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这是我们对《零八宪章》的完整解读,同时回答来自各方朋友的一些疑问。
《零八宪章》的发表在民间和党内所产生的强烈反响、热烈支持和和参与是超乎想象的,而其所受到的极左势力的疯狂辱骂、无耻诬陷和诋毁也是超乎想象的,受到极右势力的百般挖苦、冷嘲热讽和批判也是超乎想象的。
虽然极端势力对《零八宪章》做出了抛开文本、各自臆想的荒唐解读,但是《零八宪章》所产生的巨大的正面社会影响是令所有海内外有良知的华人欢欣鼓舞的。从签名联署的名单来看,《零八宪章》实际上得到了几乎所有“认同人道原则、人本思想和人权理念”的左、中、右的政治力量的肯定。
《零八宪章》是一份来自民间民主精英力量、基层公民维权力量和党内改革力量的共识性的文本;是一份中国公民参与社会变革的纲领性文件,是民间民主运动与党内改革运动的基础理念的融合,为中国社会未来的理性、温和的崭新的公民运动提出了方向,并以实际行动垂范了公民运动的四大行为原则——理性、公开、合法与非暴力。
《零八宪章》的形成经历了广泛的沟通与修改,以理性温和、实事求是为指导原则,以自由、人权 、平等 、共和 、民主 、宪政为基本理念, 本着负责任与建设性的公民精神对国家政制、公民权利与社会发展诸方面提出了19项基本主张,对国家的未来发展做出了一个方向性的宣示。
随着《零八宪章》在中国大陆的广泛而迅速的传播,我们有必要对《零八宪章》的背景、现实与未来,做出一个比较完整的解读,以使《零八宪章》的精神、原则和指导思想得以正确的领悟并对我们未来的行动有一个正确的指导。
下面我们对《零八宪章》出台的历史背景和现实环境,它的基本理念对当前社会的发展和对未来中国的价值取向的影响以及它的基本主张的现实可行性做一个基本的阐释。
《零八宪章》出台的历史背景与现实环境:
正如《零八宪章》前言所言:“今年是中国立宪百年,《世界人权宣言》公布60周年,“民主墙”诞生30周年,中国政府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10周年。在经历了长期的人权灾难和艰难曲折的抗争历程之后,觉醒的中国公民日渐清楚地认识到,自由、平等、人权是人类共同的普世价值;民主、共和、宪政是现代政治的基本制度架构。抽离了这些普世价值和基本政制架构的“现代化”,是剥夺人的权利、腐蚀人性、摧毁人的尊严的灾难过程。21世纪的中国将走向何方,是继续这种威权统治下的“现代化”,还是认同普世价值、融入主流文明、建立民主政体?这是一个不容回避的抉择。
19世纪中期的历史巨变,暴露了中国传统专制制度的腐朽,揭开了中华大地上“数千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序幕。洋务运动追求器物层面的进良,甲午战败再次暴露了体制的过时;戊戌变法触及到制度层面的革新,终因顽固派的残酷镇压而归于失败;辛亥革命在表面上埋葬了延续2000多年的皇权制度,建立了亚洲第一个共和国。囿于当时内忧外患的特定历史条件,共和政体只是昙花一现,专制主义旋即卷土重来。器物模仿和制度更新的失败,推动国人深入到对文化病根的反思,遂有以“科学与民主”为旗帜的“五四”新文化运动,因内战频仍和外敌入侵,中国政治民主化历程被迫中断。抗日战争胜利后的中国再次开启了宪政历程,然而国共内战的结果使中国陷入了现代极权主义的深渊。1949年建立的“新中国”,名义上是“人民共和国”,实质上是“党天下”。执政党垄断了所有政治、经济和社会资源,制造了反右、大跃进、文革、六四、打压民间宗教活动与维权运动等一系列人权灾难,致使数千万人失去生命,国民和国家都付出了极为惨重的代价。
