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俗语很形象,很实在,“祸从口出”这句俗语告诉人们,只有“闭口深藏舌,安身处处牢”,这是人们行事第一要义。历代专制统治者几乎都是统一的统治标准,“防民之口,甚于防川”,于是,“封口”是当今上下官权的“圣言”。所以,隐瞒事实真相是统治者的“葵花宝典”,自欺欺人是“九阴真经”。的确是“阴”,私隐之处绝不可暴露。

历代专制统治者“封口”很简单,就是直接抓人、杀人。毛泽东时代谁敢对统治者讲道理,那就是大逆不奢之罪,拉出去枪毙就是了。如今,时代变迁,但统治者延续的还是老一套,只不过变变花样。抓人还是要抓,但是如果能在传统的“封口”后面加一个“费”字,也许能减少成本,且顾及形象。

受到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山西霍宝干河矿难“封口费”事件,在中国并不新鲜,只不过有良知的媒体记者和网民已经忍无可忍,才使事件曝光于天下,人们借此发发义愤而已。什么“真记者”、“假记者”,真假记者一说也是“中国特色”。民主社会就没有铺天盖地的什么真假记者,我看,记者不仅应该是媒体记者,也应该是独立于媒体的记者,有证没证,只要揭露社会真实,我看就是真记者。那些有真“记者证”的记者领取封口费,隐瞒新闻事实,哪能算是记者吗?那才是地地道道的假记者;反之,那些没有记者证,但敢于采访,揭露新闻真相的所谓“假记者”,倒是真真的记者了。

当然,山西霍宝干河矿难“封口费”事件中真假记者都有,都是为了钱去干缺德的事情,都应该受到谴责。但问题在于,中国的“假记者”怎么这么多?怎么鲜有听说欧洲、美国、日本等国家有记者拿“封口费”事件,西方国家有假记者,也有真记者受贿,但那极其罕见,而在中国那是普遍现象啊!

“封口费”是上行下效的原因,是新闻记者没有自由采访权利的原因,是新闻媒体受官权支配的原因,说到底,就是专制制度的原因,撇开这些,奢谈什么措施、法律、政策,都是无稽之谈。我所知道的异议作家、新闻编辑,当地政府都会警告,只要不批评当地的领导,只要不评论或报道当地的事件,你可以安然无恙,否则你就会被威胁“死无葬身之地”!异议人士如此,官方媒体记者又能如何?

揭露山西霍宝干河矿难“封口费的记者受到恐吓、威胁,一点都不奇怪。星岛日报报道说,“揭露媒体收受封口费的《西部时报》记者戴骁军日前陷入水深火热之中,不但报社不承认他的身份,还遭到电话恐吓,他10月30日立刻为家人买保险以防不测。此外,封口费事件被揭发后,当地的媒体反应较为冷淡,除发布会新闻外,并没有跟进报道,山西省书记、省长目前亦未表态。”

事实上,谁揭露真相就抓谁。诗人、记者师涛因为披露当局控制媒体现在还在狱中;山西记者高勤荣,因做过“山西假渗灌工程”报道,曾被誉为打假英雄记者,后因所谓“介绍卖淫罪、受贿罪和诈骗罪”三项罪名入狱13年,执行12年,获减刑后,实际被关押了8年;南方都市报新闻工作者喻华峰、程益中、李民英等因为揭露萨斯真相、孙志刚被打死案件被有关当局逮捕判刑;香港记者姜维平,因在《前哨》杂志匿名发表文章,判处有期徒刑6年……

林彪当年说过,“谁说真话谁完蛋!”现实中国依然如此,尤其是记者。著名网友“十年砍柴”是记者,前不久放弃记者工作,他在博客发文《告别圈养的记者生涯》,文中写道:“说不清我为什么要告别记者生涯,尽管在几年前我已厌倦了这份工作,但真正咬牙下定决心离开,还是年初的事。我揣着记者证,我的社会身份是‘记者’,可是这些年来我何尝有机会做过真正的记者?两千多年前太史公秉笔直书不讳君恶,我们今天都做不到。不能真实地记录,不能自由地表达,我还算什么记者?无非是为稻粱谋而已!这样的‘记者’生涯,为什么不向它说再见?”这就是中国媒体记者的真实现状。封口,首先是专权者要你“封口”,就是有良心的记者拒绝“封口费”,你也一样的自觉的“封口”。中国的记者是被“圈养”的,当然就要听从“圈养”人的指令,没有任何自由,没有任何职业道德,否则就会被赶出“圈子”,结束你的记者生命。

本周的焦点是山西霍宝干河矿难“封口费”事件,事件已经引起社会强烈关注。我们来看看报道和评论吧!

●评论员、专业人士对“封口费”事件的评论

▲资深媒体人、评论家长平发表文章《封不住的口越来越多》

这段时间,矿难瞒报、封口费的消息不断传来,让人们看到地方官商勾结、记者出卖良知的丑陋现象。很多人感到困惑的是,为什么这类事情越来越多?我一直认为,由于没有制度性的监督机制,能够报道出来的其实只是少数,还有大量的事实被瞒住了,还有大量的嘴巴被封住了。

当《东方早报》记者简光洲点名揭露“三鹿”奶粉有毒的时候,我认为那只是一个特例,因为有关部门至今都没有坦然正视三聚氰胺的问题;当《瞭望东方周刊》记者孙春龙揭发娄烦“8•1”垮塌事故瞒报的时候,我也认为那只是一个特例,因为就在高层领导批示之后,网络删帖还在继续;当《中国青年报》记者戴骁军报道真假记者排队领取封口费的时候,我还是认为那只是一个特例,因为就在他拍摄到确凿的证据之后,官方的通报仍然有大事化小的倾向……

不过,当这些特例越来越多地出现在眼前时,我不得不改变看法了。从这些丑陋现象的腐尸中,我闻到了信息自由的春天的气息。

我有一个猜想:如今我们看到瞒报越来越多,并不是事故责任人突然之间都瞒报起来,事实上他们从来都在瞒报,只是现在瞒不住的时候越来越多了;我们看到发放和收受封口费,也不是一夜之间的创造发明,事实上这种交易一直都在进行,只是现在越来越难以为继了。

我问了一些知情人士,他们都证实了我的猜想。谁也不能列出实际瞒报的数量,因为能够列出来的都是被揭露的瞒报。但是瞒报从来都存在,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我自己印象比较深刻的媒体报道,就有6年前的广西南丹矿难瞒报,3年前的山西宁武矿难瞒报,两年前的山西左云矿难瞒报,等等。就拿山西霍宝干河煤矿的封口费来说,9月20日发生的矿难死亡人数为1人,而且死者拥有培训合格证书,就为了瞒住这个事实,据官方通报,该煤矿向已公开点名的6家媒体支付封口费12.57万元,仅9月24日、25日两天,就有23家“媒体”的28人登记领取。按照这个标准,该煤矿发放的封口费不少于50万元,而揭发者戴骁军认为还远远不止于此。凭常理就可以推断,那些更多死伤的矿难责任人,更会想方设法瞒报,也愿意支付更多的封口费。

这些封口费有的给了真记者,有的给了假记者。其实记者的真假并不重要,矿主心里明白,凡是了解真相的人,都可以发布消息。有些敲诈者并没有谎报身份,他们威胁说要把消息传给真记者,也得到了封口费。在我看来,矿主支付的更多的封口费,用在了和地方官僚的勾结上。为了得到官员的“保护”,他们送礼送钱,甚至送出干股。正如我在一篇文章里所说,地方上由此形成了事故瞒报机制。一旦出事,此机制“自觉”启动,“自动”运行。那些负有监管和救援责任的官员,摇身一变成为帮凶。他们组织调查组,其实是阻止调查;他们组织救援,往往见死不救;他们发布“权威信息”,却又隐瞒真相。

由此可见,瞒报现象的确是越来越严重。然而,另一方面,封口也越来越困难。媒体市场日益多元化,是一个不可阻挡的趋势。简光洲、孙春龙和戴骁军三位记者,至少在这几件事情中,他们的嘴没有被封住,他们所在的媒体也没有和别的媒体一样沉默不语。更重要的是,网络的发展,极大地改变了媒体的生态。发不了稿的记者,可以通过博客来释放自己的良知。就算所有的真记者的嘴都被封住了,无数的假记者也可以上网发帖。此外,根据新的规定,外国记者的采访限制已大大减少,他们的报道在网络上“出口转内销”易如反掌。因此,消息的出口越来越多了,要想封住这所有的“口”,不要说煤老板不惜万贯家财,就是地方腐败官员滥用国家暴力,恐怕也比登天还难了。

习惯于收受红包的记者们要清醒,媒体垄断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你们拿人钱财再也不能替人消灾,这桩生意做不下去了,而且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与其屈辱地被收买,不如堂堂正正去报道。习惯于控制舆论的官员们更要清醒,一手遮天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你们唯有改变策略,正视舆论,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你们唯一该得的报酬,就是纳税人付给你们的那一份薪水。那些多拿的东西,迟早也封不住口的。与其事后狼狈不堪地东遮西掩,不如事前清正廉洁地尽职守责。与其徒劳地限制媒体发声,不如顺势支持舆论开放。

▲评论人士宋桂芳在羊城晚报发表文章《不妨研究一下6家媒体收的封口费》

纷纷扬扬的“封口费”事件中,果然涉及“真记者”与“真媒体”。10月31日《京华时报》消息:“封口费”事件后,新闻出版总署和山西先后两次派人调查。调查显示,共6家“媒体”以各种名目收封口费。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报刊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对管理不严、甚至鼓励记者搞“有偿新闻”的单位进行停业整顿。

其实,“封口费”事件一出,媒体监督中的某些潜规则已经闪现:一者,如果纯粹是假记者所为,大小煤矿也不是吃素的,没那么好蒙骗;二者,举报人反映给媒体的情况,怎么可能让一群假记者获悉,闻风而动之风吹自哪里?

