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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发言权下的百姓说了算(网络图片)

 


 

张维为先生是中国复旦大学特聘教授,中国研究院院长,春秋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笔者与张教授虽未曾谋面,但早在本世纪初期就在民主和农民问题上与之交锋过。其时我在中国《杂文报》(已被停刊)等报刊上发表文章,表达了与他在民主和农民问题上的不同观点。只是他从未回应或反驳。

 

现在又看到他谈论人权问题,我又与他的人权观相左,特与之讨论一番。

 

根据博克中国2017年2月14日报道,张先生的演讲题目是:《有理讲理》之“维为道来”:谈谈人权。

 

先生说:大家知道我们现在有个说法,就是1949年人民共和国的成立解决了挨打的问题,改革开放解决了挨饿的问题。但是呢?西方以及受西方势力影响的很多人还是天天在骂,骂中国、骂人民共和国、骂中国的一切,所以我们要解决挨骂的问题。

 

张接着说,西方骂中国的一个主要的话题,就是说中国人权不好……“中国人权情况每况愈下”。对于这个问题,我有个很简单的回答:人权好坏,老百姓自己有发言权。不是问你美国人,问你英国人,问你法国人。我们现在所有能够找到的大数据都可证明中国人对前途,是世界上最乐观的。

 

显然,张的这些话是指明,中国人权的好坏,由中国老百姓说了算,而不是由美国人、英国人、法国人来决定;而他所能找到的数据都证明,中国人对自己的前途,同世界各国比,是最乐观的,因而中国的人权也是最好的。

 

首先,我承认,一个国家的人权的好坏自然应由该国的老百姓来评断,但也不能排斥外国政府和人民的评价。中国有句古话“旁观者清”,意味着旁人或外国人更能客观地评价他国他人的心态和行为。内外结合、主客结合,肯定能使判断更趋向公平公正。为什么要拒绝或排斥外国人的评断呢?再说,中国的一党专政制度决定中国基本上不会有新闻和言论自由。中国的所有媒体几乎全在执政党的直接间接控制之下,老百姓除了私下议论一下时政外,哪里还有公开表达对人权的不满之处呢?而中国还有所谓“煽动颠复国家政权罪”,谁若公开说中国的人权不好,注定要遭到这样的罪行。

 

央视著名主持人毕福剑只不过在一个朋友聚餐会上顺口骂了一句毛泽东,虽然未判他刑事罪,却把他开除公职,令其自谋生路。

 

更典型的是,81岁的老作家铁流,只因公开发表文章,揭露和批评某最高层领导人,就被处以有期徒刑,缓期执行。至今被监控,不得自由。请问:这能证明,中国人权的好坏,老百姓最有发言权吗?

 

张的主要错误还在于他根本没有认识到,所谓老百姓说了算,只能在民主自由国家出现,因为那里有宪法和法律保障的新闻、言论、出版自由,在专制独裁国家尤其是极权主义国家,一切都是专制独裁者和极权主义统治者说了算,绝对不是老百姓说了算。否则它就不叫专制独裁和极权主义国家了。

 

先生说他能找到一些大数据证明中国人对自己的前途是世界上最乐观的。现在假定他所说是真实的,但这能不能与良好的人权划等号呢?对自己的前途是最乐观的,是不是就意味着享受了良好的人权待遇呢?当然不是!何况张先生并没有具体列举一些大数据来证明中国的人权状况良好,又焉能服人!

 

对自己的前途最乐观,与老百姓是否享有良好的人权待遇是两回事。所谓中国人对前途最乐观,无非是指中国将成为世界经济大国政治大国军事大国,等等。但在中国一党专政制度下,所有的强大,只是帮助赵家人巩固和加强极权统治,为它提供更多的统治合法性而已,而老百姓则更不自由,更无人权可言。

 

大家看,中国早已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现在百分之八十的国家财富都落入了20%的新老统治权贵和官商勾结的新兴资本势力之手。世界上很多经济实力远不如中国甚至尚处比较贫穷的国家,能实行全民免费或基本免费医疗制度,而中国这个世界最大经济体国家却至今不答应实行全民免费医疗,以致因病等死、卖妻卖儿救病人的极端反人性的现象层出不穷。

 

这不正是对前途最乐观不等于国家的人权状况良好的有力证明吗?

 

先生谈人权的第二个方面是“中西方在人权方面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哪里?”

