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共议员、团体周日举办「革走戴耀廷吶喊大会」,与会者扬言对搞港独者必须要杀、杀无赦,立法会议员何君尧昨日在电台节目中又宣称「杀敌人有咩问题」。在公众集会上叫嚣杀人涉嫌犯法,连行政会议成员汤家骅也指可能触犯《公安条例》,偏偏认定「夺」字有暴力意思而要双学三子实时坐监的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就辩称是否构成违反刑法要睇字句和背景。如此双重道德、法律标准,不能不令人惊叹:袁国强,你好嘢!

 

践踏法例 司长失职

 

袁国强公然替杀人言论辩解,是对《公安条例》的践踏,身为律政司司长已是严重失职。《公安条例》第17B条规定,任何人在公众地方「使用恐吓性、辱骂性或侮辱性的言词」,相当可能会导致社会安宁破坏,即属犯罪。第26条规定,在公众聚集中意图煽惑或诱使他人「杀死任何人或任何类别或群体的人,或伤害他们的身体」,即属犯罪。对公然宣扬杀人的言行,警方有责任介入调查,律政司有责任考虑起诉,而不论如此言行最终是否被定罪,特首林郑月娥都有道义责任先予以谴责,而不是置若罔闻。

 

袁国强公然替杀人言论辩解,再次凸显律政司对重夺公民广场案的检控、对双学三子黄之锋、罗冠聪、周永康的刑期复核是政治决定。律政司向上诉庭提出刑期复核时,指重夺公民广场「夺」一字有暴力意思。既然当时「夺」字成为罪证,为甚么如今「杀」字反而不成为罪证?

 

何君尧以杀字有多种解释狡辩,把杀人杀猪杀狗杀校混为一谭。但正如袁国强所说,关键「要睇当时用这个字或说话嘅意思系点」。当时曾树和、何君尧扬言要杀的是「搞港独即系外来人士」,何君尧昨日还明言:「就算杀人又如何箒?当你要求港独时,即系战争啦,在战争里面杀敌人有咩问题?」且不论港府迄今未能证明港独言论触犯哪一条香港刑事法例,就算讨论港独犯法,难道是亲共人士、团体说杀就杀?他们都不避讳要杀的是人,难道袁国强反而要说「杀」字没有暴力意思?

 

官黑勾结 打压异议

 

袁国强公然替杀人言论辩解,也是梁振英政府纵容涉黑人士卷入政治、官黑勾结的延续,显示林郑政府果然是梁振英政府2.0。周日在公开集会上带头刮起「必须要杀」歪风的曾树和,已不是第一次公开发布血腥言论。2011年时任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摆出强硬姿态,声言严打新界村屋僭建,曾树和就扬言保乡护族是革命:「革命要成功一定要流血!」当时还有村民焚烧林郑的纸扎公仔和纸棺材抗议,结果,打击村屋僭建问题不了了之。

 

2012年特首选举期间,曾树和有份出席挺梁的流浮山「江湖饭局」。20138月,梁振英出席天水围论坛时,场外有挺梁者殴打反梁示威者,曾树和就是其中一名挺梁号召人,后来接受报章访问时又明言「最想有流血冲突」。学者、议员当时都呼吁警方查处,但港府置之不理。

 

曾树和、何君尧的言行是否犯法,有待警方、律政司、法庭的调查和裁决,但无疑会加剧社会撕裂、分化。梁振英政府当年打击占中时,黑帮分子对示威者的骚扰、冲击令人瞠目。如今,林郑月娥政府要藉黑帮分子或黑帮手法打压异议声音、恐吓异议人士,袁国强无疑要再当一次烂头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