂靠单位(某研究院)改组掉了,社长杜导正和第一副社长胡德华被撤换掉了,总编辑徐庆全也被撤换掉了。

 

我认为,这意味着《炎黄春秋》这本办了25年的不拿纳税人一分钱的杂志,已经被那个研究院剥夺掉了自主编辑的权力和出版的自由。

 

那个研究院凭什么居然这样干?它肯定对《炎黄春秋》很不以为然,才不惜采取这种强制措施。但“不以为然”不应成为理由。因为杂志是为读者服务的,不是为挂靠单位服务的。不合乎挂靠单位的口味是小事,不合乎自己的广大读者群的口味才是大事。众所周知,习仲勋老先生和他所代表的读者群,对《炎黄春秋》的态度就和那个研究院的观点截然不同。某研究院的观点未必就正确,习仲勋和读者群的观点未必就不正确。那个研究院有什么权力以一己之所好来改变《炎黄春秋》的编辑方 针呢?

 

何况事情出在中共中央已经发布了“依法治国”的决定之后。难道这种改组是“全面依法治国”所 应该做的事情吗?难道《炎黄春秋》犯了什么“法”吗?如果它犯了法,请它的挂靠单位公布之,不要包庇它。如果《炎黄春秋》没有犯法,那么,那个挂靠单位岂不是自己粗暴地违反了“依法治国”的原则?需要依法改组的岂不是那个挂靠单位自己?

 

我个人认为那个挂靠单位已经直接侵犯了《炎黄春秋》的出版自由。杂志失去出版自由,和作者失去写作自由是一回事,和读者失去阅读自由也同样是一回事。因此,它也直接侵犯了这一杂志的作者群和读者群的公民权利。

 

以上是我个人的观点,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不要给中共中央依法治国的决定抹黑。如果“全面依法治国”给人的印象是容不下一本《炎黄春秋》,请问,谁愿意看到这种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