我们不妨来看看被曝光的6家媒体、收受费用以及事由:山西《科学导报》,1万元,宣传费;《山西法制报》临汾发行站,2000元,订报费;中国教育电视台“安全现场”栏目,19200元,资料费;假冒中央媒体,34500元,宣传费;《绿色中国》杂志,10000元,会员费;山西广播电视总台, 50000元,无。说实话,就这么一份不完整数据,已经让公众感慨万千:煤老板太有钱了!某些媒体太有才了!

说煤老板太有钱了,是因为无论小煤矿还是大集团,一律对媒体“慷慨大方”,在两个方面却是出了名的抠门:一是安全性技改上,绝对能省则省;二是事故伤亡赔偿上,大肆讨价还价。可是,给媒体派起银子来却“难得糊涂”,完全不像一个理性经济人。说某些媒体太有才了,是因为善于从新闻线索中捞钱,把监督权耍成要挟勒索权,把“有偿不新闻”的市场搞得如此繁荣,实在让人咋舌。

这份曝光的名单把潜规则显性化了:越是有影响力的媒体,其“价码”越高,其“理由”越狂妄,甚至可以啥都不说,直接领钱走人了事。比如,该矿给山西广播电视总台支付50000元,但矿方称:“总台确实为我矿试生产工作做了正面宣传报道,这次之前已来采访过两次。”这话说得情真意切,5万元,太值了!可是,有偿新闻合法吗?这话里还应听出另一层意思,就算不是遮羞,正面新闻收费似乎也是有“行情”的。那么,在事故“封口费”背后,有没有一份“表扬费” 的价码单?

研究一下6家媒体收的封口费,你会发现:不仅边缘媒体、专业媒体在吃“封口费”,主流媒体、大众媒体也在随波逐流,从报纸到刊物,从中央媒体到地方媒体,从平面媒体到广播电视,既然“封口费”成了公开的秘密,我们还指望这些本该为社会揭秘的公器为正义而发声吗?“让无力者有力,让悲观者前行”,已经沦为某些媒体的口号而已。当我们还在纳闷为什么那么多“行业内公开的秘密”不被大众所知情的时候,看看这份价目表,你就知道:很多真相与正义是如何在舆论监督中被有偿屏蔽了。

当“封口费”成为公开的秘密,则社会肌体上灰色、黑色的秘密就难以及时公开;当媒体操守普遍性被质疑,则社会诚信机制上就有了一个很大的缺口。新闻出版总署说要对相关媒体进行停业整顿处理,我们期待着处理的结果,更期待着监督媒体的监管机制刚性透明起来,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资深记者、署名十年砍柴的评论人士发表文章《封口管用才有真假记者分肥》

昨天《中国青年报》报道了一件应该算“旧闻”的新闻,9月下旬,山西临汾市发生一起矿难,真假记者40余人排队去领封口费。说它是旧闻,是因为这种现象在山西乃至全国矿业界一点也不新鲜。君记否,一年多前某报聘用的兰成长在山西某地矿难后,奔赴该矿,因其被矿主认定是“假记者”而被打死,由此引起一番什么是“真记者”的争论。

其实,我以为记者真假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能否成功地“封口”,否则为什么有那么多“假记者”混水摸鱼。世上任何一个心智健全的人都可以是一个信息发布者,也就是说人人可以当记者,并不一定要兜里揣着那张记者证,特别是信息发达的今天。之所以“真记者”被矿主高看一眼,“假记者”可能成为兰成长,原因在于传播者所能造成的影响以及其背后的靠山。

传播者所能造成的影响也不一定由信息传播的广度决定,特别在网络时代,一个博客、一个BBS上的消息可以瞬间让全球知道。但在今天的中国,实质的影响往往由特殊人群决定,一件世人皆知的事情,如果没有特殊人物表态,有关当事人可以当成没有发生,譬如周正龙“拍虎”,譬如《瞭望东方》的记者孙春龙在博客上披露娄烦溃坝瞒报死伤者。而如内参一些只能少数人阅读的信息,很可能对当事人的压力比刊登在大众媒体上大得多。再则,“真记者”所依靠的媒体,有和矿主过招的实力,矿主要真正“封口”,要付出相当的成本,而如果用暴力对待“真记者”,风险颇大,不如花钱买平安。至于“假记者”跟着沾光,也属正常,那些执法人员每每打死打伤公民时,一调查多半是“临时工”,难道就不能让“假记者”也喝点汤?况且他们很可能是和“真记者”密切合作的临时工,他们也有信息披露的能耐,封其口亦属必要。

真假记者之所以一窝蜂去吃矿难,根本的原因是在今天中国,信息传播是可控的,也就是说用钱“封口”能起作用,否则矿主何必花这份冤枉钱!我们试想一下,如果没有一个强有力的外力能控制媒体哪些能说哪些不能说,媒体可以比较自由地报道真相——当然,如果造谣就要负相当的责任,那么一个矿主能把所有知情者都封口么?这样成本就太大了。正由于其能成功地运作而封口,尤其封住通向对其有决定性影响的特殊人群的信息通道,即使有人发布到网络上,也能让其消失,如孙春龙反映瞒报的博客命运那样,所以矿主愿意花这笔钱,于是才有了真假记者以此生财。

我佩服那些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的人士,但多数人是趋利的,在这样的现实情况下,真假记者抱成一团去发财,对其进行道德的谴责未免太苍白了。这件事让我想起吴思先生在其《隐蔽的秩序》中所说的“漕口”。明清两代通过漕运运粮,地方官员违反朝廷条例,盘剥百姓。漕口就是向地方官员找麻烦的读书人。他们有知识上的优势,知道地方规则违背朝廷规定;他们有信息和身份上的优势,许多人是秀才,能和地方官吏站着说话,他们的同学或朋友有的进士及第做了官,地方官对他们投鼠忌器。于是他们以此要挟地方官,地方官只能从盘剥所得中分一部分肥给他们。这种分肥其实也是“封口费”。如果普通百姓的权利得到保障,普通百姓能依照法律平等地和地方官员交涉,那么“漕口”就没有生存的空间。“漕口”固然可恶,但更可恶的是滋生“漕口”的制度环境。 

▲独立中文笔会会员、记者出身的昝爱宗先生发表《就记者封口费致温家宝一封公开信》

当上百名记者领取\”封口费\”被曝光并形成舆论风暴的时候,终于等到新闻总署出面了,\”严查!\”

难道此前新闻总署不知道有\”封口费\”之说?

难道此前没有群众举报过\”封口费\”?

为什么\”严查\”之后都是走一次过场?

我不相信新闻总署总是被媒体、被基层所蒙骗,国家设置这个主管部门,不是光做做面子活的,主要是制定规矩,当好裁判员,可现在中国新闻总署是最不称职的裁判员。因为每当有偿新闻普遍得不能再普遍的时候,却不见新闻总署出面。当假记者、假新闻猖獗得不能再猖獗的时候,却不见新闻总署出面。

直到\”封口费\”火烧眉毛,新闻署长坐不住了,才出来救火,邀功领赏。

好。可是我的疑问是,为什么非要等到问题出现后,才显示出新闻总署的重要性,才显出新闻总署不可缺席?此前你们是干什么吃的?尸位素餐!

我还想问:

是谁把三鹿毒奶粉隐瞒长达数月之久?

是谁下令媒体记者从四川灾区豆腐渣教学楼现场撤走?

是谁禁止媒体质疑奥运会开幕式假唱?

是谁停刊了《21世纪环球报道》、《北京新报》?

是谁核发了众多假记者的真记者证?

是谁垄断了全国七八十万记者的记者证发放权?

是谁偷偷注销了从事舆论监督的真记者的记者证?

是谁禁了章诒和、袁鹰、何清涟的新书?

