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传媒人 吴志森)
立法会议员朱凯迪飞赴英国,调查梁君彦脱离英国籍未解的重重疑点。不得不赞赏朱凯迪亲力亲为,与其在香港大打口水战,不如坐言起行,给新旧议员们重要的示范。
网上激烈讨论梁君彦出示脱籍文件的真伪,但我认为造假的机会不大。梁君彦是典型醒目香港仔。公然造假风险太高,后果严重,这不但是立法会主席的去留问题,更会触犯刑法,身败名裂,收监坐牢。脱离英国籍有别秘密开设BVI离岸公司,文件已经公开,英国是民主国家,有在野党监察,传媒也并非省油的灯,公然造假,东窗事发,株连获罪,涉事官员将吃不完兜着走。
另一个争论焦点是,一般人脱离英籍,需时半年,梁君彦不到十天就办妥,这一点都不奇怪。曾有报道称,英国官员为了吸引中国大款旅游消费,会带着文件箱亲到企业老板办公室为要员办理签证手续。以英国精于计算的现实主义,英国官员为准香港立法会主席加快脱籍手续,向中国示好,毫不令人意外。
闹出国籍风波,也是香港生意佬梁君彦精于计算需要承担的后果。九七前,梁君彦因恐共借居英权计划取得英国国籍。但由恐共商人变身爱国政客,已超过十年。工业界立法会议员,容许拥有外国籍,但四届都是零票当选,根本没有人留意梁君彦的国籍身份。因此,20年来,梁君彦一直抱着英国人的身份不放,没引起过什么争议。
爱中国又受英国保护,英国护照又能世界通行,着数攞到尽,是梁君彦这种「爱国商人」的典型写照,在中环一个花盆掉下来都可以掷中几个。
如果梁君彦是单纯的「爱国商人」,或者做个单纯的爱国议员,什么都不会发生。问题是,梁君彦的野心远超此。梁君彦拥有英国人身份担任立法会代主席,是否符合《基本法》的规定?在他主持会议下通过的法案是否有效?已有入禀司法覆核,留待法庭定夺。
秘书处或犯严重错误
旧争议未完,新争议又起。梁君彦得到西环祝福,击退谢伟俊和田北辰,铁定担任主席,但退籍行动显然来得太迟。即使不怀疑文件造假,也不争议梁君彦9月22日才申请脱籍,为何快如闪电9月30日就获得内政部批准,当梁君彦10月3日向秘书处报名参选时,他如何申报自己的国籍身份?一、仍是英国籍;二、脱籍申请进行中;三、脱籍已批准,但文件只有电邮副本,正本邮寄当中。
如果是第三种情况,秘书处接受副本当正本,就确认梁君彦成功脱离英国籍,这是否符合《基本法》第71条:「立法会主席由没有外国居留权的香港永久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的规定?
脱籍文件要到立法会主席选举当天,即10月12日才到达梁君彦手中,可以确定,10月3日报名时,梁君彦出示的只是电邮副本,立法会秘书处显然犯了非常严重的程序错误。即使是地产经纪,也不能单凭身份证或屋契副本,就确认业主身份,而把人家的房产出售,早前发生假业主诈骗案就是经纪疏忽,需要承担严重后果。
未有正式文件确定脱籍就批准参选资格,秘书处这个程序错误,令选举结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成疑,随时受法律挑战。人们要问的是,为何西环会属意长期零票当选,二十年来受英国庇荫事事计尽赚尽的生意佬做主席,令立法会变成一锅粥?中纪委的巡视组,应该继续追究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