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江天勇案今天上午九点在湖南长沙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江天勇作为基督徒律师,在这地上的国度里彰显天国的公义而受难,作为主内弟兄理当去声援。我早上七点左右起床,决定去法院申请旁听。

到达长沙中级人民法院,法院门口的曙光路已经被交通管制了,留下法院门口对面的一个人行道供行人通行。旁听估计是没戏了。我拿出手机拍照,想把现场的开庭画面让世界看见。在光明面前,黑暗就会惧怕;在上帝面前,撒但自然会暴露。我本希望能等到上午九点,在法院外默默地祷告声援我主内的弟兄。法院门口对面的人行道上许多穿制服的警察,还有穿便衣的国保。

国保几次让我离开现场,我以我并没有做任何违法犯罪的事为由拒绝。作为一个地上国家的公民,我有权利去旁听,也有权利在街道上行走驻留;作为主内的弟兄,同为天国的一员,我有义务去为我受审的弟兄守望祷告。快到上午九点江天勇开庭的时间了。忽然我的身边来了四五个陌生的强壮男人,要强行将我带离现场,并要抢我的手机。他们没有出示任何证件,也不由分说地使用暴力。我拒绝离开。四五个陌生男人就强行要将我拖离。我继续不服从,他们就架着我的四肢,强行抬走。我闭着眼睛。整个世界一片黑暗,而天空似乎却打开了。在抬离的过程中,周围仿佛有潮流的骚动,我想是那些看客的眼睛所汇聚的。可能因为路程远,他们把我放在地上,并有抬我的其中一个人说我是他兄弟,发病了,要送我去医院。接着他们把我塞进一辆私家车,连开车的一共四个人,其中两个人把我夹在车的后座。我并不与他们理论,顺服他们的为非作歹。最后他们把我送到长沙市雨花区左家塘派出所,当着左家塘派出所穿制服的警察,把我强行拖下车扔在水泥地上。我站起来问他们是什么人为什要把我带到派出所。抬我的一个人,对我相当不客气,我冲上去要他出示证件,并要问他姓什么。他说我们是社会人员,一副你能拿我怎样的流氓做派。我要拿手机拍照,被制止。这一切都发生在左家塘派出所穿制服警察的面前。抬我的人,开着车扬长而去。

我要求左家塘派出所的警察做笔录。眼前发生的事,他们视若无睹。一进派出所,几个年轻的警察围着我,其中有一个年长一点的领导。那年长一点的领导想训斥我,说我不应该去长沙中级法院,我据理辩驳。可能说话声音大,也可能是被眼前的荒唐事所激动,我责问警察为什么对刚才发生的事漠然视之。其中一个矮小的警察,满脸的劳苦,一看就是最底层的,突然冲我大骂你这个杂碎,仿佛要护主一样。我问他为什么要骂我。他则无视,继续骂。我实在想为此流泪,不是他骂我,而是他就像我在农村的老乡,就像鲁迅笔下的阿Q,忽然一下怎么像一条恶狗。

给我作笔录警察叫任达,一个年轻人。我问他看见刚才派出所门口发生的一切么?他说没有看见。我问他是警察,对得起警察该有的荣誉和良心么?我拒绝配合。他向我宣读说今天长沙中级人民法院门口交通管制。他问我去法院附近做什么。我回答说是路过。任达认为我没说实话,所以他是以我的良心为良心,用我的方式对付我。我在心里默默地祷告上帝要怎么面对。我所作的无不可告人处。我如实回答想去申请旁听作为基督徒的主内弟兄江天勇的案子。任达最后也如实地记录了我被陌生人抬离法院,扔在左家塘派出所的事实。他最后也说要将心比心。很遗憾,草草笔录,没能说得更多。在做笔录期间一个领导还要我们离开大厅到小房间去做笔录。我要求就在大厅。

做完笔录,雨花区国保支队的教导员又和我谈话,告诉我是敏感人物,所以不能出现在敏感时间的敏感地点。我实在不知道应该觉得荣幸还是悲哀。如果作为天国的子民让这个世界敏感,那就敏感吧。

2017年11月21日   于长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