张说:我想西方老是盯着中国人权不放,主要就是因为它这个背后,整个指导思想的背后,还是一个叫做历史终结论。就“只有西方这个制度,才代表了人类最好的制度,历史到这一个水准就终结了,其他国家一定要向西方学习。

 

所以你说你的制度跟我不一样,那你整个制度就是违反人权的。这是一个最大的分歧。我们一直讲我们要坚持独立自主的道路,现在证明这个非常重要。

 

张的这两段话,很不容易理解,我反复琢磨后,可作如下解读:西方人认为,西方的民主自由制度是人类社会最好的制度,人类政治发展史到此终结了,再不需要创建什么新的政治制度了。因此,世界上所有的国家都应学习和实行西方的民主制度。

 

而张先生则不以为然。他认为历史并未终结,西方民主自由制度并不是最好的制度,中国人就是要独立自主,创建自己的政治制度,不要学习西方的民主制度。

我的看法是:由美国政治学者福山提出的历史终结论,不应绝对化,这种终结论显然为时过早,事实上福山也开始放弃这一结论。但这并不意味着它就全错了。我认为迄今为止,世界上还没有找到或创建一种比西方民主自由制度更适合人性的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因此,在相当长时期内和相当程度上学习西方民主自由制度仍然是必要正确的。

 

而中国人坚持独立自主,创造和建立比西方民主制度更好的制度也是无可厚非的。这是他们的权利所在。问题在于60多年的实践证明,中国的一党专政制度对绝大多数中国人和部分外国人害多益少,或有害无益。张先生对此并非全然不知,但他却避而不谈,这就不可理喻了。

 

西方民主自由制度已有近千年的创建、锤炼和革新过程,虽然仍有弊端和缺陷,但仍然是全世界效法和实践的唯一榜样。尽管列宁领导的俄国十月革命创立的无产阶级民主对它进行过严重挑战和挑衅,但最终还是以资本主义民主自由制度的胜利,苏联共产极权主义的崩溃而告终。两种制度谁优谁劣,早已为全世界所辨认。何况资本主义民主自由制度本身具有强大的自我调节能力,即使有什么新的更好的政治经济制度出现,也只能或必然是在这种民主自由制度基础上的完善和提升。而与之根本对立的共产极权主义和伊斯兰极权主义则绝不可能成为比现存民主自由制度更优越更符合人性的制度。因为后两种制度本质上是极端反人性的,绝对不利于人类社会的发展和繁荣。

 

先生应该清楚:中国的共产极权主义如果没有在1978年开始部分采用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政治上局部自由化,中国赵家人政权早就跟苏联共产帝国一起垮台了,上世纪50年代末,三年饿死了3755万人就是铁证。张先生想在不废除一党专政基础上建立一个比资本主义民主自由更优越的制度,显然是痴人作梦!

 

先生谈人权的第三个方面是:人权事实上是有不同的侧重点。

 

先生说:另外一个重要的差异是什么呢?就是人权事实上是有不同的侧重点。比如西方喜欢强调政治权利、公民权利,我老说你不要用你美国的人权标准,美国的人权标准我们可以讨论,但首先要谈人权,在国际上普遍接受的是联合国的人权体系,这个体系已经好几代了,简单地讲:第一代公民政治权利;第二代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第三代环境权利。还在演变……。

 

尽管这段话,含糊其词,模棱两可,但仍可看出其主要意思:人权的内涵是不固定的,可变的,而且在不断地变,因此人们对人权的内涵可以有不同的理解和应用,并无统一的标准。你西方人和美国人可以有自己的人权标准,中国人也可以有自己的理解和标准,西方人和美国人怎么能要求中国人执行你们的人权内涵和标准呢?

 

对此,我的认识是:人类作为一个整体,为保障其生存、发展和繁荣,必须有统一的人权标准和内涵。没有这个,人类社会会四分五裂,自相践踏和残杀,还谈什么生存发展和繁荣?而统一的人权标准和内涵的出现,正是人类结束这种相互践踏和残杀(即动物世界那种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的野蛮落后状态的开始,也是人类进入真正文明阶段的开始。

 

而现在的人权标准和内涵也只有在人类社会步入全新的资本主义民主自由的新阶段才有可能出现。人类在处于形形色色的专制独裁和极权主义统治时期,根本不存在人权概念。那时候,绝大多数人的命运掌握在专制独裁者和极权主义者手中。中国古代有所谓“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虽然也有知识分子提出“民为贵,君为轻”的衷告,但那只是文化人的一己之思和幻想。而现代共产极权主义者的根本宗旨是要把整个人类社会翻个底朝天,按照他们中的少数精英的意志来改造整个人类社会,就更谈不上人权概念的出现。

