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德呼吁中国释放吴淦
中国人权活动人士吴淦被以被煽颠罪判刑后,美国,德国呼吁中国当局立即释放吴淦。
中国人权活动人士吴淦被天津一家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八年后,美国和德国驻中国大使馆12月27日发表联合声明。
网名“超级低俗屠夫”的博客主吴淦,2015年5月在中国东南部被捕,他因在一场长期持续针对贪腐和滥用权力问题的运动中,嘲讽中国政治官员而为人所知。
刊登在美国驻华使馆网页上的声明说,美国和德国使馆对此“深为遗憾”,称指控吴淦的罪名“含糊”,呼吁中国当局立即释放吴淦,并说,吴淦被审前就被拘押了两年多,2016年12月9日前,一直被禁止接触独立律师。
联合声明还谈到了获得免刑的谢阳,敦促中国无条件恢复其职业活动,免受任何限制。
美国和德国使馆呼吁中国当局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尊重中国的“国际人权义务和承诺”,将律师和权利卫士看作发展法治增强中国社会的“合作伙伴”。
天津二中院的法院文件说,被告人吴淦以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为目的,通过在信息网络上散布颠覆国家政权的言论、炒作热点事件等方式,攻击国家政权和宪法所确立的国家制度,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其行为已构成颠覆国家政权罪。
德国大使馆和美国大使馆关于吴淦、谢阳获刑的联合声明
对于中国人权卫士、博主吴淦和中国律师谢阳被判“颠覆国家政权”的含糊罪名,以及吴淦被判入狱八年,德国使馆和美国使馆深为遗憾。 我们呼吁中国当局立即释放吴淦。鉴于谢阳获得免刑,我们敦促中国允许谢阳无任何先决条件地恢复其职业活动,同时免受任何限制。
多年以来,谢阳帮助了中国公民同胞维护他们在中国法律下的权利。他是中国当局始于2015年7月的所谓“709”大抓捕的目标之一,与他同为目标的还有其他律师和权利卫士,包括吴淦。吴淦被审前拘押了两年多,并且在2016年12月9日前一直被禁止接触独立律师。谢阳被判罪前的六个月被禁止与外界联系,后来又继续被监禁18个月,才于5月出现在一场未经宣布的审判上。在审判期间,谢阳宣读了一份起草好的忏悔书,与他此前描述受拘押时所受对待的署名声明直接相悖。在当局于2017年5月拘押了谢阳原先的律师后,法院指定了一名律师来代表谢阳,还禁止他自行选择律师。
鉴于吴淦和谢阳在被拘押期间遭到严重虐待的指控,以及谢阳在官方媒体上的公开忏悔,我们呼吁中国当局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并尊重中国的国际人权义务和承诺。我们敦促中国当局将律师和权利卫士看作通过发展法治来增强中国社会的合作伙伴。
我们还继续呼吁立即释放王全璋,他已被拘押两年多,并被禁止接触独立律师。
香港团体到中联办抗议法庭重判屠夫
2017年12月27日,社民连和支联会由西区警署游行到中联办。(社民连图片)
大陆709案其中一名被告、网名屠夫的维权人士吴淦,被法庭重判八年监禁引起海内外人士震惊。美国和德国驻中国大使馆发表联合声明,对吴淦和谢阳案的判决非常失望,促请中方释放吴淦,和容许谢阳继续律师工作。香港方面,多个社运团体的成员游行到中联辨,要求释放吴淦及其他政治犯。他们批评当局趁圣诞节西方国家假期,大肆拘捕维权人士和对他们判刑。(林国立 报道)
支联会、社民连和大专政改关注组约20人,星期三(27日)中午由西区警署游行到中联办,沿途高叫口号,声援谢阳和吴淦,并将声明和谢阳吴淦的相片,贴在中联办门外。
社民连梁国雄接受本台访问时表示,谢阳和吴淦只是行使公民权利,根本不应该被判罪,中共更以长期羁押、酷刑迫供等手法,迫使他们认罪悔罪,谢阳最终被迫悔罪无需入狱,吴淦坚持就被判入狱八年,非常可耻。
梁国雄说︰共产党在习近平治下,所谓依法治国依宪治国是废话,它用的方法是甚么,就是抓你后长期秘密监禁,酷刑威胁别人的家属,迫使被秘密囚禁的人屈服,十二个字就是,不认罪不开庭,不悔过不轻判,为何要来(抗议)就是我们觉得很难再忍受下去。
梁国雄表示,早前被判入狱七年半的胡石根,正被关押的黄琦、秦永敏,都是因为拒绝认罪,被长期监禁,港人有责任为他们发声。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接受本台访问时表示,由刘晓波到谢阳吴淦,中共近年经常趁圣诞节西方公众假期,拘捕维权人士和判刑,非常卑鄙。
邹幸彤说︰中共现在在圣诞长假这些很多西方国家人权官员和机构等放假时,去判刑已经是一个常态,刘晓波已经是当中最著名的例子,2009年12月25日(判刑),包括蒲志强、高智晟和胡佳,随便说都有一长串我还可以再查出更多,全部都是在圣诞期间,被拘捕或判刑的,基本上就是与全世界为敌的状态,我们都想反映对中共一个强烈的抗议,这么低庄的手法,所以大家更要著紧地关注和做些事。
游行人士又要求大陆废除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梁国雄表示,谢阳和吴淦都是因这条莫需有的罪名被判罪成,香港23条立法随时重临,香港人必须警醒。
梁国雄说︰废除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我相信香港人很关心,因为基本法23条很快就会立法,这当然是以言入罪最残酷的根据,香港人应该警醒,这真的很恐怖,一地两检就是在香港某地方实施全国法律,大家很怕,将来23条一通过,就是在全港实行一条法律已经可以,就是国家安全法,你已经可以死了。
多名大陆维权人士就转载大吴淦的声明,指在专制国度,被授予颠覆国家政权罪是荣誉,是对一个公民最大的肯定,证明自己没有做专制的帮凶,没有做奴民,捍卫争取了权利。声明又指,当局提出认罪配合宣传,换取轻判,答应只要吴淦认罪就可以判缓刑,但他拒绝。他又表示在关押期间遭受酷刑和虐待,相信不是个别例子而是普遍现象,呼吁国际社会关注中国人权恶劣状况,对异议人士滥捕、秘密关押、酷刑虐待等暴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