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占中”期间七警殴打案:全部有罪

 


 

香港法庭星期五判决在2014年的民主抗议活动中殴打戴着手铐的民运人士的七名警察两年监禁。该案是在香港引发对警察暴力执法公愤的少见案例。

 

在历时79天的“占领中环”民主抗议活动中,警察20141015被拍摄到将已被带上手铐的抗议者曾健超拖到黑暗角落,对已经倒在地上的曾健超不断踢打。

 

区域法庭法官杜大卫判决所有七名涉案警察至少两年监禁,并说这些警员损害了香港警察的“名誉”,殴打行为没有任何理由。

 

法庭外,被告的支持者抗议法庭判决,称法官为“洋奴狗官”。

 

香港正义联盟的邓德诚说,“实在不可想象!太严厉了,实在太严厉了。我们相信正义,我们相信法律。但法律应该对所有人都公平,而不是某一方。”

 

支持民主的人士赞扬法庭裁决。

 

抗议者王老太说:“如果警察不能守法,我们的社会价值就被毁了。我们的前途就被粉碎了。所以我为这样的判决感到开心。”

 

社工曾健超脸部、颈部和肩部受伤。遭到袭击时,他双手被塑料条绑住。庭审期间,证据显示他曾向警察抛掷液体。

 

警察暴力执法在香港十分罕见。这起案件引起了公愤,加深了冲突频发的抗议中的紧张情绪。

 

 

美议员再提香港人权法案

 

美国三名资深两党参议员星期五(217)再度提交先前被搁置的《香港人权和民主法案》。三名参议员分别是马尔科·鲁比奥(共和党)、汤姆·科顿(共和党)、本·卡丁(民主党)。鲁比奥参议员2016年参加了美国总统大选共和党提名人的角逐。

 

参议院的新闻公告说,这项跨党派的立法草案说,美国在香港自治日益受到践踏的时候,继续致力于对香港自由和民主的“历史性承诺”。为此法案还包含具体惩罚性措施,针对的是那些压制香港基本自由的香港或者中国大陆政府官员。

 

参议院新闻稿说,20年前香港回归时,北京承诺将依据《基本法》,保证香港享受高度自治。但是近年来北京不断破坏“一国两制”原则,破坏香港人本应得到保证的基本自由。

 

法案提交者之一的科顿参议员说,美国应该领导国际社会,确保中国政府停止在港的打压行动,遵守当初向国际社会所作出的承诺。

 

法案要求国务卿2023年前每年提交香港状况报告;要求总统甄别出那些对香港书商和记者实施绑架、拘押以及逼供负责的个人。另外,法案还要求不得拒绝向参加2014年占中行动而后被拘押的香港人发放签证。

 
 
 

香港七警案被告各判刑2

 


 

香港法院日前裁决,在雨伞运动期间七名警察殴打参与集会的曾健超伤害罪成立,7人各被判入狱2年。受害人曾健超对本台记者表示,经过漫长的等待,现在只是公民社会对抗警暴的小胜。同时有支持警察团体游行到警察总部送感谢卡,并转往向律政司递交请愿信要求加快检控占中抗议者。

 

日前已经被裁定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罪名成立的香港总督察黄祖成、高级督察刘卓毅、警长白荣斌、警员刘兴沛、陈少丹、关嘉豪和黄伟豪,区域法院于217作出裁决,7名被告各被判入狱2年,第5被告陈少丹另外涉及的普通袭击罪,判监1个月,与2年的刑期同期执行。

 

「七警案」受害主角曾健超对自由亚洲电台表示,感谢大家的关心,对于七警案的判决,他希望政府、警方能反省,从而改革警察的监管制度、检讨警队文化,同时为自己的错误向香港市民道歉。

 

曾健超说︰对我来说,等了漫长的两年多,现在总算是公民社会对抗警暴的一个很小的胜利,但是还是希望大家继续努力争取真普选。第二是,无论是我的案件,还是雨伞运动的其他案件,例如朱经纬案,我希望其他有遇到警察不公平对待的案件,可以尽快可以得到公平的审讯。

 

「七警案」主审法官指出,该案情节严重,批评被告的行为令警队蒙羞,破坏香港声誉,即使被告在很大压力下工作,都不是袭击他人的理据,需要判被告监禁,不能缓刑。其中被告黄祖成的代表律师骆应淦说会提出上诉。

 

骆应淦说︰不是考虑,一定会上诉。

 

香港警察员佐级协会主席陈祖光指出,协会与不少同事都感到惊讶及难以接受。协会将为7人发起内部筹款,解决他们的经济需要。他形容,警队是优秀队伍,希望各同事坚守岗位,做好维持治安工作。

 

陈祖光说︰我对我自己作为警务人员感到骄傲。

 

警务督察协会主席李占安认为刑罚不合理,远超预期。监警会副主席张华峰也认为判刑偏重,7名警员因此失去工作,对他们打击很大。前监警会委员郑承隆就说,案件反映社会严重撕裂,政府有需要努力修补关系。

 

警务处处长卢伟聪回应时表示,感到心情沉重和复杂,呼吁同事紧守岗位,因维护香港治安是警察一直以来的使命,亦是大家加入警队时对社会的承诺。

 

香港立法会议员也就「七警案」的判刑表达意见。建制派议员普遍认为判刑过重。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主席陈克勤认为,案件属个别事件。

