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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网络图片)


 

前言

 

不管对中国而言,还是对世界来讲,让人既敬仰又尊崇的伟人实在是寥寥无几,而中国除了孙中山先生,没人能赢得伟人的资格,没人能配得上伟人的称誉,没人能够配称伟人!

 

一百五十年前,孙中山先生的诞生,不但拉开了中国民主革命的序幕,也把中国及其百姓从封建专制的沼泽里拉出来,还带来春风,既吹开了中国百姓紧闭的心扉,又吹绿了中国百姓荒漠的心田。而他所散发的光辉不仅照亮了中国民主革命的道路,也绘制了中国的民主蓝图,还温暖了中国百姓冻伤的心灵,以至他不但成为中国民主革命的化身,也成为中国民主思想的灵魂,还成为中国历史上独一无二的伟人!

 

一百二十多年前,以孙中山为代表的先辈们率先踏上民主革命的征程,为了铺筑中国民主之路,他们一个个挺身而出,舍生忘死,前赴后继,顶刀风冒弹雨,抛头颅洒热血,经过艰苦卓绝的拼争,终于用汗水,终于用鲜血,终于用脑浆,于1911年通过辛亥革命,不仅冲毁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也冲出中国民主共和的道路,以至既使大清帝国变成中华民国,又对其他国家的民主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尽管通过民主革命摧毁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而建立中华民国,并非孙中山一人的功绩,而是无数仁人志士齐心用血汗浇注的丰碑,可是这并不影响孙中山成为中国民主革命的化身,成为中国民主思想的灵魂,成为中国历史上独一无二的伟人!

 

如果说孙中山的光辉不但包含他伟大的人格,也包含他顽强的意志,更包含他提出的政治创见,那么,如今让人痛心的是,对于孙中山的伟大人格,对于孙中山的顽强意志,对于孙中山提出的政治创见,当今不管是年已古稀的老人,还是中青年人,都知之不多,其原因不是时间久远,而是中共当政以后,不但让毛泽东思想掩盖了孙中山先生的精神,还让毛泽东的阴影完全遮蔽了孙中山先生的光辉。

 

擦掉孙中山头上的灰尘,抹去孙中山脸上的唾沫,搓去孙中山身上的污渍,仅从他非凡的一生不但能看到中国民主革命的艰难历程,还能看到中国民主革命的血色缩影,更能看到他大公无私的伟大人格,看到他不屈不挠的顽强意志,看到他独树一帜的政治创见。

 

一、孙中山先生的生平简介

 

1866年11月12日(农历十月初六日寅时),孙中山先生诞生在广东省香山县(现今中山市)翠亨村的一个农民家庭,在子女里排在第三,幼名“帝象”,本名孙文,七岁时入私塾接受传统教育。由于家道贫寒,以致平时孙中山还要去捡猪粪,而幼年贫寒的生活,使孙中山对当时中国的民生疾苦有了切身的体会。

 

十四岁时,孙中山受长兄孙眉接济,随母乘船赴夏威夷檀香山,到当地英国国教会开办的用英语授课的小学修读英语、英国历史、数学、化学、物理、圣经等科目。

 

1881年孙中山毕业,获夏威夷王亲颁英文文法优胜奖。之后,他进入当地最高学府、美国教会学校“奥阿胡学院”接受教育。1883年,由于孙中山有信奉基督教的意向,被兄长送回家乡。同年冬天他到香港,与陆皓东一同在公理会受洗入基督教,并就读于拔萃书屋。1884年,他进入中央书院,三年后进入香港西医书院,1892年7月以首届毕业生中第二的成绩毕业,当时港英政府总督威廉·罗便臣给他亲自颁奖。

 

后来,他在澳门、广州等地行医。而在广州行医期间,常常与尢列、陈少白、杨鹤龄、陆皓东等人畅谈,不仅批评国事,也常谈革命,因而广州人将他们四人称为“四大寇”,甚至在文旁边加上水字旁,成为“汶”,以示贬损。虽然他最初未言革命,但是这一时期的社会活动,对他后来的革命事业,既有重要的影响,也有不同寻常的意义。

 

1894年6月,孙中山在《上李傅相书》中,提出多项改革建议,可遭到李鸿章断然拒绝。失望之下,他于11月24日赴檀香山茂宜岛,通过募款而创建生平第一个革命组织——兴中会,借此他不仅明确提出了“驱逐鞑虏,恢复中国,创立合众政府”的口号,还以“振兴中华”为目标,更以排满思想为其革命事业铺路。

 

1895年,孙中山到香港,与故友陆皓东、郑士良、陈少白、杨鹤龄等人相聚。同年2月12日,孙中山在中环士丹顿街13号正式成立了“香港兴中会总会”。当时,杨衢云、谢缵泰等人已经以“开通民智、改造中国”为宗旨,先行创立了“辅仁文社”。因志业相近,孙中山便与辅仁文社接洽,而杨衢云等欣然同意,举全社并入兴中会。之后,租赁总会所一处,托名“乾亨行”。同年2月20日,孙中山在香港大学举办公开演讲时提到,他的革命思想源于香港。

 

1895年2月21日(正月二十七日),兴中会总会在香港正式成立,与会者皆以“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建立民国,平均地权”为誓,选出杨衢云为会办,孙中山为秘书。3月16日(阴历二月二十日),首次干部会议决定,先攻取广州为根据地,并采用陆皓东所设计之青天白日旗为起义军旗,随后便分工展开各种活动。

 

当时,杨衢云主持后方支援工作,而孙中山主持前方发难任务。于是他广州不仅立创农学会,也广征同志,还定10月26日(重阳节)为起义之日。可因为事先泄密,这次起义以失败告终,致使陆皓东等多位重要成员被捕处刑,而孙中山则被清廷通缉,遭香港当局驱逐出境,流亡海外。

 

同年11月,孙中山避往日本,自此剪掉辫子,改穿西服。1896年初,他与妻儿抵达夏威夷,后转往美国,希望在旅美华侨中发展兴中会及筹款。同年秋,孙中山转往英国伦敦,在当地遭清廷特务缉捕,而被抓入中国使馆,成为国际事件。事后孙中山应邀以英文写了一篇“伦敦蒙难记”,专门描述他的遭遇,因而闻名于世。

 

1897年,孙中山经加拿大转往日本,结识了宫崎寅藏、平山周,而两人后来成为孙中山的支持者。随后,通过宫崎及平山,孙中山又结识日本军政、帮会中人,包括犬养毅、大隈重信、山田良政等人;并一度接触梁启超等保皇派。

 

