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传港府已与北京就高铁一地两检方案达成协议,下周二交行政会议通过后就会公布。中共近两日全面动员亲共媒体、政客造势,一是宣传「高铁一地两检是经济、民生重大项目」,企图阻止民主派议员拉布;二是宣传「租界」方案好过「割地」方案,企图分化温和派与激进派;三是宣传「租界」方案有违《基本法》问题可由全国人大另颁规定解决,企图摆出依法治港姿态。这就是林郑月娥希望立法会将政治和民生分开处理的原意?这就是全国人大可把所有不合法行为解释成合法的本意?这何异于呃鬼食豆腐兼大石砸死蟹!

 

人大释法打击法治信心

 

高铁是经济、民生项目不假,但其在香港的经济效益成疑之外,高铁的一地两检更是彻头彻尾的政治、法治项目。中共、港府如果以为混淆高铁与一地两检这两个概念,就可以误导市民、阻止民主派议员抗争,未免太过自欺欺人。市民更应质疑,如此大话想掩盖的政治目的究竟是甚么?议员更应响应林郑分开处理政治和民生问题的呼吁,认认真真为市民把好政治关。

 

无论是「割地」方案,还是「租界」方案,一地两检的核心问题都在于,由中国执法人员在香港境内执行中国法规有违《基本法》。如果藉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确定高铁西九总站的中国口岸区不适用香港法律与《基本法》,貌似解决了一地两检的宪制问题,但既未能减轻市民对中国跨境执法的疑虑,更增加市民对北京和港府随时随意释法的疑虑,打击市民的法治信心。

 

铜锣湾书店五人被失踪、肖建华被失踪,中国跨境执法、跨境犯法已令港人失去免于恐惧的自由。在香港境内再划出一个由中国执法人员全面执行中国法律的口岸「租界」,还包括高铁月台、车厢,不只缩小了香港法律实施的空间,也扩大了港人触犯中国法律的空间。

 

有学者提醒港府,应参照香港特区《驻军法》第20条,确保中国执法人员在香港的行为需要遵守香港法律及香港法院管辖。《驻军法》规定:「香港驻军人员非执行职务的行为,侵犯香港居民、香港驻军以外的其它人的人身权、财产权以及其它违反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构成犯罪的案件,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以及有关的执法机关管辖。」

 

口岸区内外执法打龙通

 

然而,港人最担心的正正是中国执法人员跨境拉人(名为执法、实为绑架)、恐吓等「执行职务的行为」,最担心的正正是口岸区的「合法」执法与口岸外的非法「执法」的打龙通。

 

如果中共在香港设立的口岸「租界」,纯粹是为了服务高铁通车,为甚么不接纳CIQ模式,即让执法人员的权责只限于清关(Customs Clearance)、出入境(Immigration)、检验检疫(Quarantine),而要全面执行中国的法律,包括可拘捕通缉犯等?

 

因此,把中国口岸「租界」比为领事馆,同样不能消除港人的政治恐惧、人身安全恐惧。港人从来不用担心美、英驻港总领事馆会挟持港人进入其中,执行美国、英国法律,但岂能不担心由于参与纪念六四、悼念刘晓波等政治活动,甚至只因与中国商人有经济纠纷被起诉被陷害,而被挟持进入港府不会高度设防的中国口岸「租界」,跟着不用搭洗头艇而是搭高铁就被送去中国。

 

林郑月娥就职三个星期,以缓和行政立法关系的承诺,就轻轻松松地获得民主派在增加教育拨款等方面的支持,但在DQ民选议员、一地两检事件上,就维持了个人的好打得风格和梁振英的语言伪术,还要表示失望,兼且唱政治、民生应分开的高调。港人善良且善忘,但港府呃得一时呃不了一世;港府搬大石会砸死蟹,但最终也会砸自己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