二十世纪后期的“改革开放”,使中国摆脱了毛泽东时代的普遍贫困和绝对极权,民间财富和民众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个人的经济自由和社会权利得到部分恢复,公民社会开始生长,民间对人权和政治自由的呼声日益高涨。执政者也在进行走向市场化和私有化的经济改革的同时,开始了从拒绝人权到逐渐承认人权的转变。中国政府于1997年、1998年分别签署了两个重要的国际人权公约,全国人大于2004年通过修宪把“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宪法,今年又承诺制订和推行《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但是,这些政治进步迄今为止大多停留在纸面上;有法律而无法治,有宪法而无宪政,仍然是有目共睹的政治现实。执政集团继续坚持维系威权统治,排拒政治变革,由此导致官场腐败,法治难立,人权不彰,道德沦丧,社会两极分化,经济畸形发展,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遭到双重破坏,公民的自由、财产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得不到制度化的保障,各种社会矛盾不断积累,不满情绪持续高涨,特别是官民对立激化和群体事件激增,正在显示着灾难性的失控趋势,现行体制的落伍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零八宪章》的前言以实事求是、尊重历史事实的精神对鸦片战争以来一百六十多年的历史进行了概括而中肯的阐述,其中对执政党的近六十年的执政做出了客观的陈述,既对各次重大的人权灾难进行了揭示,也对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经济、社会、政治的进步和发展做出了客观的陈述和正面的肯定。同时,也对现在我国所出现的各种严重的社会、政治、经济问题表达了深刻的担忧,并指出所有这些问题的根结所在——现行体制的落伍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零八宪章》的前言的可贵在于它对历史陈述的目的不是要掀起人与人仇恨,不是要制造人与人分裂,而是正视灾难,看到进步,找寻出路。没有丝毫的狂热与做作,没有丝毫的煽情与虚伪,真实、客观而理性。前言的理性奠定了文本的温和,理性中充满着坚定,温和中蕴含着热情。《零八宪章》彻底抛弃极端而激进的宣言式朗诵,因此而受到同时来自极左、极右的攻击就不足为怪了。
当前中国社会“官场腐败,法治难立,人权不彰,道德沦丧,社会两极分化,经济畸形发展,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遭到双重破坏,公民的自由、财产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得不到制度化的保障,各种社会矛盾不断积累,不满情绪持续高涨,特别是官民对立激化和群体事件激增,正在显示着灾难性的失控趋势”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执政党最高层也是心知肚明。
面对这样的局面,以胡锦涛为首的新一代中共领导人提出了“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和谐社会”的治国方略,以胡锦涛、温家宝为代表的亲民领袖,在历次突如其来的重大灾难(如非典、汶川大地震)面前,表现出极其宝贵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胡温上台后的一系列重大亲民举措赢得了广泛的赞誉,为执政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的提升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然而,由于体制的僵化落后,官场的腐败萎靡,胡温等在汶川大地震所凝聚起来的人心和希望,被一个个令人愤怒的事件所无情的消解——瓮安事件烧了县政府、县公安局;孟连事件围困了警察;杨佳血洗了上海闸北公安分局;三鹿奶粉毒害了数以万计的婴儿;陇南事件烧了陇南市委。胡锦涛的“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和谐社会”的治国理念是执政党沿着改革开放路线的一个必然而可贵的进步,是邓小平路线和思想的升华。但是为什么这个路线的实施和贯彻是那样的艰难呢?这还是个体制问题。好的政策到了下面全走了样子,有人的因素,更多的是体制因素。