1900年,庚子国变引来八国联军,孙中山借机联系时任两广总督的李鸿章,希望能筹划南方诸省独立,建立类似美国的合众国政府,李鸿章答应与他相见。可经日本友人调查,发觉这是清廷设下的陷阱。而后李鸿章赴北京办理条约的事情,会面也就无疾而终。

 

同年9月,孙中山与日本友人及原兴中会骨干人物,赴香港被禁入境后转往台湾,得到当地日本官员答允,支持在广东发动起义。后因日本官员变卦,致使起义失败,而迫使孙中山返回日本。

 

1903年夏,孙中山在日本青山开办革命军事学校,再度将“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设为革命誓词。同年9月,孙中山再赴檀香山,希望在华侨中发展革命。1904年初,孙中山在檀香山加入洪门,成为致公堂洪棍。同年赴美国,一度被美国移民局扣留在旧金山。因得到旧金山致公堂保释,而代聘律师之后,才免于遣送回中国。接着,他又到美国东岸寻求华侨支持革命,并在纽约首度发表对外宣言,希望博得外国人士对革命的支持,但并未取得多大成果。年底收到中国旅欧学生资助,转往欧洲活动,在伦敦、巴黎、布鲁塞尔等地中国留学生中,进行革命宣传,并从留学生中筹得款项。

 

1905年,孙中山再赴远东,7月抵达日本横滨。在宫崎寅藏介绍下,与黄兴见面,并开始筹划联合各革命组织。1905年8月,在日本人内田良平的牵线下,孙中山的“兴中会”联合黄兴与宋教仁等人组建的“华兴会”、蔡元培与吴敬恒等人的“爱国学社”、张继的“青年会”等组织,在日本东京成立“中国同盟会”。孙中山被推为同盟会总理,再度将“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建立民国,平均地权”确定为革命政纲,并将华兴会机关刊物《二十世纪之支那》改组成为《民报》。

 

他借发刊词首次提出“三民主义”学说,即“民族、民权、民生”,并与梁启超、康有为等改良派展开论战。继而编定“同盟会革命方略”,正式宣示进行国民革命,举所誓之四纲,力图创立“中华民国”,并定“军法之治,约法之治、宪法之治”三程序。

 

1906年,孙中山由法国到日本,中途逗留新加坡,抵日后又重返新加坡。同年6月,孙中山在晚晴园主持成立同盟会新加坡分会,新加坡由此成为革命党人在南洋的活动中心。不久,孙中山又来到了日本。1907年,日本政府迫于清廷压力,以一万五千元请孙中山离开日本。对此,孙中山无可奈何,只好收下一万五千元,于3月离开日本。由于这事未经同盟会内部商议,以致引发同盟会分裂。

 

孙中山赴南洋后,在胡汉民、汪精卫等支持下,在南洋另建立同盟会总部。自1907年7月至1911年,孙中山多次授命其他革命同志,在全国各地发动起义,甚至经越南亲赴广西主持镇南关起义,直到辛亥革命成功后,才又踏上中国的土地。

 

1909年至1911年期间,孙中山大部分时间都花在旅途上,不仅多次在各国华侨、留学生中筹措革命经费,还争取外国政府支持,然而收获不尽人意。与此同时,同盟会及其周边组织不断扩展,并于1910年1月,成立同盟会美洲地区总会,期望能吸收更多海外华侨参与革命。直到1911年10月10日(农历八月十九日)的武昌起义,革命才第一次取得成功,武汉当日光复后,各省同志纷纷响应。

 

自1907年起,因为受到清朝政府全力追缉的影响,所以孙中山长期流亡于欧美各国。初闻辛亥革命成功时,孙中山正身处美国丹佛,起先不禁有些讶异,但随即忙于在海外华人与美国的同情者中筹集资金,但并没筹集多少。1911年12月20日,孙中山赶赴上海,当月28日被选为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

 

1912年1月1日(辛亥十一月十三日),孙中山在南京宣誓就任,并依照革命军与袁世凯达成的秘密协议,特申“颠覆满洲专制政府,巩固中华民国,图谋民生幸福……至专制政府既倒,民国卓立于世界,即当解临时大总统之职”。当月底临时参议院组成。孙中山在总统府门前接受卫兵的致敬时,虽然大部分的省份已脱离清政府的控制,可是主要的军事力量却是各地的团练与新军,或是混入部分华侨以及洪门与旗下哥老会的成员。孙中山领导的临时政府实力有限,无论在装备和士兵素质上,都无法与清朝主力北洋军抗衡。此外,由于他实际上并没有直接投入革命战事,因此,不仅致使各省的革命势力纷纷推出自己的领导,还使革命势力呈现多头马车的局面。

 

革命军被北洋军接连击败后,孙中山被迫与北洋军的统帅袁世凯和谈,希望通过给予袁世凯临时大总统的职位,让袁世凯成为压垮清朝的最后一根稻草。因而孙中山被迫与袁世凯达成协议:自己让出临时大总统,由袁世凯接任,而袁世凯则以实际行动迫使清朝皇帝退位。

 

1912年(民国元年)2月12日,清帝溥仪发布《退位诏书》,13日孙中山便向参议院请辞,并举荐袁世凯代任。过后,他又苦心孤诣,协助袁世凯依民主程序选任、就职、组职内阁,尤其重视向国民宣誓一事。为了引导袁世凯步入民主程序,4月1日,孙中山亲自去参议院,宣布正式解除临时大总统一职。

 

1912年8月24日,孙中山应袁世凯的邀请到北京会晤,向袁表示退出政界,而建设中国铁道。1912年8月,经宋教仁从中斡旋,同盟会与统一共和党、国民共进会、国民公党合并,改组为“国民党”。同月25日,孙中山在北京举行的国民党成立大会上被选为理事长,但是,孙中山以“决不愿居政界,惟愿作自由国民。”为理由谢绝,而委任宋教仁为代理理事长,自己出任中国铁路总公司总理,设总部于上海。

 

1913年3月,宋教仁被暗杀,袁世凯为原凶嫌疑很大。孙中山力主南方各省起兵反袁,号召“二次革命”。由于实力不足,二次革命旋即失败。因遭到通缉,孙中山不得不再次赴日本寻求援助。1914年,孙中山在日本建立中华革命党,不仅要求党员对他个人绝对效忠,还要按手模宣誓,并两次发表讨袁宣言。对此,一部分同时流亡日本的国民党员表示反对,以致连原同盟会中重要人物黄兴、李烈钧、柏文蔚、谭人凤等,都没加入中华革命党。

 

袁世凯称帝失败后,孙中山重回中国,就任中华民国军政府海陆军大元帅。1917年,段祺瑞在张勋复辟后“再造共和”,废止了1913年选出的国会。身在上海的孙中山展开护法运动(亦称“三次革命”),号召国会议员一起到广州,召开国会非常会议,组织护法政府并就职为“大元帅”,誓师北伐。但广州护法政府逐渐被桂、滇系军人控制,孙中山实力有限,甚至出现“政令不出士敏土厂(大元帅府)”的情况。为此,孙中山曾尝试发动兵变,但没什么效果。

