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国歌法, 将国歌纳入中小学教材、加强歪曲和贬损国歌的罚则等。相关法律在通过后也将引入特别行政区。有学者质疑,用法律手段在香港强推爱国教育,结果会适得其反。

20 Jahre Rückgabe von Hongkong an China (picture-alliance/AP/dpa/K Cheung)

(德国之声中文网)9月1日,中国人大常委会在会议上表决通过了《国歌法》。该法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据中国媒体报道,新《国歌法》规定:国歌不得用于或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私人丧事活动、公共场所的背景音乐等;国歌将被纳入中小学教育;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国歌,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人大法工委指出,《国歌法》属全国性法律,人大常委通过后,会在适当时间列入”附件三”,由特区政府公布或经本地立法实施。

此前国歌法二审稿的内容传出后,已经引起香港各界热烈讨论。

有法侓专家认为, 《国歌法》内地的刑法并不适用于香港,应在本地立法。建制派欢迎《国歌法》,认为球迷嘘国歌、或是在升旗礼示威,应该受到罚款或更严重的惩处;还有学者质议,用法律手段去强推爱国教育思想, 不但不能增强对国家民族的认同,如推行不宜,反而会掀起反抗情绪。

可保障国家尊严?

经民联立法会议员梁美芬赞成引入《国歌法》,相信可保障国家尊严,亦避免出现因嘘国歌等行为而引发的中港冲突 ( 2015年世界杯外围赛中港大战,香港球迷向国歌报以嘘声,引发一场中港争议 )。

梁美芬指出,《国旗法》在1997年经由香港本地立法实施,当年争议很少,相信《国歌法》亦争议不大,预计只有个别偏激人士会提出反对。梁美芬认为,《国歌法》最好由本地立法引入,因本地立法可以就特定的行为和举措,按香港的情况、文化去编写法律条文。

民建联议员周浩鼎在电台节目上表示,订立《国歌法》是对国歌、国家展现尊重,认为立法原意”放诸四海皆准”,市民可以”平常心看待”,不应危言耸听。

早前有分析报导,《国歌法》冲着港独思潮而来。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叶国谦向传媒表示,许多国家都有针对国歌、国旗和国徽的相关法律,以示对国家的尊重。而《国歌法》属于全国性法律,相信并非针对港独思潮。

被批内容主观

特首林郑月娥强调尊重国歌是每个国民应有的义务,属”理所当然”,而且《国歌法》是全国法律,并非针对香港,呼吁港人不要有过敏反应。

林郑月娥表示,她曾咨询律政司司长袁国强的意见,因香港与内地法制存有差异,故特区政府须透过本地立法把《国歌法》引入香港。林郑又指出,香港过往已完成同类的《国旗法》、《国徽法》的本地立法工作,执行至今未有出现太大问题或令人担忧的情况,因此引入《国歌法》非没有先例可循。

Hong Kong vs China Fußballspiel Fans (picture-alliance/AP Photo/K. Cheung)

2015年世界杯外围赛中港大战时,香港球迷曾向中国国歌报以嘘声

根据《香港01》的报导,香港大法律学系首席讲师张达明表示,直接把草拟中的《国歌法》全盘搬到香港机会不大,罚则如行政拘留15日,并不适用于香港法制,相信要透过本地立法实施。

立法会法律界议员郭荣铿在电台节目批评,《国歌法》的内容主观,希望政府就立法进行公众咨询,并强调现时社会撕裂,要小心立法带来的影响。郭荣铿重申,《国歌法》草案部分内容不适用于香港,例如香港没有行政拘留,而法例字句要清晰,才可以确保香港人自由不受剥削。

掀起另一股反抗情绪?

另一方面,香港理工大学社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钟剑华接受德国之声表示,国歌是一项意识形态的政治工具,相信《国歌法》最初立法原意,并不是针对香港。但随着2015年中港足球赛球迷对国歌的喝倒彩事件,便”因利成便”,列入中港澳应用范围内。不过,他质议了该法在执行方面的可行性。

钟指出, 香港人一向对国歌没有多少”感情”,如何教导他们表现得庄严及尊重 ? 而所谓的庄严及尊重,又怎样去界定标准?如果说有人在奏国歌时高声唱咏却发音不准、走了音或唱错歌词等,那是否表示他不尊重呢?

另一方面,对于《国歌法》是针对港独思潮的说法,钟剑华认为不排除这个背后的动机。然而,他强调,要是硬藉法律的手段去推动对国家认同及爱国情怀 ,不但不能港人心悦诚服,反而会掀起另一股反抗情绪,特别是年青的一代,越是用法律制约他们, 他们越是产生逆反理。

爱国情怀不可能透过法律去威迫

前学民思潮发言人刘贰龙表示,一首国歌或国旗,要嬴得国民的尊重及认同,不可以靠严刑峻法去威迫支持的。

时事评论员桑普接受德国之声访问时表示,对于15天的刑罚及列入中小学教材, 他感到十分荒谬。更令他担心的是, 对于一些议员及法律意见提出《国歌法》应在本地立法。桑普指出,根据《基本法》第18条,任何列入附件三的法律,只限于有关国防、外交和其他不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自治范围的法律。现在把《国歌法》列入附件三, 难道国歌是属于国防的法律范畴吗? 桑普坦言,今次《国歌法》立法, 列入附件三内,等同开了先例,往后的附件三便等同沦陷。

香港众志常委林淳轩对德国之声表示,爱国情怀是不可能通过法律下去威迫及培养的。他们这一代年青人,对国歌本来就没有任何感情可言。在中学时候,每当学校唱国歌及升国旗时,他几乎都没有开口唱,而同学们也没有人认真或严肃看待,源于心底里对国家没有任何情感的关系。对他来说,《海阔天空》这一首歌曲更能代表他们的心声。

林淳轩表示,国民教育已沦为政治工具的洗脑敎育,而《国歌法》会引入中小学教材里成为国民教育一部份。林淳轩坦言十分忧虑, 形容这如同”分析上市”( 分阶段逐步施行) ,温水煮蛙,担心香港人慢慢习已为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