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民营出版
卡尔·马克思说:“自由的出版物是人民精神的慧眼,是人民自我信任的体现,是把个人同国家和整个世界联系起来的有声的纽带……自由的出版物是以真正的现实中不断涌出而又以累增的精神财富汹涌澎湃地流回现实去的思想世界……没有出版自由,其它一切自由都是泡影。”
出版业为中共夺取政权立下了汗马功劳。1921年中共成立前后,便在上海、北平等大中城市秘密出版《共产党宣言》等。1949年建政前的中共为避新闻检查,当时秘密出版发行的原《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决议案》伪装成“新出绘画国色六香”、周恩来写的《目前中国党的组织问题》伪装成为《祈祷宝训》、《共产党宣言》伪装成《美人恩》、《希尔什维克》伪装成为《少女林春》、《红旗》伪装成为《一顾倾城》、《红妮姑娘艳史》、《列宁青年》伪装成《美满姻缘》等书名。而1948年,北平中外出版社出版的毛泽东《论联合政府》,用的书名竟是《婴儿保护法》等。
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的《红星照耀中国》,使世界开始了解中共。其中文本1938年以复社名义在上海出版,为了避免新闻检查,改名为《西行漫记》。此书在短短的十个月内就印行了4版,轰动了国内及海外华侨聚集地。国民政府不止一次下令查禁斯诺的这些著作,先后查禁的达十几种。1949年后,斯诺的书继续世界各地出版,在中国反倒被打入黑牢。只在1960年2月由三联书店根据复社版印了一小部分,作为内部读物,限于内部发行,这还是因为1949年后斯诺第一次访华而特批的。“文革”期间,《西行漫记》被加盖严控之类印记,密封于图书馆和资料室书库中,禁止借阅。
而更荒唐的是,斯诺的遗孀和儿子在2000年4月1日到中国人民大学看望“天安门母亲”丁子霖时,却遭到国安人员阻挠,没能见到丁子霖。斯诺夫人离华前发表声明:“我不能继续对基本人权受侵犯的事保持沉默,我知道我的丈夫一定会支持我的行动。”
可以这么说,中共取得政权,是靠谎言宣传获得的。所以他们明白自由出版对其政权的威胁。故而,在其取得政权后,取缔一切私营出版机构,严禁所有非共产党以外的政党与团体拥有出版权利,对个人从事出版活动则更加根绝。出版权利掌握在官方出版社手里,甚至发行也完全控制在新华书店手中。
1978年后,文革中被停业的出版社开始恢复。经历30年的思想禁锢后,读者对书籍如饥似渴。当时无论出版什么书,都能发行几十万册,包括深奥的理论书籍。
在这个时期,一些出版社出版了一系列好书,如贵州人民出版社出版何博传的《山坳上的中国》、群众出版社出版的《古拉格群岛》、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中国的危机与思考》。《山坳上的中国》在1988年问世,与《河殇》一样立即引起轰动,还曾一度被中宣部列为禁书。《中国的危机与思考》一书,“六四”时被出版社运到天安门广场发给学生,“六四”后,此书被当作“六四黑手”遭批判,主编黎鸣被解职。《古拉格群岛》1982年由于浩成担任社长兼总编辑的群众出版社出版,这部俄国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亚•索尔仁尼琴描写苏联劳改营的文学作品,出版过程极其艰难。
首先是出版社内部译文编辑室一个懂得俄文的编辑发难,认为出版此书是如何的离经叛道。但当时的公安部副部长由于在文革中被关在秦城监狱,有过类似苏联劳改营的遭遇,因此支持出版此书。后来国家出版局不同意出版。于浩成以很可怜的理由来辩护:内部发行总该可以吧?研究敌人如何反苏反共总是必要的吧?我们出版界六十年代不就曾出版过一批专供内部批判、参政之用的所谓“灰皮书”的吗?何况我社这部书稿的扉页已经标明“为了研究和探讨现代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各种社会主义模式的理论和实践,各种共产主义流派学说以及其它政治学说,了解外国政治社会和学术情况。我国部分出版社分别组织翻译一批有代表性的现代外国政治学术著作,供有关方面研究参政,本书是其中一种”。并在《译者的话》中写了“这是一部反苏反共的代表作”,“索尔仁尼琴的政治立场和世界观都是反动的,这充分表现在本书的大量议论中”“索尔仁尼琴的主要作品……这些作品的内容都是疯狂反对马列主义,反对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对列宁和斯大林采取了完全的否定态度”这许多批判的话)最后总算获准出版。但又传来中央主管宣传出版工作的胡乔木党的批示:限制一定印数并严格编号发行(每部书都打上号码,售给何人要登记在册)。竟然把书籍完全等同机密性文件来发行,实在荒唐,但毕竟书因此得以出版。出版后,于浩成也没有编号发行,甚至在1985年全国作协召开第四届代表大会时,把此书运到会场卖给与会人员。当时的作协主席巴金没能参会,会后通过别人向于浩成表示想买《古拉格群岛》,于浩成就给他寄去了一本,巴金收到书后回信向于浩成表示道谢。
而贵州人民出版社出版的《长江、长江——三峡工程论争》创造了中国出版界的奇迹。1988年11月底传出消息,三峡工程可行性报告有可能在1989年春提交国务院审核。为了赶在国务院审议决定前,让反对派的声音发出来。1月23日,戴晴组织专家、记者讨论出书,此时离国务院的审议决定不到一个月,中间还夹着一个春节,而书的出版周期一般为6个月到2年。但这些来自新华社、人民日报、解放军报、中国青年报、中国文化报、光明日报的记者决定采取一人访谈一个专家的形式,又经过贵州出版社著名编辑许以农的努力,终于在一个月时间出版了此书。由于没有经费,此书首印5000册。4月,成都个体书商包印5万册。但5月长江办公室却以千家驹的《三峡工程缓建,资金用于教育》存在“人身攻击”等内容状告到贵州省委与中央。“六四”以后,罪名升级,再次上告。10月贵州省委宣传部工作会议对本书以政治罪名定性。同月,省出版局社大会上公开宣判“死刑”,罪名是:以有三峡工程学术争议为名,行政治发难之实,别有所图,为动乱做理论准备。宣布立即责成发行单位从全国范围收回余书进纸厂化浆。
从1981年开始,商务印书馆出版了《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共有400本,这套丛书对九十年代中国自由知识分子的启蒙产生了巨大作用。以至有人认为,这套丛书最应该被禁,如果没有这套丛书,就不会有今天的自由主义思想。
八十年代初,读者对书籍的渴望,就像沙滩吸收水滴一样。但这些《文革》中几乎瘫痪的出版社,从编辑力量、选题资源到资金储备,都无法面对这样的市场需求。此时,政府也在大力倡导“万元户”。出于对金钱的诉求,第一批个体书商开始出现。
这批书商文化素质不高,多以各大城市居住地靠近火车站的无业城市贫民和因各种原因沦为边缘群体的流动人口为主体,经营方式主要是利用他们自身熟悉铁路运行规律的优势,先从邮局批量买来较有可读性的杂志、报刊(如《法制报》、《故事报》、《民间故事》等报刊),再穿上特制铁路制服,凭借熟人免费登上火车兜售,嘴上喊着诸如“江青又杀人了”、“王洪文叛逃了”、“刘晓庆又离婚了”之类与所售报刊内容毫不搭界的煽情而又充满诱惑力的自编的宣传词。查车的乘务员一到,便合上衣服前襟装作乘客。就是凭这种最原始的销售方式,一天的最高收入却是400多元。在八十年代初期,一个干部的月薪仅为40元左右。
据传言,在这批人中有一个被称为“许四川”的“报贩子”,他做了两年挣了些钱。他从小的最大愿望,和那个时代所有的国人一样,就是能去北京看看天安门。现在有了钱,他便暂时歇业携款上北京。