是谁对新华社提前发布的神七假新闻和中央电视台关于\”三鹿检测关\”假新闻置若罔闻?

是谁说山西临汾矿难上百记者领取封口费只有两名持新闻总署记者证的记者?

是谁纵容媒体不顾时代主流而任意否定普世价值?

中国设立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真是中国宪法的耻辱。

中国没有新闻自由,是因为新闻总署总在恶意阻止新闻自由。

为此,我不能不依据宪法强烈批评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违宪,并建议贵署改名为\”国家新闻出版审查总署\”。

国家新闻总署已经不能落实宪法赋予公民的新闻自由、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权利。

国家新闻总署成立至今,从来没有批准过一家公民创办的报社、期刊社和出版社。

国家新闻总署对国营出版社公开买卖书号敛财一直是包庇纵容。

国家新闻总署对刊物收费刊发论文一直无所作为。

国家新闻总署对假记者假新闻的打击一直处于表面现象和走过场。

国家新闻总署对职责范围内的《新闻法》立法起草工作一直处于停顿状态。

国家新闻总署对新闻和出版从业人员的高额收费培训一直都在支持和分利。

等等,等等。

建议尸位素餐的新闻总署署长柳斌杰引咎辞职,下台以谢国人。

建议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撤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这个违宪的机构,减轻国民负担的财政压力。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一天不废,中国类似\”封口费\”、\”假记者假新闻\”、\”三鹿毒奶粉被隐瞒\”、\”地震灾情被隐瞒\”等不正常现象就会一再发生,中国人享有新闻出版自由权利就多一道障碍,民众和政府的矛盾就无法得到充分释放和缓解,中国就谈不上科学发展和和谐社会。

为此,再次呼吁,撤销违宪的新闻出版总署,撤销尸位素餐的柳斌杰新闻总署署长职务。

▲中国青年报冰点时评专栏作家萧锐发表文章《“封口费”羞辱的岂止是新闻界》

9月20日,山西霍宝干河煤矿一名矿工在矿内作业时丧生,由此又一次揭出中国新闻界耻辱的暗疮:一场矿难发生之后,真假记者争先恐后地赶到出事煤矿——不是为了采访报道,而是去领取煤矿发放的“封口费”。(《中国青年报》10月27日)

 “封口费”其实早已不是什么具有新闻价值的猛料,只是舆论与公众的健忘,使得记者排队领取所谓“封口费”的事情不断被爆出,不断让我们震惊,接着就是不断被我们就事论事的处理甚至刻意遗忘。一次次的“封口费”丑闻,羞辱的岂止一个新闻界?恰恰在这个时候,我们更需要认真考虑包括媒体的客观中立以及相关立法等久拖不决的根本性问题。

太阳底下无新事,“封口费”的江湖传闻也不是今天才出现,更不可能仅仅局限在山西一地。网上流传的《大河报》前副总编辑马云龙先生在复旦大学的一次演讲中就曾提到,其所属报纸在2005年8月河南某次矿难后,就曾披露“数百名真假记者蜂拥到透水的煤矿领取封口费”的事情,领钱者甚至因为排队加塞而致现场一度混乱不堪。而作为问题频发地的山西以及山西的媒体,只是“谁叫他不幸身在山西”罢了。至于此次被良知尚存的媒体披露出来的那些肮脏的新闻界“潜规则”,除了具体情节的个案差异之外,恐怕也剩下对“北京牌照的某电视台‘安全现场’栏目的越野车”以及“总部分别位于北京和香港、均在世界上具有一定影响”的两家知名电视台等欲盖弥彰的细节的好奇与揣测了。

是的,这是耻辱!依然能感觉到这是耻辱的,到底还有多少人?有论者曾呼吁国人要“捍卫做贼心虚的传统美德”,对于弥漫着潜规则空气的新闻机构,是否也已经到了需要呼吁捍卫这种起码的耻辱感的紧迫关头?

笔者以为,“封口费”丑闻无法根除的关键在于没有建立真正惩前毖后的追究机制,进而无法真正建立健康有序的职业伦理。比如,曾经也热闹过一阵子的繁峙矿难“金元宝”事件,据笔者所知,就有当事人在受到所谓“处分”之后,依然改名换姓“活跃”在媒体圈中。没有什么人被真正追究过责任,或者说我们的责任追究从没有让什么人感觉到过真正的痛,这恐怕是问题的要害之一。

 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真假记者扎堆儿在“封口费”上?以舆论监督为天职的媒体到底怎么了?其中不能忽视的一个重要原因,恐怕还是真记者与真新闻的难做:管的部门太多,大家工作战战兢兢,深怕踩“红线”、触“地雷”,索性放弃了社会舆论监督的使命。没有了使命感,剩下的恐怕就只有数钱的手感了。而这一切,正是独立媒体缺失与相关立法滞后的无可避免的体制性恶果。如何确保媒体的客观报道,这是监管与限制媒体权力的大前提。只有让真正拥有客观精神的媒体站起来,让真正有职业良知的记者不再有丝毫畏惧,才能为新闻传媒树立一个有感召力、有希望的道德标杆。

没有触及新闻体制变革,只有头痛医头的个案严办,不仅封不住愈演愈烈、甚嚣尘上的“封口费”,恐怕只会对新闻媒体产生由表及里的深层伤害。

▲专业评论人士刘洪波发表文章《新闻记者不能漠视真相》

山西洪洞县霍宝干河煤矿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不向上报告,闻风而来的真假记者纷纷前去领取“封口费”。《中国青年报》10月27日的报道,揭开了某些媒体的丑陋一幕。

“负面事件”出现以后,当事方为隐瞒信息百般施法,动用权力或暴力阻止报道,这样的事情已多见报道,这样的报道使记者拥有高大的形象。而事实上,在当代中国,人们对记者职业早已另有评价。

我无意提出判断,说“负面事件”出现以后,照章处置与枉法处置的情况各占多大的比例;也无意提出,说媒体和记者面临这样的情况时,揭开真相与隐匿真相的情况各占多大的比例。这不仅是因为我无法获得充分的材料去作这样的判断,也是因为我不想陷入“大多数与极个别”的先验要求。我只能说,“负面事件”处置上的“操作”或“控制”十分普遍,记者领取“封口费”只是“运作”的内容之一罢了。

包括煤矿安全事故在内的各种不振奋人心、不令人欣喜的事情,被视为“负面现象”,由此而形成的便是“负面信息”。对一个以振奋和欣喜为“法定情绪”的社会来说,消除“负面现象”几乎是本能倾向。当“负面现象”不能消除时,消除“负面信息”就成为消除“负面现象”的替代品。只要没有信息传出来,就相当于事情没有发生。

很多时候,一件不好的事情发生以后,媒体就会失去传递真实信息的可能性。例如一起矿难发生了,矿主会有隐瞒的冲动,如同制造严重车祸的司机会有逃逸的冲动,但肇事逃逸会受到交警追责的制约,隐瞒事故往往变成矿主与政府的共同利益,形成责任处理者与责任承担者的利益同盟,这里所说的共同利益,包括矿主和地方共同的经济利益,也包括他们荣损与共的其他利益。

“没有发生事故”,或者“只发生了一点点小事故”,既有益于事故当事者,也有利于地方政府,如果事故很恶劣,隐瞒还会有益于上级政府。在这种情况下,阻止信息传播就成为强大的行动,通过权力压制、暴力威胁还是金钱贿赂,只是具体情况具体办理而已。

记者被认作社会良心,但可以肯定地说,在隐瞒成为多方重大利益之所系的情况下,真实报道会变成困难的事情。如果真实不是是否符合事实,而是是否符合被“负面现象”发生地政府的口径,那么真实的报道就可能被指认为失实,而且往往不可能实现,依照被认可的口径(也被称为“权威来源”)报道则万分保险。既然报道真相如此困难而且后果难料,那么有人愿意为了不报道某事而发给记者“封口费”,合乎逻辑的结果会是怎样的,就不言而喻了。

媒体和记者的道德何在?人们必然要责问,人们也必须要责问。但请相信,道德作为一种内在的律令,只存在于道德完成具有可能性的环境之中。如果在一个环境中,道德的完成是不可能的,那么背离道德的行为就会大量存在。对媒体和记者来说,“封口”如果是无可改变的宿命,那么领取 “封口费”与不领取“封口费”在道德上也没有很大的区别。

我相信,在媒体中仍然有人如同堂•吉诃德一样,去追求职业精神的完满。但这只是让人感叹超卓之士可以拥有多么强大的精神力量,而不代表一般人都能够做到这一点。那么多记者在领取“封口费”,这个时候他们可能没有痛苦,也没有多少羞耻感,这个群体与很多职业群体一起编织着社会的道德图景,已没有高尚可言。

