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释法梁振英支持 民主派批毁一国两制
针对香港青年新政议员引发的宣誓风波,中国人大常委会星期一早上全票通过了解释《基本法》第104条的释法,明确规定拒绝宣誓即丧失资格,而且不得重新宣誓,并将参选要求与宣誓内容挂勾。特首梁振英公开表示支持人大释法,而香港民主派议员批评人大所为不是“释法”而是“修法”,粗暴牺牲香港一国两制及法治精神。
中国人大常委会本次的释法,对原本只有84 个字的《基本法》第104条,增加了超过一千字的解释,规定公职人员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拥护《基本法》及效忠特区政府,宣誓人必须真诚、庄重、准确、完整地宣誓,否则即属拒绝宣誓,丧失资格,而且不得重新宣誓。
香港特首梁振英表示,青年新政两位议员梁颂恒及游蕙祯宣誓时故意侮辱国家,特区政府有责任执行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的解释。
香港特首梁振英:特区政府及社会大众对任何刻意违反上述规定,蔑视依法宣誓程序,甚或借机侮辱国家、民族,鼓吹分裂国家和主权行为都必须遏止,严正依法处理。我和特区政府对全国人大常委会今日通过的解释表示支持,我作为特区首长,有责任根据基本法第四十八条执行基本法,我跟特区政府将全面切实执行。
香港公民党则批评认为,人大常委今次并非“释法”而是“修法”,除了令二位青年新政议员失去议席,更是用政治手段,架空了香港的法院及立法会。
香港立法会议员杨岳桥:这个乱局其实是人大粗暴牺牲了香港的法治精神,香港已经可行的司法独立本来可处理的政治问题,当然一个必然结果,不仅失去了港人对一国两制的信心,更输了对中央治港方针的信心。
工党则到中联办抗议,批评释法损害香港法治。
工党前立法会议员李卓人:如果反对基本法23条立法,这是拥护基本法吗?他可以说你反对基本法中的一条,你就不是真诚拥护基本法。所以问题不仅是一个宣誓这么简单,或是所谓他们说的对付港独这么简单,他可以对付所有跟中央意见不同的立法会议员。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则表示,青年新政两位议员的宣誓争议,会等法院有判决后再作解决。
人大常委释法 梁游两人宣誓无效
中国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就基本法第104条释法,对条文中规定公职人员“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作出规范,又明确指,宣誓人若被确定无效宣誓,不得重新安排宣誓,宣誓人会丧失就任资格。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飞不点名批评香港两名候任议员,挑战“一国两制”方针政策。香港行政长官就指,港独思潮令基本法23条立法具有现实意义。(高锋 报道)
全国人大常委会周一(7日)早上召开全体会议,全票通过,根据基本法就第104条作出四点解释,包括相关的公职人员,未进行合法有效的宣誓,或拒绝宣誓,不得就任相关公职,不得行使相应职权,和享受相应待遇。
而宣誓必须符合法定形式和内容要求,宣誓人必须真诚、庄重、准确、完整地宣誓,包括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而宣誓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监誓人面前进行,监誓人负有确保宣誓合法进行的责任,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宣誓,应确定为无效宣誓,并不得重新安排宣誓。
人大常委副秘书长李飞其后在记者会中,不点名批评香港两名候任立法会议员,挑战“一国两制”方针。
李飞: 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来,总有一些人,当然是少数人,挑战“一国两制”方针政策,故意曲解“基本法”,特别是一些立法会的候任议员,不按照“基本法”第104条的规定,以及落实104条香港本地法律的规定,真诚庄严的宣誓,反而利用宣誓平台,从事违反“基本法”活动,一直没有得到依法处理。
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进一步解释,故意以行为、语言、服饰、道具等方式宣读不一致的誓言,都应为宣誓无效,丧失资格。而并非故意不符合规范,可允许宣誓人再次宣誓。
李飞主动提到周日(6日)晚在中联办外的示威,他指有人打出“港独”旗号,又指民族自决本质上都是提倡“港独”。
李飞:也有人公开打出“港独”旗号,公然煽动香港独立、香港建国,另一种表现是散布香港民族自决或者之类的这样的主张,本质上也是“港独”,这些“港独”份子骨子里就是反对国家、分裂国家,他怎么能拥护香港基本法和效忠特区呢?