从广州出发,沿途每站都有大批人上火车推销报纸,他逢卖必买,且越看越上瘾,于是就动了心思:若将这些报刊上案例剪贴在一块印本刊物,肯定能卖“飞”。于是在石家庄下车,包了间旅店,靠剪刀加浆糊拼凑出了一本名曰《形形色色的案件》的样刊,赶忙拿到距此不远的保定市一家印刷厂印制,然后再带上印制好的刊物样本沿途返回,逐站下车找当地的卖报刊大户推销,凭着几本印好的样刊,一下子就从石家庄、郑州、武汉和长沙等城市收了几十万的现款。虽然当时一本杂志的利润仅仅1角钱不到,也足见其市场需求之大、利润之高。从此,上述城市的报贩子也争相效仿,故而至今石家庄、郑州、武汉、长沙和广州便成为中国民营书业的重镇,而保定、郑州等地也随之成为印刷业的聚集地。随后,民营图书出版发行业由南到北,占领北京,并在此“生根开花”。这是“二渠道”的萌芽阶段。
这时大陆尚未加入伯尔尼世界版权公约,免费的全球图书资源为这一行业提供了暴利。《玫瑰梦》、《沉沦》、《模特介绍所》、《花花世界》、《儿子与情人》、《后街情》、《婚床》等书在“二渠道”自办的书会上,仅凭一张封面就可收数百万元以上的预付款。而且这些书出版后确实发行了几十万册甚至上百万册。而香港金庸的武侠小说与台湾的琼瑶的言情小说,更成了个体书商们的印钞机器。以至于有人说,中国书业的利润仅次于贩毒业。
一些书商看到了“擦边球”书籍的含金量。在1987年至1989年间,一批政治上敏感的纪实类读物开始走俏,如《红墙内外》、《毛泽东与尼克松在1972》、《元帅沉浮》等。
由于主渠道被新华书店垄断,个体书商们就自办“民营图书交易会”。一般由行业内有一定影响的书商,在他所在的城市包下一个或多个宾馆,然后再向全国的同行遍发“英雄贴”。其他书商又从发起人手中包下其中一间或数间,各地书店老板便在附近旅馆住下来,带上现金逐家包销新书。刚开始,当地公安和新闻出版主管部门会干涉。但由于召开此类书会能为所在城市消费带来的较高收益,当地政府随后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发展,后来甚至西安市政府公开打出“欢迎民营书业的朋友!”的条幅。“二渠道”始得正名,正式由地下转入地上。为了百万元的展会收入,各地新闻出版局后来主动来承办这样的图书会。
这种既无规则又无规范的“二渠道”,1984年左右进入顶峰期。随着读者阅读趣味的不断增长,已经完成原始积累的书商,开始用高于官方出版社的稿酬来争抢稿源,于是第一批思想活跃的知识分子加入为“二渠道”撰稿的行列。此举为“六四”事件后,知识分子进入民营书业奠定了基础。由胡耀邦、赵紫阳推动的改革,为社会精英涉猎民营出版业打开了管道。
精英人物介入民营出版业当以《走向未来》丛书为标志。这套丛书由包遵信、金观涛、王岐山等24人组成的编委会成立于1983年,它既不是纯民间社团也不是商业组织,挂靠在中国科学院青少年研究所,丛书由四川人民出版社出版。《走向未来》丛书的出版,成为八十年代中期中国思想启蒙运动的重要事件。事实上,由社外人员策划选题、审稿、编辑并组织推广活动,已具有典型的非官方出版色彩。但这套丛书“六四”后基本都被禁了。甚至2007年10月29日,启蒙了一代人的包遵信去世时,当局还不让一些人参加追悼会,后来甚至不让举行追思会。
在《走向未来丛书》之后,出现一系列丛书,有甘阳主编的《文化:中国与世界丛书》、黎鸣主编华夏出版社出版的《二十世纪文库》、三联书店出版社出版的《现代西方学术文库丛书》、贵州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社会与人丛书》。
此时,陈子明、王军涛等人创办了北京社会与经济研究所,其下有图书编辑部。从出版教材到出版“思想者丛书”,并与华夏出版社出版《二十世纪文库》,与宁夏人民出版社合作出版《现代化与政治发展》丛书,对当时政治生活的影响自不待言,但其收益即为八位数之巨!“六四”后,陈子明、王军涛被称为“六四”幕后“黑手”,都被判刑13年。
民营出版的最高峰出现在1988年前后,由中共高层正式批准,成立了第一家民营出版社“天则出版社”,其法人为著名昆虫学家周尧教授,持股人多为一流科学家。但“六四”后,却被被当局以买卖书号和违反出版纪律而遭整肃并注销。
“六四”事件结束了民营出版的第一个黄金季节。但经历了两、三年的沉寂后,开始了又一次崛起。“六四”后,知识分子看穿了中共的本质,不愿与其同流合污,纷纷进入民营出版。一部分人去开书店,一部分人从事出版。
“六四”后去开书店的知识分子有:薛野1993年在贵阳创立“西西弗书店”,刘苏里1993年在北京创立“万圣书园”,陈侗、鲁毅1994年在广州创立博尔赫斯书店,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王炜1995年创立“风入松书店”,欧阳旭1995年在北京创立“国林风书店”,孙池1995年在厦门创立光合作用书房,陈定方1996年在广州创立学而优书店,钱晓华1996年在南京创立先锋书店,严搏非1997年在上海创立季风书园,吴风、王忠民1997年在长春创立学人书店。
2007年“风入松书店”创始人王炜去世时,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非国有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薛野对其评价为“以北大教授的身份投身学术书店的创办,是对民国以来知识分子思想启蒙传统的张扬,是其精神的延续,他激励了更多的知识分子投身于书业,改变了民营书业是边缘人群从事的边缘行业的局面。”
实际上在“六四”之前,就有一批民营书店创立。1982年,官方允许民营资本介入图书零售环节之后,他们由摊点售卖到店铺经营。其先驱是上海的“自立书店”,福州的“树人书屋”,北京的“东方书店”,兰州的“新知书店”等。继之而起的是北京的“三味书屋”,漳州的“晓风书屋”,西安的“天德书屋”,太原的“尔雅书店”,杭州的“现代书店”,上海的“凤鸣书店”。
被并称为三大民营书店的“万圣书园”、“风入松书店”、“国林风书店”创立后,全国近2000家民营书店的先后成立。他们扮演着历史赋予它们的多重身分:商业经营机构、文化传播机构、学术思想推进机构、合法民间活动组织机构等等。其后,这些民营书店开始向最核心的商业地带挺进,开展连锁经营。1999年“当当”以及随后“卓越”等网上书店的创办,为民营书店打开了对外融资渠道。
而介于书店与民间出版商之间的批发商,最早出现于八十年代初。当时在长沙的黄泥街和武汉的武胜路,出现了一批“假零售真批发”,由此形成一个辐射全国的民营图书批发市场。1988年,出版社允许自办发行,众多出版社在外地设立的批发点往往都是由私人承包。民营图书批发市场一般最初形成于火车站附近的马路市场。但1996年,官方为了权力寻租,规定“入场经营”,即进入政府控制的图书批发市场。
2000年以后在全国各地陆续对批发企业实施改制,将原来挂靠性质的批发企业按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重新登记,确立了民营批发业的合法地位。但是,也有一些地区没有实施改制,比如江苏南京的“长三角书刊批发市场”,直到2003年7月,才获得了二级批发资格,而此时,“长三角”已经存在了十一年。
入世以后,面对外资要求开放总发行权的压力,官方才在2003年同意民营批发商摘掉“红帽子”,让他们从多年的桎梏中解脱出来,获得了丧失多年的主体资格。
“六四”后从事出版的知识分子,其中虽然不乏金钱诉求,不乏人文理念诉求,但都毫不例外地共同具有了商业诉求。九十年代中后期是民营出版的全盛时期,市场高潮迭起,神话接连不断。1995年,东北几个书商策划的《情殇》系列,将名作家所写的爱情小说汇编为系列图书获得了商业成功。1996年,《中国可以说不》一书引起的风波,更好地说明了大众文化的商业性本质,宋强、张小波、乔边、古清生、汤正宇等5个诗人恶作剧一般地扔下了一颗点燃大众民族主义情绪的炸弹。此书一下子发行了200万册,一时成为知识界和媒体的讨论热点。1997年拿伯仑·希尔和戴尔·卡耐基所著的成功学系列,让书商们狠狠地赚了一笔,此后这类成功学图书通过剪刀加浆糊,一直花样翻新屡出不绝。1998年万夏策划的《黑镜头》系列的成功出人意料,夸张地说,上千万元盈利一夜之间流进了的口袋,一个选题不经意地宣告了中国阅读史上读图时代的开始;同时,《绝对隐私》这样一本中国人口述情感隐私的图书在当时掀起了一股强大的“隐私类图书”旋风,跟风的书几个月内出版了十几种。