 

陈克勤说︰“7名警察在雨伞运动期间承受极大压力,在示威者挑衅下才作出一时冲动的行为。但是我不觉得会令到市民对警队的形象带来负面影响。

 

泛民主派的立法会议员就认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纵使是执法者,如果滥用任何权力作违法行为都要面对法律制裁。

 

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就希望,社会尊重司法独立,以理性持平态度理解法院的裁决。

 

香港特首参选人叶刘淑仪认为,7名警员的判刑过重,因他们承受很大压力,只是一时情绪激动所致。而曾俊华在回应时说,现在事件还在司法过程中,他不应评论。

 

「七警案」判刑后,支持警察的民间团体「保卫香港运动」约50人游行至警察总部,向警方递交感谢卡后,再游行至律政中心,向律政司递交请愿信,要求律政司尽快检控占中发起人,以及积极遏止港独。

 

示威者沿途高叫口号︰支持警察执法!严惩占中搞手!

 

发起人傅振中希望,特首梁振英能运用权力特赦7名被判罪的警察。

 

傅振中说︰香港的和平归功香港警察,我希望特首梁振英能体谅当时香港发生雨伞运动时,警察面对示威者的挑衅时已经非常克制、尽忠职守,最后和平结束了79天的违法占领行为。因而这7名警察不应判刑。

 

另外,团体「香港政研会」及「正义联盟」,将在218发起「撑警有效执法大游行」,暂时已有约200名市民报名参加。

 

 

 

7警案各判入狱2 律师表明就判罪上诉

 

公民党前成员曾健超被殴的7警案,区域法院周五(17日)判刑,7名涉案警员各被判入狱2年,法官指案件非常严重,须具阻吓性判刑;被告的律师表明会就判罪上诉,但要再研究法律理据。案中事主曾健超认为,这次是公民社会对抗警暴的小胜。(林国立 报道)

 

占领运动期间殴打曾健超,案中7名警员早前已被裁定罪名成立,法官杜大伟周五(17日)判刑时表示,事件令警队蒙羞,国际传媒广泛报道,影响香港的国际声誉,即使曾健超犯法,也不是要带他到变电站袭击的原因,信纳曾健超在没有防范下被恶意袭击,没造成更严重伤害可说是万幸。

 

法官又指,即使警务人员面对压力亦非施袭的理由,形容案件非常严重,要有具阻吓性刑罚,原判监2年半,但考虑到当时情况,加上各被告初犯,扣减6个月刑期后,各判监2年。而在警署内2次掌掴曾健超、普通袭击罪成立的警员陈少丹,就另外判监1个月,但同期执行。

 

案中事主曾健超接受本台访问时表示,7警被判入狱是公民社会的小胜,希望警方向公众致歉。

 

曾健超说:经过漫长2年多,总算是公民社会对抗警暴的1个小胜,无论在雨伞运动或是在社会运动,社会中出现了很多不公义,警察滥捕的情况,未有跟进处理,例如朱经纬案,我希望不同事件、不同案件尽快得到公义的审讯,我希望政府和警方都会有反省,改革警队的监察制度,检讨警队文化,和就他们的错误向香港市民道歉。

 

代表案中首被告黄祖成的资深大律师骆应淦表示,会就判罪提出上诉。

 

记者问:会就刑期还是定罪上诉?

 

骆应淦说:我未有机会和他商讨刑期,但定罪一定会上诉,不是考虑是一定会上诉。

 

在法院外,分别有支持和反对警队的人士集会,他们不断叫口号,并向对方喝倒采。其中1名反对的示威人士雷玉莲对本台指出,法官的判决正确。

 

雷玉莲说:法官英明、7警无所遁形,法官判得对,7警要坐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不对。7警案,如果法官不是这样判就不对,但现在他(法官)这样判,我觉得他很英明,我很尊重他。

 

而支持警方的保卫香港运动,就游行到警察总部和终审法院声援7警。保卫香港运动主席傅振中认为判刑过重,对涉事警员不公,要求特首梁振英,特赦7警。

 

傅振中说:特首梁振英我希望他体谅,警察在那时这么危急,香港未曾有过这样大的动乱下,可以克服外国势力搞的颜色革命。警队已经做得很好,值得赦免这7名警员的刑罚。

 

警务处长卢伟聪表示,明白警队同事对案件的判决感沮丧,已经批准工会为7警筹款。

 

卢伟聪说:他们对于法庭的判刑感到失望和沮丧,我是充分理解,他们的心情我亦很明白,我亦刚刚批准了职员协会做一个警队内部的筹款,去支援这7位同事。我们要相信法律,因为香港是一个法治社会。

 

香港警察员佐级协会主席陈祖光表示,协会与不少同事都对判决感到惊讶及难以接受,认为已超出他们可接受的程度。有同事要求协会举办游行集会,但协会目前没有计划这样做。

 

陈祖光说:这个司法判决不公道,好像是一个很主观或者有一些取向,这是一些同事想法,亦有些同事接受不到,希望我们协会带领他们出来上街游行、搞集会,在这阶段,协会开会后,我们暂时不会做这些行动。

 

曾任保安局局长的特首参选人叶刘淑仪亦认为判刑过重,指警方承受很大压力,只是一时情绪激动所致。而民主党的立法会议员林卓廷表示,今次判决法庭发出明确的讯息,执法人员若滥权会面对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