一个记者可以有很多缺点,唯一不能有的缺点是漠视真相。不能去报道真实,是记者的奇耻大辱,如果这种耻辱是命定的,其尊严感将大受打击,无耻行为也会大量产生。任何职业都有其道德基点,摧毁一个职业的道德基点,就是打开这个职业的无耻阀门。

道德作为一种内在的律令,只存在于道德完成具有可能性的环境之中。如果在一个环境中,道德的完成是不可能的,那么背离道德的行为就会大量存在。对媒体和记者来说,“封口”如果是无可改变的宿命,那么领取“封口费”与不领取“封口费”在道德上也没有很大的区别

▲专业评论人士古原发表文章《媒体怪胎让社会失和》

中国媒体怪胎多,先有新闻家奴、强权帮凶、吹鼓手,后有网警、五毛党,现在又多了个“新闻丐帮”。这些怪胎形形色色,在中国的环境里活得有声有色,无比滋润。如果换个环境,放到民主社会,这些怪胎定难长大成怪。到底是制度不一样。

民主社会的媒体从业者,向来以传播社会信息、曝光黑幕为天职。政府和社会因为有这个群体的存在而得到了约束,整个社会也才得到相对的和谐。例如,尼克松的“水门”、克林顿的“拉链门”、美军在伊拉克的“虐俘门”等丑闻的曝光,及时地把那些错误制止在裂变为更大的错误之前。否则可以想象,尼克松的“水门”,可以将整个社会变成“1984”那样的社会;克林顿的“拉链门”,会让白宫成为淫宫;而“虐俘门”也会变成对所有人的侵犯……

反观中国,媒体都由政府控制,新闻、评论,乃至电视电影作品,都要以维护党的利益为中心,以致这个党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刚愎自用,为所欲为,腐败丛生而无法自救。中共从建国以来所出现的人祸,无一不与中国的媒体怪胎有关。中国的媒体本来就没有独立性,因而,当政府搞大跃进,搞文革时,搞强制计划生育时,媒体都一面倒地成为政府的家奴、帮凶和吹鼓手,反对的声音一律被扼杀,没有人能阻挡这些悲剧的发生和扩大。

还好,科学的进步,让人类进入网络时代,中国人总算通过网络获得了比从前大的言论空间,不再需要什么大字报来表达自己的声音,但旋即又受到了网警的监控,被视为不利于政府的言论,一律被删。严重的,作者还被抓入大牢,不少异议网络作家就因为在网络“颠覆国家政权”而被捕入狱。而那些真正危害社会安全、危害公共健康的有毒食品,诸如现在引起世界恐慌的中国三聚氰胺毒奶、有毒食品、毒玩具等等,却可以长期地公开地“作案”,而且还是以“优质”产品的招牌来危害公众健康。不少媒体也以这些知名企业的家奴、吹鼓手的身份,来为这些制造社会恐慌的企业大唱赞歌。等到毒奶丑闻曝光后,这些媒体又避重就轻地谈政府和企业如何全力挽救损失,而不谈如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甚至刑事责任。也不再追问全国有多少幼儿受害的进一步消息。自然,国内的律师、法官不准受理受害人的案件的消息,也不会让这些新闻家奴义愤填膺。看来,三聚氰胺不但无孔不入地渗透到食品的每个角落,而且也泯灭了不少人的良知。

如果说新闻家奴身不由己,不能对百姓有太大作为,情有可原的话,那么,五毛党的行为就难以让人接受。他们并非没看到专制的祸害,却自己卖身为奴,在网上替这个已经被世界潮流所淘汰的独裁制度辩护。正因独裁,才有毒奶,如果这些五毛党不在毒奶中清醒,即使不在毒奶中死亡,也会因为不拒绝毒奶而得肾结石。

很讽刺的是,前不久,总理温家宝到美国,上CNN谈民主、谈六四,结果连贵为总理的讲话,也只能被国内的媒体家奴选择性地“内销”。其实温家宝的民主高论,很普通,并没新意,这样都不符合他自己政府的标准,可见中国的民主是个什么东西。

日前山西又发生矿难,煤矿老板花钱销灾,出大钱封住上百个记者的口,“新闻丐帮”震撼地走入民众的视线。山西省新闻出版局10月29号召开记者会,局长李锐锋表示要对事件进行调查,严格惩处有关人员。山西省新闻出版局如此大动干戈地查处这些记者,应该说不是坏事。但是,如果陕西新闻出版局能够解除自己架在媒体脖子的“封喉刀”,那才是根本解决问题的办法。如果新闻自由,看他矿主能有多少钱来封住所有记者的口。做不到,他自然就不会去做。制造三鹿奶粉的企业为什么敢绑架奥运来隐瞒奶粉受污染的事?因为它就是政府的面子,政府是它的靠山。有政府这个“新闻丐帮帮主”罩着,有什么媒体会去打扰它呢?最后东窗事发,也是因为其新西兰的股东向北京施压的结果,而并非该企业良心发现。

其实,比起“新闻杀手”中宣部之流的衙门,“新闻丐帮”只是小巫见大巫。“新闻丐帮”只对真相保持沉默而已,而“新闻杀手”封杀真相,颠倒黑白,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它才是最该根除的“新闻恐怖分子”。

▲光明网-光明观察发表署名曲卫国的文章《由野嘴和封口费想开去》

宋祖德这张野嘴公然冒天下之大不韪,煞有介事地说谢晋大导演死于召妓, 还振振有辞地咬定有朋友听见隔壁房里传出女人戏浪的声响。谢晋是受人尊重的导演,在影视界是泰斗级的人物,此言一出,自然是犯了众怒,我的第一反应自然也是怒不可遏。毫不奇怪,网上责骂声四起,连广电总局领导都直接点名宋祖德,他除了用“高度关注”之类的官场套语外,还用了“害群之马”这个近些年来官方话语里不太多的评价词,甚至还发布了自改革开放后久违了的“清除出去”的驱逐令。

人们对野嘴恼怒的主要原因可能是因为他为了吸引眼球,经常通过揭名人的短来彰显自己。如果假想他没有这段历史,也就没有所谓的前科,公众的态度可能会不太一样。所以许多人的第一反应和我一样,还是基于他过去的行为,而不完全是他这次的主张。不过这次他居然连谢晋这样德艺双罄的大导演、而且是已经谢世了的老人都不放过,其过分的程度多少也是有点让我们怒令智昏的。

退一步说,如果野嘴中伤的是小卒的我,社会是不会火冒三丈的,领导更不屑眷顾的。如果我觉得委屈,人们或会宽慰我说出诸如“不做亏心事,半夜敲门心不惊”的话。或者让我去法院告他,因为这涉及的是简单的事实判断,一查自然会水落石出。冷静下来设想一下,宋祖德对谢晋导演的指控其实又何尝不是如此?有关部门大可不必在没有进行任何调查的情况下,就因为仰慕英雄而断然地说这张野嘴在诽谤,更没有必要发布和法制处罚体系不相适应的驱逐令。专业的调查就可以轻而易举地证明他的话有没有事实的依据。如果没有,有关制裁诽谤罪的法律自然会有公断。

野嘴撒野所引起的恼怒,在我看来涉及到一个更重要的问题。多少年来,在我们这个社会,英雄都是人们崇尚、学习的偶像。我们的生活如果没有了英雄,就好像船没有了航标灯,我们是靠他们来指引的。也许正是因为如此,我们才如此计较诺贝尔奖获得,这么算计金牌,过意苛刻我们的足球。没有了辉煌的英雄,我们的人好像都矮了三分。如今,野嘴居然敢在英雄头上撒野,还是那句老话,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了。也真是,在过去那个英雄辈出、学习英雄的时代,这种事情可能发生么?