例如:汶川大地震的中小学生死亡之多,学校的豆腐渣房子之多,令人怒火中烧,但是这个重大责任问题,却在这个落后体制的无耻掩盖下竟然不了了之了!杨佳案件审理过程中公检法公然践踏自己的法律,漏洞百出,将杨佳母亲强行关进精神病医院,简直是视中国宪法和法律为儿戏!陇南市委书记王义一人的蛮横粗暴视百姓为草芥,竟然得不到任何制约和监督,最后引发火烧陇南市委的巨大事件。此种例子举不胜举,凡此种种,都足以说明:现行体制的落伍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了。执政当局肯定也看到了这一点。为什么不动呢?两个原因,一是,对体制改革的前景和后果没有把握,怕乱,控制不了;二是,各种利益集团的顽固阻扰,阻力太大,怕难,完成不了。但是越拖越被动,他们也是知道的。他们有阻力有压力,而《零八宪章》其实就是他们能够逐步化解这一切的可行道路。
面对这样的局面,除了执政当局的现行的治国方略外,极左势力给出了一个令国人担忧的解决之道:彻底否定改革开放,彻底否定邓小平的路线,肯定“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政治路线,为文化大革命翻案,并以文化大革命的所谓大民主的方式进行解决。以张宏良、司马南为代表的极左势力,纯粹是四人帮文革的余孽,天天以阶级斗争理论为武器四处宣扬人与人的仇恨,全然漠视改革开放的积极成果,对国家走向民主法治的大趋势全面否定。
而受到广大人民爱戴和尊敬的温家宝总理对普世价值的真理性表述,竟然受到陈奎元之流的攻击,这让许多善良的人感到时局的严重。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由于极左势力在文化大革命的罪行而一直遭受着人民的唾弃。但是今天,极左势力利用改革开放后出现的一系列严重问题,开始利用当时毛泽东未被彻底否定的条件,已经狂妄到了要彻底否定邓小平的改革开放的路线。他们文章杀气腾腾,从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全部否定干净,只要上到“乌有之乡”网站上,就可以看到他们疯狂到什么程度。同时他们也不遗余力的攻击任何使中国走向民主法治、自由人权的努力,他们可以肆无忌惮的辱骂、攻击邓小平和改革开放,含沙射影地否定胡温,热情讴歌晚年的毛泽东和文化大革命,那么他们对《零八宪章》的破口大骂更是理所当然的了。
他们这些极左分子要是上了台,那么真是应了王洪文被抓捕时的话:20年后看。那么,陈云对胡耀邦、邓小平所说的担忧的话就可能成为现实:“他们这伙人再上了台,我们就会人头落地。”今天,他们不是上不了台,重庆医科大学的党委书记和校长,难道修最高的毛泽东铜像仅仅是吃饱了撑的?在乌有之乡网站上有一些人就叫嚣:我们上台要专政要杀人,要杀所有否定文化大革命的走资派和今天的当权派。在他们眼里,除了毛泽东、四人帮不是汉奸、卖国贼,其他任何反对他们的人,或者与他们意见相左的人都是汉奸、卖国贼。极左势力今天已经疯狂到何种丧心病狂的地步了!
对于极右的势力的冷嘲热讽,《零八宪章》是可以坦然对待的。因为我们并不指向和谋求所谓的政权更迭,因此就不会有结束中共一党专制的表述。《零八宪章》所指向的是造成中国许多严重经济、社会、政治问题的体制性症结,对于政权没有丝毫的热衷。它只是一份公民意见的集中表达书。它是对当前政治、社会、经济现实的理性面对,它着眼于未来国家的体制性保障,而不是未来谁是总统。在未来,民主法治的环境下,谁执政不是由你我说了算,那得选民说了算。美国选民选个黑人做总统,他就能干,你不喜欢也没办法。中共如果顺应历史潮流,像越共一样,人民投票选他,你不喜欢不行。对于中共,要历史地看,不能一看别人是共产党就否定,一棍子打死,好像只有反共斗士才是好样的。对于今天的中共,我们应该有个理性的判断:今天的中共绝不是文革时代的中共,也绝不是法西斯式的政党,它正在走向文明和转变。《零八宪章》鼓励和支持这种转变,我们相信民间的呼吁和压力会使中共更加加快这种文明进步的脚步。《零八宪章》的很多发起者和参与者本身就是共产党员,这就说明了一切。
无须讳言,《零八宪章》确实是希望执政党能通过主动的方式完成它在民主与法治历程上的历史性跨越,这不但对执政党是一件幸事,对中国人民来讲焉能不是一件幸事?
