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27日,瑞慈人权合作中心创办人马兰娜(Nicola Maclean)在其官方网站上发文,马兰娜认为中共当局对李和平的迫害与其国际承诺相悖。(吴亦桐截图自瑞慈人权合作中心网站)
709事件李和平传出遭受电击等酷刑后,英国1个人权组织的创办人深表关注,认为中共当局对的迫害与它的国际承诺相悖。有关机构曾和李和平的律师事务所合作“反酷刑”项目,官方指李和平非法利用境外资金作出颠覆国家政权的活动。(吴亦桐 / 戴维森 报道)
在农历新年的除夕夜(27日),英国瑞慈人权合作中心(The Rights Practice,简称 TRP)创办人马兰娜(Nicola Macbean),在官方博客发表公开信,关注早前传出遭受电击酷刑的709律师李和平,她在信中指感到心情沉重。
她对本台指出,指定监视居住作为1种羁押方式,早已经被联合国反酷刑委员会所诟病,而李和平被羁押1年半后,他的案件还未获得审判,亦无法接触到家人和律师。她认为,中共当局对李和平的指控,与它在国际承诺逻辑上是相悖的。中国在1988年已批准联合国“反酷刑国际公约”,但李和平致力在中国国内提高对国际法的准则意识,以及参与推翻冤案的工作,为何会被指控“颠覆国家政权”?或者李和平的唯一“罪行”,就是他意识到使用酷刑的错误,及律师应该承担对此的道义责任。
香港的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根据可靠消息,周一(23日)公开了李和平与另外1位709在押律师王全璋,在被抓捕后的6个月指定监视居住期间,遭到严刑逼供,曾被国保电击施虐,强大的电流令到他们昏厥。
天津检方在2012年12月5日,将李和平案正式移送法院,罪名是“颠覆国家政权”,但起诉书内容至今未予公开;今年1月4日,维权人士吴淦的起诉书被公开,其中有一处明确涉及李和平,当局指李和平“利用境外某非政府组织资金进行颠覆国家政权活动”。
李和平的妻子王峭岭,与李和平聘请的律师马连顺,在接受本台访问时认为,被指境外某非政府组织应该是瑞慈人权中心,亦是李和平的律师事务所长期合作唯一的1个国际机构。瑞慈是合法进入中国的国际机构,所做的项目亦是中国政府曾在联合国签署加入的,现在把李和平抓起来,相当于中国政府掴自己的脸。
马连顺说:如果把这些都是作为是1种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那岂不说明这个政权、这个国家对任何反人类的、违背世界规范的东西,是不负责任的;它现在回到文革前,就是凡是国际上认为有价值的东西就认为是错了,我们的人参与后就认为是里通外国,它现在完全是这样的一个价值观,和世界文明、人类的进步完全是不同辙的。
维权律师隋牧青对本台表示,瑞慈在中国的很多合作,是与中国官方或半官方机构展开的,中共当局以双重标准对待,本意是在打压维权律师群体。
隋牧青说:瑞慈有1项主要的工作就是反酷刑,在中国肯定从官方来说也是完全合法化的,中国是加入并且批准反酷刑公约的,既然酷刑是不合法的,那么任何反酷刑都是合法的。其实李和平做的工作1个是洗冤、1个是反酷刑,连这种非常中性的洗冤和反酷刑都不能容忍,可见这一届当局在反民间、反民权方面走得非常之远。
英国瑞慈中心在2002年创立,在中国开展一系列被羁押人权益保护和防止酷刑及虐待的国际合作专案,瑞慈开展的相关项目是由欧盟资助。李和平的律师事务所由2009年开始与瑞慈合作“反酷刑”项目,致力在中国提升对“联合国反酷刑国际公约”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