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主同盟成员 谭凯邦)
近年青年人于不同港队球赛中嘘国歌,随中国订立《国歌法》,再次在城中沸沸扬扬。上至中央大员,下至香城官吏、建制喉舌,争相鞭挞嘘国歌行为,但无人呼吁须同时反思嘘国歌背后原因。
笔者和大部份香港人一样,对中国人身份认同在近十年逐步消退。回想2008年汶川大地震之时,我和不少朋友本着一腔「同胞热血」,捐钱救援,可是随后爆出的善款贪污、豆腐渣学校,继而中共政权对追查问题的维权人士的迫害,对中国人这身份由「无所谓」变成「有保留」。
再去到香港自身亦遭大陆自由行逼爆、本地妈妈被奶粉走私客所害,理性地要求收紧政策的我们,只能换来权贵「大家都是中国人」、「包容吓啦」、「无中国人香港早就完了」,一句句以国族情感包装的凉薄回应,相信那些嘴脸至今仍深印不少港人脑海。当然,最决定性的莫过于三年前由政改引发雨伞运动,中共正式撕破面具,以8.31决定拒绝真普选,加上无时无刻的政治检控,青年人对中国及特区政府彻底失望,对被当局捆绑一起的「中国人」身份认同,自然差无可差,以嘘国歌作为泄愤已是很克制。
其实所谓尊不尊重、爱不爱,从来是情感层面问题,以硬生生的法例去尝试管束,自是徒劳无功,更适得其反。爱国与否,应是一份基于文化、道德、社会价值等等,由心出发对该地的认同,这可由国家当权者过去的表现、社会发展、环境保护、国民间联系等慢慢累积。霸道地勉强人「爱国」,威胁人「尊重」国旗国歌,违背自然情感发展,最终只令人更想反抗。
过去香港人一直享有极大言论自由,本身也遵从现代普世价值。《基本法》第27条更清楚订明:「香港居民享有言论、新闻、出版的自由,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也因此,港人能够不同于中国大陆,每年元旦、7.1、10.1上街,自由高呼「共产党下台」、「结束一党专政」等中国视为「不爱国」的口号,也不时听到「恶搞」版国歌,讽刺大陆时弊。如今中共将国歌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这恶法随意门,正正就与言论自由有重大冲突,香港人如何接受?
笔者对林郑月娥特首期望好简单,只希望她有别于梁振英,能在大陆当权者及香港市民有不同意见时,能站在香港人的一方,维持香港人以往一直享有的权利及空间。此外,亦可考虑以另一首港人较认同的歌曲于国际运动场合中代表香港。此乃参考英国的苏格兰和韦尔斯,各自有与英国国歌不同的代表歌曲,却并不影响英国主权。如中国也放开胸襟,让香港选一自己代表歌曲,避免嘘国歌的面子问题,更显和平崛起大国应有气量,而不是现时的玻璃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