《零八宪章》认为,改革开放以后所出现的种种严重问题是发展过程中由于体制落后所造成的必然,只有用民主、法治的手段和方法解决,而不是以全国大乱的方式去解决,有序的政治民主化和法治的逐步健全才是彻底解决当前中国各种问题的根本方法。《零八宪章》在这一点上是坚定的。这也是体制内和体制外的精英们的高度共识。否则,就不会有这份公开、温和而理性的文本,就不会有如此巨大的响应了。在稳定的今天中进行改革,而不是在混乱的明天面对革命,这需要执政党的勇气、远见、责任感和使命感。有序的民主法治进程是中国社会长久稳定的基础,不要到了被动的和混乱的时候再改革,那时候可能来不及了。历史的机会有时候只有一次!这也是《零八宪章》的深刻忧虑。
《零八宪章》的理念对当前社会发展和未来中国的价值取向的影响:
《零八宪章》的基本价值理念是这样表述的:
“当此决定中国未来命运的历史关头,有必要反思百年来的现代化历程,重申如下基本理念:
自由:自由是普世价值的核心之所在。言论、出版、信仰、集会、结社、迁徙、罢工和游行示威等权利都是自由的具体体现。自由不昌,则无现代文明可言。
人权:人权不是国家的赐予,而是每个人与生俱来就享有的权利。保障人权,既是政府的首要目标和公共权力合法性的基础,也是“以人为本”的内在要求。中国的历次政治灾难都与执政当局对人权的无视密切相关。人是国家的主体,国家服务于人民,政府为人民而存在。
平等:每一个个体的人,不论社会地位、职业、性别、经济状况、种族、肤色、宗教或政治信仰,其人格、尊严、自由都是平等的。必须落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落实公民的社会、经济、文化、政治权利平等的原则。
共和:共和就是“大家共治,和平共生”,就是分权制衡与利益平衡,就是多种利益成分、不同社会集团、多元文化与信仰追求的群体,在平等参与、公平竞争、共同议政的基础上,以和平的方式处理公共事务。
民主:最基本的涵义是主权在民和民选政府。民主具有如下基本特点:(1)政权的合法性来自人民,政治权力来源于人民;(2)政治统治经过人民选择,(3)公民享有真正的选举权,各级政府的主要政务官员必须通过定期的竞选产生。(4)尊重多数人的决定,同时保护少数人的基本人权。一句话,民主使政府成为“民有,民治,民享”的现代公器。
宪政:宪政是通过法律规定和法治来保障宪法确定的公民基本自由和权利的原则,限制并划定政府权力和行为的边界,并提供相应的制度设施。
在中国,帝国皇权的时代早已一去不复返了;在世界范围内,威权体制也日近黄昏;公民应该成为真正的国家主人。祛除依赖“明君”、“清官”的臣民意识,张扬权利为本、参与为责的公民意识,实践自由,躬行民主,尊奉法治,才是中国的根本出路。”
应该注意到,《零八宪章》对基本理念的表达上完全放在关乎中国社会、政治基础体制的重大理念上,是对人类普世价值的旗帜鲜明的表达与肯定,是对当前和未来中国社会基本价值取向的一次公开而明确的宣示这六大理念内含着对胡锦涛主席“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理论的方向性认同,也是对温家宝总理的“普世价值”论述的明确支持与肯定。
《零八宪章》是纪念改革开放30年之际,在“党内的解放思想”和“民间的超越对抗”的思想和政治大背景下的一次可贵的融合,它以非官方的民间形式预演了一次朝野间的良性互动。为中国社会未来的和平、和解、和谐的大团结局面打下了理论和社会基础。
《零八宪章》的基本理念中前三条:自由、人权、平等,是对中国社会应该确立的基础价值的表述。以自由为社会核心价值,以人权为社会基础理念,以平等为社会基本原则,构建起一个符合人类普世价值的和谐的公民社会。这三大理念,得到了各种文明政治力量的认同,这里不分左、中、右,这里是所有向往美好未来的中国公民的共同理念!
《零八宪章》的基本理念的后三条:共和、民主、宪政,是对中国国家政治体制改革的方向性表述。我们是共和国,这是不争的事实,但是如何将共和的理念深入人心并且落在实处,任重而道远。有一个文化现象,满清皇帝都快被我们的文化工作者们从电视剧到电影折腾完了,而中华民族的共和之父们:黄兴、宋教仁、陈天华、蔡锷等等,却无人问津,这是文化人的悲哀还是共和国的悲哀?都是共和国了,还一天到晚还为皇帝暴君歌功颂德,无视共和先驱的存在,这种现象说明我们中华民族虽然已经推翻皇帝快一百年了,但是“臣民意识”仍为我们民族最大的劣根性之一。为了民族的未来,更广泛的宣扬共和的理念,宣扬共和的精神,以及共和的实质内容仍是共和国和共和国公民当前的重大历史任务。
