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月8日,黑龙江哈尔滨公民《零八宪章》第六批联署人代永革,因签署《零八宪章》而被警察传唤。由于代永革对于法律颇有研究,他对警察要求必须有传唤证,否则作为公民有权拒绝。

警察最后同意代永革依法传唤的要求。派出所警察按照法律程序开出正规的传唤证,但上面居然只字不提签署《零八宪章》的事,而是以扰乱社会秩序传唤。代永革遵从法律程序接收了警察的传唤证,并按时前往派出所。

警察说《零八宪章》是违反政府法律,所以制止参加。警察追问了代永革是如何签署等一系列问题。代永革表示保留自己的观点。询问结束后, 代永革要求复印笔录并由警察签字确认。警察说这没有法律依据,不愿意在上面签字,而拒绝代永革的要求,于是代永革也因此拒绝在笔录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