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3,南京维权人士王健被控“寻衅滋事罪”一案由南京江宁区法院作出宣判,王健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其代理律师表示,王健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王健此前已被当局羁押了长达一年半的时间。

 

被控“寻衅滋事罪”的南京维权人士王健一案,于1213在南京江宁区法院一审宣判,王健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前往法院围观的南京自由作家江淳告诉记者,有公民被允许进入法庭旁听宣判,这是进步,但对王健的判决是错误的:

 

“法院的对面有10个警察,法院的出大门的右手的公交站有一男一女两个警察,门口也有接近10个警察,应该是为这个庭审设置的,看到他们的警车在庭审结束之后都走了。今天比较满意的是外地的公民包括我们南京的申请(旁听)庭审,他给进了。这个和以前比较恶劣的情况比,是个小小的进步。圈子里的人认为,判一天都是错的。”

 

王健案宣判前,南京当局就加强了市内的戒备。就在宣判前一天,丁菊英、郑培培、吴玉芬、毕建平、陈月凤等十六名访民结伴前往南京旅游。但他们一下火车,南京警方就把他们团团围住,查验身份证,然后把他们带上警车送去了南京南站附近的派出所。

 

毕建平的姐姐毕和英向记者表示,弟弟到现在都没有回来,被关押在何处也不知道。

 

记者:“他现在回来了吗?”

毕和英:“没有,现在还关在里面。”

 

记者:“他们是什么时候被带走的?您知不知道他们现在被关在哪里?”

毕和英:“昨天傍晚吧,被警察带走,现在关在哪里我也不清楚。”

 

王健的代理律师之一常玮平在判决后向记者表示,作为律师,他依然坚持王健的行为只是公民的合理表达,并不构成犯罪:

 

“他(王健)从14年年初到15年年中之间的国内的一些比较大的热点事件,他都参与围观了。其中被指控所谓犯罪的寻衅滋事大概有五六起。我们坚持还是认为王健是无罪的。因为这是很温和的一种公民表达知情权、建议权这些公民权利的很合理的方式。现场这些视频也可以证明,而且寻衅滋事法律规定要达到扰乱公共秩序严重的程度,很多情况下那些地方都不是公共场所,只需也没有受到太大的扰乱,更别说严重的程度。所以我们还是坚持认为不构成犯罪的”。

 

王健曾参与“建三江”、“郑州十君子”等大量公民围观事件。2015215日,王健因前往苏州声援范木根案庭审,而被当局行政拘留10天。201563,王健在家中被警方强行带走,后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正式逮捕。该案原定于927开庭审理,但随后因“案件需补充证据”而延期审理,最终在1116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