他指今次释法并非干预香港司法独立,认为释法反映香港法律存在漏洞。又批评香港部分法律界人士歪曲“基本法”。
李飞:香港有一些貌似法律权威的人,从基本法制定时就散布歪理邪说,基本法实施以后,这麽多年继续进行歪曲和肆意窜改,所以造成现在有一个舆论陷阱,讲“只要人大释法就是干预香港的司法独立“。
在香港,行政长官梁振英说,他和特区政府支持,并会全面切实执行释法。梁振英又说,近日的港独思潮会让中央认为,基本法23条立法具有现实意义。
梁振英:在香港出现的这些港独和分裂国家的主张,相信会令中央政府认为,23条立法,不只是未完成宪制责任的问题,而是有了现实意义。
这是首次在香港原讼庭有裁决前释法。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话,释法内容和本地法例精神一致,不影响司法独立。
袁国强:就梁颂恒及游蕙祯的官司是否需要重新开庭,这个交由法庭处理,在先已判决的法院裁决是不会受影响,至于第二种情况,就是以前的事情,但是未上法院的,日后若再在法院处理,法院就有责任因应今次全国人大常委的释法,作为法律一部分去处理相关的诉讼。
新华社发表评论员文章,强调人大释法是维护“一国两制”和香港法治必要之举。
文章指,今次释法是对香港基本法进一步完善,对新形势下深化“一国两制”的实践,具有重要意义,又指,图谋将香港变成独立,半独立的政治实体,鼓吹摆脱中央管治,煽动港独分离主义,是香港诸多问题总根源。
环球时报的社评就强调,香港舆论可以多元,但人大常委会解释基本法的权力,是不容挑战的。
社评说,香港高度自治不意味著中央甚么都不能管,在涉及香港治理方向,和香港安全的重大问题上,中央必须充分使用基本法上载明的,包括中央的职责,这是中央的职责,也是面向香港社会和全国人民,必须承担的义务。
释法立场回异 泛民斥损司法独立建制指保港利益
人大常委会释法说明,议员若宣誓无效不得重新安排宣誓。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认同,释法有助减少宣誓争议。民主派批评释法如同在香港法律上僭建。建制派就支持人大释法,指毋须为青年新政两位议员安排重新宣誓。亦追溯其他曾在首次宣誓时违规的议员。(李莱 报道)
人大常委会解释基本法第104条,释法文本明确指任何不真诚、不庄重的宣誓属拒绝宣誓,宣誓人即丧失担任公职资格。不过文本没有说明何谓不真诚及不庄重。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回应释法时,认为释法时机适当,又认同决定有助减少宣誓争议,期望法院尽快判决。
梁君彦说:我认同人大常委会对这些条文解释,以维护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及国家安全。我亦认为,人大常委会的解释有助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在就职时依法宣誓,亦减少因宣誓所产生的争议,我期待法院就涉该条文的案件尽快作出判决,使立法会回复正常运作。
获准再次宣誓的刘小丽,有可能因释法而丧失议席。她见记者时重申,释法并非单纯个人议席问题,而与民主运动的未来有关。
刘小丽说:这个已经不是一个半个议席问题,我们要思考整个立法会的自主,我们做的决定为何可以如此粗暴地干预,亦要思考民主运动的未来,是否可以因中共不愿意而粗暴践踏,他日可能连我们叫的口号或一些诉求,亦能藉此推翻一个议员的议席。
公民党杨岳桥重申香港法院能处理宣誓风波,批评释法变相在本地法律上加框架,牺牲了本港法治精神及司法独立。公民党郭荣铿指出,释法是无限扩大本地法例。
郭荣铿说:依法这两个字在基本法内出现多次,如果他可以用依法这两个字,就话原来是如此解释的话,那很多条文可以以同样方式,无限扩大、无限僭建,这是今次(释法)决定的最大影响。
