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昱宇上诉被驳回 维持四年刑期原判
“非新闻“创办人卢昱宇(右)因发布中国各地民众维权事件,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判刑4年,上诉遭法院驳回。(照片来自维权人士,拍摄日期不详)
大陆维权信息平台“非新闻”创办人卢昱宇,被指涉嫌寻衅滋事罪于本月中二审开庭,法院近日宣布驳回上诉,维持4年刑期的一审原判。律师认为判决错误,未知当事人会否提出申诉。(海蓝 报道)
卢昱宇的二审于本月13日在云南省大理巿中级法院审讯,法院上周书面判决,代表律师王宗跃日前才收到判决书。
王宗跃律师周一(25日)表示,法院认为一审判决没有错误,二审维持原判,但他认为该判决有错,卢昱宇应该知道二审结果,未知他会否提出申诉,律师将再次到看守所会见他,到时会问他的决定。他又指,二审宣判后,法院把执行通知书送到看守所,他们才安排卢昱宇转移监狱,将要等一段时间。
王宗跃说︰(法院)这个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充份,程序没有违法,因此维持原判。我们认为维持原判还是错误的,但是他本人是不是申诉,要由他本人来决定。
另一代表律师萧云阳亦指,虽然案件二审曾开庭审理,但这种状况也不会改判。律师认为卢昱宇无罪,所以卢昱宇若要申诉,他们也愿意再任其代表律师。
萧云阳说︰我们本来认为他是无罪,我们作无罪辩护,无论改判还是维持原判,我们都认为是错误的。如果卢昱宇愿意,我们愿意为他做再审代理。
卢昱宇朋友指出,该判决不公平,但也没有办法。她又指,卢昱宇去年被抓后,曾与他在贵州的兄长联系,因为大家捐款给卢昱宇,自其兄受当局威胁后,再没有跟外界接触。而一同被捕的李婷玉获释返回广东后,也跟外界断絶联络,没法得知她的情况。
朋友说︰卢昱宇最开始的时候,大家给他募捐,就用他哥哥的帐号,后来他哥哥被威胁,帐号也被封了,然后他哥哥跟外界也没有联系。
去年6月15日,卢昱宇及李婷玉在云南大理分别被警方抓捕,翌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同年7月被逮捕。今年6月23日,卢昱宇案件在大理巿法院一审开庭,8月3日被判刑4年,当庭表示上诉,分案处理的李婷玉于今年4月秘密审讯,其后获取保候审。
卢昱宇及李婷玉共同管理博客(wickedonna.blogspot.com)及“非新闻”推特帐号,自2013年起整理发布中国各地民众维权的群体事件,2人获得无国界记者组织2016年度新闻自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