民主是中国人百年的梦想,也是共和国的百年国家追求。中共在上世纪40年代,痛斥专制独裁,鼓吹的民主法治,那是何等的激动人心。无数向往民主的热血青年,奔赴延安,要为中国的民主事业而奋斗牺牲。我们还清楚地记得毛泽东和黄炎培那个著名的窑洞谈话:我(黄炎培)答:我生六十多年,耳闻的不说,所亲眼看到的,真所谓“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一人,一家,一团体,一地方,乃至一国,不少不少单位都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力。……中共诸君从过去到现在,我略略了解的了。就是希望找出一条新路,来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毛泽东答: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选自黄炎培著《延安归来》第二篇“延安五日记”)
但是1949年后,在其主政的道路上,毛泽东到底实践了他对中国人民的民主诺言了吗?翻看历史文献,《零八宪章》对民主的基本原则的阐述,与中国共产党在40年代号召中国人民追求民主,反对独裁专制的主张基本相同。但唯一不同的是当时中共要推翻国民党,建立新的共和国,而《零八宪章》则是主张在当今现行的国家体制上,以理性、温和而积极的态度进行有序而有效的政治社会改革,以最小的社会成本,得到最大的社会受益,彻底避免在改革过程中大的社会动荡和国家分裂,使中国的民主化改革走出一个真正的中国特色。这是《零八宪章》的基本出发点,其善意和良苦用心令人感动。
《零八宪章》对宪政的表述,是对法治治国原则的肯定。法治和民主是共和的两翼,没有法治,民主无序;没有民主,法治难张。民主宪政(法治)乃是共和一体之两面,浑然天成,不可分割。我们可以看到,2002年12月胡锦涛主政后的第一次政治局集体学习的内容,就是《学习宪法》,他以明确的姿态显示了对法治的认同。宪政(法治)在30年前的改革开放之初实际上已经启动,今天是要将已经启动的宪政(法治)更快些,以适应日新月异的经济和社会巨大变革,化解各种困局和危机,为和谐的中国社会奠定政治制度的坚强保障。
《零八宪章》的基本主张的现实可行性
《零八宪章》的19项基本主张,反映了《零八宪章》对于中国当前重大问题解决之道的深刻思考,这19项主张对中国所有重大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环境问题都做出了明确的主张,有些是现实可行的,并且是执政党已经开始实施的;有些是随时可行的,执政党内部已有共识,只差合适的机会,阻力不大的;有些是需要反复讨论、制定详细的时间表,加以实施;而有些则是执政党当前仍难跨越的难题,需要假以时日,有序推进。
下面我们对19条进行逐条解析:
《零八宪章》写道:“藉此,我们本着负责任与建设性的公民精神对国家政制、公民权利与社会发展诸方面提出如下具体主张:
“ 1、修改宪法:根据前述价值理念修改宪法,删除现行宪法中不符合主权在民原则的条文,使宪法真正成为人权的保证书和公共权力的许可状,成为任何个人、团体和党派不得违反的可以实施的最高法律,为中国民主化奠定法权基础。”
这项主张执政党不会立即接受和实施,但是可以广泛讨论和酝酿,执政党应该是没有理由反对的。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一定要有一个长远性和神圣性,但是仅仅不到六十年的时间,我国宪法5次重新制定———1949年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1982年宪法。其间执政党对宪法的公然粗暴的践踏的事件经常发生,执政党经常视宪法为政治工具,以致文革时期,发生了国家主席刘少奇手握宪法仍被残暴殴打,最终被迫害致死的宪法惨剧。
1982年的宪法经过几次修改,但是仍然存在着很大的缺陷,尤其是宪法的序言和第一条。序言实际是执政党的政纲,放置于宪法中本身就十分不妥,而宪法第一条和第二条又存在逻辑上的矛盾。当然这有其历史形成的原因,但是这的确是要修改的主要部分,别的地方当然还有,这可以好好讨论,《零八宪章》希望通过全体中国公民的智慧,最终将现行宪法修改成一部对国家未来的长期发展、稳定的作用接近甚至超越美国宪法的国家根本法,为中国的长治久安与和谐发展打下最坚实的基础。中国公民们都可以立即讨论的,充分争论,凝结最基本的共识,最后,再加以慎重修改。此项主张的落实需要一些时日。
“ 2、分权制衡:构建分权制衡的现代政府,保证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确立法定行政和责任政府的原则,防止行政权力过分扩张;政府应对纳税人负责;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建立分权与制衡制度,中央权力须由宪法明确界定授权,地方实行充分自治。”