 

1918年桂、滇各系控制国会改组护法政府,以七总裁取代大元帅,孙中山被架空,以致被迫离职。1919年10月,改中华革命党为“中国国民党”。1920年,陈炯明成功击退盘踞广州一带的桂、滇系,邀请孙中山重回广州。次年,广州非常国会取消军政府,选孙中山为大总统,开始第二次护法运动。孙中山就职后,因为力主军事北伐,所以与主张“暂缓军事、联省自治”的陈炯明产生激烈冲突。1922年6月,陈炯明发难,导致炮击总统府事件,致使孙中山化装离粤,而退居到上海。

 

自陈炯明兵变后,孙中山开始考虑与共产党合作。1923年1月,孙中山与苏联政府全权代表越飞在上海会面,正式讨论与共产党合作,会面后二人曾发表《孙文·越飞联合宣言》。1923年1月16日,在拥护孙中山的滇军杨希闵部、桂军刘震寰部,以及倒戈粤军联合组成的西路讨贼军的攻击下,陈炯明部被逐出广州,败退至东江。2月21日,孙中山重新回到广州,设立大元帅府。12月29日,接受列宁和共产国际的协助重建大元帅府,共产国际派出鲍罗廷到广州担任孙中山顾问,以苏共为模式重组中国国民党。

 

1924年1月,孙中山在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通过新党纲、新党章,将中国国民党改组为包含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革命联盟,因而开创出反帝反封建的革命新局面。

 

1924年9月3日,江浙战争爆发,9月4日,孙中山在广州组建北伐讨贼军,任命谭延恺为总司令,联合卢永祥、张作霖、段祺瑞“共抗直系”,准备进行北伐。10月10日,广州发生商团事变,10月15日,孙中山率师回广州,击溃广州商团武装。

 

1924年10月23日,冯玉祥在北京发动北京政变,推倒大总统曹锟,邀请孙中山北上共襄国事。尽管当时孙中山的身体状况已急转直下,但为了国家的前途,为了同帝国主义和北洋军阀斗争,他毅然北上,并提出“召开国民会议”和“废除不平等条约”两大号召。

 

1924年11月,孙中山离开广州,绕道日本,开始北上之行。12月4日,到达天津,由于一路颠簸,加上北方天寒地冻,以致引起旧病复发,而他边接受治疗,边接见京津要人,并计划22日入京。18日,当得知“临时执政府行文各国使署,有尊重历来条约之意”,孙中山大失所望,病情随之加剧。段祺瑞致电相催:“时局未定,庶政待商,务祈速驾,以慰众望。”孙中山复电:“准于十二月三十一日入京。”

 

1924年12月31日,孙中山抵京入住北京饭店后,病情便开始加重。而1月26日,被确诊为肝癌,在协和医院接受手术。1925年2月18日,他转到行馆接受中医治疗。3月11日,孙中山自知已濒临人生的终点,临终时让夫人宋庆龄扶腕,在汪精卫所代笔的《总理遗训》及《致苏联政府书》上签字。

 

1925年3月12日9时30分,孙中山因原发胆管腺癌转移到肝部逝于北京协和医院,享年仅五十九岁。弥留之际,孙中山签署2份遗嘱:一是《政治遗书》,二是《家事遗书》。

 

《政治遗书》全文是:“余致力国民革命,凡四十年,其目的在求中国之自由平等。积四十年之经验,深知欲达到此目的,必须唤起民众,及联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奋斗。现在革命尚未成功。凡我同志,务须依照余所著《建国方略》、《建国大纲》、《三民主义》及《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继续努力,以求贯彻。最近主张召开国民会议及废除不平等条约,尤须于最短期间,促其实现。是所至嘱!”

 

而《家事遗书》全文是:“余国尽瘁国事,不治家产。其所遗之书籍、衣物、住宅等,一切均付吾妻宋庆龄,以为纪念。余之儿女,已长成,能自立、望各自爱,以继余志。此嘱!”

 

孙中山逝世后,仅北京签名吊唁的就竟达74万多人,而参加送殡者多达30余万人。可见,孙中山在百姓心上处于何等地位。

 

据统计,从1894年到1911年之间发动的革命起义事件计有29次之多,其中,仅孙中山参与策划的就达十余次,其中包括——

 

1、第一次广州起义。1895年孙中山率领郑士良、陆皓东等人,准备袭取广州。但是事机泄漏,清政府展开搜捕,陆皓东被捕牺牲。

 

2、惠州起义。1900年10月8日孙中山命郑士良等人于惠州三洲田(今深圳市盐田区三洲田村一带)发动起义。

 

3、潮州黄冈起义。1907年5月命余丑起义于潮州黄冈,历六日而败。

 

4、安庆起义。1907年7月6日,徐锡麟在安庆起义,后失败殉难。

 

5、七女湖起义。1907年9月命邓子瑜起义于惠州七女湖(今惠州市

汝湖镇),十余日后起义失败。

 

6、镇南关起义。1907年12月黄明堂受命在镇南关起义,孙中山亲临

指挥。

 

7、防城起义。1907年9月王和顺受命在钦州王光山起义。

 

8、钦州、廉州起义。1908年3月27日黄兴由安南率革命军进攻钦州。

 

9、河口起义。1908年 4月黄明堂在云南河口起义。

 

10、广州新军起义。1910年 2月倪映典在广州发动新军起义。

 

11、黄花岗起义。1911年 4月赵声、黄兴等人在广州领导起义。后收

殓到72具烈士遗骸,合葬于黄花岗。

 

二、孙中山先生的政治创见

 

综观孙中山先生的一生,不但能看到中国民主革命的艰难历程,还能看到中国民主革命的血色缩影,更能看到他的伟大人格,更能看到他的顽强意志,更能看到他独树一帜的政治创见。

 

尽管1911年的武昌起义是共进会与湖北新军革命团体文学社共同策划的,而孙中山并没参与,可他为辛亥革命打下坚实的基础,因此不但是辛亥革命的奠基人,更是中国民主革命的化身。

 