而王蒙、王彬彬之争,余杰、余秋雨之战,都成了书商手中的素材。从简单的剪刀加浆糊到选题的精心策划,书商已经向商业运作迈进了一大步。
但一批有追求的书商,更注重出版启蒙性的书籍来传播常识。特别是贺雄飞推出以秦晖、钱理群、徐友渔、朱学勤等人的“草原部落”丛书,也使余杰、摩罗、孔庆东、朱建国等新锐的抽屉写作得到公开出版的机会。
经过近二十年的摸爬滚打,民间出版商们认识到,以前那种散兵游勇、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作战方法,越来越缺乏市场竞争能力。进入21世纪后,他们逐渐以文化公司逐步取代了“工作室”。
这类公司与个体书商相比,运营成本相对要大。但与官方出版社相比,他们又有着无限的优势。他们大多实行股份制经营,如紫图公司、全品公司、光明书架。北京科文康桥图书有限公司以出版教学辅导书、少儿书、科普书起家,一度每年平均出书三百种以上,相当于一家大型出版社,在网络热潮中其吸引了外来投资,开办了“当当网”,成为中国第一家赢利的网上书店。
九十年代中期,民间书商王洪友出版了《奇异的性风俗》。这本书涉及到少数民族,官方以此判处王洪友15年徒刑,逮捕了十多人。
更需要提到的是,这些民间出版商每出版一本书,都需要向官方支付1-2万元的所谓“书号费”。现在官方出版社大部分就是依靠这些“书号费”维持生存,如果“书号费”取消,这些官方出版社只有死路一条。
1999年中宣部副部长在一次会议上提到,有一半新书来自民营书商,三分之二的国有出版社都已经空壳化。据最保守的估计,中国大陆已具图书出版性质的民营机构(或未注册的个人组合)至少在3500家以上,而官方出版社却只有565家。这些民营出版公司一直“想办出版社”,但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出版物发行管理司司长刘波2004年在“新建出版物总发行单位工作研讨会”却说,“即使中央政策再放开,十年内民营书业也不可能成立独资的民营出版社。”
2005年5月19日,胡锦涛在内部会议作了《打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严防美欧在我国和周边国家发动颜色革命》的报告。胡锦涛下达了“对出版界进行全面的清理整顿”命令,要求“各出版社严禁卖书号给民营文化公司,民营文化公司只能做图书零售和发行业务,决不可以做出版业务。”随后,54家出版社被中宣部、新闻出版总署停止营业。中宣部副部长吉炳轩、出版局局长张小影大放厥词,而新闻出版署副署长邬书林说:“我去年四月讲,要像割毒瘤一样割掉‘二渠道’,反映不一,有人有意见,你们要正确理解当时说话的环境,我现在重申,我仍然是这个立场,只要我在位一天,我就坚持这么做,要刨他们(二渠道)的祖坟”。
“六四”以来,被禁的书有:陈晓东的《宁玛的红辉——今日喇荣山中的一块密乘净土》、梁晓声的《九三断想》、马少华的《东欧:一九八九—一九九三》、黄翔的《黄翔,狂饮不醉的兽形》、《顾准文集》、廖亦武的《沉沦的圣殿》和《中国底层访谈录》、笑蜀的《历史的先声——半个世纪前的庄严承诺》、昝爱宗的《第四种权力——从舆论监督到新闻法治》、李慎之、何家栋的《中国的道路》、何清涟的《现代化的陷阱》和《我们仰望星空》、陆学艺的《当代中国社会阶层分析报告》、茅于轼的《给你所爱的人以自由》、陈桂棣、春桃的《中国农民调查》、杨继绳的《中国社会各阶层分析》、强剑衷的《历史大趋势》、戴煌的《九死一生》等等。而受到整肃的出版社有今日中国出版社、新疆青少年出版社、南方日报出版社、青海人民出版社、漓江出版社、改革出版社、中国工人出版社等等。
新闻出版总署查禁这些书与出版社时,基本没有遭遇过反抗。但2007年1月11日,邬书林宣布对八本图书的禁书令并要求对出版社进行惩处时,却遭到强烈反抗。这八部图书是《人民日报》退休编辑袁鹰的回忆录《风云侧记――我在人民日报副刊的岁月》、原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主编朱凌撰写关于姚立法的报告文学《我反对——一个人大代表的参政传奇》、章诒和的《伶人往事》、旷晨主编的四本对五十年代到八十年代中国历史回串的《年代怀旧丛书》、国亚讲述150余年以来中国一个普通家庭命运的长篇小说《一个普通中国人的家族史》、晓剑讲述辛亥革命到大跃进历史的长篇小说《沧桑》、胡发云讲述非典期间女子因互联网而放弃作副市长情人的长篇小说《如焉》,以及朱华祥反映新闻工作者生存状态的长篇小说《新闻界》。出版《我反对》的海南出版社,为这书付出的代价是“全体员工开大会宣布有关处分,领导和责任编辑要写检讨,奖金被扣发,2007年的书号也要被扣去百分之二十几”。
八本书“违规”的原因,除了《风云侧记》被认为“泄露国家机密”外,其余未给出明确理由。《伶人往事》更是被邬副署长明确向湖南文艺出版社指出是“因人废书。”为此,章诒和发出《我的声明和态度》:“我不会放弃对公民基本权利的维护,因为它维系着一个人的尊严和良知。”“前两本书的被封杀,我均以“不在乎”应之。但事不过三。这次,我在乎,很在乎!邬先生,告诉您:我将以生命面对你的严重违法行为。祝英台能以生命维护她的爱情,我就能以生命维护我的文字。”随后又发出《我没有了退路──关于“声明”的说明》的第二份声明和《事态的变化和我不变的立场——兼告邬书林先生声明》的第三份声明。在第三份声明中,章诒和说:“我特聘请一个法律顾问团。首席顾问张思之先生,另有浦志强律师、付可心律师,其他律师暂略其名。他们会依法尽力维护我的权利。”
2007年4月18日,章诒和向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提交了起诉新闻出版总署的行政起诉状,要求“撤销封杀作品”。这是新闻出版总署署长龙新民第三次被告,前面两次分别2006年10月昝爱宗因记者证被吊销状告龙新民和2007年3月新华社老记者戴煌状告龙新民。戴煌状告新闻出版总署,要求其撤销《关于撤销作家出版社〈九死一生——我的“右派”历程〉选题的函》,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却以“戴煌不具备原告的主体资格”而不予受理。
而且章诒和还《致全国人大代表的公开信》,要求“在大会期间,就出版问题上的违宪行为、专断劣迹,向有关机关提出质询,要求正式答复,尔后据之作出相应决议,坚决废除现行条例、规章、制度中的不当内容和实践中的全部陋习陋俗,为制定《新闻出版法》奠定基础。如认为提出此议时间过于匆促,原订日程不宜改动,复无充分理由延长会期,则请依据《宪法》第71条的规定,组织一个关于党政机关非法禁书的‘调查委员会’,于闭会之后展开调查,在一定的时限内作出决议,明确宣告:违宪必究,任何机关不得例外;毁法有责,位居副职署长者也难逃其咎。”
由于这次禁书引起的风波太大,章诒和发出抗议后,新华社前副社长李普、北京大学教授贺卫方、清华大学教授贾西津、著名作家钱钢、上海著名剧作家沙叶新、台湾著名诗人余光中、邵燕祥、笑蜀、刘苏里、余杰、刘晓波、王建勋、孙文广、何清涟、陈子明等人士公开声援章诒和。
而被禁作者之一的袁鹰,在1月29日给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邬书林副署长寄去一封信,向邬书林表示抗议并要求作出答复。邬书林不得不在1月31日上门向袁鹰说明“真相”,说是该书“涉及反右、‘文革’及党和国家领导人等内容”,“未履行重大选题备案程序出版”,“针对出版社违规,不是针对作者”。邬书林还向袁鹰透露:《沧桑》是因为“写到延安时期种鸦片”而被处罚,《我反对》是因为“人大常委王兆国、盛华仁副委员长都提出质问”。
这次禁书事件引发的抗议声潮是中共1949年统治大陆之后从来没有过,对其教训也是深重的,让其明白公民自由出版的权利是不能随便剥夺的。
