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政部官网消息,民政部近日发布《关于社会组织成立登记时同步开展党建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称,申请新成立社会组织,应当同时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
《通知》指出,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社会组织登记后、社会组织申领证书前,应当由社会组织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社会组织党员情况调查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社会组织党员情况调查表》须由该组织拟任主要负责人和拟任法定代表人共同签字。
换言之,全球各地都有的非政府组织(NGO),到了中国之后,却必须成为党的组织方可进行活动。
《通知》表示,社会组织提交《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社会组织党员情况调查表》后5个工作日内,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将两个材料的复印件分别移交以下部门,由其指导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移交给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双重管理的社会组织,移交给业务主管单位;民政部门作为业务主管部门的社会组织,根据业务范围做好党建相关工作的办理。
《通知》又提出,对于正在办理登记审批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应当通知发起人补交《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该社会组织登记后、社会组织申领证书前,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社会组织党员情况调查表》。
中国官方今年4月通过监管境外非政府组织(NGO)的法规后,这个月5日又成立了国家社会组织管理局,进一步加强对各类非政府组织的管控。
曾经对新管理法提出抗议的一名律师早前告诉自由亚洲:“这等于是控制境外NGO有组织化、有专门的部门管理了,实际上就配合内部法律的实施,让境外NGO无法在中国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