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大学同学的微信群看到一位同学发出的消息,说是他所在的中外合资企业的董事会受到到北京等地的地方政府部门有关管理部门的指令,要求该企业的董事会在作出任何重大决定之前“徵求”企业党委的意见,这对外国投资者处理自己权益是一种明目张胆的侵权行为。我的这位同学早年到海外求学,现在是代表外方投资者参与该中外合资企业的管理。微信群的国内同学问到,他所代表的外国投资方对中国地方政府的规定有何反应,该同学的答覆是,外方要求企业“依法办事”,他们认为法律没有此项规定,大可不必理会。
我很支持该企业外方投资者这种依法办事的态度,但是也为这家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和中国的合作者们担心,似乎他们还不知道中国的现状是“党比法大”,也许是他们明明知道,但是却极不情愿接受这个现状。众所周知,习近平执政以来,一反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中国改革所遵循“党政分开、政企分开”的方向,正在日益横蛮地推行“以党代政”甚至“以党代企”的由党全面直接管制的毛泽东时代的做法。这一点似乎是“习近平版本”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的一项核心内容。该企业对这一规定的拒绝可能会给今后的经营带来麻烦。
中国的这种做法也表明,他们要从过去“与国际接轨”的经济市场化方向倒退,也要从尊重私有产权的承诺倒退。这不仅违反中国现有法律,而且也背离了现代商业道德。虽然这种不合法、不道德地剥夺他人支配自己财产权利的做法在毛泽东时代是一种常态,但是邓小平时代以来,中国政府却一直宣称要改变这种状况。中国执政党不断表示要遵从国际规则,要遵守契约精神。而且,他们正是依靠这种宣示获得了世界贸易组织等国际机构的接纳,从而赢得了中国经济与国际经济接轨并且快速发展的机会。这种“一阔就变脸”的做法非常下流。
对外国投资者的侵权行为是前一段对中国私营企业家们侵权的延伸。80年代以来,虽然中国的企业家无时不刻地担心自己的财产有可能会随时被剥夺,但是总体上讲,他们与政府在相当一段时期内基本相安无事。这一方面是因为政府在经济困难的时期需要企业家的支持,同时也是因为那时的企业家也基本上是对政府言听计从,而且不断“技巧”地依靠收买手段来换得各级政府官员的支持。现在,当中国经济发展到了一定规模,当企业家的实力对执政党独掌权力的欲望形成哪怕只是概念上的威胁的时候,企业家们的好日子就注定结束了。
中国执政党对中、外企业家的霸凌是一件可耻的事情,但是从某种意义上讲也可能对中国未来的变化带来一些正面效应。至少它能使人认识到,共产党就是共产党,他们是不会尊重任何私有权利的,无论是财产所有权、政治表达权、出版结社权、官员选举权、甚至是自由思想权,在共产党统治的国度都得不到真正保障。同时它也使人们认识到,这个政党说话从来都是不算数的,即使写进法律也可以随时反悔。假如大多数人能够认识到这一点,就会对极权制度少抱一些幻想,这或许对未来中国人民争取自由民主权利的努力会有一些益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