更值得庆幸的是,由于公民意识的觉醒,不少公民不再遵守官方的出版制度,开始自由出版。不要出版社,不要书号,直接印刷出版。如崔卫平翻译的《哈维尔文集》和《通往公民社会》,以及《黄万里文集》、《李慎之文集》、《李慎之纪念文集》、〈何家栋文集〉都是这样出版的。
王怡就以这种方式出版了自己的评论文集《美得惊动了中央》、廖亦武的《中国冤案录》(第一卷)、康正果自传《我的反动生涯》、汪建辉的小说《有没有》等四本书。2005年3月21日,将这些书寄给外地朋友时,被四川新闻出版署扣留,于是王怡聘请了律师,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要求确认行政处罚决定适用行政法规错误、撤销非法行政行为、返还印刷品。公民自由出版的出现,也是中国公民社会开始兴起的标志,其将推动中国社会的变革。
第七章、毫无改革广电媒体
这里所指的“广电媒体”比较宽泛,包括广播、电视、电影、通讯社。可以说,30年来,广电媒体体制中的通讯社与广播电台基本没有发生变化,只是广播电台出现了一些经济台、娱乐台。
1982年9月1日,中央电视台将重大新闻的发布时间由原来的20点提前到《新闻联播》节目发布,这标志着中央电视台成为一个新闻发布机构。在此之前,只有新华社、《人民日报》拥有重大新闻的发布权。从此,这三家宣传机构被中共完全赋予垄断重大新闻的发布权。
国内媒体报道新闻只能用他们的报道,禁止用外国通讯社的报道。为此,新华社在2006年9月10日发布《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管理办法》,规定“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应当经新华通讯社批准,并由新华通讯社指定的机构代理。外国通讯社不得在中国境内直接发展新闻信息用户。除指定机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代理外国通讯社的新闻信息。”新华社将每年对外国通讯社进行年审评估,严重违规者将被吊销营业执照。
新华社本身作为一个通讯社,与其他通讯社应该是一样的,怎么能够拥有权力去审查外国通讯社。这种荒唐的侵犯新闻自由的行为居然在今天能够畅行无阻。虽然国内目前还有一个中国新闻社,但它是中共向海外的宣传机器,其尺度相对比新华社宽一点,其文体也不同于宣传语气的“新华体”。甚至它在报道海外事件也不忘自己的宣传功能,1992年它对泰国民主运动的“暴乱”报道,引起泰国华侨界著名的事业家、慈善家陈延寿老先生的“这里的合法性和中国的合法性不一样”的质问。
虽然中央电视台与新华社一样是“宣传机器”,但在八十年代,它还是有一些出色表现:1987年10月首次全部录像播出中共十三大召开的11次记者招待会。特别是大会闭幕第二天,新当选的政治局五名常委在记者酒会上公开露面,该场景经电视播出后在国内外引起极大反响,这种新闻公开是过去从未有过的。1988年,苏晓康、王鲁湘、谢选骏、远志明等人撰写拍摄的电视纪录片《河殇》先在中央广播电台播出,后在中央电视台重播,引发全民看《河殇》议《河殇》,成为争论很激烈的话题,甚至北京市公安局政治部还下文件要求“全体干警要学河殇”、武汉市委下文件要求所有的机关、厂矿、街道都要组织学习河殇、广东省搞了一个一百万人的“蓝色行动”,因为《河殇》里讲了一个蓝色文明。关于《河殇》,邓小平看了一点,没有说什么;杨尚昆看了一集,说:不错嘛!让干部们看看,解放解放思想;李先念、李鹏、赵紫阳看了以后都没有发表意见;只有国家副主席王震看了以后大骂《河殇》。1988年夏天,新加坡总理李光耀来访时,赵紫阳把《河殇》录像带作为礼物送给了他。但《河殇》这部纪录片后来却被中共认为是挑动“六四”的主要原因。海外也有人这样认为,包括研究八九民运的学者,他们认为这部片子与这场学潮有很大的关系。
“六四”发生时,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英语部,在1989年6月4日早晨6时25分,向全世界发布“六四”屠杀消息。其用英语播音的文稿大意如下:“请记住一九八九年六月三日。在中国的首都北京发生了最悲惨的事件。几千名民众,其中大多数是无辜的市民,被全副武装的士兵们在向市中心推进的过程中杀害。在被害的民众中也有我们北京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的同事。士兵们驾驶着装甲车,用机关枪来对付千万名试图阻挡他们向前推进的本地市民和学生们。当装甲车强行通过之后,士兵们仍然肆无忌惮地向街上的民众扫射。据一些目击者说,有些战车甚至撞向一些犹豫不前的步兵。北京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英语部深切悼念那些在这场悲剧事件中遇难的人们,并呼吁所有的听众与我们同声抗议这一严重违反人权、残暴镇压人民的行径。由于北京正处在非常时期,我们无其它新闻可向您报导。我们恳请您的谅解,并为您在这最悲惨的时刻与我们在一起而表示衷心的感谢。”
此时英语部的节目负责人是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吴学谦的儿子吴晓镛。随后,吴晓镛即被调离、审查,整个英语部工作人员都作了检讨。
而中央电视台主持人薛飞、杜宪在1989年6月4日、5日、6日连续三日在《新闻联播》节目中身着一袭黑衣、以沉痛的神态进行播音而且长时间播出现黑色画面。他们以此表达对“六四”死难者的哀悼,对当局的屠杀暴行的抗议。此后,薛飞、杜宪因此被停职、调离。杜宪是《新生》周刊总编辑兼发行人杜重远之孙女,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教授杜庆华之女儿,著名演员陈明道之妻子,杜宪的弟弟在“六四屠杀”中遇难。
吴晓镛、薛飞、杜宪们,因为拥有良知,致使他们大胆突破宣传机器的禁区,向世界播出关于“六四屠杀”的消息。杜宪因此被称为“中国的第一女性”,其形象被亿万人记住。此后,中共严控媒体,禁止媒体提到“六四”。1995年上海广播电视电台文艺台娱乐新干线节目主持人朱惠明在制作节目时,曾对听众提起“六四”纪念日,遭到停职审查的处分,节目停播。
“六四”以后,中央电视台在1994年开设了《焦点访谈》。十多年来,其播出几乎“雷打不动”,每天19时38分播出,时长11分50秒。这是由于中央电视台被赋予的特殊垄断地位,加之李鹏、朱镕基、温家宝三任中共政府总理的视察,使之成为舆论监督的“晴雨表”。但其存在原因正如主持人方宏进所言:“中央主管宣传工作的机构和领导人,是他们让这样的电视栏目存在,来反映社会问题和老百姓的意见”。
但其舆论监督节目有70%的“公关”掉。1998年11月4日的中国青年报《冰点新闻》发表了《公关〈焦点访谈〉》,报道了中央电视台前面排着两队,一队来自官方,不让节目播出,另一队来自人民大众,想让节目播出。由于官方财大气粗,人民大众没有力量,致使官方往往能“公关”胜利。
而且,中央电视台1996年5月开办《新闻调查》节目,也被“公关”。其制片人张洁2006年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唐勇林采访时透露:“几乎每一期舆论监督节目,都有公关行为出现。”“有一段时间,播出率只有50%,尤其在2002年。”其不少节目因为不能播出而被“贴上橙色标签锁在柜子里”。
虽然《新闻调查》号称“探寻事实真相”,曾经也播出如《哈尔滨市长》等节目,但对其所在的中央电视台耗资百亿元的新大楼超标以及占地拆迁问题却没有进行一下调查。以至于其主持人柴静2007年6月25日在博客帖出《你是公民,也是记者——〈新闻调查〉征集各地违规豪华办公楼图片》的帖子时,虽在短短一周内点击率超过7万次,跟帖多达1500多条,但也有不少网友发出质疑,央视耗资百亿的新大楼本身就“超标”,怎么还好意思查别人?
