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深圳前政法书记蒋尊玉会议照网络照片
据台湾媒体报道,广州市中级法院28日对深圳市前政法委书记蒋尊玉受贿案公开宣判,蒋受贿8200多万港元财物,被判终身监禁,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财产。
法院查明,1996年至2014年,蒋尊玉在任龙岗规划国土局分局局长、深圳市政府副秘书长、水务局长、环境委员会主任、龙岗区委书记、深圳市政法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接工程、开发房地產项目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3265万元、港币4670万元。
不过法院认为,蒋尊玉受贿罪名成立,鉴于其主动退回部分赃款,从轻处以终身监禁。
报道说,蒋尊玉曾被一线办案人员称为「五毒俱全」官员,指他隐瞒「裸官」身分、并嫖娼、赌博、与多名女性通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