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佳的突然死讯,让我想起了就在这个月初发生在珠海市某中学附近的一起被官方定性的“蓄意恶性车辆撞人事件”。
据11月6日《信息时报》报道, 11月5日17时许,在广东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城东中学,一辆重卡车疯狂冲向放学的学生,当场造成5人死亡、20人受伤(死者中有4名学生,2男2女)。卡车司机则被尾随追赶而来的公安民警连开5枪当场击毙。
我发现,在这已经酿成国际影响的杨佳事件与这个珠海重卡司机的疯狂撞人之间,存在着一个共同的心理变异过程。也就是从一种正常心态被逼向异常心理的复杂过程。同时,这两个事件也都存在一个警察滥施警力和执法过度的相似问题。
警察普遍性执法过度
从珠海那位目击者的口述,在重卡疯狂撞人之前,其后有“3辆交警的摩托车和一辆警用小汽车在追赶”,而且“一路鸣响信号,呼啸而来”。我们不妨顺理成章地推导一下这起惊天惨剧的发展过程:
首先是重卡违章,然后司机驾车逃跑,然后交警兴师动众追赶,被追上之后的后果令司机越发恐惧,于是便加足马力疾驰。这是事发中的第一阶段,在这一阶段,还没造成实质性后果,显然司机虽心乱如麻但还不至于丧失理智。
到了第二阶段,这是一种狂乱状态的时刻,在他“无意”中撞了第一辆摩托车之后,这时,真正的“潘多拉魔盒”便由此打开。在这一阶段,事故虽已酿成,但还没有造成大面积的伤亡。如果交警部门在此停下追赶的脚步,司机会不会因此而从狂乱状态中平复下来从而免于接下来发生的更大惨剧,虽然无法预见,但总归是存在这种可能性的。然而这种珍贵的可能性却被无比张扬的警车轻易地放弃了。
现在我们来看事故进入惨烈的第三阶段,此时挂在重卡车轮下的摩托车车主的鲜血已经彻底紊乱了肇事司机的心智,由此而刺激了他心底里的犯罪因子,进而泯灭了他的良知。他这时一心逃跑而慌不择路,除此再无其他心念。彼时彼刻的肇事司机,已不是一个“人”而仿佛变成了一个性情乖张的魔鬼,开着一辆“钢铁怪物”如入无人之境。5朵娇嫩的生命之花瞬间凋零在扭曲的车轮底下。最后他的亡命之旅被后面紧紧追赶的警察的枪声戛然而止。司机被击毙了。
由那个目击者的细节描述,该司机在疯狂撞向孩子之前,的确存在着被交警追得走投无路的事实。对此,我们有理由推断,重卡在事发之前可能存在交通违章行为,而司机为了躲避惩罚仓惶驾车逃遁,继而交警部门穷追不舍,终酿成大祸。由此而论,如果说肇事司机存在“犯罪故意”,那么,交警部门由于执法过当也难辞其咎,负有不可推卸的连带责任,而不是把所有的罪责都推给被击毙的肇事司机。但这一点,却被有关部门有意忽视,因为这一点非常关键,涉及对事件定性的准确度问题。当然,肇事司机罪有应得。但我们也有必要追问是谁把一个正常人逼成疯狂杀人的刽子手呢?如果交警能够人性化地执法,至少处置温和一些,而不是动辄如此咄咄逼人,该惨剧想必可以避免。事后,珠海警方仅仅强调司机的“故意”却只字不提交警的“追赶”,明显存在推卸责任之嫌。
同样,杨佳的心理发展的变异过程也存在类似这样的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他被警察误认为是“偷车贼”或销赃者,如果警察在彼时经过认真而耐心地询问后迅速纠正错误,那么,事情就结了。而彼时的警察却不问青红皂白地把他当作一个正式嫌疑犯带到派出所,并胡乱殴打了一顿。4个几个小时后,警察知道他不是偷车贼就放了他。但如果此时警察向他致以歉意,他很可能会平复心中的怨恨。只可惜我们大陆的警察是没学过使用道歉一词也不会轻易道歉的。这是他埋下怨毒因子的第二阶段。再来看产生悲剧的第三阶段,当他经过医院检查发现,身体居然被打出了影响今后生育的严重问题之后,还并没有失去理智,而是仍然采取正常的法律诉求渠道,向当地警方苦苦索赔。如果警方彼时能够放下身段,在杨佳长达数月的申告过程中,合情合理地根据医疗机构开出的证明单及时赔付,那么,后来的悲剧肯定不会发生。但可悲的是,警方不但傲慢地拒赔,而且给他还放出很话,“再闹就送你进监去!”这时的杨佳,就顺理成章地从一个正常的“人”变成了一个被复仇的火焰淹没的杀人“大侠”。显然,是谁把一个心理状态正常的人逼成了一个异常心理的狂怒者?所有的人,包括滥施公权的警察们其实都已经非常清楚。
这个社会缺乏宽容的生存环境
按官方有关部门的说法,嫌犯是“蓄意撞人”,我们自然要接着问:是什么原因让他“蓄意”撞向无辜的孩子,“蓄意”背后是否藏着什么隐情?我想,这是所有善良者最想知道的问题。虽然那个珠海司机的冷血必须被谴责,但我们在谴责他的时候,是否应该追溯导致他末路狂奔前的心理轨迹呢?