中央电视台由于其“宣传机器”功能,致使其两大节目“新闻联播”、“春节晚会”可以十几年或几十年不变,冉云飞因此称之为“木乃伊”电视台。“新闻联播”的主持人,“六四”以后就没有换过。只是在2006年6月5日,让李梓萌和康辉主搭档主持了一次。2007年12月6日-9日,连续4天让海霞、李梓萌、康辉、郭志坚等分别主持了一次。而且,其宣传的语气与音调,30年来没有变化过。甚至在报道中公开作假,如2007年12月27日,播发的“很黄很暴力”新闻。此语一出,立即成为网民的嘲笑对象。“很黄很暴力”也因此成为2008年首句网络流行语。
在此之前,关于中央电视台还有另一句流行语。2007年02月02日,CCTV在2006体坛风云人物评选中作弊,原本落后的丁俊辉的票数,突然在1小时在内猛增100018票。在此之后“做人不要太CCTV了”成为2007年网络流行语,被用来表示用不正当手段损害他人利益或卑鄙无耻的意思。
而其“春节晚会”,从1983年以来二十五年不变,总是以锣鼓喧天歌舞动地开始,向大众宣传“欢乐”、“盛世”的主旋律。而实际上这些“欢乐”、“盛世”根本是不存在的。由于其垄断,虽是“鸡肋”,观众却不得不看。
因此,可以说,中国电视体制几乎也是没有改革的。曾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做过执行制片人、现在凤凰卫视中文台任副台长的刘春,曾在一次培训上说:“反观电视,是一潭死水,在宏观体制上没有进步。”
刘春所在香港凤凰卫视,开播于1996年3月31日。有人曾想当然地把它与中央电视台1996年5月17日开办《新闻调查》一起,把1996年形容为“中国电视改革年”。表面上凤凰卫视是香港媒体,但实质是中共向海外宣传的工具而已(民众认为它是 “国安”办的)。它与中央电视台的关系,就相当于新华社与中国新闻社的关系。
这可以从凤凰卫视董事长刘长乐得到的那笔“神秘投资”可以看出。作为当事人之刘长乐,完全知道这笔资金的来源,但他却在对外界说这是一笔神秘资金。而且,与刘长乐合作的传媒大亨默多克曾经花了不少精力、金钱与中共高官结交,并获得相当大的成功。安替说:“默多克这个人在媒体世界征战50年,从来不知道什么是至高无上的新闻理念,什么是社会公器,什么是游戏规则。在他看来,所谓媒体,一方面是他实现权力和财富的工具,另一方面也就是人们自我满足的信息源。”因此何清涟认为:“他在中国的成功秘籍就是从不涉足政治领域,更不关心中国的民主、自由与人权,甚至中国媒体都关注的民生也不在他的视野之内。对促进中国自由化,他更是可以表现出一副漠不关心之态。”
就是这样一家向“海外的宣传机器”,也被中共限制在在一些主要的饭店、外国人的居住小区、学术院校以及政府办公室里播放。由于其突破禁区的节目而受到中共当局的限制,甚至在2005年10月几乎遭遇灭顶之灾。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有七八个政治局委员集体发难,质疑凤凰的性质,要求或者取消凤凰,或者把凤凰仅停留在三星以上酒店。随后凤凰卫视被迫进行整改,整改的主要内容就是“敏感阶段不能提,敏感人物不能碰,历史伤疤不要揭”的“三不”政策。
由于没有特殊的关系,与凤凰卫视同期创办30多家境外华语传媒几乎全军覆没。要么不知下落,如宇宙台、澳门新知台、澳门五星台;要么被卖掉了,如阳光卫视卖给新美传媒、华娱卫视几易其手、星空卫视channel-V合并。
乔新生认为“凤凰卫视是中国新闻管制的丑闻”。但其出现,确实推动了大陆电视体制的一些变革,如其资讯台的设立促使了中央电视台设立新闻频道,其对“911”的直播引起中央电视台对伊拉克战争的直播。
虽然面对凤凰卫视的挑战,但凤凰卫视毕竟只有4000万人口的覆盖面。因此中央电视台还是在大陆一家独大。2003年,其广告收入达到75.3亿,占有全部电视广告收入的29.5%,而其他3000多家电视台却只能分享70%的广告份额。
虽然拥有这么多广告收入,但由于其长期谎言宣传,导致其失去基本“良心”。2004年当俄罗斯别斯兰发生歹徒劫持成百上千的小学生人质事件时,CCTV4《今日关注》非常“及时”地推出了死亡人数竞猜。同年,在中国赴阿富汗工人遭遇武装分子袭击后,东方卫视居然让观众竞猜武装分子的身份。这两家电视台,将两起恐怖袭击事件当成赚钱发财的大好时机,就是他们失去基本的“良心”与“正义”表现。
近年来,也出现一些地方电视台挑战中央电视台的垄断地位。如东方卫视、湖南卫视也纷纷在主办春节联欢晚会。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湖南卫视。由于官方对新闻领域进行控制,湖南卫视就在娱乐方面进行探索,其2005年的“超级女生”引发了“娱乐风暴”。这种建立在市场导向和商业运作基础上的电视互动方式运作模式获得空前的成功,使湖南卫视成为“平民娱乐”代言人。随后中央电视台进行模仿,也办起了“梦想中国”等娱乐节目。
2008年春节前,中国遭遇雪灾,湖南卫视于是在1月28日宣布取消其精心策划“春节联欢晚会”,利用4天半时间赶制了一场“爱心大融冰——我们一起过年”“赈灾晚会”,三个半小时的晚会募捐到3亿1700多万人民币。赈灾义演刚结束,便有网友在网上发布题为《湖南卫视赈灾义演的10大感人瞬间》的帖子。而中央电视台的春晚却依然歌舞升平,仅仅募集到8000万。
长期研究传媒的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传媒系主任展江,提出建立“第二中央台”的建议来改变中央电视台的垄断地位。实际上,比建立“第二中央台“的方案是允许民间电视台。2004年6月初,河南台前县、山东梁山县几名农民合伙在这方面做了尝试。他们在位于河南、山东两省交界的梁山县黑虎庙乡境内,设立“河山电视台”,并正式开播。这个电视台距豫鲁两省交界线约500米,设立 “台长”、“总编”等职务。可以说,这是中国第一家真正民间的电视台,也是中国农民的又一伟大创造。但半个月之后的6月19日,河南台前县与山东梁山县组织广电、公安等部门联合出击,以“非法”、“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及“严重影响了台前、梁山两县及周边地区的政治稳定”将这一电视台取缔。
在此还需要提及的是,2007年河南电视台记者付振中,揭发的“山西黑奴工事件”,使全国乃至全世界的震惊与关注,随后400多位绝望至极的父亲在大河网联名发出求救信《孩子被卖山西黑砖窑400位父亲泣血呼救》,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广大的网民及公众对于这起发生于21世纪的惨无人道的“包身工”事件也都纷纷给予了愤怒地痛斥和鞭挞。
但2007年北京电视台生活频道《透明度》栏目记者訾北佳,却因报道“纸馅包子”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损害商品声誉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而北京电视台台长遭通报批评、总编辑遭行政警告处分、主管副总编辑遭记过处分、生活节目中心副主任、分管《透明度》栏目的副主任、《透明度》栏目制片人等三人遭撤职处分;《透明度》栏目所有编辑和记者被开除。而且北京电视台与中央电视台大量记者也遭开除。实际上,《透明度》栏目是北京市工商局与北京电视台合办为其脸上贴金的节目。
第八章、新媒体
1994年4月20日,中国与国际互联网相联的64K网络通道开通,标志着中国正式加入了国际互联网大家庭,也标志着中国从此进入网络时代。网络存在的及时性、互动性、无限性等特点,被称为“上帝带给中国人的最好礼物”。以往,中共为了维护极权主义统治,牢牢地控制着传统三大媒体(报刊、电视、广播),导致普通民众没有发表言论的场所。而网络的出现,使普通大众终于有了发表言论、表达意见的场所。传统媒体发表一篇报道、评论需要经过编辑、、主编、总编三级的审核才能发表,而在网络上只需要经过编辑一层,所以在网络上发表文章的自由空间就更大。网络不受地域限制的特点,致使在每一个地方发生的重大新闻都能迅速传遍全国。
由于传统媒体牢牢地控制在共产党手里,只是“党的宣传机器”而已,不允许独立的民营媒体存在,而且也不允许外资进入。而网络的出现,对这一状况产生了一定改变,大多数网站是民营的,有的甚至是海外上市公司,如三大门户腾讯、新浪、网易,分别在香港与美国纳斯达克上市。
