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港人民唇齒相依 以言入罪中共可恥
釋放所有聲援「雨傘運動」人士
2014年香港爆發「雨傘運動」,十萬港人公民抗命爭取真普選。最近香港警方秋後算帳起訴9名「雨傘運動」參與者之際,國內亦有維權人士因聲援港人爭取民主而將被判刑。今日我們到中聯辦聲援蘇昌蘭及陳啟棠,並要求中共馬上釋放所有因聲援港人而被囚的維權人士。
廣東維權人士蘇昌蘭及陳啟棠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自去年4月完成審訊後一直拖延至今,兩人被羈押2年多未審先囚,此案終於今天早上在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判刑,蘇昌蘭被判3年,陳啟棠被判4年6個月,即時入獄。蘇女士因於網上聲援「雨傘運動」及轉發有關圖片,最初被當局以「尋釁滋事罪」傳喚;而陳先生則因送兒子經香港往美國讀書時途經「雨傘運動」現場,並於網上發布所拍之照片,以及後來又向蘇女士表示支持而被捕。兩人最終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書中提及兩人的控罪依據,乃是蘇女士的三段「微信」及數篇文章,以及陳先生幾年前所發表的6篇文章,指其內容攻擊執政黨。正正是赤裸裸的以言入罪!
「雨傘運動」期間共有過百維權人士因聲援港人而被帶走、扣押或軟禁,約10人最終被判刑。當中謝文飛和王默拉起一條寫有「自由無價!支持香港為自由而戰!」的橫幅,被判囚4年半;張聖雨手舉寫有「支持香港佔中」的標語牌,同被判囚4年半,更於牢中高叫「建立民主中國」而被虐待。葉曉錚便因參與支持香港真普選的簽名運動而遭短暫拘留,獲釋後葉先生再穿上印有反對暴政口號的襯衫,手舉寫有「挺港人佔中」的標語牌拍照,並於網上發佈,及轉發有關「雨傘運動」的消息,當局曾於關押期間向葉先生表示,只要寫了悔過書就可獲釋,但遭葉先生斷言拒絕,終被判囚1年半。中港人民唇齒相依,互相支持抵抗強權乃是應有之義,眾在囚義士不畏迫害,義無反顧支持香港,港人不單感到鼓舞,更應挺身而出為他們呼冤!
中國《憲法》第35條列明中國公民享有言論自由。習近平口口聲聲依法治國,必須首先釋放所有政治犯,停止一切政治迫害,否則,再冠冕堂皇的說話都是謊話!就此,我們向國內一眾聲援香港民主運動的義士致敬!釋放蘇昌蘭!釋放陳啟棠!釋放所有聲援「雨傘運動」人士!
社會民主連線
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