 

所以人权概念和内涵只是资本主义民主社会的产物,因为只有资本主义民主制度才要求和保障每个人享受天赋的权利和自由,任何个人和组织无权剥夺人的这种权利和自由。

 

正是依据这一点,现代人类社会的人权只能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和内涵,不能也不应当有多种标准和内涵,顶多是各国在保障人权方面,不同时期不同阶段有不同的侧重点。

 

但尽管如此,现代人权的标准和内涵仍然有它的核心所在,这就是人的最基本的或最需要保障的政治权利和公民权利。而这一点,如前所指,连张先生也不得不承认。因此,联合国当时起草通过和公布人权公约时,首先指的就是人的政治权利。即人权的核心是政治权利,政治权利是人权的基本内涵。

 

而张先生所谓“人权事实上有不同的侧重点,比如西方喜欢强调政治权利、公民权利”他则认为“首先要谈人权,在国际上普遍接受的是联合国的人权体系。”这实际上又把政治权利同联合国的人权体系对立起来,认为西方强调政治权利,偏离了联合国的人权体系。显然这是不恰当的错误的。

 

西方强调政治权利、公民权利,正是抓住了人权的核心和根本,同联合国的人权体系和人权观是完全一致的。即不首先强调和保障人的政治权利公民权利,就谈不上维护和保障人权。

 

因为只有保障了人的政治权利,才能保障人人享有平等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没有政治权利,人们就无法享有经济、社会、文化权利。

 

由此可见,这不是张所说的,西方喜欢强调政治权利、公民权利,而是应当和必须把政治权利、公民权利放在第一位,否则就是对人权的忽视和歪曲。

 

那么,为什么要把政治权利、公民权利放在人权的核心位置或第一位呢?因为所有的专制独裁和极权主义制度是不给国民以政治权利或只给极少的政治权利的。所以人权思想理论家很自然地就把政治权利放在人权的核心或首要地位。

 

而人们也由此清楚地看到,凡是专制独裁者和极权主义者及其附从文人们在谈论人权时总是不谈政治权利,只强调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甚至把人的生存权放在人权的首位,说什么保障了人的生存权就是最好的人权。

 

这是为什么?因为强调人的政治权利、公民权利,就等于直接分割甚至剥夺专制独裁者和极权主义者的绝对统治权,导致推翻他们的统治。而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则可以由他们利用手中的资源和权力酌情赐予或施舍给老百姓,借以安抚民心,达到其巩固统治的目的。

 

众所周知,中国在近20年内,由于世界人权呼声和联合国人权组织的压力,不得不谈论人权。但从官方到媒体到人权研究机构,始终强调生存权是首要人权,解决人的生存权是最好最大的人权,完全不谈中国绝大多数人在一党专政制度下无法享有最基本的政治权利、公民权利。其根本目的就是逃避人权理论和实践对其政权和制度的挑战。

 

先生谈人权的第四个方面是揭露西方人权的困境。

 

笔者完全理解,张先生为了掩盖中国人权的恶劣,宣扬中国的人权状况优于西方的人权状况,必然要竭力揭露西方人权的恶劣现象。但他所说的西方人权的恶劣现象却基本没有说服力。

 

先生在“西方人权的困境在什么地方”一段中说:“我觉得主要就是西方自己的人权问题非常之多”。但他并没有指出西方的人权问题是哪些,而是说有西方人要跟他讨论中国人权,他就反问:你能不能先给我解释一下美国发动的伊拉克战争……最保守估计,死去的平民百姓超过了10万,流离失所的老百姓有数百万,整个国家变成人间地狱。我说你美国人至少要把这个事情向伊拉克人民,向整个国际社会解释一下。如果你说这不是侵犯人权,你也给我解释一下。坦率地说,这样一种人权记录国家怎么有资格跟中国谈论人权问题。

 

我认为张的这种说法,要么暴露他对人权的概念和内涵根本没有搞清楚,要么是故意转移视线,逃避问题的实质,避免触及中国人权的要害,使自己陷入狼狈境地。

 

如前所述,张也承认联合国的人权体系指的是公民政治权利、公民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和环境权利。而国与国、国家集团与国家集团之间的战争所造成的伤亡并未列入人权范畴。人权的本质是指一个国家的统治集团对本国国民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权利的践踏和剥夺。这是非正义非人性的。

 

国与国之间、国家集团与国家集团之间的战争必然伤及人的生命,当然有人权问题。但战争有正义和非正义之分。发动正义战争一方正是为了彻底消灭侵犯人权的非正义和反人性的势力,确保国民享有良好的人权。所以不分青红皂白地谴责战争的任何一方侵犯人权是既不科学也不公平的。