起初,网络只是以传统媒体的电子版形式出现,如新华社创办新华网、人民日报创办人民网,而且政府也曾经花巨资创办网站,如北京创办千龙网、上海创办东方网。但由于这些网站与传统媒体一样以宣传面目出现,而谎言宣传体系早已坍塌,民众不再相信这些传统媒体,因此也不会相信这些网站,加之这些网站提供的信息,不是网民需要的,因而从开始就被抛弃。而商业网站紧紧抓住民众的需求,因而受到民众的追捧,因此新浪、搜狐、网易能够很快成为三大门户网站。这时的网络只是转载传统媒体的新闻信息、提供免费电子邮件服务,因此民众利用网络只是为了看新闻、收发电子邮件。
1996年出现了BBS,开始把网民聚集起来,由于当时正处于世界杯亚洲区预选赛,四通利方利用BBS开辟了体育沙龙,成为后来的新浪网。1999年5月8日,北约军队轰炸中国驻南斯拉夫大使馆事件,许多网民在BBS参与讨论,成为BBS在中国兴起的标志,同时也出现了像天涯社区这样的专门BBS网站。后来,天涯社区成为中国自由知识分子的聚集地。BBS第一次让网民拥有发言阵地,可以就某事件进行讨论,发表自己或长或短的言论。
2002年BLOG(博客)的出现,网络开始从“以事件为中心”变成了“以人为中心”,网民在网络上终于拥有了自己的“个人媒体”,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经营”自己的“网络家园”,因此受到热烈追捧。2005年出现“博客热”,以至于任何一家“像样”的网站都有博客。在1.62亿的网民中已经有近1/5(19.1%)的网民青睐在网上写博客,即博客作者约有3094万人。处于博客时代的网民,人人都成为“政治家”,都可以对任何一公共事件发表评论,称为“意见领袖”。一批时评作家就是先通过网络称为“意见领袖”,再到平面媒体上发表言论的。为了消除这对政权的威胁,因此管理部门想出了“博客实名制”的怪招来控制。
真正让人们感到网络对中国社会的影响是2003年,也标志网络媒体进入主流媒体行列。这一年,无论是国际的伊拉克战争,还是国内的非典,都让民众感到网络的重要。非典期间,由于不能出门,只能呆在家里上网。由于政府对非典真实信息的封锁,大量的非典小道消息通过网络传播。由于传统媒体被控制,禁止进行“非典”报道,而那时中共还没有成立专门的网络管理部门来控制网络,因此网络媒体对“非典”进行大量报道。而且由于传统媒体存在地域性,如南方都市报的报道只能在广东才能看到,但由于网络不存在地域限制,南方都市报的非典报道被网站转载后,全国各地的网民都能看到。
虽然中共当局拒绝认为网络是媒体,为了便于控制,不给网络媒体颁发记者证。但实际上网络媒体已经成为中国主流媒体。中国社科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闵大洪研究员也认为,中国网络媒体表现出的影响力、社会地位、政治认可度、对重大事件的报道能力都清楚地证明,它们已经成为中国的主流媒体之一。
在刘荻案、杜导斌案、孙志刚案、孙大午案、黄静案、刘涌案、李思怡案、“宝马”案等一系列维权事件,网络在民意表达与舆论形成方面的作用发挥得淋漓尽致。49年后,极权政体就极力限制人们的结社自由,但在这些维权事件中,在全国各地,甚至在世界各地的中国网民,通过一次又一次的网络联署签名聚集起来,形成虚拟世界“维权阵线”。这样的维权阵线类似于传统“政党”的功能,但它又是临时性的,是根据维权需要聚集起来的,可能在维权结束后就解散,但这样的维权阵线在下一次维权中得到扩大。
在维权运动中,出现了“公民记者”。这些人自己建立民间网站,发布维权信息,如李新德的中国舆论监督网(www.yuluncn.com)、黄琦的六四天网 (www.64tianwang.com)、姜焕文的中国民间监督网 (www.zhengtan007.com)、石野的石野焦点网(www.shiye007.com)、鲁宁平的中国百姓喉舌网(www.cnbxw.net)、李新华的中原民生网(www.zymsw.com.cn)、张鹏飞的百姓视点聚焦网(www.luningping.com)、徐祥的中国名记在线(www.007news.net)、中国正义反腐败网(www.zyff.cn)等。特别要提到的是中国舆论监督网,只有李新德一个人,却参与了山东济宁“下跪副市长”李信案、辽宁阜新市“退休高官”王亚忱案等案例。他在香港注册了中国舆论监督网,自己给自己发了记者证。由于他是在香港注册,是一个网站,不存在出版物,因此大陆的新闻出版署就不能以“非法出版物”查封他的记者证,这就逃避新闻出版署对记者证的限制,可以大张旗鼓的拿着记者证进行采访。
但中共这个政权,面临科技带来信息革命的挑战,总能找到控制的办法:五十年代收缴过打字机,六十年代限制过短波收音机,七十年代禁止港台传媒,八十年代控制传真机。九十年代控制卫星天线、在21世纪的今天控制互联网。中共通过与美国思科公司的合作,对中国的网络构造了一堵类似于“长城”的防火墙,不让国内网民看到海外那些所谓的“敏感信息”。而且还花巨资建立“金盾工程”,对国内网络进行监控。
但法轮功组织却开发出突破中共网络封锁的软件,如自由门、无界网络、世界通等软件。这些软件不断升级,致使中共有关部门也无法对付。令人欣喜的是,美国国务院新在2008年批准的预算中,有1500万美元将用于开发对抗网检的工具和网络服务,主要用于帮助互联网用户冲破中国、伊朗和其他封闭社会的电子防火墙。这对中国网民突破封锁来说,是一大福音。
网络在中国的发展,虽然从中共从一开始就制定了法律法规进行限制,如1996年2月1日就颁布了《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对国际联网活动实行主管单位审批和经营许可证制度,但它没有意识到网络会发展这么迅速。等到它发现网络对极权政体的危害时,民间网络已经发展起来。这时要想全面限制网络的发展已经不可能,因此在2003年底采取控制大的网站、号召网络媒体要有“社会责任”,要“行业自律”。对它而言,所谓“社会责任”、“行业自律”就是不要威胁它政权的存在。2002年,以北京蓝极速网吧发生火灾为借口,一下子采取让几大政府公司控制网吧,限制了网民在网吧自由上网的权利。
2000年11月7日,当局颁布《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网络媒体没有采访权,而且网站转载传统媒体的新闻也需要获得国务院新闻办的所谓“新闻资质”才行。2004年连续发生的四川汉源事件、重庆万州事件让中共当局明白网络的对其政权存在的威胁。虽然传统媒体由于受到当局控制没有对民众大规模抗议进行报道,但是由于互联网的存在,一夜之间民众抗议的新闻与现场照片传遍了世界各地。而且2005年3月全国各地几乎同时举行的反日大游行也是通过网络发动起来的。
这三次来自网络的惨痛教训,促使当局决定在国务院新闻办下设立专门的网络控制机构——国务院新闻管理办公室网络管理局,各省市也设立网络处。这些机构一方面搜集网络舆情,向高层汇报,另一方面每天向各个网站——不论官方网站还是商业网站,发布指令要求删除或重点宣传的信息,有时甚至要求网站把宣传信息放在网站首页要闻区,并且规定将文字加红放在第X条位置。而对那些触犯禁令的网站就采取罚款、要求网站开除编辑、关闭频道甚至关闭整个网站等处罚措施,甚至从2007年开始采取扣分制度。
对那些发布敏感信息的民间网站就采取关闭的方式。被关闭的网站有:春蕾行动、不寐论坛、宪政论衡、世纪中国、自由中国论坛、民主与自由网、一塌糊涂、燕南网、爱琴海、递进民主、公民维权网、中国哲学网、榕树下、敏思博客、博易网、牛博网等等。
由于传统三大媒体正在被取代:博客取代报刊,播客取代广播,视频取代电视,因此2006年12月17日,美国《时代》周刊把“你!互联网的使用者”评为年度人物。而几乎同时,《亚洲周刊》选出“中国网民”为本年度风云人物,认为这个约有两亿人口的、全球最大和最红火的网上群体,胜过了很多政治人物和商界人物,正凝聚着最坚挺的“软实力”,发挥着任何个人都无法发挥的巨大能量。而且,2007年9月,缅甸僧侣革命发生的原因部分就是由于高官女儿奢华婚礼的视频在网络的流传而导致的。在重庆钉子户事件中,网民周曙光利用博客,进行参与报道。
而且以QQ、MSN、SKYPE等及时通讯软件使信息能够在很短时间内传播扩散开来。由于这些及时通讯软件都拥有几千万甚至几亿的用户,而且分别能够以QQ群、MSN群的形式存在,能使成员之间很快进行信息交换,特别是SKYPE由于能够进行免费通话、能够异地召开网络会议而受到欢迎。虽然中共曾试图控制及时通讯软件,如2005年深圳市公安局要求QQ群的开通需要登记身份证,但由于受到藤讯公司和用户抵制而以失败告终。2007年3月重庆钉子户事件,网友开始组建QQ群进行声援。