然而,我们也可以做这样的假想:野嘴的胆量和挑衅以及其对英雄的不屑或许是社会进步的征兆。有英雄自然可喜,但如果大众因此而失去了自身独立的判断力和批判力,对英雄仰视之、顶拜之,唯言是听,唯其摆布从之,这也许是可悲的。也因为他是英雄,是一个公众人物,狗仔队闹出些是是非非其实是很正常的。有专门挖苦英雄的野嘴,提醒我们英雄其实也和我们一样有七情六欲,尽管一派胡言的可能极大,对冷却我们的膜拜,回归平民的理性,也许是有好处的。剧作家布莱希特的《伽利略传》里有一个精彩片段,安德烈亚嘲讽伽利略的国家没有英雄说:“没有英雄的国家是可悲的。”伽利略却巧妙地回答说:“不!需要英雄的国家才真是可悲。”除了文字的工巧之外,其含义是意味深长的。

世界需要多元化,多色彩。就像人们有权选择崇拜英雄,人们也有权选择责难英雄。当与不当,法律自有分说。在过去只许唱东方红的时代,没有了西方白,西方黑,水天一色,东方的嫣红也是现显不出来的。就像是到了春天,只有青蛙而没有蛤蟆的声音,只有牡丹的大红大粉而没有喇叭花的嫩白娇黄,只有小鸟而没有了苍蝇,人们也会觉得单调的。世界多一些噪音或杂音,未必是一件坏事,生态是需要平衡的。

据说宋祖德这张野嘴不服,还想要与广电总局的有关领导对簿公堂,真让人感到他有点无赖。这在过去,我连想都不敢想,就是现在我私心以为他是应该知足的。有关领导用的词是“害群之马”,这多少还是有点抬举的。相比过去那个斩草除根的年代,他还算是幸运的,因为说你是害群之马,你到底还是一匹马,和其他的马还是同类,只不过喜欢捣乱而已。要是放在过去,那你就是野草,就是牛鬼蛇神,就是另类了。所以,就从领导的用词看,我也觉得我们多少还是进步了,进步得还不小。愤怒管愤怒,他的用词还是放尊重的。

我突然想到了前一段时间山西霍宝干河煤矿发生一场矿难后真假记者赶到出事煤矿去领取 “封口费”的荒唐丑闻。当时我和许多人一样,也是动了肝火的,也是很有世风日下的愁肠。但我现在突然想到,如果我们换一个角度思考,这和野嘴案一样,也许也是社会进步的征兆。在我们许多人曾经经历过的万马齐喑、万缄其口的年代,要封锁一个消息是无需封口费的。一个指令,一个眼神就能让记者魂不附体了。谁还有那个胆量去讨封口费的。要付费去收买记者,用钱去封杀他们的野嘴,这和“害群之马”的指控一样,其实还是暗含了对记者价值的基本尊重。当然,让我们感到沮丧的是有些记者对这种尊重方式的认可。我们都知道,有些记者除了拿封口费,还领开口金。记者行为深刻反映了市场经济对我们传统价值道德体系的改造。我曾经指出过,在一个刚刚起步向物质富裕发展的社会要想超越市场标明量化价码的、功利主义的力量是很困难的。更何况中国其实是在没有形成足以和市场理念相抗衡的道德体系的情况下进入市场的,因而其摧枯拉朽的冲击力是可想而知的。在于我,张皇失措地闯入春天,总比龟缩在隆冬好。

▲南都报11月2日社论:媒体的尊严只在于不甘堕落

山西霍宝干河煤矿瞒报事故,引出沸沸扬扬的封口费风波。近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曝光6家涉嫌在这起瞒报事件中收取“封口费”的媒体,其中包括中国教育电视台《安全现场》栏目收取1.92万元所谓资料费,成为涉事机构中唯一正规的中央媒体。前日,中国教育电视台发出声明,承认1.92万元是该栏目卖光盘所收的钱,同时指出收钱与电视台无关。声明披露涉事栏目乃由国家安监总局主办、某文化公司承办的免费公益专题栏目,电视台“将保留对该栏目给我台造成的损害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封口费本不是今天才有的惊天内幕,多数民众早认其为生活经验的一部分。作为潜规则,就过往经验来看,每次曝光往往迅速归于沉寂,难有众口置评抽丝剥茧的空间。不过,此次封口费事件迥异于前,相关机构纷纷登台自陈,其中不少有效信息,令事件的公众观察更上一层楼。

以涉事的中国教育电视台为例,此次并未选择息事宁人的潜规则姿态,相反据理力争,发表声明向社会披露内情,言辞可谓不屈不挠,可知封口费事件舆论汹涌,确实已戳痛其作为媒体的公信和尊严,因而不得不直面公众、自证清白。就声明内容来看,大抵如下,一是封口费事出有因,二是封口费暂无定论,三是本台并不自甘堕落。面对公信危机,媒体声明以自尊为要,这仍算有气有节的态度。

我们之所以如此取态,乃是深信即使身处逆境难以自外,媒体的自尊自爱仍是修复公信的核心所在。封口费事件,事实上是媒体共同的羞辱,令同业中人耻感发作,虽未身临其境,亦难以袖手安乐。我们欣赏三省吾身的承担,也提倡据理力争的澄清,因为现实要向前迈进,在道德义愤与公众谴责之外,我们也要借此深切检视,这仍可谓在堕落浮风中并不自甘堕落。

山西矿难引发的封口费风波,事实上撕开了媒体缠身的恶症。事件发生之后,舆论对涉事的真假记者和媒体机构严辞谴责,甚至要求司法介入惩治,这些都完全正当。但封口费背后的堕落不仅仅是职业道德沦陷如此简单,也是更加复杂的行业困境与负面激励叠加影响的结果。只对触目的恶行败德心怀愤懑,却无力虑及长期郁结的结构矛盾,对堕落的清除便会如入迷阵。

封口费的长期泛滥,是以“封口”这一信息传播的体制痼疾为前提的。在这里,意欲封口的力量,不仅来自市场资本的收买,以求取非法收益,还来自不受约束的公权力威慑,意欲在公共名义之下贩运长官意志的私货。前者是可以讨价还价的封口费,后者则是无价可还的封口令。《瞭望东方周刊》记者孙春龙最初揭露山西娄烦垮塌事故存在瞒报时,四处举报没有回音,公开发表的报道上网不到一天就被全部删除,直至总理批示事故真相才浮出水面。封口费与封口令,从资本利诱和权力威逼两面夹击,令媒体堕入难以自持的境地。

然而,这样的外部情形,并非就使媒体堕落有了可以卸责的理由。相反,正是媒体难以自持地自甘堕落,追随并且放大了这种公然的堕落。因为现实中的媒体,不但可能感染高高在上的权力通病,还可能感染唯利是图的资本通病,甚至交叉感染而生成无所承担的怪胎。

在霍宝干河煤矿事故中收取“光盘费”的《安全现场》栏目,一方面是由国家安监总局主办的公益安全节目,另一方面又以文化公司之名向行政对象兜售光盘。这不是官商结合又是什么?这样的栏目能在国家公共电视台生存达三年之久,这只能说明媒体自身确实已经病得不轻,甚至已经与官商结合的洪流高度同构。

不管这是媒体自我选择的结果,还是根据所谓“相关部委合作协议”产生的不受监管、不负责任的“公益节目”,毫无疑问首要检讨的仍是媒体自身修为。因为当此时代,媒体最应警醒的确实就是流风所致的向下看齐、自甘堕落。如果媒体自我放弃,便再无什么可供依凭和挽救。

在霍宝干河煤矿事件中,山西本地多家媒体的表现,足以印证权力与资本威逼利诱和媒体自甘堕落之间,如何形成了围吃矿难的食腐生物链。我们之所以认同中国教育电视台自救公信的努力,甚至愿以鼓励相加,即在于这种为了自救而说出真相的举动,至少表明了一种尚可救赎的行业自尊心,我们唯一的勇气只在于不甘堕落。

▲评论人士樊涛发表文章《别让记者沦为娼妓》

据昨天的《中国青年报》报道,9月20日,41岁的山西洪洞县矿工吉新红在矿内闷死,事故发生后,煤矿未向上级报告,反而为闻风而来的各地的所谓“记者”发放“封口费”,多则上万元,少则几千元,前前后后,共有两百多名记者接过了封口费。当然,这也不是个案,10月27日的《南方日报》报道,河北蔚县矿难中,同样存在矿主收买记者封锁消息的丑闻。

山西洪洞的这次“封口费”事件,应该是今年传媒圈最大的丑闻。去年那“纸箱包子”事件吧,总归是北京电视台部分职工自导自演的个别事件,可这次,是一场华丽的集体闹剧,是新闻圈子的集体道德沦丧,您想想,肩负着媒体公信力的职责、戴着无冕之王的帽子,指望着发挥舆论监督的权力,结果,全部被收买了,再想想200多号人吧嗒吧嗒着数票子,从煤老板手里接红包的猥琐模样,实在让人恶心。也难怪山西新闻界一名老记者说,在这里,煤老板送给记者两个称号:“端着新闻饭碗的丐帮”和“吃新闻饭的乞丐”。

岂止是乞丐,远胜过婊子。人家乞丐么,老迈无力无从谋生,没办法才坐街头求得一分半厘造孽钱,而这些被收买的记者,是与草菅人命的煤老板达成了某种肮脏交易的,比皮肉交易更为不堪:我帮你封锁消息,你给我“封口费”,良心值几个钱?职业操守是什么?死个把农民工算什么,反正发稿也不轰动,不如趁机捞上几千上万,比发几十篇稿子赚的绩效还多嘛!按政策,死者吉新红的命值个20万了不起了,他在九泉之下可能想象不到,自己的一条命给数百名妓者创造了数百万的利润。

依我看来,打击“妓者”正当其时。这些年来,我们新闻出版总署推行的记者证,已经渐渐地把假冒伪劣记者逐渐清除出了媒体队伍,但是,记者证在证明记者实力与资格的同时,也给了记者舆论监督的权力,却没有对记者的职业操守进行考虑,也对这种权力缺乏监督作用。从这次“封口门”丑闻可以看出,部分记者的职业操守沦丧到了何种地步,制作假新闻不够,搞有偿新闻不够,还与煤老板们串成了一条绳上的蚂蚱,置人命于不顾。这不是危言耸听,这次200多个“妓者”,都是有鼻子有眼、有资料有照片为证的,除却那些借机牟利的假记者,绝大部分都是正儿八经的“无冕之王”,据洪洞当地的出租车司机说,接受“封口费”的还有两家颇有影响的电视台记者(总部分别位于北京和香港)。

这些“妓者”不仅是抛弃了自己的人格(让煤老板都看成了“乞丐”),丢了媒体的面子,更重要的是,他们如同依附在我们党的新闻事业上的恶性肿瘤,损害了整个社会的公信力,最近网上流传的一个质疑要让我们引起重视:“国家质监部门靠不住,只有香港的、国外的质监部门才信得过”——依此类推,倘有一日,民众皆流传“国内的媒体靠不住,只有境外媒体才信得过”,那将是最大的悲哀!