民主党涂谨申指出,《基本法》本身没有提及拒绝宣誓的后果,人大常委会僭建《基本法》,同时藉释法解释本地法例,变相收回立法权。
涂谨申说:有一些法例是实践基本法的规定,原来当中央有意见时,可以直接由人大很阔很阔、过阔地解释,便替下面地方政府完成所有要做的事,换句话变相收回一些自治权。
民主思路对释法表示失望和遗憾,宣誓事件已进入司法程序,应容许香港法庭先自行解决。人大常委会应尊重在这时刻释法,对特区司法程序欠尊重。民主思路召集人、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认为,释法涵盖的范畴未过于广泛,因为释法没有改变现有法律,亦无引申至法律没有处理的层面。
39名建议派议员发声明,支持人大常委会释法,民建联陈克勤认为,毋须为梁颂恒及游蕙祯安排重新宣誓。
陈克勤说:根据人大常委会的有关解释,毋须安排梁颂恒和游惠帧再次宣誓,并须审视其他议员宣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体育、演艺、文化及出版界议员马逢国亦指出,青政两位议员破坏议会秩序,需要处理事件以保护香港利益。
马逢国说:他们行为事实上在过去数星期,在立法会、在议事厅内,我们见到被人包庇、纵容及保护,这样行为是严重破坏议会秩序,若再不处理的话,受到最大损害的正正是整体的香港权益。
建制派的声明又指释法是及时和必要,有助正确理解《基本法》,以阻止港独主义的人士成为立法会议员。
累积民怨不排除大型抗争一触即发
人大常委会释法后,另外3名自决派议员的资格受到挑战。法律界人士认同,释法可追溯已宣誓的议员。自决派议员呼吁,司法界发起更进取的不合作运动抗议。有学者分析,社会怒气不断累积,担心容易触发社会冲突。(李莱 报道)
人大常委会释法或令更多立法会议员受波及,全国人大会副秘书长李飞指“民族自决”本质上是港独,或影响3名自决派议员的资格,分别是刘小丽、朱凯迪及罗冠聪。建制派藉释法进一步质疑其他议员的资格。民建联主席李慧琼认为,除涉及司法覆核的议员外,须重新审视其他议员的宣誓的合法性及认受性。
经民联梁美芬表示,释法适用于任何人,除梁颂恒及游蕙祯外,罗冠聪及刘小丽亦符合宣誓无效的约束。
梁美芬说:刘小丽已面对一个司法覆核聆讯,释法对任何未有终审判决的案件,我们认为一定有约束力。而释法内的一些言词非常清楚,没有含糊点,任何人去看都会适用在内。梁颂恒、游蕙祯、罗冠聪以及刘小丽,当时我们从法律角度,已认为他们当日于宣誓行为、举止,内容及形式已违反立法会宣誓的法律要求,已构成他们可以被取消资格。
几名自决派的议员资格能否得保,关键在释法的追溯力。港大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认为,普通法原则下,有理据争论释法内容不应用在过往发生的行为上。但若果有人入禀,法庭又确定追溯过往行为,梁颂恒、游蕙祯、刘小丽和罗冠聪绝对有可能因不庄重失去议席。
大律师公会主席谭允芝亦指出,释法有可能影响已宣誓议员的资格。
谭允芝说:似乎有这个可能,因为其他的议员若果官司一旦开展,或有人对某议员的宣誓提司法覆核的话,然后焦点在于誓言,那么要应用的法律应该是已解释的104条基本法。
3名“自决派”议员刘小丽、朱凯迪及罗冠聪回应释法,早前完作第二次宣誓,但正受司法覆核挑战的刘小丽认为,释法会波及其他议员,需寻求法律意见审视下一步行动。
刘小丽说:究竟何谓庄重明显是一个主观的判断,他觉得不庄重,但我自己觉得很庄重。整个社会要担心,我们的民主运动,尤其在议会路线中,是否受到重大的干预,受影响的不止是我一个,因为若用一贯准则,都有好几位议员受波及,所以我们需要寻找法律意见,去审视抗争空间。但我强调法院有其任务,不要被动地拿判决,像皮图章般审过便算。
朱凯迪表示,自决的主张有民意支持,未来会继续提及。他又希望法律界摆脱被动,作出不合作运动。