我国日益严重的贪污腐败的根本原因就是来源于权力不受制约,没有分权制衡体制,就不可能遏制腐败的蔓延。中国官员的腐败问题是对中共政权的严重颠覆,每一个贪官污吏虽然客观上只是给自己贪点钱,但是总体后果却是扎扎实实地对执政党的彻底颠覆。要遏制和消灭腐败,只有分权制衡体制可以解决。可以拯救执政党自己的事,只有傻子和疯子才不去着手做呢。此项主张执政党经过思考会部分接受的。
“3、立法民主:各级立法机构由直选产生,立法秉持公平正义原则,实行立法民主。”
这一条比行政首长选举容易实现,现在直接选举已经到了区一级,而人大的市级直选,对执政党的执政没有直接的冲击,实施起来应该没有什么太大的阻力。省级和全国人大的直接选举,要有个时间和制度安排。这一条对政党而言是可以立即实施,并可以逐步深入的。这可以使执政党有时间逐步检验自己的合法性,对它也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
“4、司法独立:司法应超越党派、不受任何干预,实行司法独立,保障司法公正;设立宪法法院,建立违宪审查制度,维护宪法权威。尽早撤销严重危害国家法治的各级党的政法委员会,避免公器私用。”
这项主张的实施难度不大,只需要执政党的决心。司法不独立,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法治。执政党从退出司法开始,向现代政党体制转型,不可谓不是一条最优的选择。
“5、公器公用:实现军队国家化,军人应效忠于宪法,效忠于国家,政党组织应从军队中退出,提高军队职业化水平。包括警察在内的所有公务员应保持政治中立。消除公务员录用的党派歧视,应不分党派平等录用。”
这项主张分两个方面,一个是包括警察在内的公务员的国家化,保持政治中立,一个是军队的国家化。这两个方面,公务员系统的国家化,是可以较快达到的。但是军队国家化的步骤一定要稳妥,必须是有序的,必须是成功的,它可能是民主化进程的最后的一步。军队是国家安全的保障,没有完全把握的方案,以及军队上下的充分共识,绝不能操之过急。这一主张中的军队国家化部分应该被列入民主化进程中的最慎重的步骤。
此项主张执政党在短期内是不能接受的。不过,公务员制度的规范化,以及相关的行政改革执政党应该是不会拒绝的。
“6、人权保障:切实保障人权,维护人的尊严。设立对最高民意机关负责的人权委员会,防止政府滥用公权侵犯人权,尤其要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任何人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传讯、审问、处罚,废除劳动教养制度。”
这项主张执政党应该基本认同。“尊重人权”已经载入宪法。虽然很多仍是停留在纸面上,但是方向和趋势已经非常清楚。而臭名昭著的劳教制度的废除应该是这项主张落实的标志。只要社会的压力足够,劳教制度的废除可能就是瞬间的事情。
“ 7、公职选举:全面推行民主选举制度,落实一人一票的平等选举权。各级行政首长的直接选举应制度化地逐步推行。定期自由竞争选举和公民参选法定公共职务是不可剥夺的基本人权。”
这项主张的落实应该在同级别人大直接选举之后,一人一票的直接选举应该是一个大的趋势,现在首先需要执政党拿出一个时间表,这样才有充分的准备,不至于要不不搞,一搞搞乱。承诺直选和时间表,使执政党迟早要面对的事情,早准备早主动,不准备会很被动的。问题来了的时候,就会知道直接选举的好处。
“8、城乡平等:废除现行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落实公民一律平等的宪法权利,保障公民的自由迁徙权。”
这项主张与执政党的现行政策取向应该有着高度的一致性,它的实施不存在问题。而且执政党已经在这些领域做了很多的努力。
“ 9、结社自由:保障公民的结社自由权,将现行的社团登记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开放党禁,以宪法和法律规范政党行为,取消一党垄断执政特权,确立政党活动自由和公平竞争的原则,实现政党政治正常化和法制化。”
这项主张是执政党最头疼的。虽然宪法保障公民的结社自由,但是执政党又从自身利益考量,在现实领域里又禁止和打压自由结社,1998年对民主党的镇压就是一个例子。但是不实现中国政党政治的正常化和法制化,稳定的局面都是表面的,一旦混乱就是真的大乱。尽快开放党禁,让真正的反对党成长和成熟起来,是国家长治久安的保障之一,反观台湾,今天如果只有国民党,没有民进党的台湾会是一个什么样子呢?蒋经国先生的1987年开放党禁的气魄和远见,在马英九领导国民党2008年重新上台执政后得到了历史的肯定。国民党的浴火重生,是否能给中共一个正面的启示呢?成熟反对党的成长对执政党自己的长远生存是有利的,台湾就是一个生动的例子。