尤其值得称颂的是,孙中山不仅创立三民主义政治主张,还借鉴分权制衡学说,根据国情民意,根据社会客观要求,根据历史发展规律,创建“权能分立”和“五权分立”的政治思想,把国家权力分为“人民权”和“政府权”,前者为“政权”,后者为“治权”,并明确阐述人民享有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种权力(即所谓“政权”);而政府拥有立法、行政、司法、考试、检察五种权力(即所谓“治权”),彼此分立,各自均等,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促进。人民利用“政权”管理政府(即人民应有“权”),而政府运用“治权”管理社会(即政府应有“能”),两者相互作用,维护国家安定。其中,着重强调人民对权力机构的控制,社会对权力机关的制约。这一政治思想不但扩展了西方的民主理论,还使民主体系更加完善,因此,他对政治学说作出重要的贡献,不仅值得大书特书,更应付诸实施。

 

展开来说,自1905年孙中山借《民报》发刊词首次提出“三民主义”学说起,他便在实践中不断使之完善,到1924年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宣言》中对三民主义作出了经典的概括,为后人留下了宝贵的思想遗产。

 

首先,就民族主义而言,1906年的《军政府宣言》中所提出来的“驱除鞑虏、恢复中华”的口号,仅限于排满,颠覆满清朝廷对汉人的统治。而1924年将民族主义更新为两个目标:第一,免除帝国主义之侵略;第二,承认中国以内各民族之自决权,于反对帝国主义及军阀之革命获得胜利后,当组织自由统一的中华民国。如果说民族主义对外是反帝,那么对内之目标则是各民族自治自决,互相平等,待革命胜利之后共建自由统一的中华民国,而这个国家是建立在各民族自治基础上的联邦性质的共和国。

 

其次,就民权主义来说,1905年的《军政府宣言》对民权思想就有明确表述:国民政府内,“凡为国民皆平等以有参政权。大总统由国民公举。议会以国民公举之议员构成之,制定中华民国宪法,人人共守。敢有帝制自为者,天下共击之!”

 

1924年《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称:“近世各国所谓民权制度,往往为资产阶级所专有,适成为压迫平民之工具。若国民党之民权主义,则为一般平民所共有,非少数者所得而私也。”以这一宗旨,《宣言》郑重宣告:“国民党之民权主义,于间接民权之外,复行直接民权,即为国民者不但有选举权,且兼有创制、复决、罢官诸权也。”

 

再者,就民生主义来讲,对于人民之食衣住行四大需要,政府与人民协力,使民足食、裕衣、乐居、利行。此外,政府还应经营育幼、养老、济贫、救灾、医病卫生等公共事业。

 

在《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写道:“国民党之民生主义,其最重要之原则不外二者:一曰平均地权;二曰节制资本。”其中,对“平均地权”的解释是:盖酿成经济之不平均者,莫大于土地权之为少数人所操纵。为此国家规定土地法、土地使用法、土地征收法及地价税法。私人所有土地,由地主估价呈报政府,国家就价征税,并于必要时依报价收买之。自此次报价之后,若土地因政治之改良、社会之进步而增价者,则其利益当为人民所共享,而原主不得而私之。此则平均地权之要旨也。

 

对“节制资本”的解释是:凡本国人及外国人之企业,或有独占的性质,或规模过大为私人之力所不能办者,如银行、铁道、航路之属,由国家经营管理之,使私有资本制度不能操纵国民之生计。此则节制资本之要旨也。

 

另外,《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承诺,对于缺乏土地之农民,国家将给以土地,以资耕作;对于失业工人,国家将予救济,并制定劳工法,改良工人之生活。

 

简括起来,三民主义的总精神,如同孙中山所说:“三民主义的意思,就是民有、民治、民享。这个民有、民治、民享的意思,就是国家是人民所共有,政治是人民所共管,利益是人民所共享。照这个说法,人民对于国家的一切事权都是要共的。”

 

为了实现三民主义,孙中山不仅提出了军政、训政、宪政“三时期说”,还提出了“权能说”。“三时期”的提出最早出自1906年的《军政府宣言》。第一期为军法之治,三年为期。第二期为约法之治,六年为限。第三期为宪法之治。

 

1924年的《国民政府建国大纲》进一步阐述了军政、训政、宪政三时期说。其中,军政时期,一切制度系隶属于军政之下。政府一面用兵力扫除国内之障碍,一面宣传主义以开化国人之心,而促进国家之统一。而训政时期,政府派员到各县协助人民筹备自治。人民受使用四权之训练,得选举县官与议员,方成为完全自治之县。每县地方自治政府成立之后,选国民代表一员,以组织代表会,参与中央政事。

 

凡一省全数之县皆达完全自治者,为宪政开始时期。国民代表会得选举省长,为本省自治之监督。在此时期,中央与省之权限采均权制度。凡事务有全国之性质者,划归中央;有地方之性质者,划归地方。不偏于中央集权或地方分权。全国有过半数省份达至宪政开始时期,则开国民大会,决定宪法而颁布之。宪法颁布之后,中央统治权归于国民大会,国民大会产生中央政府官员与行使四权。宪法颁布之日,即为宪政告成之时,而全国国民则依靠宪法行全国大选。是为建国之大功告成。

 

此外,为了便于处理纷繁的国家事务,孙中山提出了“权能”的概念。他说,“国民是主人,就是有权的人,政府是专门家,就是有能的人。”人民享有的权是政权,政府所享有的权是治权。“国民政府的官吏,不管他们是大总统是内阁总理、是各部总长,我们都可以把他们当做汽车夫,或者是当做看门的巡捕,或者是诊病的医生。只要他们是有本领,忠心为国家做事,我们就应该把国家的大权付托于他们,不限制他们的行动,事事由他们自由去做,然后国家才可以进步”。“所以,政治之中,包含两个力量:一个是政权,一个是治权。”人民要把这个治权完全交到政府机关之内,使政府有很大的力量治理全国事务,另一方面,人民应有“充分的政权,管理政府的方法很完全,便不怕政府的力量太大,不能够管理。”而人民怎样管理政府呢?就是用四个权:选举权、罢免权、创制权、复决权。有了这四个权,人民便可以直接管理国家的政治。在政府方面,要有五个权: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考试权和监察权。这就是政府的治权,政府用这五个权来治理国家。孙中山认为,“用人民的四个政权来管理政府的五个治权,那才算是一个完全的民权机关。有了这样的政治机关,人民和政府的力量才可以彼此平衡。”人民有权,政府有能,“彼此保持平衡,民权问题才算是有轨道。”而另一个孙中山还指出,他所提出的“权能说”在欧美的政治哲学中是没有的,这是他的一个创举。如果中国能够实行这个“权能说”,“便可以破天荒地在地球上造成一个新世界。”

 

再则,“五权宪法”也是孙中山的一个创举。他说:“我们现在要集合中外的精华,防止一切流弊,便要采用外国的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加入中国的考试权和监察权,连成一个很好的完璧,造成一个五权分立的政府。象这样的政府,才是世界上最完全、最良善的政府。国家有了这样的纯良政府,才可以做到民有、民治、民享的国家。”

