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与达赖喇嘛特使的第八轮谈判结束了,与前七次会谈的结果一样,达赖喇嘛的特使跟中国政府代表达成的唯一共识是:谈判双方在任何问题上都达不成共识。
达赖喇嘛对这次会谈的评价是:跟没有诚意的人打交道是非常困难的。并再次强调,他不谋求西藏独立,他所寻求的只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治框架之内实行西藏的真正自治,以保存西藏独特的语言、宗教和文化。如果这个愿望无法实现,将来西藏问题的走向他将无法把握。
中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朱维群也在会谈后指责达赖喇嘛没有诚意,并以罕见严厉的措辞表示,对“西藏独立”、“半独立”、“变相独立”,以前没有开过门,今后也不会开。朱维群说:“藏民族自治地方的建立和区域的划分,是遵照宪法原则,在充分尊重历史事实,综合考虑政治、经济与现实条件的基础上确立的。所谓“大藏区”历史上不存在,更没有现实根据。”
既然双方针锋相对,我们不妨来看一下历史和现实,到底谁在歪曲历史事实,谁没有诚意,谁在把西藏推向独立。
“大藏区”的历史和现实根据
什么是“大藏区”?历史上的西藏跟中国政府成立的西藏自治区是不是一个概念?这是我们首先需要弄清的两个概念。
很多人都以为,“大藏区”的概念是达赖喇嘛提出来的,它包括现在的西藏自治区、青海省的全部、以及云南、四川、甘肃等省藏民居住区的一部分,达赖要求对这个广大的区域实用统治。其实这是个很大的误解。首先,所谓“大藏区”,是中国政府制造的概念,不是达赖喇嘛提出的,在达赖喇嘛和流亡藏人那里,没有大藏区的概念,只有西藏的概念。西藏,英语Tibet,泛指整个藏族地区,也就是1950年中国军队入侵西藏之前达赖喇嘛有效统治的区域。它包括但不限于今天的西藏自治区,还涵盖了青海省的全部、以及云南、四川、甘肃等省藏民居住区。这也是整个世界对西藏这个概念的理解。中国政府用所谓在1959年“平叛”后对整个藏区分而治之后建立的“西藏自治区”来置换“西藏”这个概念,又污蔑达赖喇嘛制造了“大藏区”的概念,纯属歪曲了历史。
搞清了概念,我们来看西藏或者所谓的“大藏区”有没有历史的和现实的根据。
公元821—823年,中藏条约载:“西藏神圣赞普与大唐文武孝德皇帝,(舅甥)二主商议社稷如一,结立大和盟约,永无沦替,人神据以证知,世世代代,使其称赞,是以盟文节目,题之于碑也。”条约内容用汉藏两种文字刻在三块石碑上,分别立于西藏的首都拉萨、中国的首都长安和两国的边界格格也日山口(现在的四川境内),这个证据证明,大藏区不仅存在,而且还是作为一个受到中国政府承认的独立强盛国家而存在。
根据史料记载,赤松德赞时代的西藏国力处于鼎盛状态,向东曾经占据中国的四川和甘肃大部分地区,并迫使中国每年向西藏献上贡品。公元736年,西藏军队还一度占领中国的首都长安。这些历史明确记载于中国的史册《旧唐书》中,所谓大藏区的存在没有历史根据,岂非信口雌黄、歪曲历史?
中共的学者也曾提出清朝乾隆之后中国政府在西藏设立钦差大臣,对西藏实行有效统治,其实也是对历史的误解甚至是歪曲。清代统治者(也包括以前的皇帝)没有民族国家的概念,只有天下的概念,他们自以为是中央帝国,是天下独尊的上天之子,其他的国家都是番邦,跟他们的关系是朝贡关系。因此,当大英帝国的使臣来访,乾隆居然要求人家行三叩九拜之礼,造成外交关系的紧张。乾隆对西藏的认识实际上与对大英帝国的认识没有本质区别。所谓的钦差大臣也不是代表中央政府行使管理权,其功能与外交使节更为接近。乾隆以后的清朝跟西藏的关系,不过是多了一个根据供施关系承担的保护义务,何况满清由于自身的衰落,很多时候根本没有履行这种义务。根本得不出西藏是大清版图的一部分的结论。如果硬要按照“中华帝国”的逻辑来确认西藏的地位,那么大英帝国也成了大清的属国,这岂非笑话?
