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完工的香港西九龙高铁站
 

中国人大常委会周三(12月27日)以全票158票通过高铁香港西九龙站”一地两检”的合作安排议案。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当天举行记者会表示,将于明年2月前把”一地两检”本地立法草案提交立法会,并争取立法会暑假休会前通过草案。

林郑月娥指,不会低估本地立法难度,促请议员务实理性审议。

人大常委会投票前,林郑月娥代表香港政府与中国广东省省长马兴瑞于上月中旬签署《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签署关于在广深港高铁西九龙站设立口岸实施”一地两检”的合作安排》。

该《合作安排》的主要内容包括:明确在西九龙站设立香港口岸区和内地口岸区,规定内地口岸区的范围及使用权的取得等事项;内地将在内地口岸区派出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海关、检验检疫机构、口岸综合管理机构和铁路公安机关依法履职;等等。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表示,将于明年2月前把”一地两检”本地立法草案提交立法会。
 

当天中国人大常委会投票通过的正是这份《合作安排》。根据中国新华社报道,除通过该《合作安排》外,人大还强调内地进驻香港高铁站的机构及人员”不在西九龙站内地口岸区以外区域执法”。

香港西九龙站2010年获得拨款并开始动工。原本预计于2015年启用,但工程出现滞后,计划将与广深港高速铁路香港段一起,于2018年第三季一同启用。

争议与回应

早在粤港两地政府签署《合作安排》时,香港立法会议员莫乃光就指,立法会两日前才通过一地两检无约束力议案,而政府就要签订合作安排,有”黑箱作业”之嫌。另一立法会议员陈淑庄表示,市民至今仍然未知道合作安排的内容细节,呼吁政府将文件公开。

人大通过一地两检议案后,陈淑庄以香港政治组织”一地两检关注组”召集人身份立即回应指,全国人大常委会凌驾基本法,破坏一国两制。希望政府向香港巿民交代一地两检的合约内容。

陈淑庄又指,港府将一地两检的法律解释权,双手拱让给人大常委会,是香港特区政府不负责任之举,人大常委会更已率先替立法会”预先释法”,令本港的立法机关只能执行人大常委决定。
 
 
11月中旬,林郑月娥与中国广东省省长于上月中旬签署《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签署关于在广深港高铁西九龙站设立口岸实施”一地两检”的合作安排》。
 

香港民主派政党香港众志当天也发表声明称,《基本法》第十八条明文列明”全国性法律除列于本法附件三者外,不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现时,人大常委在引用有关条文时,将基本法第十八条的条文,演绎为在香港实施全国性法律,是单方面对基本法的条文进行过度解释。

中国国务院港澳办发言人当天发表谈话称,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其所作决定具有法律效力,内地和香港均须执行。但该发言人同时也称”香港还需要进行相应的本地立法”。

根据新华社的报道,这项《合作安排》在递交人大常委会审议前,特别作出说明指,”一地两检”是”一国两制”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应由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则在记者会上表示,人大常委会通过议案,不会损害高度自治,不会改变特区行政区划,不会减损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权利自由。

林郑月娥指,草拟《基本法》当年未能预见”一地两检”新情况,所以要理解过去一段时间找出最合适安排。

中国人大副秘书长兼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表示,人大常委会在审议时会考虑到香港的反对声音。但全国人大常委会具有最终决定权,是”一言九鼎”。人大对议案是否符合基本法,都有最终决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