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招远王江峰案撤回判决再审 预料当局不会轻判
2017年9月29日,王江峰的案件开庭,但是警察在看守所外拉起警戒线,阻挡了前来打自旁听的人士。(受访者提供)
因网上转发和发表谩骂国家领导人的文章,被控「寻衅滋事罪」判刑2年的山东网民王江峰,当地法院以「判词有误」为由撤回宣判,案件周五(29日)一审重新开庭。家属和辩护律师表示,尽管法院承认宣判结果出错,但不认为当局会轻判王江峰,甚至是无罪释放。(文宇晴 报道)
目前羁押于山东招远市看守所的网络活跃人士王江峰,被控「寻衅滋事罪」的案件在4月撤回一审判刑2年的结果后,周五(29日)一审重新开庭。庭审大约1个半小时后结束,等候法官公告是否择日宣判或需要再开庭。
王江峰的辩护律师李永恒对本台表示,案件原来已经作出宣判,但后来法院主动撤回宣判结果,是由于法官认为判词有出错的地方。尽管法院主动承认出错,不过他不认为最终会予王江峰无罪获释。
李永恒说︰招远市法院认为原审判决中,对微信、QQ圈里这种点对点的交流,不属于公共空间。但在原审中,可能把这个点对点的谈话内容,也算进去公共空间里,他们认为这是错误的。
记者问︰那重审的宣判会无罪释放?
李永恒回答︰我觉得这个案子,法院判无罪的可能性很少。最终我觉得这个案子还会是有罪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在去年10月1日联合发布了新规定,表示民众在网上发表的言论,可以被采纳作为刑事案件证据。
李永恒律师却指出,王江峰在网上发表谩骂领导人的言论,并无攻击成分,仅仅是出于个人经历而利用网上平台,发表较为激烈的言词,不应构成犯罪。
李永恒说︰这个案子的根本不在证据,王江峰确实是在网络和微信,发表了一些对执政党前领导人和现任领导人,有贬低形象的语言、文字、图片,这是事实。我为他做无罪辩护的原因是,认为对政治性领导人的评价,虽然有贬低的语言,但是也是言论自由的范围之内。而且王江峰跟那些领导人没有个人恩怨,仅仅是因为他对自己个人经历的不满意所发表一些言论。
王江峰的妻子孙文娟指出,法院主动撤回宣判结果后,拖了5个月才再启动重审程序。她也很难预测当局会作出1个怎样的宣判结果,因为案件的一切都在当局的掌控中,她无法循法律层面上作出判断。
孙文娟说︰再审程序从4月21日开始,按照法律规定,应该是3个月之内就再审开庭。但到今天(周五)为止已经不止3个月了,为甚么当局要拖到现在才开庭,这个我不太清楚。今天开完庭之后,下一步会是1个怎样的状况,我心里也没有数,感觉很旁徨。
孙文娟向记者反映,相信是十九大的关系,当地的一些访民以及活跃的公民都被限制了自由,以致前来声援的人士不多。但是招远市当局还是严阵以待,即使是途人也不允许靠近法院。
孙文娟说︰开庭的地点是在看守所的审判厅,我们来到招远市看守所的时候,警察已经在离看守所大门大约几百米的地方拉起了警戒线,不让任何人靠近,必须有律师证和旁听证的人才能进去。也有武警把守,不让走限制范围里的路。我是证人,被挡在审判厅门外,申请旁听不成功。
曾经是招远市蚕庄供销社主任的王江峰,2003年被以职务侵占罪判刑半年、缓刑1年。不服判决的王江峰于是不断上访反映,期间曾遭到劳教1年,理由是他到过北京的联合国开发署办事处上访。
去年9月初,王江峰因在微信和QQ群转发和评论毛泽东、习近平等中国领导人的言论,其中用过「毛贼」和「习包子」等词语。被招远巿公安局以「寻衅滋事罪」刑拘,其后被2次抄家。案件在今年的3月开过几次庭,最终以不公开宣判的形式,判王江峰「寻衅滋事」罪成,监禁2年。
判决书表示,王江峰对国家领导人的诋毁,必然在群众心目中造成对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制度、对人民民主专政的负面认知,性质严重,情节恶劣,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据悉,检方曾建议判囚王江峰3年,法院最终判2年有期徒刑。
王江峰“习包子案”重审
山东网民王江峰因在网络聊天群,戏称习近平为“习包子”,数月前被法院判刑两年。9月29日,该案重审在招远看守所开庭。有民众前往旁听,但被公安设立警戒线拦截,一位辩护律师被禁止进入法庭。律师李永恒为王江峰做了无罪辩护。法官宣布,择日宣判。
王江峰因在网络聊天群戏称习近平为“习包子”、毛泽东为“毛贼”等,4月7日,被招远市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两年。数日后,法院又决定择日再审。9月29日,王江峰案在招远市看守所内进行重新审理。不少民众打算到看守所外声援,但遭到公安拦截。
王妻孙文娟当天在法庭外接受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采访时称,庭审于上午八点半开始,当她和声援者在接近看守所数百米处,遭到警察拦截:
“他们设立警戒线,不让走,没有证件的不让进。然后李律师与他们争执,李律师进去了,但是祝圣武律师不让进。他们拒绝祝律师进入”。
曾代理王江峰案的祝圣武律师,将撰写的王江峰辩护内容公开发表后,引发法律界热议,以至于招远法院在宣判王江峰案刑期的第三天,决定再审该案。9月21日,山东省司法厅作出吊销祝圣武律师执业证的决定。
祝圣武律师说,公安对声援者有所顾忌,所以设置警戒线:
“就是怕人多,怕大家都站在看守所门口,让他们面子上过不去。因为他们第一次宣判后,不是又撤回判决了嘛。他说判决不当,启动再审程序”。
王江峰另一位辩护人李永恒律师称,庭审进行约两个小时,律师认定其当事人无罪。他还说,早前,法院认定王江峰在微信朋友圈对个人的聊天为公共空间,并不妥当:
“招远法院认为原审法院的认定不妥,这是一个改变。另一个改变是,公诉方认为,这个案子起诉寻衅滋事,原审时,展示了很多涉及可能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有些证据,不应当在此判决中体现”。
原审判决指:王江峰在微信和QQ聊天群,多次发表诋毁、谩骂、敌视前任和现任国家领导人的言论,必然在群众心目中造成对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制度,对人民民主专政的负面认知,极易引起人心混乱,社会动荡,性质严重,情节恶劣,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
李永恒律师表示,此案将以再审判决结果为准,但是其当事人王江峰,仅仅是发表了一些言论,没有产生不利于社会稳定等后果,但是在目前的环境下,被告人被判无罪的可能性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