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加强维稳 刀具未系锁链多人被拘留
新疆和静县警方发布的消息指,为加强治安重点的管控,3名在街市的从业员,因未为刀具锁上铁链而分别被派出所拘留。而本台记者在采访时候发现,至少另有2人受到处罚。(黄小山 / 戴维森 报道)
据新疆和静县公安局在周四(5日)所发布的通报指出,和静县巴润哈尔莫敦派出所是对当地的市场进行专项检查的时候,以刀具未锁上铁链为由,分别拘留3个人,其中2人拘留5天,另1人拘留14天。
当地市民对本台记者证实,官方强制要为刀具打码和实名管控的做法,并指从买刀开始,就要输入了二维码。
记者:所有的菜刀、斧头必须要套上链子是吧?
居民:对呀。
记者: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呀?
居民:几个月了吧。
记者:是每个人必须那么做吗?
居民:对,买刀的时候,就会做登记的。每个刀上都有二维码呀。
记者:它上面需要打身份证和名字吗?
居民:当然。
记者:这是哪个部门在管这个事情?
居民:公安局呀。
记者:这是硬性的规定吗?还是临时的?
居民:不是临时的呀。
另1位县城饭店的从业员表示,他们被要求带著刀具和身份证,到查汗通古村的警务室去打码。当地派出所在村警务室设立专门打码的地方,负责对城区所有的刀具打上使用者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本台记者向巴润哈尔莫敦派出所求证此事,派出所警察指情况属实。而今次被拘留的3个人,是因为在公共场合使用刀具做生意,虽然他们已经打码了,但没有按通知要锁上铁链。
他说:剁肉的要打码,切菜的看刀具的长、宽。就看你在哪个地方用了。就比如说那个市场里头必须要挂链,酒店的厨房里打码,不用挂链了。但不能拿出去。他们(被拘留者)是因为这样子的,他是在肉摊,公共场合,第1次我们管区民警给他通知要打码,然后通知了,打码了,但没有挂链。这个不挂链对社会带来很大的危险。就在那市场里头,汉族人里头,还有维族人,还有其他的民族。他是在公共场合,必须要挂链上锁。
当被问及是否还有别的处罚时,警察指还会被罚款,他透露周六(7日)有2人被处罚,但其后他觉得说得太多,立即改口表示不能说。
他说:有,罚款。你可以看看反恐法第91条。处罚了,昨天(周六)2个……这个我不方便透露,不能说。
近年来,官方除了在当地驻扎重兵针对维族人维稳,还不断 出台社会管控的措施,其中包括汽车和农业机器都要装上定位系统、生活和工作用刀具要实名打码,在公开场合使用的刀具更必须上锁等。当地警方还对流动人口,特别是维族人实行严格的管控,对违法者处以严厉惩罚。
新疆地方大力反恐 刀具未挂锁链被拘遭质疑
新疆和静县日前发布通报称,地方派出所巡查发现有三名商户未在刀具上挂上锁链,“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至14天的处罚。有律师质疑当地警方滥用警权的嫌疑。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公安局官方微信账号“平安和静”日前发布通报称:近日巴润哈尔莫墩派出所利用巴扎日对市场管制刀具规范使用集中开展专项检查。在对市场内9家生肉经销摊贩进行刀具打码、挂链上锁等情况进行细致检查中发现:李某、刘某、艾某三人均存在刀具打码但未挂链上锁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按照《反恐怖主义法》九十一条第一款对以上违法人分别处以1人行政拘留14天、2人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通报最后还说:民警要求辖区群众认清当前维稳严峻形势,认真履行维稳职责,切实做到提高警惕警钟长鸣。
重庆律师张庭源接受本台采访时质疑地方警方存在滥用警权的嫌疑:
“行政处罚我觉得有滥用警权的嫌疑。因为按照《反恐怖主义法》,应该要造成严重后果才给予行政处罚。有可能是他们地方特殊情况,地方政府有规章,有这样的要求。这个我觉得都可以理解,没问题的。但是我没有挂这个锁链,但是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你就不应该行政处罚我,并且是剥夺自由的很严厉的处罚,这个显然是执法不恰当。”
中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拒不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安全防范、情报信息、调查、应对处置工作的,由主管部门处二千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近期新疆加大反恐力度,本台此前报道:中国当局在新疆各大城市纷纷举行“反恐维稳誓师大会”,基层乡村更出现武警荷枪实弹下的所谓“自首大会”,会议的主讲者包括乡领导、村委干部和驻村工作人员,明确要求“隐藏的不法分子”主动坦白问题,鼓励检举揭发,并现场发放《坦白自首书》和《举报涉恐涉暴信息清单》。
维权人士孙东生认为,新疆地方派出所拘留未在刀具上挂锁链的民众是为了恐吓他人:
“怕老百姓抱起来团,及时地做一些恐吓、威胁行为,保证他们的权力再保持几年。他们就是给被人在看,你们要不听话,就给你拘留。这不就是一种恐吓行为?你县里有什么权力制造法律把人给行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