在此,特别还需要提及的是被称为第五媒体的手机短信。它1992年诞生于英国,以自由随心、经济实用、覆盖面广、迅速便捷等特点开启了传媒新时代。1998年,中国开通手机短信业务。2003年,美国“哥伦比亚”号航天飞机失事后不到十分钟,中国几十万手机用户就已经通过新浪网发送短消息的方式获知了这一重大新闻。此举再次改变了人们获取新闻的方式。短短几年的时间,短信由纯文本的形式逐步向融声音、图片、文字为一体的多媒体形式转变,有人将手机短信现象称为“拇指文化”。
到2006年底,中国已经拥有4.6亿手机用户,手机短信发送量达接近4300亿条。从2000年开始,手机短信从10亿条增加到2004年的2177亿条,占2004年全球发送短信5100亿条的40%。2005年,达3046.5亿条,比上年增长39.9%。
手机短信的出现,使民众获得了一种更迅捷的互通信息的方式。在西方国家,抗议者利用手机短信相互联络,组织示威,使当局穷于应付。在我们的邻国菲律宾,抗议者利用手机方便灵活地组织大规模抗议示威,迫使前总统埃斯特拉达下台。2007年6月1日,厦门市民为抗议新建一座巨毒化工品厂,用手机短信进行联络,很快形成一场声势浩大的抗议游行。而记者北风也利用手机短信,现场报道了厦门的抗议事件。由于新的维权手段的利用,“厦门人”的维权最终获得成功,也被《南方周末》评为2007年的年度人物。当然,手机短信的这种功用受到当局的注意。
手机短信使顺口溜与政治笑话能很方便地进行传播。在新闻不自由的地方,顺口溜就有广阔的市场。不能在公开媒体上直抒胸臆的人民,需要通过顺口溜相互安慰、苦中作乐。顺口溜中传达出来的,虽然只是民众无可奈何的声音,但那也是社会大转型前夜闪烁的火星,其中有他们的爱与憎、悲与乐、絶望和幻想。以往的顺口溜都是口头创作,口耳相传,如今,顺口溜插上了短信、网络的翅膀,已经是无远弗届、无孔不入。
2002年中共举行16大期间,流传着这样一条讥否新政治局常委的短信:“民脂民膏胡紧掏,三个代表无帮国。人民尚未温家饱,反腐却知无官正。夜夜笙歌里长春,实事求事要裸干。贾贾曾曾政治局,整个就是一黄局。”同年底,广东爆发非典,传媒毫无反应。但2003年2月8日后,一条消息以手机短信和口耳相授方式悄悄在人群中传播。据广东移动通讯短信息流量数据统计:8日,4000万条;9日,4100万条;10日4500万条。正是手机短信的冲击,令政府公开部分真相。非典时期,人们见面的机会大幅减少,手机短信成了一种沟通渠道,短信异常火爆而大行其道。当时的北京流传着这样一条短信:明天北京将进行非但病人大规模转移,空气将遭到污染,请大家不要上街。
由于手机短信具有的潜在能量可能比网络更大,因此中共一直在想办法控制短信。2004年4月21日,信息产业部《关于规范短信息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这一通知与手机短信息中包括有关江泽民在内的政治笑话有关。2005年,公安部要求实行手机实名制的理由是“垃圾短信”,但实质还是害怕政治短信的蔓延,以及害怕民众利用短信组织游行示威。非典时就有人因发送非典短信而被拘留,而2003年陕西榆林刘斌事件、2006年重庆彭水秦中飞事件都是由于发送手机短信而成为“文字狱”典型案件。
第九章、《新闻自由法》
1980年9月,在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会议上,部分代表第一次提出制定《新闻法》的口头建议。1983年6月第六届人大和政协会上,有代表提出《在条件成熟时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法》的书面建议。
当时胡耀邦、赵紫阳强调重视人大和政协的提案,要求必须逐一做出交待。关于制订《新闻法》的提案也必须做出答复。于是,中央书记处指示中宣部进行研究,提出办法。经过中宣部部务会议讨论以后,1983年12月28日,中宣部的新闻局邀集人大法制委员会和教科文卫委员会的负责同志进行商议,一致认为必须立即着手筹备制定《新闻法》的有关事宜,而且决定:“由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牵头,胡绩伟同志负责,并协调新闻、法律等有关部门同志参加,组成起草小组。人大法制委员会和中宣部新闻局积极参加协助。”
中宣部将这个决定写成《关于着手制定新闻法的请求报告》,提交给中央书记处。书记处研究以后,由主管宣传工作的胡乔木批示同意以后,又将这个报告转送人大委员长彭真。彭真也批了“同意”两字,就交给教科文卫委员会办理。
在这以后,中宣部新闻局局长钟沛璋在首都新闻学会举行的关于《新闻法》的座谈会上说:“关于《新闻法》,新闻界酝酿了很多年,的确需要这么一个法。由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来担负这个工作是很合适的。很重要一点,需要有热心人,要在新闻界有影响、有经验的同志来抓,所以中宣部在研究这个问题时,我们议论还是绩伟同志来担当这个工作最合适。在我们积极建议下,乔木、力群都一致同意请绩伟同教来挂帅抓这个事。”
但是中共元老陈云曾云,“在国民党统治时期,制订了一个《新闻法》,我们共产党人仔细研究它的字句,抓它的辫子,钻它的空子。现在我们当权,我看还是不要《新闻法》好,免得人家钻我们的空子。没有法,我们主动,想怎样控制就怎样控制。”因此,要在中共统治下制订一部《新闻法》的难度实在太大。
当时,为什么把这项任务交给胡绩伟呢?因为他是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副主任委员,同时也是全国新闻学会联合会的会长,是具有新闻工作四、五十年工龄的老新闻工作者,在《人民日报》先后担任副总编辑、总编辑和社长就是31年。新闻界很多人也认为,由胡绩伟来负责主持这项制订《新闻法》、保障新闻自由的工作,是比较适当的人选。这样,胡绩伟就成为负责拟定这部《新闻法》的主持人。
1984年1月18日,胡绩伟开始负责主持《新闻法》的拟订工作。5月12日,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共同组建了“新闻法研究室”,设在新闻研究所,由所长商恺兼任新闻法研究室主任,副所长孙旭培任副主任。随后,出版了不定期的内部刊物《新闻法通讯》。在搜集整理资料的同时,胡绩伟还在北京、上海、广州、成都、重庆等地召开了新闻界和法学界的座谈会,广泛听取各地新闻工作者的意见,胡绩伟还特意在深圳召开了三次座谈会,听取香港新闻界的意见。
1985年7月15日,《新闻法草案》(第一稿)写了出来。经过新闻法研究室成员三次讨论、补充和修改,在1988年4月写出《新闻法草案》(第三稿)。这个草案明确列出了“新闻自由”与“民办报纸”的条例。胡绩伟原想,这个草案先登在《新闻法通讯》,再登在报上征求意见修改后,然后提交人大常委会讨论,最后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讨论修改和批准发布。
但在《新闻法》问题上,胡乔木与胡绩伟之间存在分歧:
第一,对《新闻法》的指导思想,胡绩伟认为是保护新闻自由,胡乔木则认为是加强党对新闻工作的领导,实际上是限制新闻自由。
第二,胡绩伟认为新闻法是为全国人民制订的,是为全国人民争取言论出版自由,新闻工作者要遵守,新闻工作的领导机关和领导者也要遵守。胡乔木则认为应该强调新闻工作者自我约束,加强道德自律,应该加强党对新闻工作和新闻工作者的管理。
第三,胡绩伟主张民办报纸,胡乔木则坚决反对。
第四,胡绩伟反对任何形式的新闻检查制度,胡乔木则认为报纸的重要稿件,理所当然地要送党委审查。
第五,胡绩伟强调舆论监督,胡乔木则强调监督舆论。
第六,胡乔木强调在党的领导下的舆论导向,胡绩伟则不同意这种“舆论一律”的导向作用。
胡乔木曾经几次打电话给中宣部和社科院,要胡绩伟把准备工作的情况和问题向中央请示报告,但胡绩伟深知他所谓的中央就是他自己,没有向他报告。胡乔木对此十分恼火,经过多方策划,决心把《新闻法》的起草工作直接掌握在他的领导之下。1985年11月22日,胡乔木通过社科院副院长赵复三通知新闻研究所所长商恺,宣布:“新闻所不再设立新闻法研究室”,取消起草新闻法的任务。
后来胡绩伟去信质问胡乔木,胡乔木与中宣部以及社科院之间互相拖延,不了了之。
1987年1月,新闻出版署成立,胡乔木趁此又作手脚。在确定新闻出版署的任务时,他指示新闻署正式宣布:“新闻出版署的主要任务是起草关于新闻、出版的法律、法令和规章制度…….”这表明胡乔木要把起草《新闻法》的任务抢过去。
