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昱函刑拘期间受虐 代理律师起诉看守所官员

 

被指涉嫌“寻衅滋事罪”的709案代理律师李昱函,刑拘期间怀疑曾受虐待,惹来外界关注和舆论。她的代理律师已提交法律文件,对看守所有关人员进行控告,家属和关注事件的公民指出,外界持续发声,有助改善目前李昱函的处境。(文宇晴 报道)

 

被指涉嫌寻衅滋事罪目前仍被刑事拘留的女维权律师李昱函,其代理律师在约一周前会见后,向外界披露了李昱函在被捕后曾经遭受过刑讯逼供,以及在看守所期间被虐待等消息,惹来舆论,甚至忧虑身患多种疾病的李昱函的健康状况。

 

李昱函的代理律师李柏光、蔺其磊于周日(10日)向渖阳市第一看守所所长及其相关警察等,发出了控告信,控告他们在处理李昱函案件时的违法行为。

 

蔺其磊律师向本台表示,按照一般的程序,有关部门收到控告信后,再转交由负责部门办理,这里需要几天、甚至要半个月的时间。由于程序上没有硬性规定受理与否的期限,加上经验累积了解到,当局不一定会主动告诉代理律师或家属案件的处理结果。

 

蔺其磊说︰我们要求的是书面给答覆,应该最多十天或半个月就给答覆,但是根据以往很多的经验,不知道对方答不答覆,到时候我们还需要去催问。这个控告是我们两位辩护人,按照法律的规定主动采取控告的。我都跟检察院说过了,李昱函律师这种(身体)情况,不应该被批准逮捕。

 

李昱函律师身患多种疾病,包括心律失常、冠心病、弥漫性胃炎、脑梗塞等。

 

李昱函的弟弟李永生向记者反映,从代理律师反映姐姐受虐的情况看来,无疑是对病中的李昱函雪上加霜。李永生呼吁,外界持续关注姐姐的情况。

 

李永生说︰申请保外就医或取保候审,但是我估计上级很难批的。当局就想折磨你,让你失去意志吧。不过我们家属确实担心昱姐的身体健康。我相信,外界压力少的话,(看守所)改变的机会不是很大,若国际对政府有甚么压力,或是上级对下级有甚么新指示,这样才能有所改变。

 

一直关注情况的公民袁小华指出,外界的声音对改善李昱函律师目前的处境有很大作用。希望透过这样的持续关注,对方能早日自由。不过袁小华又指出,李昱函律师的案件只是冰山一角,还有很多被捕人士继续饱受折磨。

 

袁小华说︰在目前为止,看不到任何的这种人权、法治上的进步。但是对于李大姐的个案进行控告,或是对于她本人在看守所的处境或者会得到改善。但是对于整个狱所制度全面改善,或是于人权、法治的进步,还有对于法治程序的完善,我不抱任何期待,也不抱任何幻想。

 

曾经担任709案被捕律师王宇的辩护人李昱函律师,10月底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关押在渖阳市第一看守所。不过至今,官方未透露李昱函律师被捕的原因。民间十分关注李昱函律师被捕的情况,逾百维权律师更联署公开信,斥责警方藉十九大对李昱函进行打压构陷,敦促警方尊重法律,尽快释放李昱函。

 

 

李昱函律师控告看守所虐待 法律界:当局违反《禁止酷刑公约》

 

中国“709案”代理律师李昱函被沈阳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后,披露曾遭受酷刑虐待。日前,该案代理律师就此提起控告。有法律界人士表示,由于受害人申诉无门,造成中国公职人员对实施酷刑肆无忌惮,更与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背道而驰。

 

李昱函的代理律师李柏光及蔺其磊就当事人声称受到虐待与刑讯逼供,周日(1210)向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对市内第一看守所所长及相关警察提出诉讼,控告其对李昱函实施酷刑。

 

两名律师表示, 在提倡“依法治国”的当下,无法容忍如此明显的违法行为。对参与被指虐待李昱函的公职人员提出严正控告与指责,敦促沈阳市检察院尽快查处。

 

律师蔺其磊周二对自由亚洲电台记者表示,他期盼当局彻查李昱函有否受到虐待,但不会盲目乐观。

 

蔺其磊:我们向检察院提交的控告,检察院应该派人去调查这事。调查以后出具一个结果,就是说,我们控告的是对的是错的,出一个结果,怎么解决拿一个解决的意见出来。按照目前的法治环境,特别是李昱函律师这个事情,虽然我们认为他们可能要官官相护,检察院跟公安局、看守所他们互相包庇,但是我们认为他们对我们的控告应该引起重视。

 

“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总干事陈洁文指出,中国早在1988年已加入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却长期漠视公约的条款。

 

陈洁文:我们要重视的是包括肉体与精神、心理上的都包(括)。李昱函律师这一次,譬如说,水果给泼了一些脏的东西上去,让她心里上(承受)很大的压力,很焦虑很痛苦这种状态也算。公约里头也讲了,如果是官方人员所默许的,教唆的,同意的,那其实也算是公职人员的责任。就像李律师这个案子,监狱里其他人是受到官员指示,让他们对付李律师的。

 

陈洁文说,受害人申诉无门加上违法人员经常逍遥法外,造成中国公职人员对于实施酷刑肆无忌惮。

 

陈洁文:法律说你可以告政府,只是在实践时从来没有人在这类案件里头成功告官。像李律师这类被针对的维权人士,施行虐待的人是无所谓的,他反正知道是没有后果的,知道不会告得成,他动手就肆无忌惮,让这种情况不断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