如何加强媒体的自律,如何建立监督记者的机制,让记者不再沦为乞丐和妓者,迫在眉睫,值得思索。

▲评论员李记发表文章《由封口费反思信息公开》

山西干河煤矿矿工举报,41岁的矿工吉新红在矿内闷死,吉系洪洞县曲亭镇北柏村二组人,9月22日下葬。事故发生后,煤矿未向上级报告,反而为闻风而来的各地的所谓“记者”发放“封口费”,多则上万元,少则几千元。 (相关报道见本报今日11版)

又见矿难,又见“封口费”。报道说,真假记者不为采访报道,而为领取“封口费”的争先恐后的举动,是“中国新闻界耻辱的一幕”。这样的判断自然有一定的道理。记者的使命,本是找寻真相、说出真相和传播真相。所以,这些在干河矿难中被“封口费”摆平的记者,丧失了作为记者最基本的良知与责任。

但是,在矿难中被摆平的,不仅仅是记者。对此,我们可以在类似的事件中找出佐证。据新华社10月26日报道,国务院河北省蔚县李家洼煤矿新井“7•14”特别重大炸药燃烧瞒报事故调查组26日成立。由调查组给出的消息可知,在“7•14”事件中,矿主为达到封锁消息的目的,以高额赔偿遇难者家属、收买部分记者等手段,进一步实施隐瞒。此外,当地少数领导干部也组织、参与瞒报。他们或组织、或直接参与瞒报;甚至还组织所谓的调查组,搞假调查,弄假材料,写假报告,以欺骗上级;在上级有关部门组织核查时,有关人员故意回避事故井,转移视线,提供虚假材料,企图贿赂核查人员,封锁消息。

在此我们不禁要问,在干河矿难中,是不是同样存有类似的情况?在干河煤矿并未正式投产但已在生产的情况下,当地主管部门真的一无所知吗?在发生矿难后,他们没有接到相关的举报、没有获知消息吗?在“摆平”记者的过程中,他们是不是不知情呢?

在“蛆柑”事件愈演愈烈的今天,我们看到了信息公开迟缓、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后果:山东受蛆虫橘子事件影响,果农任橘子在树上烂掉;湖北省农业厅果品办主任李传友透露,自广元“蛆柑”事件发生后,湖北省蜜橘外销全面停滞……在蛆虫橘子事件中,如果信息公开能够及时有效,“果农很受伤”的情况或许不如现在这般严重。

在信息传递如此便捷的今天,真相是火,“纸包不住火”,被摆平和被屏蔽的真相,终有破纸燃烧的一天。在反思“封口费”摆平记者的类似事件中,我们关注的目光,不应该仅仅停留在记者和媒体的操守、良知这一层面上。为追寻和传播真相,记者和媒体的操守和良知很重要,但和被摆平的权力、规则相比,对信息公开机制和相关制度的反思,才是对问题本质的诉求。

在此,我们期望被“封口费”摆平的真相,能够早日水落石出,领取封口费的真假记者、相关责任人,均能受到相应的惩处。但除此之外,还需要相关职能部门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则,及时将信息公之于众。说到底,在“封口费”摆平记者事件中,思考预警机制以及信息公开机制的完备构建,必不可少。

●国内外媒体对“封口费”事件的报道

▲中国青年报10月27日报道:“封口费”事件曝光内幕

9月25日傍晚,网名为“天马行空”的戴骁军与网名为“直播山西”的同行驱车前往霍宝干河煤矿。

眼前的一幕让在新闻行业干了20年的戴骁军叹为观止:十多间办公室,坐着一群群正在闲聊的“记者”,过道上挤满了排队的人。

经现场观察,戴骁军发现,前面经过两道登记程序后,三楼办公室还有一群人围着一张办公桌再次登记,然后拿着纸条到另一间办公室“办事”。来访者依次履行这道程序。在另一间办公室,他见到了听闻已久的“封口费”发放现场,“众人排队,一人点钱”。

这名新闻老兵在三层楼梯口把相机从包中取出,装上广角镜头与闪光灯,设置自动对焦档。18时48分,他来到一间六七人围着登记的办公室,“咔嚓咔嚓”连拍两张照片,就迅速退到过道,对着排队的人群又是咔嚓几声连拍三张。

仅用一分钟时间,他就跑到办公楼大厅进门登记处,一只手抓到桌子上的“山西霍宝干河煤矿有限公司办公楼来客登记薄”猛翻,另一只首握住相机猛摁快门,还未等一旁的保安缓过神来,四张登记名册已然变成了图片证据。

煤矿办公大楼前,泊满了各路“记者”的汽车。戴骁军先是叮嘱“直播山西”发动汽车,自己则在几十秒钟之内提着相机飞奔至停车位,对着几辆标志显着的汽车一阵狂拍,就那么一会儿,他又拍下了5张照片。

此时,天空正下着小雨,戴骁军隐藏在暗处仔细观察,尽管天已黑,却仍不断有来访者在办公大楼的登记处登记上楼。19时02分,干河煤矿办公大楼前的照片被拍下。19时07分,戴骁军最后拍下霍宝干河煤矿有限公司外景,随即登车绝尘而去。

上了公路后,他俩没有原路返回,而是先往南开,朝临汾方向跑了一段再拐进一个村庄,躲了一阵子,因为他们担心煤矿方面进行半路追车或拦截。紧接着,他俩绕道几十公里乡村道路后,上高速飞奔太原。此段行程共计3个多小时。

返回省城,两人深怕夜长梦多,趁着情绪激动,赶紧整理文字稿件。

在霍宝干河煤矿时,现场这么多“记者”,戴骁军一个都不认识。他仔细查看照片上的登记表,39家登记来访的媒体大部分是经济类、科技信息类报刊社,以及法律、安全、财富类周刊。其中山西某日报登记3人,某某消费导报两人、某财富杂志两人。还有一些闻所未闻的“经济电视台”、“社会报”、“科技报”、“网络报”,等等。此外,办公楼前还停有一辆北京牌照的某电视台“安全现场”栏目的越野车。

戴骁军甚至在这里见到了一位西部时报的“同事”赵某,不过他说,该报驻山西记者站只有3个人,根本不知道此人是从哪里来的。

面对本报记者提供山西某日报的3个姓名时,一名在该报工作10余年的老记者说他从没听说过。这名记者说:“矿难发放‘封口费’在山西不是什么新鲜事儿,出事矿主面对鱼目混珠的场面,不管是新闻出版总署颁证的真记者还是拿着媒体内部工作证的来访者,一律凭证登记”。

在多家新闻单位的工作经历告诉戴骁军,此类新闻在传统的纸质媒体没有办法刊发。“封口费”尽管大家听说多年,偶尔有一些只言片语见于报端或网络,但一直没有“一图胜千言”的组合式报道。

9月27日晚上,他在“直播客”网站实名注册,并在当晚23时59分把一张图片与一篇文字稿发至网络。起初波澜不惊,可后来随着转帖网站的增多,影响日益放大,“点击率达2000次,留言150多次。”

国庆长假期间,这个实名发帖者不断被要求追加照片。他把图片缩小,并对照片上一些面孔以及相关签名字迹进行处理,只把登记的“找人信息”与进出企业时间公布于世。

没过几天,令他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直播客”在未通知他的情况下,自行删除帖子。戴骁军说,这家网站甚至以作者版权的名义要求转载网站删稿。网站向网友解释是来自“上面”的压力。

 戴骁军回忆说,《霍州霍宝干河煤矿为瞒矿难狂发“封口费”》图文并茂地出现后,很多网友纷纷留言表达自己的看法。一个自称是某网站的女工作人员从北京来电与他沟通后,建议上传更多的资料,俨然十分支持。听从这名女士的安排后,戴骁军的博客文章与图片被网站放到了首页的曝光台,并与“直播山西”的作品《霍州霍宝干河煤矿,再为矿难瞒报当“楷模”》一起直播。不久,一位自称是某网总监的男士用手机联系,核实材料后称受到上面的压力,甚至网站有被停的风险。

此后,转载这些作品的网站,打不开网页的越来越多,戴骁军意识到,作品被删除或屏蔽必有隐情。他不断地在网络上发言:“在矿难发生后,是抵挡不住利诱,违背良心去排队领取‘封口费’,还是继续深入调查取证,冒着生命危险将真相大白于天下?”