“10、集会自由:和平集会、游行、示威和表达自由,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自由,不应受到执政党和政府的非法干预与违宪限制。”
这项主张执政党不主动接受,在在现实生活中也是被动接受的,你不让别人游行,人家就堵路;你不让人们集会表达,人们最后就火烧县委、市委大楼。没有出口,最后就是所谓的恶性群体事件。放开了,有通道了,贪官污吏压不住瞒不住,肯定就要收敛些,社会就会稳定些。这项主张对于执政党而言可以立即接纳,疏通一条发泄民怨的通道,真是当务之急。
“11、言论自由:落实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和学术自由,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制订《新闻法》和《出版法》,开放报禁,废除现行《刑法》中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条款,杜绝以言治罪。”
这项主张对于执政党而言是最应该立即实施的。第一,在网络时代,人们的信息获得80%以上是通过互联网,新闻封锁和报刊审查其实已经是毫无功效的事情,丝毫起不了什么作用,反倒教人们诟病,实在没什么意思;第二,言论自由,可以真实的反馈民意,防患于未然,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让人说话天塌不下来。最荒谬的罪就是煽动罪,一个政权难道还怕老百姓的嘴吗?“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呀。汶川大地震突如其来,新闻控制一下失灵,而得到的效果确实何等好呀!自信的执政党会赢得多数舆论的肯定的。这已经在今年五月的灾难中得到了验证。
“12、宗教自由:保障宗教自由与信仰自由,实行政教分离,宗教信仰活动不受政府干预。审查并撤销限制或剥夺公民宗教自由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禁止以行政立法管理宗教活动。废除宗教团体(包括宗教活动场所)必经登记始获合法地位的事先许可制度,代之以无须任何审查的备案制。
这项主张对于执政党而言是可以立即采纳实行的。其实,宗教你要管也是白管,两种思维模式,两种信仰体系,政府对宗教的管理和干预,实际上就像让天主教去管伊斯兰教一样,没什么效果,只是增加怨恨,何苦来着。这些管理制度实际上都是没有用的,到头来给自己惹一身麻烦。政府不干涉宗教,宗教不得涉及政治,这是文明国家的通行惯例。
“13、公民教育:取消服务于一党统治、带有浓厚意识形态色彩的政治教育与政治考试,推广以普世价值和公民权利为本的公民教育,确立公民意识,倡导服务社会的公民美德。”
这项主张不直接涉及执政党的地位问题,对于这项主张的接受应该不会有太大的障碍。公民教育是一项利于全社会的事情,也包括执政党自身。执政党应该清楚得记得,文化大革命的红卫兵们都是17年党化教育出来的,最后大多数年轻人都没有一点是非判断能力,让毛泽东利用成为砸碎所有国家体制的工具,制造的骇人听闻的事件何堪计数。党化教育不仅仅愚昧了年轻人,也会害了执政党自己。公民教育是培养一个个真正合格的国民,而不是培养工具。工具你用的时候挺高兴,别人要是用来搞你的时候你又会后悔的。文革就是个最好的例子。“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永远是句真理。
14、财产保护:确立和保护私有财产权利,实行自由、开放的市场经济制度,保障创业自由,消除行政垄断;设立对最高民意机关负责的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合法有序地展开产权改革,明晰产权归属和责任者;开展新土地运动,推进土地私有化,切实保障公民尤其是农民的土地所有权。
这项主张执政党已经开始逐步实施,这是一项与执政党有比较高共识的主张,具体的时间表执政党已经有了,这是一项几乎没有较大阻碍的主张。
“15、财税改革:确立民主财政和保障纳税人的权利。建立权责明确的公共财政制度构架和运行机制,建立各级政府合理有效的财政分权体系;对赋税制度进行重大改革,以降低税率、简化税制、公平税负。非经社会公共选择过程,民意机关决议,行政部门不得随意加税、开征新税。通过产权改革,引进多元市场主体和竞争机制,降低金融准入门槛,为发展民间金融创造条件,使金融体系充分发挥活力。”
