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似范光林和郑伯武的情形并不罕见,一些被查贪官似乎都曾获表彰和拥有荣誉称号。

安徽省淮南市近日有一名「小官大贪」受到法律惩处,他是凤台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原党委书记、主任范光林,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4000余万人民币,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令人讽刺的是,该名巨贪竟然曾入选「中国十大好人」感动人物。

按照官方通报,2012年1月,有关部门评选「中国好人榜」,时任城关镇党委书记的范光林入选敬业奉献类人物,是安徽省唯一获此殊荣的乡镇干部。不过就是这个「好人」,从城区下水道建设、小街小巷维修工程中的虚报冒领,到征地拆迁大量编造拆迁补偿户的公然侵占,范光林的贪腐可以说是雁过拔毛、锱铢必争。

在当年有关范光林的「好人」事迹描述中,他是个「一心为民、无私奉献的好书记」,但当地民众对他却另有一番评价,指他「台上一个样,台下一个样。」可见民众当时对范光林已无好感,他的「中国好人」荣誉,不是官方指定,就是其造假骗取。

除了「好人」官员贪腐,最近还有一名「好警察」也声名狼藉,他就是曾获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模等多个荣誉头衔的福建省人大代表、福州市永泰县赤锡乡派出所原所长郑伯武,他因被情妇举报存在婚外情,更暴打情人至重伤。郑伯武因此近日被取消省人大代表资格。

公开数据显示,郑伯武曾在2014年11月获选全国第五届「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也是福建省惟一入选的警察,在福建当地,他更是荣誉满身,曾荣获「感动福建十大人物」、「福建首届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等称号。最离谱的是,2012年他还获中共中央组织部表彰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而他却在2011年已开始包养情妇。显然,郑伯武根本并非甚么好警察,只不过是当局刻意塑造的所谓模范典型而已。

类似范光林和郑伯武的情形,近年来并不少见,相当一部分的被查贪官,似乎早期都曾获表彰和拥有荣誉称号,究竟是坏人当官盗名欺世,造假「好人」,还是好人当官后变坏,不得而知。但官场确实坏人不少,按照官方公布数据,每年至少逾十万公职人员违法违纪被查处。

所谓「物必先腐也,而后虫生之」,也许起始阶段,贪官的本质并不是很坏的,根源在制度,一个好的体制能把一个坏人变成好人,一个有缺陷体制能把一个好人逼成贪官,轻易就能将一名贪官吹捧成「中国好人」,不调查就将一名包「二奶」警察列为全国最好警察的制度,肯定是有缺陷。

显然,中共高层也注意到官员的素质问题,中共十八大以来,除了铁腕反腐,老虎苍蝇一起打,更先后推出八项规定,反四风,三严三实等整肃官员措施,刚结束一个多月的六中全会更通过史上最严党纪规范领导干部。

不过要真正令好人当官后不变坏,或坏人难以当官,还必须有史上最严的官员选拔和监督制度,更要建立全社会参与的官员道德评价机制,把道德质量作为一项官员任职、升降的必要条件,从而在官员心目中树立起正确的为官思路。

当然,以目前内地官场的风气,要改革人事制度阻力依然重重,但诚如中共高层所言:「改革有风险,但不改革党就会有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