每天下班一回家,他与“直播山西”就分工合作,分头在家中电脑前,不断注册新网名,在凤凰网、人民网、民生新闻网、网易新闻论坛、搜狐社区、西祠胡同等地传播信息。

中国青年报记者曾致电首发戴骁军稿件的网站,被告知没有此人任何信息。

▲星岛网10月31日报道:封口费事件披露者遭恐吓 报社已不承认其身份

  
封口费事件披露者戴骁军

“星岛网讯” 揭露媒体收受封口费的《西部时报》记者戴骁军日前陷入水深火热之中,不但报社不承认他的身份,还遭到电话恐吓,他10月30日立刻为家人买保险以防不测。此外,封口费事件被揭发后,当地的媒体反应较为冷淡,除发布会新闻外,并没有跟进报道,山西省书记、省长目前亦未表态。

香港《大公报》报道,山西省霍州市霍宝干河煤矿9月发生矿工死亡事故后,各地媒体记者如何闻风而至,排队收取封口费,瞒报矿难的丑闻。

此事曝光后引起各大媒体的哗然,戴骁军因揭露晋“封口费”一夜成名,然而,《西部时报》副总编辑张震栋称,戴骁军不属于《西部时报》记者,仅是通讯员,戴与报社没有劳动聘用关系。对于网上传播“戴骁军受到报社重奖”之词,张总编在电话里表示:“戴骁军在网上披露‘封口费’一事属于个人行为,他既没有向报社汇报,报社也不知道此事。”

《中国青年报》曾在相关报道中出现“《西部时报》记者戴骁军”字样后,《西部时报》曾向《中国青年报》发去公函,要求澄清其身份。

随后,《西部时部》山西记者站吴站长也含含糊糊地指出“戴骁军的记者身份暂时不好确定,需跟报社领导沟通再作答复。”

戴骁军日前表示,他已经在《西部时报》山西记者站工作了三年,站里每月给他发放1600元工资,他并向本报记者出示《西部时报》社发给他的工作证。工作证上注明戴的职务是“专题策划”,地址一栏写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花园胡同三号南楼”。

而在网上输入关键词“西部时报记者戴骁军”,能搜索到2007年和2008年有多篇以《西部时报》记者戴骁军署名的稿子。

戴骁军说,29日晚突然接到一陌生人的电话,该男子恐吓他说“别把事情闹太大了,闹得兄弟们都没饭吃了,对谁都不好……”戴称,自己无所谓,担心的是家人,儿子仅上中学,母亲患癌症在床。

戴骁军10月30日上午在太原连续跑了好几家保险公司,为母亲、儿子、妻子及自己买了多份保险。戴骁军称,自“封口费”事件在网上热炒以来,一直有人给他打电话,大都是朋友间的问候和鼓励。

山西省新闻出版局报刊处的戎姓处长说,省新闻出版局已设立举报电话,并告诫以往收取“封口费”的真假记者到公安局自首。山西省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局也表态,坚决打击损害新闻媒体形象的害群之马,严肃处理今次事件中的违规违法人员和所在单位责任人,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调查组目前已深入市、县进行调查。

▲联合早报10月31日报道:揭“封口费”记者遭到恐吓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山西的矿难“封口费”事件被揭发后,海内外媒体一片哗然,当地的媒体却显得较为冷清,除发布会新闻外,竟再没有跟进报道,山西省书记、省长目前亦未表态。忽然一举成名的《西部时报》更对披露“封口费”事件的戴骁军记者身份一口否认,无疑给“封口费”事件蒙上一层神秘色彩。

戴骁军因揭露晋“封口案”一夜成名,远播海内外。本报记者今天致电联系《西部时报》,提出采访戴平日的工作状况,然而,该报副总编辑张震栋称,戴骁军不属于《西部时报》记者,仅是通讯员,戴与报社没有劳动聘用关系。对于网上传播“戴骁军受到报社重奖”之词,张总编在电话里表示:”戴骁军在网上披露“封口费”一事属于个人行为,他既没有向报社汇报,报社也不知道此事。”

报社否认戴是记者

《中国青年报》曾在相关报道中出现“《西部时报》记者戴骁军”字样后,《西部时报》曾向《中国青年报》发去公函,澄清其身份。

随后,本报记者又打电话采访《西部时部》山西记者站吴站长,他含含糊糊地指出”戴骁军的记者身份暂时不好确定,需跟报社领导沟通再作答复。”但截至记者发稿时,仍未接到吴站长的电话。

戴骁军日前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却亲口表示,他已经在《西部时报》山西记者站工作了三年,站里每月给他发放1600元工资,他并向本报记者出示《西部时报》社发给他的工作证。工作证上注明戴的职务是“专题策划”,地址一栏写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花园胡同三号南楼”。

急为家人购买保险

随后,记者在网上输入关键词“西部时报记者戴骁军”作搜索,找到了去年和今年有多篇以《西部时报》记者戴骁军署名的稿子。

30日上午,戴骁军在太原连续跑了好几家保险公司,为母亲、儿子、妻子及自己买了多份保险。戴骁军称,自“封口费”事件在网上热炒以来,一直有人给他打电话,大都是朋友间的问候和鼓励。29日晚,他突然接到一陌生人的电话,该男子恐吓他说“别把事情闹太大了,闹得兄弟们都没饭吃了,对谁都不好……”戴称,自己无所谓,担心的是家人,儿子仅上中学,母亲患癌症在床。

山西省新闻出版局报刊处的戎姓处长说,省新闻出版局已设立举报电话,并告诫以往收取“封口费”的真假记者到公安局自首。省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局明确表态,坚决打击损害新闻媒体形象的害群之马,严肃处理今次事件中的违规违法人员和所在单位责任人,一查到底,绝不姑息。现在,调查组已经深入市、县进行调查了解。

▲荆楚网10月31日报道:网友谴责霍宝干河矿难“封口费”事件 要求曝光并严惩无良记者

 

来自全国各地的所谓“记者”在干河煤矿办公楼的三层排队领取封口费

荆楚网综合 受到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山西霍宝干河矿难“封口费”事件中,果然涉及“真记者”与“真媒体”。据10月31日《京华时报》报道,“封口费”事件后,新闻出版总署和山西先后两次派人调查。调查显示,共6家“媒体”以各种名目收封口费。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报刊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对管理不严、甚至鼓励记者搞“有偿新闻”的单位进行停业整顿。

10月31日17时,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负责人通过新华网,就山西霍宝干河煤矿矿难事故中记者领取“封口费”事件发表声明,表示对发放“封口费”的行为予以强烈谴责;对领取“封口费”的新闻界害群之马应予严肃处理;对假冒记者之名进行敲诈勒索的社会人员应予严厉打击;对新闻工作者正当的采访权益应予以坚决维护。

网上舆论早已是沸沸扬扬。金羊网刊发具名“宋桂芳”的评论“不妨研究一下6家媒体收的封口费”,文章指出“当”封口费“成为公开的秘密,则社会肌体上灰色、黑色的秘密就难以及时公开;当媒体操守普遍性被质疑,则社会诚信机制上就有了一个很大的缺口。新闻出版总署说要对相关媒体进行停业整顿处理,我们期待着处理的结果,更期待着监督媒体的监管机制刚性透明起来,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红网评论发表评论作者“王小杨”的文章《拿“封口费”的真记者更应移交司法机关》,强调“说到底,只有将此类变相的”权力寻租“,绳之以法,将确认拿”封口费“的真记者毫不留情地移交司法机关,才能伸张正义,清除新闻界腐败,恢复新闻媒体的公信力。 ”

对此,各地网友对收取“封口费”的“记者们”予以强烈谴责,云南网友“j-r0883gm”痛心地表示:记者是为老百姓讲实话的,发生这样的事情时,记者的信任度在我的心目中一下子下落千丈。“有东莞网友谴责道:”看了这篇新闻使我了解到了中国的某些良心缺失的而无职业道德的新闻人是如何做着昧心的事!赚着比黑煤窑老板还要黑的黑心钱!“

大部分网友以较为理智态度分析“封口费”事件折射的记者职业道德。杭州网友“peilongjing”分析道: “不能一概而论,还是有很多好记者的,那些无辜的记者被这次抹黑了,那些拿封口费的记者真实黑吃黑呀!”有重庆网友称“这些记者才是广电总局应该处理的真正的‘害群之马’。”当然也有青岛网友“ruxinyu666”言辞颇为激烈的抨击:无冕之王,你们的职业道德何在!?你们的良知,又何在?!

