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六四”28週年之際,我受青年中國人權獎評選委員會委託,宣布:經過中國國內部分八九一代朋友的第一輪推薦,和部分海外八九一代朋友的第二輪投票表决,評選委員會决定,授予中國維權律師王全璋先生第十七屆青年中國人權獎。

王全璋,1976年生,男,山東五蓮人,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律師, 1996年考入山東大學法學院。1999年開始關註法輪功事件,為受迫害的法輪功人士提供法律幫助,遭到有關部門警告。2000年大學畢業,2003通過司法考試,2007年開始律師執業。

王全璋曾在山東濟南尹家林小區學校擔任法律課教師,給村民輔導跟農民土地權益相關的課程。後與北京人權機構合作,為一些維權者提供法律服務,因辦理廣東南海維權人士被敲詐勒索案等,使律所受到司法當局壓力,而辭去律所工作。同時參與協助外媒對敏感案件的采訪。他曾以“高峰”為筆名在互聯網發表數十篇批評時政文章。2008年被警方抄家,其後離開山東,在北京世界與中國研究所工作。其間,參與寫作有關互聯網與公民運動、中國律師在自由民權運動中的角色的觀察報告。

王全璋自成為執業律師以來,因以維護言論自由和健全中國法治為訴求,積極維護弱勢群體利益,遂代理過多起敏感案件,諸如山東維權記者齊崇淮案、原深圳三級警督王登朝案、法輪功學員案等。2013年4月,因在江蘇靖江法院出庭為法輪功人士朱亞年作無罪辯護,而遭該法院強行送派出所,以“違反法庭秩序”為由行政拘留10天。後因引發媒體熱議關註,以及百余名中國律師聯署抗議,要求官方公開現場錄像並對其予以釋放,其於3天後被提前釋放。2014年3月,因赴黑龍江佳木斯建三江農墾局七星拘留所為“建三江事件”中被迫害的律師維權,而遭當地警方暴力毆打、虐待和脅迫。2015年8月,因709維權律師大抓捕事件而被北京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兩個罪名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2016年1月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天津警方正式逮捕,關押至今。

青年中國人權獎評選委員會認為,王全璋先生堅持良知,積極推動中國的法治建設,在維護弱勢群體利益方面作出了傑出的貢獻。他的勇氣和堅持,是八九精神的具體體現,他的理念也與當年1989年的學生運動的理念相符合,那就是讓中國能有一個憲政的環境,讓中國人能夠有尊嚴地生活在一個有自由,有司法公正的社會中。青年中國人權獎評選委員會希望通過頒獎,表達我們對王全璋先生的敬意,呼籲更多的中國人能夠向王全璋先生那樣,為推動中國的民主與法治挺身而出。

青年中國人權獎,原名“中國青年人權獎“,是由一批生活在海外的曾經參與1989年學生運動的朋友共同集資,與國內相同背景的朋友合作成立的獎金,創立於2000年,至今已經堅持十七年,每年表彰一位在中國國內堅持八九精神,致力於推動中國進步的青年,希望能夠以此延續1989年學生運動的理想,繼續為中國的民主化進程盡一己之力。

 經部分成員提議,自今年開始,本獎項改名為”青年中國人權獎“,未來視情況放寬年齡限制,以擴大表彰的範圍。我們竭誠歡迎各界人士參與和支持我們的工作。

 

                           青年中國人權獎評選委員會召集人   王丹

                            2017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