满清灭亡之后,中国军队1950年入侵西藏之前,西藏跟中国没有任何法律上的、政治上的关系,达赖喇嘛一直对整个藏区行使统治权。1950年10月7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8军占领西藏,1951年西藏被迫与中国中央政府签定17条协议。即使根据这个刺刀下签署的协议,达赖喇嘛对西藏的领导权也涵盖了整个藏族地区(见第四条:对于西藏现行的政治制度,中央不予变更,达赖喇嘛固有的地位及职权,中央亦不予变更。各级官员照常供职。)现在的所谓西藏的概念,完全是1959年中国军队镇压藏民起义后,对藏区分而治之后形成的伪概念。中共统战部在这个问题上混淆是非,无非是想拿现在的所谓既成事实代替历史事实,不值一驳。
“西藏独立”、“半独立”和“真正自治”概念区别
中国政府一再指责达赖喇嘛主张西藏独立,在谎言被无情揭穿之后,又提出“半独立”、“变相独立”的概念。我们知道,西藏独立实质上就是要求西藏作为一个主权国家而存在;“半独立”和“变相独立”是中共最近制造的新的概念,其内涵模糊不清,探究中国政府的意思,无非是指达赖喇嘛提出的“真正自治”。
我们还知道,从历史、法律等价值层面,西藏人民有权确定自己的归属,出于现实政治的考虑,达赖喇嘛提出走中间道路,实现“真正自治”,这个真正自治的内涵要点是:
1、西藏流亡政府将不寻求独立,而是将西藏三区的所有藏族都置于一个统一的政治实体中。
2、这一政治实体必须具有名副其实的民族区域自治自主的地位。
3、这种区域自治应该是由根据民主程序,通过人民选举产生的议会和政府所主导。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负责西藏的政治外交与国防。而与西藏的宗教、文化、教育、经济、卫生、生态环境等有关的事务则完全由西藏人自己主导负责。
5、中国政府停止对西藏人权的践踏,停止向西藏的人口迁移。
任何人都能看出,这个“真正自治”的诉求无非是要保护、延续与宏扬西藏的民族特性、宗教文化及传承,决不是“西藏独立”,也不是什么“半独立”、“变相独立”,如果“半独立”、“变相独立”等于“真正自治”,那么等于说香港和澳门也都“半独立”、“变相独立”了。因为港人自治的内容比藏人治藏的内容范围更广泛。实际上,达赖喇嘛提出的真正自治,不仅符合国际法关于原住民族权利宣言的精神,也完全符合中国宪法关于民族区域自治的立法内容。而中国政府在1959年以后建立的所谓“自治区”,其实无非是中国的一个省,所有的权力都掌握在信奉无神论的中共官员手中,所谓自治不过是挂羊头卖狗肉而已,藏民族有何自治权力可言?
中共将把西藏推向独立
中央统战部常务副部长朱维群还表示:中央对达赖喇嘛回到爱国立场上的大门始终是敞开的,今后 也是敞开的。但是他接着又说:但是对“西藏独立”、“半独立”、“变相独立”,以前没有开过门,今后也不会开。
这段话说白了就是:达赖喇嘛如果接受中国政府投降条件,我们可以让你回国,并且安排一个职位(比如人大副委员长),如果不投降,继续要求真正自治,谈判大门就此关闭。
这段话彻底暴露了中国政府的虚伪和蛮横。
根据国际法,国家无论强弱,民族无论大小,都有自主、自立、自强的权利,这是文明世界的价值准则。即便是中共的前领导人毛泽东也曾说,国家要独立,民族要解放,这是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由此可见,今天的中国政府已经完全、彻底背离了这种文明准则。
根据历史,在共产党军队侵入西藏之前,西藏一直是一个高度自治的地区,西藏历史上跟中国的关系更多的是文化意义上的,而不是政治统辖意义上的。真正自治不过是照顾到现实政治的一种历史恢复。达赖喇嘛的中间道路充分照顾到了历史和现实双重因素,是一位宗教领袖博大、宽忍胸怀的体现,但是这种没有换来中国政府哪怕半点诚意,换来的只是污蔑、诽谤以及对藏民的残酷镇压和汉藏矛盾的煽动性宣传。这种蛮横、愚蠢的政策正在导致汉藏民族的对立。
民族对立是一个国家发生分裂的根本原因,国家的分裂,首先是族群的对立和分裂,然而中共担负“反分裂”职能的官僚集团在西藏问题上一直在制造这种对立和分裂。
西藏问题专家、著名作家王力雄先生指出:3.14事件发生后,中共地方官僚集团为了要向政权高端、国内民众和国际社会证明镇压的必要与合法,他们采取的方式是先发制人,利用一切舆论手段进行频繁的信息轰炸;同时封锁现场,阻断信息,不让外界掌握不利自己的证据,由此达到垄断舆论的目的。
中国其他地方发生类似事件时媒体几乎不报道,更少见诸电视画面,但是今年三月对拉萨出现的暴力却一反常态,十几个小时之后就通过电视新闻把画面送到全国乃至全世界,密集播放藏人对汉人的施暴,不谈事件起因,单一地表现成藏人攻击汉人(尽管存在这种攻击),归咎于境外操纵的分裂,由此煽动汉人针对藏人的民族主义情绪。
官僚集团不是不知道后果,而是十分明白地就是要制造和利用这种对立,需要的就是这种后果。只要煽动起中国主体族群——汉人的民族情绪,形成同仇敌忾的社会氛围,就给他们镇压制造了合法性以及民意支持。
我非常赞同王先生的判断。我在大陆的时候,明显感觉到大陆民众对共产党非常不满,但是对达赖喇嘛要求西藏自治也不认同。在西藏问题上他们完全跟共产党站在了一起。有一个小老板平时很受大陆司法腐败之害,多次扬言要买炸药炸毁法院,但是3. 14事件发生后,他不止一次说共产党应该派部队把西藏人统统杀光。这是个不识字的没有多少理性的底层百姓,他的话原不必认真对待,但是我们要问,他没去过西藏,也没有见过藏人,他对西藏的仇恨从何而来呢?答案很明确,就是政府的片面的煽动性宣传,是这种宣传制造了族群对立和民族分裂。
王力雄先生在认为,单方面取舍材料、不探讨理由只渲染现象的舆论煽动,把事件片面表现为藏人对汉人的无端仇杀,造成的结果是汉人与藏人的种族切割。近年汉人对藏文化表现出的向往和亲近,发生一百八十度转弯,变成了对藏人整体的畏惧和仇视,把藏人视为恩将仇报的民族。青岛的这个小老板的例子,生动地证明了这一点。
如果有一天,西藏出现独立运动并造成国家分裂,我们一点都不必惊讶。而且,透过中国政府最近的一系列愚蠢表现,我们会发现,这一天正在渐渐逼近。
2008年11月9日哈佛初稿,11日纽约定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