一位杭州网友留言道:相信还是有部分记者还是能够尽到他们的职责的!只是一蓝子鱼里面有那么一两条臭鱼!结果都臭了!在金钱面前都是经部起诱惑的!希望能有不怕强权、部为金钱所动的人。站出来为我们平头老百姓申张正义!有位东莞网友则建议:如果是假记者请全都曝光,让全国人民都来羞辱他们,如果是真的记者,请给予开除并通报公开其真实名称与身份,终生不得不入记者行列。不配。污辱了记者的身份与实名。

▲中国教育电视台就记者收取\”封口费\”一事发表声明

中新网10月31日电 中国教育电视台今日就山西煤矿瞒报事故向记者发“封口费”涉及该电视台一事发表声明。声明全文如下:

10月29日,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向相关媒体通报了初步掌握的有关“山西霍宝干河煤矿瞒报事故向记者发‘封口费’”的传闻查实情况,其中称中国教育电视台涉嫌收取了“封口费”1.9万。

得悉此消息后,中国教育电视台主要领导非常重视,立即在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责成台相关部门逐一排查,发现新闻出版管理部门通报情况中所称的乃是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主办,北京巨头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承制,由中国教育电视台按照相关部委合作协议免费播出的周播公益性安全教育专题栏目《安全现场》,于是立即做出先停播《安全现场》栏目的决定,责成北京巨头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就此事立即做出负责任的说明。同时,教育台有关部门与《安全现场》栏目的上级主管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政策法规司的相关负责同志联系,请对方进行调查。

据北京巨头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10月29日回复称:“收取‘封口费’之说我们决不存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政策法规司的有关人员也就此事回复教育电视台,认为《安全现场》栏目确实向山西霍宝干河煤矿出售了“安全宝典”光盘。新闻出版总署告知我台,《安全现场》栏目制售光盘未经有关单位同意,该光盘属非法出版物。

基于上述情况,我台认为:

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主办,北京巨头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承制的《安全现场》栏目在一个不合适的时间和不合适的地点向有关机构推销并出售 “安全宝典”光盘的确是不合时宜的。至于该栏目的从业人员是否有“封口”的嫌疑,则应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协同国家新闻出版管理部门予以认定。

综合上述两点,我台决定:

根据我台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主管的北京巨头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署的相关协议中“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有关政策及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相关规定,正式约见北京巨头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向其当面宣布停播《安全现场》栏目,同时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政策法规司通报了我台停播该栏目的决定,建议其协助国家新闻出版部门对《安全现场》栏目进行进一步调查,以澄清事实真相,我台同时将按照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主管的北京巨头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署的相关协议中“乙方在节目制作过程中应自觉维护甲方的声誉,不得假借甲方名义进行商业经营活动,如有违反,乙方应独立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因此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全部赔偿”的相关约定,保留对《安全现场》栏目因其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我台造成的损害做出进一步追究的权力。

我台将一如既往地坚持新闻工作的党性原则,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真实公正的新闻报道原则和实事求是的基本准则;弘扬职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珍视教育品格,维护教育新闻工作的崇高声誉和教育新闻工作者的良好形象;加强行业自律,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不正之风,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我台将继续加强与各部委和社会各界的教育公益宣传合作。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RFI)11月1日报道:“封口费”伤害了中国媒体公信力

最近,中国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报刊司副司长朱伟峰,率领调查组抵达山西,就各界广泛关注的“封口费”事件展开调查。

事情的缘起是,山西干河煤矿四十一岁的矿工吉新红在矿内闷死,并于十月二十二日下葬。事发后,煤矿未向上级报告,反而为闻风而来的各地的所谓“记者”发放“封口费”,多则一万多元,少则几千元。

据知情人说,山西有三多:煤多、矿难多、假记者多。矿主也算过一笔账:如果一次事故死亡五人,那么,煤矿需赔偿矿工家属100 万元,且被国家罚款500 万元。如果私下通过与矿工家属协商赔付100 万元,再花上几十甚至逾百万元“封口费”瞒下此事,对矿主来说还是省了几百万元,最重要的是煤矿不用停产整顿,还可以继续出煤,一天的利润不可估量。但这也成了中国新闻界的耻辱。

其实,互联网上早就流传《大河报》前副总编辑马云龙先生在复旦大学的一次演讲,当时他就提到,他所属的报纸在零五年八月河南某次矿难后,就曾披露“数百名真假记者蜂拥到透水的煤矿领取封口费”。

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的王一龙说,这一恶劣事件对新闻界的社会形象产生了巨大的负面影响,伤害了媒体的公信力。对于无视生命价值、有损新闻职业道德的记者,不论真假,都要清理出新闻队伍。法国国际广播电台中文部特约记者史英强发自香港

▲北京青年报11月1日报道:中国教育电视台停播《安全现场》栏目

排队领取“封口费”

今年9月,山西霍宝干河煤矿发生一起矿难事故,一名矿工死亡。事故发生后,煤矿未向上级报告,反而为闻风而来各地的所谓“记者”发放“封口费”,多则上万元,少则几千元。此事在网上曝光后,引起强烈反响。相关部门随后对涉嫌领取“封口费”的真假记者及有关单位进行调查处理。

昨天,中国教育电视台官方网站挂出《中国教育电视台就所谓“封口费”的声明》,称该台已停播涉嫌收取“封口费”1.9万元的《安全现场》栏目。记者还分别致电其他四家涉嫌收取“封口费”的媒体,询问处理情况,对方或表示尚未有结果,或没有回应。

■栏目制作公司否认收取“封口费”

《中国教育电视台就所谓“封口费”的声明》中称,《安全现场》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主办,北京巨头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承制,是由中国教育电视台按照相关部委合作协议免费播出的周播公益性安全教育专题栏目。据北京巨头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10月29日回复中国教育电视台称:“收取‘封口费’之说我们绝不存在。”

昨天上午,中国教育电视台官方网站贴出了“北京巨头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声明,称9月25日16点左右,《安全现场》栏目制片郭如松驾车前往山西霍宝干河煤矿联系“平安2008”安全发展大讲堂活动及“安全宝典”光盘的销售事宜。因当时该公司人员较忙,并没有进行具体沟通。后经栏目组多次找郭如松元人核实:当天前往山西霍宝干河煤矿时,他绝对没有与任何人员有任何形式的经济往来。

■向涉事煤矿卖光盘 新闻出版署认定光盘为非法出版物

昨天下午,记者与中国教育电视台宣教中心工作人员核实有关情况时了解到,该台官方网站上的声明已更新为《中国教育电视台就所谓“封口费”的声明》,声明称,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政策法规司的有关人员就此事回复中国教育电视台,认为《安全现场》栏目确实向山西霍宝干河煤矿出售了“安全宝典”光盘。新闻出版总署告知中国教育电视台,《安全现场》栏目制售光盘未经有关单位同意,该光盘属非法出版物。

■《安全现场》栏目已被停播

中国教育电视台的声明称,《安全现场》栏目在一个不合适的时间和不合适的地点向有关机构推销并出售“安全宝典”光盘,的确是不合时宜的。至于该栏目的从业人员是否有“封口”的嫌疑,则应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协同国家新闻出版管理部门予以认定。根据中国教育电视台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主管的北京巨头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署的相关协议中有关条款,中国教育电视台决定正式约见北京巨头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向其当面宣布停播《安全现场》栏目,同时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政策法规司通报了中国教育电视台停播该栏目的决定,建议其协助国家新闻出版部门对《安全现场》栏目进行进一步调查,以澄清事实真相。

声明还说,根据协议中“乙方在节目制作过程中应自觉维护甲方的声誉,不得假借甲方名义进行商业经营活动,如有违反,乙方应独立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因此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全部赔偿”的相关约定,保留对《安全现场》栏目因其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该台造成的损害做出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昨天下午,记者在中国教育电视台网站上看到,《安全现场》栏目介绍已被撤掉。该栏目于2006年6月26日在中国教育电视台CETV-1开播。

■其他涉事媒体对“封口费”事件处理尚未有结果

截至昨天发稿时,记者尚未获得其他几家涉事媒体对于“封口费”事件的回复。

山西广播电视总台被曝光收取了5万元,其办公室工作人员称“不清楚,有动作但是没结果”;《山西法制报》临汾发行站被曝光收取订报费2000元,该报社办公室一位姓孔的工作人员称“以前就说好要订报的”,但报社怎么处理“具体还不太清楚”;山西《科学导报》被曝光收取宣传费10000元,记者致电办公室,工作人员称主任不在,记者留下电话,但至发稿时一直未得到回应;《绿色中国》杂志被曝光收取霍宝干河煤矿“会员费”10000元,记者未能联系上该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