 

可悲的是,孙中山所倡导的三民主义,自1949年中共建国以后不但遭到尘封,还被肆意篡改。据江苏省社科院的学者应克复先生考证,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说,《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对三民主义作了“重新解释”。“这篇宣言,区别了三民主义的两个历史时代。”在这以前,三民主义是旧三民主义,在这以后,是新三民主义。那么,这种新三民主义“新”在哪里呢?毛回答说:“这种新时期的革命的三民主义,新三民主义或真三民主义,是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的三民主义。没有三大政策,或三大政策缺一,在新时期中,就都是伪三民主义。” 毛泽东进一步强调:“这种三大政策的三民主义,革命的三民主义,新三民主义,真三民主义,是新三民主义的三民主义,是旧三民主义的发展,是孙中山先生的大功劳”。毛泽东的这番关于新、旧三民主义的言论提出了两个问题。一是三民主义有新旧之分,其根据是《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毛泽东说,“这篇宣言的通过,我和很多国民党员都是亲眼看见的。”二是新旧三民主义的区别是,新三民主义有联俄、联共、互助农工的三大政策,而旧三民主义没有三大政策。

 

关于第一个问题,《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的字里行间根本没有对三民主义作出过新、旧的界分与解释,更无声明,这个宣言是新三民主义,在此之前的三民主义是旧三民主义。在代表大会之后(1924年1月至8月)孙中山对三民主义即作了十六次演讲,也根本没有新、旧三民主义一说。孙中山从1905年提出三民主义直到1924年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直到临终的遗嘱,所坚守的都是这个三民主义。要说前后有变化,只是后来对三民主义作了更明确、更详细的阐述。。

 

关于第二个问题,要害是孙中山或国民党有没有提出过“联俄、联共、互助农工”的三大政策。遗憾的是,在《孙中山全集》、在《宣言》以及在国民党的文献中,同样查无实据。由于“三大政策”一说流传既广又久,已约定俗成,要求得真相、拨乱反正有相当困难。但已有学者默默地为此寻探,有了重要的发现。如鲁振群在他的论文“三大政策研究中的几个问题”揭示出:“三大政策是在1926年11月及12月间由陈独秀和中共中央所提出。”原来,1926年11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曾作出决议称“迎汪(精卫)复职,以与蒋分权,继续总理联俄、联共、互助工农的三大政策”。这个第一次完整地提出三大政策概念的文件,竟是共产党的文件。至1927年春天,苏俄顾问鲍罗廷将“三大政策”首次披露在中共机关报《人民日报》上,并首次公开称这个“三大政策”就是“孙中山先生的新三民主义”。 此时孙中山已逝世两年多。既然孙中山未曾提出过所谓“三大政策”,那么以三大政策为标志的“新三民主义”也就子虚乌有,纯属捏造了。

 

孙中山似乎预见到有人会对他的三民主义进行篡改,因此,在“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闭会词”中就说了以下的一番话。他说,宣言全体分作三段,“第二段是解释本党的三民主义。这一段在宣言中尤其重要,因为我们所主张的三民主义是永远不变的,要大家至始至终去实行。这个主义在同盟会没有成立以前,已经是确定了,成立同盟会就是要实行这个主义。后来推翻满清以至于建立民国,也是为实行这个主义。……我们这次开全国代表大会,就是要大家能够实行三民主义,把这个主义的言论一定做成事实。”孙中山对三民主义的笃信笃行,坚贞不渝,溢于言表,也是对以“三大政策”篡改为“新三民主义”企图的最好驳斥!

 

毛泽东之所以篡改三民主义,原因就在于孙、毛各有各的理想,各有各的主义,各有各的价值观。而慑于孙中山的崇高威望,如果公开否定三民主义,那么不仅弄巧成拙,还得不偿失,因此打出所谓孙中山的“新三民主义”,既阉割孙中山的三民主义,又可将这个三民主义为我所用,达到一举多得的功效。这个方法不能说不成功,直到今天还使许多人蒙在鼓里,还使中国笼罩在毛泽东的阴影中,还使中国不能沐浴孙中山的光辉!

 

当然,孙中山是人而不是神,因此,对于他所倡导的“二次革命”和“护法战争”及“北伐战争”,各种微词此起彼伏。宋教仁被暗杀后,当时大部分囯民党议员主张“法律倒袁” ,而孙中山坚决主张“武力解决” ,并匆忙发起讨伐袁世凯的“二次革命”。这次革命,不仅以失败告终,还使宪政进程中断,更为軍阀割据提供了机遇。

 

为了吸取过去失败的教训,孙中山在1914年把国民党改造成中华革命党时,明确规定党员必须发誓:“愿牺牲一己之生命自由权利,服从孙先生……如有二心,甘受极刑。”对此,黄兴等人不但反对,还与孙中山分道扬镳。而孙中山担任党的总理后,又规定“总理对于中央执行委员会之决议有最后决定之权”。尽管这些言行,带有专制主义思想,但在武力革命期间采取军政措施,不仅必要,还能统一思想,使组织不再松散,而能集中力量让革命取得最大效益,因此无可厚非。

 

对于他所提出的“以俄为师”以及“容共”政策,虽是他的失策,也是他的污点,不过,却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的一种策略。而孙中山之所以实行“以俄为师”以及“容共”这一政策,一是因为在革命遇到挫折时,他得不到西方国家的援助,而列宁声称要帮助孙中山的国民革命,促使孙中山顺势而为,提出“以俄为师”以及“容共”政策。

 

二是因为当时革命陷入困惑,对列宁领导十月革命的成功十分艳羡,对俄共组织上的严格纪律以及以党治国非常赞赏,以至认为这是有益的经验,对于改进国民党的组织工作与巩固革命大有裨益,因而提出“以俄为师”。

 

三是因为孙中山看到西方国家劳资矛盾日益突出,社会动荡,误认为俄国革命后,工农大众成为国家主人,可以解决民生问题,因此不但赞赏俄国革命,还确定“联俄、容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虽然孙中山在此之前曾强调“要以三民主义为立国之本源,五权宪法为制度之纲领”,但他并没有认清苏俄扶植中共,是实施其东方路线的战略安排,也没有认清苏俄策划的“容共”政策不仅是唆使共产党分裂国民党的策略,还是篡夺国民党党权和国民革命的领导权的挖心战术。

 

总之,当初孙中山领导的国民党是仿效英美议会政党的方式组织起来的,但在民国初年军阀混战的情况下,孙中山四处碰壁,在饱受刺激后,终于明白在政治治乱更替的循环中,只有一种由乱至治而重新修复秩序的逻辑,而这个逻辑就是拥有暴力的武装集团通过逐鹿中原,由胜利者重新垄断暴力,构建新的政治秩序。因此,孙中山下决心以俄为师,而按照极权主义的原则既确立个人权威,又重造国民党,使软弱的国民党重新恢复力量。而他的操作方法一是重造党的意识形态,提出一个具有号召力的宏大主义;二是建立党军;三是强化领袖和组织对党员的人身控制。