 

美国对伊拉克的战争是应伊拉克多数国民的请求,帮助他们推翻统治伊拉克长达四十多年的萨达姆家族独裁政权,建立现代民主共和国的正义战争。虽然这场战争使伊拉克国民付出了伤亡,但美国军队努力使用高新军事技术,根本没有直接伤及大量伊拉克人民。所以把伊拉克战争看作是美国对人权的侵犯既不科学也不公平。何况在萨达姆被推翻后,伊拉克已经建立和发展成为巩固的民主共和国,人民真正当家作主,享有一切民主自由权利,经济繁荣,人民生活比萨达姆统治时期有十倍的改善,而美国也没有在战争结束后,继续留驻伊拉克,怎么能说美国侵犯了伊拉克的人权呢?

 

如果说只要战争造成了伤亡,就是侵犯了人权,按照这一逻辑,中国近百年来进行了数不清的内战和外战,伤亡人数之多可算举世无双,那么所有的战争发动者和参与者都应对战争罪行负责,都应受到谴责和清算,其中包括北洋时期的各个军阀、孙中山和后来的国民党、共产党。如此这般,张先生同意吗?

 

最近我们的官媒公开承认,朝鲜战争是金日成首先入侵南朝鲜而发生的,我们几十万志愿军直接站在金日成一边参与作战,造成上百万中、朝、韩三国人民的伤亡,这不构成了中国政府和军队对人权的严重侵犯吗?按照张的逻辑,中国岂不是更没有资格同美国等国谈人权吗?因为美国军队进入朝鲜,主要是阻止金日成军队灭亡南朝鲜,在全朝鲜建立共产极权主义政权。而共产极权主义政权又是典型的反人权的专制政权,是整个人类社会最可怕最凶残的政权。金正恩的血腥统治就是铁证,他对持有某种不同政见的亲姑父处以犬决或炮决就是一例。

 

张接着指出美国现在连第二代社会权利也不承认。美国是世界上参加人权公约最少的国家,几乎没有之一……,种族矛盾、族裔矛盾、对黑人族裔的歧视等等……这是一个基本人权问题。还远远没有实现。

 

张甚至说,所有的西方国家没有例外,甚至包括北欧国家,到今天为止都还没有实现男女同工同酬,这是严重违反联合国经社文权利公约的。美国到现在还有六分之一左右的人口,一点医疗保障都没有,包括我们不少中国留学生,这也属于违背经社文权利精神。

 

看来,张先生挖空心思地找西方的人权恶行也只能找到这些东西了,再没有其他东西可控可批了。

 

正如我在前面强调和阐述的,联合国的人权标准和内涵主要指公民的政治权利是否有保障,是否遭到统治权力(政府)的侵犯、剥夺和压制,公民(国民)只要有了充分的政治权利,经社文的权利自然就有了保障。政治权利是母,经社文权利是子,有了母必有其子。而张先生却一点也谈不出西方人的政治权利是怎样遭到政府践踏和剥夺的,只是喋喋不休地谈论西方人未能享受某些经社文权利。

 

先生竟把美国参加人权公约最少,作为美国人权不好的证据,却不懂得参加某个权利公约,不等于尊重和保障了人权,反之亦然。张先生说,美国没有参加儿童权利公约,但美国对儿童的爱护和保护特别有名。美国任何人任何机构的车辆遇上学生和儿童车辆,必须立即停车,让儿童和学生车辆先行。这一点中国做得到吗?

 

中国早就加入联合国政治权利和经社权利两个公约,但中国的人权等级仍然位到世界人权最坏的几个国家行列,不知张先生怎么解释这个现象?

 

美国当然也有人权问题,但美国尊重和保障人权仍是不争的事实。联合国和其他国际人权组织每年评定各国人权好坏,美国至少列在第15位以内,而中国则始终列在190多个国家的尾部5个国家行列。中美两国人权状况,谁好谁坏,难道还要争论吗?

 

最可笑的是,张先生把北欧国家未实行男女同工同酬也作为人权不好的证据。但谁都知道,北欧诸小国例如瑞典早就实行国民从摇篮到坟墓都由政府包起来了,而他们的生活水平是世界最高的,幸福感最好的。这还要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吗?

总之,我深感张先生在揭露西方人权状况不好方面,已经显得黔驴技穷,无话可说,狼狈不堪,实在没必要再与之交锋了。因此本文只能到此止步了。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