这项主张不涉及重大敏感政治问题,相信执政党会从善如流的,迅速实施。这项从事将使执政党获得好评,同时可以促使经济的又好又快地发展,执政党对此项主张的采纳应该在情理之中。有些已经开始实施,如“降低金融准入门槛,为发展民间金融创造条件,使金融体系充分发挥活力”。
“16、社会保障:建立覆盖全体国民的社会保障体制,使国民在教育、医疗、养老和就业等方面得到最基本的保障。”
这一条执政党已经着手实施,胡温新政在这方面力度应该还是不错的。尤其是社会保障开始覆盖占中国人口最多的农民,这是令人欣喜的局面,也是以人为本理念的必然举措。
“17、环境保护:保护生态环境,提倡可持续发展,为子孙后代和全人类负责;明确落实国家和各级官员必须为此承担的相应责任;发挥民间组织在环境保护中的参与和监督作用。”
这一条执政党也已经着手实施,最近几年的力度应该还是比较强的。在环境保护方面,全体国民的共识很强,因此,此项主张可以顺利得以实现。
“18、联邦共和:以平等、公正的态度参与维持地区和平与发展,塑造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形象。维护香港、澳门的自由制度。在自由民主的前提下,通过平等谈判与合作互动的方式寻求海峡两岸和解方案。以大智慧探索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可能途径和制度设计,在民主宪政的架构下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
这项主张实际上和执政党的现行政策基本一致。维护香港、澳门自由制度基本没有问题,关键是台湾问题。解决两岸统一问题,应该有更高的智慧,历史上,1949年,毛泽东代表共产党提出过联邦制国家的可能构想;80年代,邓小平也提出过一国两制,而对于台湾问题表示,1983年,邓小平在会见新泽西州立大学杨力宇教授时说:“问题的核心是祖国统一”,“如果能够统一,国号也可以改。可以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民’两字删去嘛。” 对于未来中国长久的统一之路,还是要有大智慧,只有包容才会有统一,统一是在共识的基础之上的联合。至于联邦制能否被接受,不仅是大陆的事,还有台湾人民的意愿。统一的问题要水到渠成,这样可以化解很多不必要的内耗。
“ 19、转型正义:为历次政治运动中遭受政治迫害的人士及其家属,恢复名誉,给予国家赔偿;释放所有政治犯和良心犯,释放所有因信仰而获罪的人员;成立真相调查委员会,查清历史事件的真相,厘清责任,伸张正义;在此基础上寻求社会和解。”
这项主张是化解中国大陆历史遗留问题的关键。粉碎“四人帮”以后,执政党化解1976年以前的平反大部分历史冤假错案,很大程度上挽回了人心,凝聚了力量。现在的最重大的症结:一个是六四问题,一个是法轮功信众问题。这两件事件,涉及人数众多,积怨很长。尤其六四问题还涉及一些重大政治敏感问题,现在解决让执政党望而生畏。但是不解决,总是放在那里,不可能自然消失。这项主张的关键在于抚慰受伤的同胞,第二步才是搞清楚真相,而最终的目的是得到中国社会大和解的政治局面。在八九六四二十周年来临之际,执政党能否以新的姿态,主动抚慰以丁子霖为代表的天安门母亲们,开启人性而仁爱的沟通,这是破解六四僵局的最最关键的命门。政府的主动抚慰,定将会得到六四受难者善意的回应。这也是本项主张所内含的应有之意。
《零八宪章》的结束语向中国政府和中国公民同时发出了真挚而强烈的呼吁:
“中国作为世界大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和人权理事会的成员,理应为人类和平事业与人权进步做出自身的贡献。但令人遗憾的是,在当今世界的所有大国里,唯独中国还处在威权主义政治生态中,并由此造成连绵不断的人权灾难和社会危机,束缚了中华民族的自身发展,制约了人类文明的进步——这种局面必须改变!政治民主化变革不能再拖延下去。
为此,我们本着勇于践行的公民精神,公布《零八宪章》。我们希望所有具有同样危机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的中国公民,不分朝野,不论身份,求同存异,积极参与到公民运动中来,共同推动中国社会的伟大变革,以期早日建成一个自由、民主、宪政的国家,实现国人百余年来锲而不舍的追求与梦想。”
《零八宪章》不分左右,超越对抗,不但向中国政府与执政党发出了理性而坚定、温和而急切的呼吁,同时作为公民,他们也身体力行,行使了中国公民的神圣的宪法权利,为自由、民主、宪政的公民社会的最终实现而在不懈的努力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