 

不过,孙中山通过极权确立个人权威,将国民党改造成一个极权主义政党时,已认识到这么做所包含的悖论:一方面国民党的三民主义中,在政治上真正打动人心的是要重造一个真正属于人民的共和国;另一方面在国民党拥有军队和用暴力打下政权后,势必导致党的独裁和对整个国家的占有。为了解决这一悖论,孙中山设计了军政、训政、宪政,作为建设一个真正的共和国的三部曲,以借此明确提出在宪政时期,国民党应还政于民。而这也就是说,孙中山在一个乱世中为了要重建共和秩序,不得不将国民党武装化的同时,也深刻地认识到一党依凭拥有暴力来进行政治独裁,既违反了民主共和的基本精神和原则,又不仅是对公民的权利的剥夺,也是一种政治上僭越,还是一种在乱世采取的权宜之计,因而在他看来,这是最终建立民主共和制度不得不经过的必由之路。

 

三、继承孙中山先生的遗志

 

尽管孙中山先生通过制度创新,不仅创立三民主义政治主张,还借鉴分权制衡学说,根据国情民意,根据社会客观要求,根据历史发展规律,创建“权能分立”和“五权分立”的政治思想,把国家权力明确分为立法、行政、司法、考试、检察五种权力,还使之彼此分立,各自均等,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促进,而这一政治主张不但扩展了西方的民主理论,还使民主体系更加完善,可是随着时代的变迁,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和五权分立的政治主张需要随之完善,尤其是由于检察的作用没发挥出来,考试的功效也差,以致没有产生预期的效果。

 

因此,只能再通过制度创新,不断弥补孙中山这一政治创见的缺陷,而使之更加科学,更加健全,更加完备,以至不但在政治方面以民主为基础,以宪政为支柱,以法治为准绳,以人权为核心,以自由为媒介,以平等为纽带,以多党竞争为枢纽,以分权制衡为中枢,以地方自治及其军队国家化为前提,还在经济方面既废除私有制,又废止公有制,还废弃以私有经济为主的公私混合制,而建构以公有经济为主的公私混合所有制,以至以公有经济为主,以私有经济为辅,以经济竞争为媒介,以市场经济为纽带,建立新型五权分立制度,并废弃哈耶克倡导的反对政府干预的自由市场经济思想,而进一步弘扬和完善凯恩斯提倡的政府管控的自由市场经济主张,从而不仅符合社会客观要求,还符合历史发展规律;不但满足绝大多数百姓的政治诉求,还满足绝大多数百姓的经济等方面的要求,而且,既讲求民主,又讲求宪政;既讲求法治,又讲求人权;既讲求自由,又讲求平等;既讲求公平,又讲求效率;既讲求正义,又讲求公正;既讲求地方自治,又讲求军队国家化;既讲求多党竞争,又讲求分权制衡;不仅超越资本主义私有制,也超越社会主义公有制,还超越以私有生产要素为主的社会民主主义公私混合制,更超越中国现行的以公有生产要素为主的公私混合制,总之既超越左派思想,又超越右翼主张,还全面实行积极的福利政策。

 

过去,由于没有根据国情民意,没有根据社会客观要求,没有根据历史发展规律,设计适合中国的民主制度,而想一味照搬西方现行宪政民主模式,以致没有绘制出不仅能落实民众政治诉求,也能满足民众经济和其他方面需要,更能使民众同当局的利益预期在一定程度上形成契合的民主蓝图,结果时至今日非但还没有攻破专制的防线,促使中国走上民主化的道路,反而付出了许多不该付出的代价,浪费了许多不该浪费的时间,搭上了许多不该搭上的成本!

 

因此,铺筑中国民主之路,不但要借鉴民主发达国家的经验,更要吸取过去的教训;不但要靠血性,也要凭理性,更要讲策略;不但要根据中国国情,也要根据社会客观要求,还要根据历史发展规律,来绘制适合中国的民主转型蓝图,来确立适合中国的民主转型目标,来确定适合中国的民主转型路径。

 

由于中国的国情既特殊又复杂,不仅公有经济规模庞大,至少占社会总资产的六成以上(截止2012年11月底,全国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资产总额高达69万亿元;另据黄孟复2013年说,现在国有资产总额有100多万亿元,加上金融资产、全国国有资产高达140万亿元;而另据国资委主任张毅2013年12月26日讲,2013年1-11月,全国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实现营业收入38.1万亿元,同比增长11.6%;实现利润1.8万亿元,同比增长6.7%;上交税金2.7万亿元,同比增长4.4%。其中,中央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1.8万亿元,同比增长9.5%;实现利润1.2万亿元,同比增长7.5%;上交税金1.8万亿元,同比增长5.4%。)而且,社会环境及其文化等自古遭到专制严重污染,因此不能照搬哪个国家现成的民主体制,而必须根据中国的特点设计出适合中国的民主制度,这不但是解构现行体制和建构新体制并存的过程,也意味着中国民主转型必须另辟蹊径,以至既不同于那些民主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也不同于那些先于中国实现了初期民主化的东欧前社会主义国家,还不同于那些处于民主转型的阿拉伯国家,从而创建一种新型民主制度,并使之既富有中国特色,又具有普世功效。

 

如果说民众是中国民主转型的动力,那么通过民众自下而上的奋争,而迫使当局全面进行政治改革则是中国民主转型的支点,而建构适合中国的民主制度则是中国民主转型的杠杆。只有先打造出不仅能落实民众政治诉求,也能满足民众经济和其他方面需要,更能使民众同当局的利益预期在一定程度上形成契合的民主制度这个杠杆,才能激发民众通过自下而上的奋争,迫使当局全面通过政治改革,而不但撬开自古压在中国及民众身上的专制制度,还造就既适合中国又具有普世功效的民主制度。

 

尽管中国民主转型是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但只要根据社会客观要求,根据历史发展规律,根据国情民意,不但绘制出适合中国的民主转型蓝图,也确立适合中国的民主转型目标,还确定适合中国的民主转型路径,就能让民主植根于中国每个角落,让民主在中国遍地开花结果,让民主造福中华民族!

