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为维权律师授课 再否定“三权分立”

 

中国司法部和全国律师协会日前在北京国家法官学院举办刑事辩护律师研讨会,点名要求活跃的维权律师参加,其中也包括“709”案辩护律师。司法部部长张军在为律师“授课”时,再次强调“三权分立”不适合中国,也拒绝正面回应对“709案”中当局违反办案、打压律师的质疑。有律师指,此时正值“十九大”前的敏感时刻,当局显然是希望以“研讨”为名对中国的律师发出警告。

 

该研讨会于82831日在北京举行,共有70多人参会,大多数代理过所谓的“敏感”案件,有的甚至还曾遭到关押和打压,其中包括诺奖得主刘晓波的辩护律师莫少平、杀城管小贩夏俊峰的辩护律师陈有西、“709案”、“毒奶粉案”的维权律师等。据悉,此次不少律师是“被点名”通知出席,包括刘正清、陈建刚、张重实、葛永喜、莫少平、李方平、常伯阳,而且部分人由当地律师协会会长陪同出席。据了解,4天的大会还成立了一个临时党支部,由北京律协会长高子程任临时党支书。

 

参加了研讨会的常伯阳律师告诉本台,研讨会白天听取司法部部长张军及副部长熊选国的“专题授课”,晚上还要分组讨论,会议结束时全体人员还宣读了一份《倡议书》。不过常律师说,部分律师其实并不认可其内容:

 

“宣读了。有些律师认为不应当强调拥护谁的领导,因为律师只要忠于法律就行了。但是迫于目前的形势,研讨会说要加强对律师行业的管理,有这样的内容,提到比较多的是律师在庭外的发言,还有在现实中接受外媒采访的一些律师,也受到警告、约谈。”

 

据悉,司法部长张军在“授课”时强调,西方的“三权分立”不适合中国。维权律师李方平发言要求正面回应“709案”中被捕的王全璋律师至今无任何开庭消息及锋锐所律师无法执业的问题,但张军则仅回应称“下来再说”。

 

709案”王宇律师的辩护人文东海律师接受本台采访时称,当局在709案中并未达到彻底压制维权律师群体的目的,可能想借此“研讨会”分化维权律师的力量,但这个研讨会俨然已变成对违法办案的控诉会:

 

“在大环境下面,对异议分子的抓捕是不需要法律的,他们认为构成犯罪就能抓捕,他们也可以任意解释法律。在很多个案中,已经出现异议分子或者是维权人士就是被非法的对待。”

 

此会议在正值“十九大”前的敏感时刻召开,引发外界诸多联想。有分析指,这个所谓的研讨班实际是传达高层指示、重申纪律和红线,针对维权律师的“洗脑班”。

 

 

司法部倡议限制律师庭外言论引起争议

 

司法部和全国律师协会,一连4日在北京举行研讨会已经结束。网上流传著一份《倡议书》,限制律师在庭外的言论。有维权律师认为,这是剥夺律师为当事人争取更多外界关注的机会,也是变相对律师执业权的打压。(文宇晴 报道)

 

司法部《刑事辩护与律师制度改革》专题研讨会,周二(29)下午向约70名学员发出一份《倡议书》讨论稿,其中一点提到律师「不在庭外发表可能影响法庭公正审理案件的言论」惹来了网上舆论。

 

有律师在网上表示,这份《倡议书》原定周四(31)经全员宣读通过,可是讨论稿在网上传出后激起千层浪,引起了律师界强烈反响。

 

本台尝试与被邀出席研讨会的维权律师联系,但未能成功。

 

律师黄汉中了解到,官方确实有向参与研讨会的律师发过这个《倡议书》,但由于与会者对相关内容的看法不一致,因此官方称会作修改,且指出这只是一个倡议,无约束力。

 

他又指出,律师的言论若有造谣、诽谤等不实情况,相关司法机关或人员可透过法律进行追究。关键是如何界定言论影响了法庭公正审理,这方面若没有细注明,否则不能提前限制律师在法庭外的任何言论。

 

黄汉中说︰我认为倡议或用某种行政规定,对律师的言论加以限制,不符合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也不符合现行法律。

 

黄汉中又认为,当局设限规管律师为当事人对外发声,却允许「电视认罪」这类未审先判的做法,完全侵害了当事人的权益。

 

黄汉中说︰限制一方的言论无非是会误导公众,那么多的电视认罪,一边倒动用媒体抹黑一些件的当事人。在中国大量发生的情况下,律师用个人的影响力向外发布的这些言论,跟这种大规模的、大面积的、带有倾向性的利用权力、媒体的做法抗衡。

 

上海法律工作者赵迪迪表示,法庭里,律师要为当事人争取更佳的辩护;法庭外,律师也是公民,也享有法律赋予的言论自由,因而不应该对律师设立越来越多限制。

 

赵迪迪说︰我认为这方面不应限制,言论自由嘛,每个人都有自己看法。不管是法庭外还是法庭内,反正都有发表言论的权利,这样限制的话不符合我们国家的法律。对律师的限制本来已经太多了,例如律师参与刑事案件,有时候上级会给予压力,以致有律师不敢接刑事案子。

 

因为公开表明要退出律师协会,目前面临无法执业的上海律师彭永和向记者反映,「不在庭外发表可能影响法庭公正审理案件的言论」可圈可点,因为一个案件总会有相反的观点。作为刑辩律师,为当事人辩护不仅在法庭里,在法庭外为当事人辩护,也是律师的职责。

 

彭永和说︰大陆社会有这么一个现状,法律是大家看得到的规则,遇有一些是看不见的规则。无论在私下还是法律程序上,你做法律允许或是法律范围内表达意见也好,自己想法也好,或是抗议都会遇到限制。如果律师没有一个很好对外沟通的渠道,那你让律师怎么办?

 

除了法律界,民间也对有关的《倡议书》不敢苟同。有网民表示,限制刑辩律师庭外言论,无助实现司法公正;也有网民指出,往往影响案件的审理不是律师对外的言论,也不是法官,而是来自政府官员。有网友说,「律师不发声,冤屈无处伸、社会受蒙蔽、恶官肆无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