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上月中在港的讲话,「宣旨」意味甚浓,进一步让港人了解中共近年所打的如意算盘。
2014年6月,国务院以七国语言发表一国两制《白皮书》,表明中央政府对特区拥有「全面管治权」及「监督权力」,「各级法院法官」都必须「爱国爱港」、「对国家效忠」,而且履行职务时必须「承担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及发展利益」,接受中央政府的监督。
《白皮书》出台不久,李克强总理访英,签署总值140亿英镑的经贸合约,大力振兴英国经济,因而获英国最高规格的接待,英国当然低调处理香港问题。约一个月后,前政务司司长陈方安生及笔者出席了英国议会外交事务委员会公听会,提出《白皮书》声称的「全面管治权」,违背了《联合声明》高度自治的承诺,但英国方面仍不认为中国对港政策有重大改变,明显不欲得罪「金主」。
自《白皮书》出台后,北京出现了许多相关解读,每次都是企图剥夺港人本应依法享有的人权和自由,就连属国际协议的《联合声明》,中国外交部也一度宣称已经失效。这般强词夺理,以及日益摆明车马的干预特区,令港人禁不住质疑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是否已名存实亡?
今年10月,习近平在中共十九大提出要「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牢牢掌握《宪法》和《基本法》赋予的中央对香港、澳门全面管治权」,并表明「必须把维护中央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有机结合起来」,重申未来要「确保一国两制方针不会变、不动摇,确保一国两制实践不变形、不走样」。
看来南辕北辙的「全面管治权」与「高度自治权」,到底可怎样在一国两制「不变形、不走样」的前提下「有机结合起来」?当时,香港社会确实一头雾水,而今次李飞的讲话,就清楚说明中共一直铺排的「有机结合」计划。
他不断强调《宪法》是特区的「根」和「源」,声称《宪法》是特区所有制度和政策的「依据」,就是要借助《宪法》而令在特区落实「全面管治权」一事合理化。譬如他指「根据我国宪法所规定的国家体制,所有的地方政权机关都是地方国家机构,是国家机构体系的组成部份,行使的是国家的权力,都是国家治理体系的一部份。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内,中央人民政府与经中央授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本地政权机关一道,共同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管治,在这个过程中,有些重要事务由中央直接管理,更多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本地事务,由中央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自己管理。」
中共千方百计地否定联合声明
相信他这样说是按照《宪法》第105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然而,《联合声明》和《基本法》早已赋予香港高度自治权,除了国防、外交,其它事务都由特区政府自行管理。李飞采用「有些重要事务由中央直接管理」的含糊讲法,就是表明中央可根据《宪法》行使「全面管治权」,理所当然地随时任意收回已给予特区的任何管治权。
由此观之,所谓的「有机结合」,就是在港引入《宪法》,以其「权威性」,来改变《联合声明》订定的国家对港方针政策,甚至于《基本法》的规定,都可被推翻。因此,中共千方百计地否定《联合声明》,更说《宪法》是特区的根源,取代《联合声明》。这样,他们就可利用《宪法》来收回特区的高度自治,以便扼杀我们的核心价值。另外,中共又将香港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至十三个五年规划,并借助高铁一地两检、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等发展「机遇」,来加速特区与内地的融合,务求全方位地操控特区。
虽然领导人一再重申要确保一国两制「不变形、不走样」,可是,在中共治港者的全面管治下,一国两制早就变质,面目全非,井水已变成河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