 

因此,不但要绘制出能落实民众政治诉求的民主蓝图,也要建立能满足民众经济和其他方面需要的民主机制,更要构筑能使民众同当局的利益预期在一定程度上形成契合的民主制度,从而激起民众参与民主运动的勇气,激活民众参与民主运动的潜能,激发民众参与民主运动积极性,以至于唤起民众凝聚起来形成合力,汇成一浪接一浪的社会呼声,合成一片接一片的社会发难,聚成一次接一次的社会风潮,不断自下而上冲击现行腐朽而落后的政治体制,迫使当局全面通过政治改革,废除四项基本原则,废止政治垄断,废弃一党专政,进而通过制度创新,促使国家不仅在政治方面以民主为基础,以宪政为支柱,以法治为准绳,以人权为核心,以自由为媒介,以平等为纽带,以多党竞争为枢纽,以分权制衡为中枢,以地方自治及其军队国家化为前提,还在经济方面则以公私混合所有制为本,以公有经济为主,以私有经济为辅,以经济竞争为媒介,以市场经济为纽带,并废弃哈耶克倡导的反对政府干预的自由市场经济思想,而进一步弘扬和完善新凯

恩斯主义提倡的政府管控的自由市场经济主张,最终借鉴我国民主革命的奠基人孙中山的政治思想,不仅构筑高效廉洁而又廉价的新型社会控制体系,还建立适合中国的民主制度,以至通过民主立宪,把国家权力横向分为:立法机构,行政管理机构,公有经济管理机构,监察管理机构,司法管理机构,也就是把国家权力横向分为立法,政务,公务,监察,司法五个权力机关。

 

由于五个权力机关构成新型五权分立,各自不仅职能明确,权力均等,而且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促进,因此既提高了制衡水平,又加强了制衡功效;既富有中国特色,又符合中国国情;既超越三权分立,又具有普世功效。

 

此外,把国家权力纵向分解到各省、各市、各县,以至于各省、各市、各县基本实行自治,不受上面管制,只受法律约束;不对上面负责,只对当地百姓负责,所以拥有自主权力。

 

再则,立法机构议员(不管是参议员,还是众议员)全都通过普选产生,不管哪个政党的席位,都不能超过三分之一。这样不但防止立法机关被一党控制,也避免引起纷争混乱,从而确保各项重要立法、各项重大决策、各项重大裁决科学、公正、无误,完全体现广大人民的意志。

 

再则,政务管理机关、公有经济管理机关、监察管理机关分别由三个不同的政党控制,不对立法机构负责,而对人民负责;不受立法机构管制,而受法律约束,受其他权力机关制约,受社会全面监督。而其领导都通过全民选举产生,任期都是五年,期满全都改选,顶多能任两届。不管哪个政党,只能推选一个候选人,要么竞选政务机关的首脑,要么竞选公有经济管理机关的领导,要么竞选监察管理机关的负责人,只能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个。这样不但公平公正,还能避免政务管理危机、公有经济管理危机、监察管理危机,不象国外那些多党联合政府那样危机四伏,内讧不断,更迭频繁。

 

再则,不管是立法委员,还是政务高官;不管是公务要员,还是司法官员;不管是监察要员,还是高级军官,任期内无论在什么场合,都必须遵纪守法,维护公德,讲求礼仪,严禁争闹斗殴,否则,不仅遭到罢免,还会遭到严惩;而不管是立法委员,还是政务高官;不管是公务要员,还是司法官员;不管是监察要员,还是高级军官,任期内如果营私舞弊,如果腐化堕落,如果触犯法律,那么不仅遭到罢免,还要遭到法律制裁。对此,决不姑息,严惩不殆!

 

尽管以上浅见只是框架而没完全细化,但可以看出这种新型民主制度不但是根据人类发展规律绘制的政治蓝图,也是从各种促进人类发展的政治思想中提取的政治结晶,既能削弱资本主义的不公,又能清除社会主义的僵化;既能弥补社会民主主义的不足,又能消除中国以公有生产要素为主的公私混合制的专制缺陷;既能促进生产力发展,又能促进生产关系完善;既符合社会客观要求,又符合历史发展规律。因此,不仅切实可行,也便于操作,更便于实施,尤其易在中国培植,易在中国生长,易在中国开花结果。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之所以设置公有经济管理机关,原因不仅在于中国公有经济规模庞大,至少占社会总资产的六成左右,也在于公有经济不但是国家的命脉,也是国民经济的支柱,还是国家财政收支重要的来源;既肩负调整宏观经济运行的使命,又担负调整微观产业结构的重任,不但要为社会提供一多半的就业岗位,还要通过发展公有经济每年向全民分红,调节社会分配,并为社会缩小贫富差距,为社会保障系统输送给养,为失业人员和弱势群体提供基本生活福利,以至促进社会消费,避免社会财富过度集中、沉淀,从而既达到促使经济持续发展的目的,又能为多数人牟利,

 

其次,需要说明的是,之所以设置公有经济管理机关,原因还在于公有经济能集中社会大量经济资源,混同私有经济资源根据市场需要进行科学配置,投入国家各项建设。尽管公有成份超过私有份额,可两者享有平等权利,谁都不能铸就垄断,只能控股经营,因为限制公有资本高度集中,迫使公有资本化整为零,只能混同私有资本组成股份制企业。而在关系国计民生的企业,公有股份至少占有一半;对于一般行业,公有经济或控股或参股或不介入。这样既有助于提高生产力的水平,也有利于生产关系的完善;既有助于宏观经济平稳运行,也有利于国民经济持续增长;既有助于创造各种就业门路,也有利于提升社会福利的标准;最终以公有资本为龙头,借助股份制吸纳私有资本,在共同利益驱动下,与私有资本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合力,实现共同增殖,从而促使国家健康发展,促使社会繁荣文明,促使生活蒸蒸

日上!

 

此外,需要说明的是,监察管理机关不仅代表社会行使弹劾、纠举及审计等权力,而监控其它权力机构运行,还全面管理公有资本控股或参股的媒体,负责制定新闻出版系统的发展方略及其运行机制,监管私营传媒运作,并与立法机关、行政管理机关、公有经济管理机关、司法管理机关构成新型五权分立,以至提高监察地位,扩大监察权力,拓展监察空间,从而充分发挥监察的威力,不仅扫除贪污腐败,围剿行贿受贿,震慑腐化堕落,而且,严防权力越轨,严打营私舞弊,严惩各种败类,这样不但进一步加强分权制衡的功效,还使分权制衡体系更加科学,更加健全,更加完善,从而不但迫使权力安份守已,也防止权力踏入禁区,还促使权力强国富民,进而不但确保把权力关进笼子里,也确保给权力涂上防腐剂,还确保给权力戴上紧箍咒,而最终不仅强化社会道德,也净化社会空气,还美化社会环境。

 

再者,需要说明的是,不管是立法代表,还是行政首长;不管是公有经济管理机构领导,还是监察管理机关首脑,都是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任期有限,到期更迭。而且,立法机关由不同政党的代表组成;行政管理机关、公有经济管理机关以及监察管理机关,分别由不同党派控制,任期有限,期满换届,不但相互制约,还受社会严密监控,一旦走入邪门歪道,必将遭到打击。

 

最主要的是,不论是立法机构,还是行政管理机构;不论是公有经济管理机构,还是监察管理机构;不论是司法管理机构,还是军队武警,都不隶属哪个政治团体,而隶属人民;都不受哪个政治组织控制,而只受人民管束;都不许哪个政治势力操纵,而只有人民才能掌控,以防政治垄断,以防专制复燃,以防强权践踏民主、宪政、法治、人权、自由、平等、多党竞争、分权制衡、地方自治和军队国家化;以便所有权力竭尽所能,不但齐心为人民着想,也齐心为人民服务,还齐心为人民造福!