胡绩伟的想法很简单,可以与新闻出版署一起竞争,看谁起草的草案好。1987年7月10日,新闻出版署急急忙忙地赶出了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法》送到国务院请求审查。这个法律基本就是控制新闻自由的法律。国务院法制局把这份稿子送给56个部门、单位征求意见。最后综合各方的意见结果是,新闻出版署拿出来的《新闻出版法》是基本上不能用的。与此同时,魏永征领导的上海新闻法起草小组也起草了一部《新闻法》,但只是一部地方性的新闻法规,没有全国性。
1989年春节,时任总书记的赵紫阳单独约胡绩伟到他办公室谈《新闻法》的制订,整整谈了一个上午。胡绩伟把进行的情况、主要争论和主要障碍都告诉了他。他听得很认真,答应要想办法让“新闻法研究室”继续工作下去。果然,在赵约谈以后,社会科学院再也不说撤销“新闻法研究室”,教科文卫委员会也不再说“新闻法研究室”不能负责起草工作。
但“六四”惨案的发生,使胡绩伟制订《新闻法》的希望破灭。“六四”以后,胡绩伟在人大的职务被罢免,新闻学会被解散。新闻法研究室合并到新闻理论研究室,而负责研究和起草《新闻法》的主角孙旭培也被免职。胡绩伟起草的《新闻法》也就胎死腹中。
以后,每年在人大和政协会上,对新闻自由和新闻立法的提案还是不少。但1994年的全国新闻教育会议上,针对有人提到希望制订《新闻法》的意见,当时中宣部主管新闻的副部长公然直言不讳地说:“新闻立法对党和国家不利,西方国家也不是都有新闻法嘛!”“苏联东欧搞新闻法,搞得国家一片混乱。搞新闻法还要宣传部干什么!”这位副部长原是“左王”邓力群手下有名的一员干将。他反对搞《新闻法》的意图当然道出了当局的底牌。
1998年3月8日,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广东人大代表提出,32位代表附议,呼吁“尽快制定《新闻法》”。同年底,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的李鹏接受德国《商报》记者采访时说:“我们将按照法定程序制定一部符合中国国情的新闻法。”但江泽民却在2000年9月初接受美国记者华莱士采访时说:“新闻自由不过是新闻界为使自己不受任何限制地攫取利润而制造出来的一个图腾,仅此而已。”又说:“所谓言论自由,本质上是一个博弈论难题,没有正确的解。”他比陈云干脆,根本就不承认有什么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认为这是虚无的图腾,是无解的难题。
但人们还是不死心,如吉林省全国人大代表王维忠,分别在2001年、2005年、2006年提出制定《新闻监督法》的议案。但2002年新闻出版总署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仍然表示,考虑到中国的国情,中国制定《新闻法》的条件还不成熟,过早出台可能不利于新闻传播的发展,因此,中国近期不会制定《新闻法》。
2007年,中国贸易报记者兰成长被打死,致使很多人又呼吁制定《新闻法》。但是直到今天,人们苦苦呼吁了三十年的《新闻法》依然不见踪影。但我们在呼吁《新闻法》时,也要谨防当局出台的《新闻法》是限制自由的《新闻法》。所以呼吁时,最好用《新闻自由法》这个概念。
第十章、中共对新闻改革的承诺
从1949年起,经历30年谎言体制。1978年,中国进入了改革时期。对于传媒而言,既然是改革,改革的目标就是两个,一个是新闻自由,另一个是民办媒体。虽然中共没有明确承诺这个改革目标,但广大民众就是以这个作为其改革的目标的。
1984年1月17日,全国人大委员长彭真批示“同意”制定《新闻法》。实际上制定《新闻法》的目的就是确保新闻自由和允许民办媒体的存在。而且在 1987年中共十三大政治报告中,总书记赵紫阳代表中共郑重承诺,“重大情况让人民知道,重大问题经人民讨论”。人民知道,就是知情权,也就需要新闻自由。人民讨论,就需要媒体,也就是民间媒体。但是在2007年,花费了14亿的“嫦娥一号”,花了14亿,应该算是重大问题或重大情况,应该经过人民讨论,或者至少应该让人民知道。但这个项目从立项到发射,以及现在嫦娥一号是否运行正常,民众一点都不知情,更不要说讨论了。纳税人的钱就这么白花了。
对这30年的新闻改革,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特聘教授孙旭培认为:“比起其他各个领域的改革来说,新闻传播的事业规模发展迅速,但改革的力度不大。新闻改革至少有两个层次上的内涵:一是新闻业务领域的改革,二是新闻体制的改革。业务领域的改革,自1979年以来已经取得很多成果。新闻体制上的改革则进展不大。新闻能否立法和依法治理,创办报刊能否由批准制改为登记制,传媒能不能跨地区经营,等等,这些都是新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但至今未见什么动静。”
而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山西行政学院、山西大学教授吴敏认为:“三十年改革,第一个最滞后的领域,是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方面的改革。第二个最滞后的领域,是新闻出版管理体制的改革。”
复旦大学新闻传媒学院教授李良荣认为;“在维持新闻体制基本不变的前提下,由观念的变革来拉动新闻媒介的改革”。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舆论研究所所长喻国明认为:“过去近三十年的传媒改革与发展,我们所获得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但就其实质而言,迄今为止的发展在基本面上还只是一种要素增长型的发展。换言之,这种所谓的“增量改革”只是在过去“存量”现实基础上对于社会发展要求的一种有限的调适,这种调适虽然通过新增媒介的培育和发展,在媒介业的总体功能的改善上、在媒介业的社会角色扮演的丰富性上,在媒介运行机制和传播资源配置方式上的市场化、产业化手段的引入方面起到了在稳定中求发展的效果,但其发展的基本态势仍然是以既往的“存量逻辑”为“圆心”的一种延伸和扩张——问题在于,这种构建于计划体制年代的媒介业的运作“逻辑”,在今天的合理性、有效性还剩有多少呢?媒介舆论监督的“犬儒化”趋势;对于传播技术革命如洪水猛兽的应对态度;只求“守土”,不求进取的管理导向;按照行政区划所实施的媒介市场运作边界的控制;媒介产业经营主体的缺位;对于最需要“姹紫嫣红”(马克思语)的传媒生产的内容和形式的横加干预,等等,均是这种旧体制、旧规则、旧逻辑、旧传统给我们留下的沉重“遗产”,它让我们不得不郑重思考这样一个问题:这种传媒运作的“语法”逻辑是不是应该到了必须加以改变的时候了?”
第十一章、结论
通过对这30年的历史分析,我们发现,在擦边球媒体时期,中共当局确实有一度开放了媒体,甚至一度准备出台新闻法,但时间却很短。在八九屠杀之后,媒体的谎言宣传机器之功能仍然没变,只是由于市场化的推动,媒体虽然在经济利益与政治利益之间摇摆,但最终还是会选择经济利益服从政治利益。所以这样的市场化还是离民间的、自由的、独立的媒体还差距很远。对于报纸而言,相对来说存在某些改革,允许民间与外国资本投资报纸的发行,但不允许资本控制报纸的编辑业务。当然这只是控制那些与时政、经济有关的报纸,对与而对与政治无关的如科技、娱乐、体育方面的报纸就不存在控制或控制不严。但中共却是一个泛政治化的政体,对于任何信息都可以泛化为与政治有关。而且对传统三大媒体的电视、广播,中共对其的控制没有丝毫的改变,仍然是谎言宣传体系的一部分。
六十年的谎言宣传,当民众接触到真实历史事实后,会引发真相的雪崩。对于中共政体而言,其开放报禁之时就是其垮台之时。因此,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处于转型时期的后极权主义国家而言,媒体对社会转型至关重要。媒体一方面要冲破《真理报》说假话的模式,另一方面要发挥启蒙的作用。而且,以网络、手机短信为代表新的媒体已经出现,将加速中国向现代社会的转型。
本文是北京后改革研究所编著的《改革之死》一书之“传媒”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