朱凯迪说:所以在现在的关键时刻,我很希望法律界面对第5次释法时,能摆脱过往被动接受的惯性,香港的法庭是否还要麻木地接受滥权的释法行为?第二,希望司法界、法律界看到现在第158条基本法,为香港带来不断的政治干预危机,他们可以向香港人建议制度的改革及条改基本法第158条的方向。第三,法律教育界,两个律师会,我们十分希望他们可以发起比黑衣游行更进取的不合作运动。
罗冠聪指,司法界及市民需要更进取行动,以防言论自由等核心价值逐一被侵蚀。
理大社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锺剑华接受本台访问时表示,社会的怒气不断累积,担心动辄出现警民对峙,引起冲突。
锺剑华说:好多人相当愤怒,结果做成昨晚触发警民对峙,甚至有些冲突,反映一个问题,一而再用如此方式释法,及今次释法否定政治异见人士的目的相当清楚,我相信香港人最不喜欢因为政治权谋考虑而侵害法律的独立性,所以怒气非常高。我觉得香港社会现在非常爆炸性,我担心日后有任何机会出现警方要控制,群众要表达情况,动辄出现昨晚的对立。
主张香港独立的香港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向本台表示,相信短时间内未有足够民气爆发另一场大规模社会运动,但不排除累积民怨下,大规模抗争会一触即发。
陈浩天说:我相信不会那么快凝聚到民气,在这段时间的观察,普罗市民的反应未见到可以蕴酿大型抗争,昨晚示威人数不多,但会慢慢累积,今天释法未见到即时反弹,但我相信将来会一次过爆发。
至于周日晚的占路行动中,有4名示威者被捕,其中3人已保释候查,另外1名57岁未能出示身分证明文件的男子继续被拘留调查。
民主派派员参选特首选委 挑战梁振英票仓
今日的香港,并未有真正的普选。特区的行政长官,须由1,200名来自香港社会38个不同界别的选举委员选出。不少界别的选委长期由亲中的建制派垄断,因此造成特首人选未必是港人所属意。但经过雨伞运动後,不少传统上由建制派垄断的界别均有支持民主的人士出选选委,希望争得话语权。
新一届香港特首选举委员会选举即将开锣,11月8号开始接受提名。11月6号星期天,16名来自建筑丶测量丶都市规划及园境界别的专业人士合组名单,以”撤回人大831框架“及”争取双普选“为政纲,参选这个界别的特首选委。
建筑测量行业一向被视为建制派的“领地”,而香港特首梁振英,也正是这个界别中的专业人士,在上一届的特首选举,建筑测量界别的30名选委中,只有一个民主派人士当选,另外有23人提名给梁振英,因此这个界别也被看作是梁振英的“票仓”。
在这个名单中出选、本身是雨伞运动之後崛起的组织“思政筑觉”召集人关兆伦表示,参选是为了打破建制派在这个界别的垄断,又强调这个名单的候选人一定不支持梁振英连任,但是否会支持其他候选人,则要看他们的政纲。
名单中的候选人之一,年轻建筑师刘绍禧表示,政制制度是香港的根本,如果没有一个优越制度,香港就不再是香港,他又谈到下一任特首应该具备的特质。
刘绍禧认为,将来的特首应该去捍卫香港现有的优良价值。包括坚守法治丶司法独立丶保障人权等等。他也期待将来的特首会确切地执行高度自治,以香港人为本位,考虑香港的政策,而不是倾斜一边、去顾全中联办或者北京的意愿。
而代表建筑丶测量丶都市规划及园境界别丶民主派的立法会议员姚松炎则认为,这个界别中能有支持民主的人出选已是一个突破。
姚松炎认为,今日是一个非常有历史意义的日子,是一次突破,在他们的界别,过去只有建制派会有选委的大团队,但这一届则有追求民主的朋友组成16人的团队(Covision16),参选选委,这是一次历史的时刻。
他又说,在建筑相关行业,有朋友能够站出来支持民主已经不简单,再站出来投身公民社会运动已经难能可贵,因此形容16人能站出来参选选委,是他们所在界别的光辉。
按照香港选举办法,所有1200名选举委员会成员产生之后,将于明年三月,“投票”选出下一任香港的特区行政长官。因此选委的选举,目前只是刚刚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