 

总而言之,这样创建的新型民主制度由于是民众不仅能自由发表意见,还能在定期的、有程序和有规则的竞争性自由选举中选择国家执政者,而参与国家管理的政治制度;不仅是按照平等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政治制度,也是保护公民自由的一系列原则和行为方式,或者说是自由的体制化表现;不仅尊重多数人的意愿,也保护个人和少数群体的基本权利;不仅把国家权力横向分解职能不同的机构,还分散到地方,而使中央或地方政府最大程度地对人民敞开,及时回应人民的要求;不仅使政府遵循法治,也确保全体公民获得平等的法律保护,还使公民权利受到司法体制的保护,因此同其他政治制度相比具有不可比拟的优越性,因为自身具有调节、纠错的机制,所以能够克服自身的缺陷;因为具有自我完善机制,所以会使恶得到遏制,而使善得到回报;因为其积极作用远远超过消极影响,不象其他政治制度那样正面功效远远小于负面效应,所以,不仅可赢得全面共识,也能成为普世价值;不仅可成为时代潮流;也可以到处移植;不仅能嫁接到各种文化传统中,也能在各种不同的国家扎下根来。

 

结语

 

综上所述,尽管孙中山是人而不是神,有不少失误,可是纵观其一生,其言其行都洋溢着民主主义的精神。他不仅创立三民主义政治主张,还扩充了分权制衡学说,创建“权能分立”和“五权分立”的政治思想。如果说他对中国民主革命的重要贡献值得大书特书,那么他对政治学说作出的重要贡献,不仅值得大书特书,更应付诸实施。

 

尽管孙中山并没直接参与辛亥革命,可他不但为辛亥革命打下坚实的基础,还在辛亥革命后为了获得国际支持到处奔波,因此被推举为临时大总统。为了国家利益,为了民族利益,为了人民利益,他没有把革命成果攫为己有,因而只做了45天的临时大总统,就让位给了袁世凯,而换来了清皇室逊位,南北媾和,以至不仅避免了一场战乱,还使辛亥革命这场结束皇权专制的深刻革命成为一次温和的革命,更使这场革命超过英国的“光荣革命”。袁世凯复辟后,孙中山之所以要确立个人权威,完全是为了防止革命遭受挫折和流产,而不是为了做皇帝。在军阀混战的情势下,因为四处碰壁,孙中山在饱受刺激后,下决心以俄为师,而按照极权主义的原则重造国民党,使软弱的国民党重新恢复力量。他将国民党武装化的同时,也深刻地认识到,一党依凭拥有暴力来进行政治独裁,违反了民主共和的基本精神和原则,不仅是对公民的权利的剥夺,也是一种政治上僭越,还是一种在乱世采取的权宜之计,而这是最终达到共和秩序不得不经过的必由之路。为了解决这一在乱世采取的权宜之计带来的悖论,孙中山设计了军政、训政、宪政,作为建设一个真正民主共和国的三部曲,借此明确提出在宪政时期还政于民。

 

尽管中国民主革命之路并非由孙中山一人铺筑,而是由无数仁人志士齐心用血汗浇筑出来的,可纵观中国民主革命的历史,惟有他能象征中国民主革命的精神,惟有他能代表中国民主革命的思想,惟有他能胜任中国民主革命的领袖,因此他不但成为中华民国的国父,也成为中国民主革命的化身,也成为中国民主思想的灵魂,也成为中国历史上独一无二的伟人!

 

而今,中国民主革命已经过去100多年了,改革开放已经30多年了,而民主已经诞生300多年了,也在世界上蔓延300多年了,并已在150多个国家开花结果,可是中国依然遭受专制蹂躏,中华民族依然遭受专制压迫,中国百姓依然遭受专制折磨,以致不管是中国的命运,还是中华民族的命运,还是中国百姓的命运,都还仅仅取决于一党专制,而不取决于十三亿中国人民,以致中国百姓至今连民主是什么滋味都没体味到,至今都不能决定国家走哪条道路,至今都不能真正站起来,而只能忍痛爬行;都不能畅所语言,而只能装聋作哑;都不能享有言论、集会、结社的自由权利,而只能忍气吞声;都不能参政议政督政,而只能任人宰割;都不能当家做主,而只能当囚徒做轿夫!

 

尽管中共当局出于维护自身统治,不会自觉放弃领导地位,还会让中国笼罩在毛泽东的阴影中,而不让中国沐浴孙中山的光辉,但只要中国百姓发扬民主革命的精神,继承孙中山的遗志,认真总结以往民主运动的经验和教训,在积极争取国际协助的同时重新上路,凝聚起来而合成一浪接一浪的社会呼吁,汇成一片接一片的社会发难,聚成一次接一次的社会风潮,不断冲击现行腐朽而落后的政治制度,就能迫使中共当局通过全面政治改革,废除四项基本原则,废止政治垄断,废弃一党专政,而创建中国民主体制,以至通过制度创新促使国家在政治方面以民主为基础,以宪政为支柱,以法治为准绳,以人权为核心,以自由为媒介,以平等为纽带,以多党竞争为枢纽,以分权制衡为中枢,以地方自治和军队国家化为前提,而在经济方面则以公私混合所有制为本,以公有经济为主,以私有经济为辅,以市场经济为纽带,并废弃哈耶克倡导的反对政府干预的自由市场经济思想,而进一步弘扬和完善新凯恩斯主义提倡的政府管控的自由市场经济主张,从而借鉴我国民主革命的化身孙中山的政治创见,不仅构筑廉洁而又廉价的新型五权分立体系,还建立适合中国的民主制度,而最终让中国挣脱一党专制的束缚,让中国摆脱毛泽东的阴影,让中国沐浴孙中山的光辉,以至于不但开辟中国民主化的捷径,还打造中国持续发展的路标,还浇筑中华民族腾飞的跑道,还铺筑人类发展的坦途!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