据11月19日的《南方日报》报道,这个2006年就来到珠海打工的外来工其实“是一个胆小、老实、沉闷得有些自卑的男人”,他居住房屋的“门和墙是自己从工地捡回来的木板和木条搭起来的”,这是“为了节省开支,决定搬到一间月租50元钱,连门都没有的地方”。而且墙上留着一道30厘米宽的缝没有封住,为的是房子“采光”,“家里没有多少家具,房里摆着灶台和餐桌,墙角空出的地方,放泥头车轮胎和其他杂物,还能剩下一平米的地方。”这就是他家徒四壁的“家”。2007年,他做起了摩托“搭客仔”,后因无证经营被没收摩托。随后“他又考取大货驾照,并从弟弟那里低价买了一台泥头车在工地拉泥,干了半年多时间,至少有5000多元的工钱,工地老板却一直拖着,不到两岁的儿子经常生病,几次看病就花去1000多元,妻子又没有工作,家里一时陷入困境”。而更令他绝望的是,他在肇事之前因交通违章,被交警拦截罚去12分,罚款1000元,且扣掉驾驶证,还被告知要等重新考证后再来领取驾驶证。而此前他遭遇的工作无着,寄予生活希望的摩托、驾照先后被没收,则成为压垮他精神支柱的最后一根稻草。警方的通报也表明,这个司机在事发前的情绪一直处于抑郁状态。他和杨佳被冤枉、被殴打时的情形一样,业已脆弱的神经早已不能承受生存的重荷。但是警方还是断了他最后谋生的一线生机。
家徒四壁的贫穷和谋生手段的被斩断,才是导致他衍生仇恨情绪,最终演变成疯狂报复社会的行为动机。于是,疯狂发泄的念头终于冲破了理智的堤坝,5条幼小而鲜活的生命却无辜地倒毙在冰冷的车轮下。
有学者分析指出:“贫穷是我们中华民族和世界各国长期战斗的敌人。老百姓对贫穷的忍耐力是你我无法想象的。他们不但对贫穷,而且对天灾都有超乎我们想象的忍耐力。”
底层的生存有多艰难?这是享受着所谓“高薪养廉”的官僚所难以理解的。据《国际在线》消息披露:在四川的渝万高速公路梁平县入口处的旁边,碧瓦雪墙的10来幢欧式别墅十分抢眼。这个刚刚建好的“梁平第一别墅区”,主人们竟是梁平县交警大队的警察大人!当地警察只有45名,而“豪宅”却有48套。48套别墅可以45人分享。试想,一个普通警察仅凭个人收入能建设那么豪华的别墅吗?可以设想,这里面交警的疯狂罚款敛财一定功不可没。
放眼以计,从北京的杨佳和珠海的司机身上,还投射着更广阔的底层身影。他们在整个社会的金字塔结构中,处于最低的生存层级。而一边是交警部门拼命以罚款当成生财之道,另一边却是陷入困境的底层生活无着,走投无路。需知,任何一个社会都固有责任为每一个失业者开辟生路,而且更没有必要令社会边缘人断其活路。
什么是和谐社会?只要真正减少歧视,善待底层,倡导宽容,拯救贫困,而且努力化解底层的生活抑郁状态,才是当今中国实现社会各阶层和谐共存的基本前提。
这个社会缺乏公民得以安全吐纳、伸张的必要管道
曾有人断言,未来几年或几十年的中国社会,恶性犯罪案件将会越来越多?因为社会贫富悬殊已经越来越大,社会不公正也越来越朝显性的方向演变。杨佳死了,我相信很多人都不会感到意外,因为在如此迫切“需要警察”的国度,杨佳必死无疑。这在我心里早已不存疑问。
杨佳固然不是“英雄”,但也决非“纳粹”。他只是一个血气方刚、失去理智的悲剧性复仇者。“谁叫你不幸生在中国呢?”假设杨佳生在有宪法保障公民人权的美国,他的审讯程序必会做到公开、透明,他的律师也不必被政府蓄意指派,他知根知底的母亲更不会在恰当的时候和恰当的地点悄悄人间蒸发……而最令人放心的是,他通过正常的诉求途径如合法行使索赔疗伤的权利,决不会如上海警方那样被粗暴斩断。
