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藐视法庭”黄之锋等人或将面临新刑期

 

香港高等法院原定于7日对被控“刑事藐视法庭罪”的香港民主活动人士黄之锋等人判刑,在律师辩护之后,法官宣布另择他日宣判。黄之锋等人因这起由2014年香港的抗议活动所引发的案件,可能将面临新的刑期。

 

香港高等法院原定于周四对黄之锋等人判刑,他们在数月前已被定罪。黄之锋等人的律师团队请求法庭考虑感化令等非监禁刑罚。法官此后宣布择期宣判以便让辩护律师有时间进一步做出说明。

 

被告之一的民主活动人士岑敖晖此前表示,北京和香港政府施加的挑战可能会愈加严苛。

 

民主活动人士岑敖晖说,“或许在半小时内,我们都将面临被立即监禁。我希望我自己或是朋友们在面对这一艰难挑战时能够借助香港当局和北京政府所施加的挑战成为一个更好的人。如果我们意识到我们将面临来自北京当局对香港民主运动所施加的愈加严苛的挑战。我们希望自己在香港民主运动中的每一场战斗,每一块战场上都不要缺席。”

 

他们在为期79天的“雨伞运动”抗议中没有服从法庭命令离开位于一条主干道上的抗议营地, 因而被判犯有“刑事藐视法庭”罪。

 

民主活动人士黄之锋说,“在可能面临刑期的前提下,我们的法律团队已经提醒我们做准备。我们将平静地面对。”

 

因在香港领导抗议活动,现年21岁的黄之锋已成为全球知名人物,并在美国网络影视公司“网飞”(Netflix)的一部记录片中担任主角。

 

黄之锋因另一起案件已于今年服刑,但在十月获得上诉许可时获得保释。

 

占旺区违禁制令罪成 黄之锋等十六人押后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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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7日,案件各被告到庭听取判刑,支持者到场声援。(林国立摄)

 

前学生领袖黄之锋和岑敖晖,以及社民连副主席黄浩铭等16人,在占领运动旺角清场期间,因违反法庭禁制令、阻挠执达吏和警方清场,被控刑事藐视法庭罪成,原定周四(7日)判刑,而各被告表明有心理准备即时入狱,但法庭最终押后宣判。(林国立 报道)

 

16名被告周四(7日)下午到高等法院听取判刑,支持者亦到场声援。早前已经认罪的学联前副秘书长岑敖晖于庭外表示,无后悔参与雨伞运动(占领运动),而且觉得很光荣。

 

岑敖晖说︰我们会否后悔,或我会否后悔,对于我们,无论在当日的所作所为,还是在雨伞运动的参与,我们不单没有后悔,我们还很光荣,自己成为参与雨伞运动的一份子;对于公民抗命、对于对抗这极权政权、对于对抗威权政体,我们做的事是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并毫无悔意。

 

同案被告中,黄之锋早前已因占领公民广场案被判监半年,而黄浩铭就因新界东北案被判监13个月,二人目前就有关案件获准保释等候上诉;岑敖晖表示,他们都有再入监狱的心理准备,期望这些打压,会令他们未来更坚定为民主运动付出。

 

岑敖晖说︰期望是我们可以在这些磨鍊、这些挑战中吸引提炼出令自己更坚强,令自己更强大的力量,令我们在未来的民主运动可以付出更多,如果这是政权给我的挑战,我们毫无办法,只能昂然面对;如果这是梁振英政权以至现在林郑月娥政府,或北京政府,给香港年轻人、香港民主运动朋友的挑战的话,我们一一面对这些挑战,一一克服。

 

代表黄之锋的资深大律师骆应淦在庭上指出,终审法院早前就公民广场案批出上诉许可,其中一个理据,包括法庭应否考虑被告在案发时未满21岁,而采取监禁以外的判刑。法官陈庆伟表示,留意到终审法院的决定,而这件案亦有数名被告,案发时不超过21岁,因此案件判刑比原先想像复杂。辩方就指,需时准备再就这些理据作陈辞,法庭批准将案件押后,直至另行通知。

 

早前表明准备即时入狱的黄之锋在退庭后表示,未知道案件会押后到何时,会以平常心面对。

 

黄之锋说︰今天(周四)在法庭上,求情程序完结后,法庭要另择日子判刑,暂时我们都未能估计是会在今个月内,或下个月或何时去判,但我们都是以平常心态度去面对判决和判刑。

 

201410月,有的士及小巴业团体成功向法庭申请禁制令,禁止示威者占用旺角亚皆老街一带路面,即旺角占领区,执达吏和警方在1126日清场,警方在行动中拘捕40多人,其后20人被控刑事藐视法庭,当中同案四名被告,较早前已判刑,各被判监一个月、缓刑一年,及罚款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