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锋、黄浩铭刑事藐视法庭 判监三个月及四个半月
2018年1月17日,黄之锋、黄浩铭等在判刑前见记者。(林国立摄)
香港占领运动期间违反禁制令,被控刑事藐视法庭罪成的16名示威人士,其中黄之锋及黄浩铭,周三(17日)分别判监三个月及四个半月,法庭拒绝保释等候上诉,两人即时服刑;而岑敖晖及其他被告则获判缓刑。黄之锋和黄浩铭指对再次入狱有心理准备,岑敖晖就表示对战友再次入狱感难过。(林国立 报道)
早前已被判刑事藐视法庭罪成的16名被告,星期三到高等法院听取判刑,早前因重夺公民广场案被判监,目前保释等候上诉的学民思潮前召集人黄之锋表示,即使再次入狱都会坦然面对。
黄之锋说︰无论今日结果判多少个月,3月11日前或后出来,或可能幸运地有朋友获缓刑,我们都会以坦然无惧的心去面对。
而因新界东北示威案被判监,同样获准保释上诉的黄浩铭亦表示,预料到要再入狱。
黄浩铭说︰公民抗命的人对坐牢有充足准备,我只能说,我希望每位香港人能保持勇气,保持当初雨伞运动的初心,我们要真普选。
最终否认控罪的黄浩铭,被判监四个半月,是16个被告中判刑最重,认罪的黄之锋判监三个月。法官陈庆伟在判词指,黄之锋案发时多次挑战执达吏及其他清场人士,在现场的参与度非常高。黄浩铭的参与程度与黄之锋相若,当日多次指骂执达吏,鼓动其他示威者留低,与黄之锋不同的是他不认罪,考虑到案情严重性及两人角色,有必要判监。两人代表律师申请保释等候上诉,但法官指他无权批准他们保释,他们要即时入狱,傍晚由囚车押送到荔枝角收押所。
而同案另外14名被告,被判监一至两个月,缓刑12至18个月。认罪被判监一个月缓刑一年的前学联副秘书长岑敖晖在退庭后表示,虽然自己被判缓刑,但两名战友就要再次入狱,心情沉重,但他相信,无论他自己抑或黄之锋,在参与公民抗命时已接受了现时的结果。
岑敖晖说︰整个公民抗命,其中一个最重要的含义,就要透过可能坊间认为违法的手段,而你会接受违法的代价,去唤起公众的关注,和唤起公众对这议题的投入和热情,我认为在雨伞运动中,这目的做得到,之后的法律代价,就不是我们行动者去决定,我不能判自己坐监,黄之锋亦不能判自己不用坐监。
他又表示,被判缓刑不会影响他日后参与抗争。到庭旁听的香港众志前立法会议员罗冠聪就表示,今次案件再次反映政府以法庭判决解决政治争议,不会阻吓到市民争取民主的决心。
罗冠聪说︰对判决非常失望,因为我们认为,这件案一开始决定用这方式去审理,用法庭批出禁制令,用法庭去解决政府未能落实真普选的政治问题,已经是个天大的错误,将政府解决不了的政治问题拉法庭进来,检控这批示威者,是无助解决现在的政制问题。
案发于2014年11月占领行动期间,执达主任到旺角占领区执行禁制令清场,16名被告因阻挠清场行动,被控刑事藐视法庭。
香港民运领袖黄之锋被判监禁3个月
香港——周三,香港民主活动人士黄之锋因他在2014年的抗议中扮演的角色被判处三个月有期徒刑。那场抗议的目的是为了在这块半自治的中国领土上获得更自由的领导人选举。
黄之锋对蔑视法庭的指控表示认罪,在那场被称为“雨伞运动“的示威活动的最后几天,他没有遵从法院的命令,拒绝离开抗议场地。该示威活动导致香港部分街区交通瘫痪,最后没有得到中国政府的任何政治让步。
“他们可以锁住我们的身体,但他们锁不住我们的思想,“在接受审判前,黄之锋在香港高等法院门外对记者说,他是名为众志(Demosisto)的香港政党的领袖。
此次被判入狱是对黄之锋的最新打击,去年8月,他曾因非法集会罪名成立被判处六个月的有期徒刑。香港最高法院——香港终审法院于周二开始听取对该判决的上诉。
在终审法院准许他保释并等候上诉时,黄之锋已服刑两个月。
在周三宣布另外三个月的刑期时,香港高等法院的陈庆伟法官表示,在香港繁忙的商业区旺角,抗议活动对普通民众的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黄之锋在该抗议活动中“扮演领导角色”。
“法庭必须介入,不仅要保护示威者的权利,还要保护广大市民生活的权利,”陈庆伟在判决中写道。
香港高等法院还判处另一亲民主派政党“香港社会民主连线”(League of Social Democrats)的领导人黄浩铭入狱4个月零15天。另外14名抗议者被判处较轻的缓刑,若在往后数月中不再犯罪则无需服刑。
两位黄先生并无血缘关系,在判决宣布后均被立即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