我们的社会缺乏一个可以保证普通公民、尤其是受害的公民投诉申告的畅通管道。我想起六四时期,李鹏在党政军领导紧急大会上所承诺的“今后将继续打开政府与市民乃至学生之间的直接对话渠道。”然而,这句公开的诺言早已随着屠杀的结束,一同消失殆尽。
这个社会如果不屑于留给底层人谋生的一线空间,如果令他们找不到安全的申诉渠道,甚至连一个人之为人的正常宣泄管道都给彻底堵死,那么,一个原本正常的人也会被逼疯,更多失去理智的受害者还会接踵而至——走向极端,一个杨佳倒下去,还会有千万个杨佳、陈佳或张佳们举起屠刀疯狂地“杀”将起来,并且随时都可能演变成危及社会公共安全的定时炸弹。作为希望在一个正常的社会正常生活的人,当然谁都不希望身边杀出的杨佳们越来越多。
对因社会不公而发出的诉求和呼吁,当局现在所采取的办法,仍然是“堵”,而不是“梳”。如北京或其它许多地方当局的信访部门形同虚设早已不是秘密。“信访”部门不知不觉之间反倒成了“截访”部门。至今在虚拟的空间,当局仍不遗余力地封杀批评政府的言论,而在实体的天空,则镇压敢于示威、游行的抗议者。这是其一。
对因共产历史造成的失误或罪错,当局所采取的办法历来是“瞒”,而不是“揭”,如“六四”,当局几次三番地变换说法,明眼人也知道当局清楚当年所做的是不得人心的丑事,但就是不准提及,更不许讨论。而幻想可以让血腥的历史永远深埋黑洞。这是其二。
于是,在这种环境下,百姓因为没有知情权既不理解政府的真实意图,而政府也因缺乏及时准确的沟通渠道,致使两头都变成暗昧世界。于是,这个染病的社会制度就理所当然地与脆弱的社会安全相伴而生。
为什么现在百姓生活比毛时代普遍提高了许多,社会恶性案件却不减反增,而且已呈愈演愈烈之势?原因就在于贫富日益分化,官权极度腐败,人权几无改善。无论是珠海上演的末路狂奔还是杨佳杀开的一条血路,都向人们警示着政治体制改革的紧迫性。人,不仅仅是经济的动物,正如古希腊哲人亚里士多德所言,人还“是天生的政治动物”。人是天生离不开政治生活的。就拿我们现在的情况来说,一个人呱呱落地,他就开始了他成为一个社会人的过程:他要去登记户籍,由此他获得了国民身份,于是他就开始接受政府的管辖,享有作为一个公民的一切权利,并须履行其作为一个公民的义务。同时,作为社会的一员,他还具有占有社会公共资源的一份权利。试想,如果这个社会当初能够给杨佳正当伸张的公民权利,如果这个社会能够留给那个珠海司机一线自食其力的生存机会,并能够让他有一点点尊严地活着,我想,他们断然不会在几分钟之间就完成了从正常人到病人的心理跳跃。
生命的无端消逝,总让人惋惜。花季孩童的摧折,更是令人何其哀伤!其实,类似充满血腥的恶性案例,我们已不止一次地听闻,但是,最高决策当局至今仍未从人权、制度的根本上引起重视。各地政府只知道一味打击显性的犯罪行为,而在很多时候对如何化解如杨佳们的隐性危险因素却置若罔闻。悲痛之余,人们自然更应将谴责的怒火对准暴露在光明中无所顾忌培植罪恶土壤的隐性行凶者。
人类政治文明的进程,其本身就是人类对美好生活,自然包括政治的构想及其实践的进程。当今世界已经进入了一个现代政治文明的时代,对此,中国如何能够长久地置身于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