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我们都以为,香港会五十年不变……
1984年12月19日,中英双方于北京签署《联合声明》当天,戴卓尔夫人与邓小平在签署前会面。邓小平希望中国在50年内,能达到发达国家经济水平,如中国要发展,要在这段时间对外开放,维持香港繁荣安定,符合中国经济现代化的利益,因此五十年不变的时限是为了中国现代化需要。同时,在下一世纪(21世纪)首50年,亦需要一个稳定的台湾,因中国不希望与台湾开战。若人们明白中国政策背后的考虑,就不会误解中国会对一国两制政策作出改变。事实上,在50年后,改变的机会只会更小,因届时中国和其它国家的经济已彼此相依。
相信当时邓小平确是衷心希望在港实行一国两制,五十年不变。故透过《联合声明》及《基本法》订下「国家对香港基本方针政策」,令特区比殖民地时期的香港更具自主性,包括特首及立法会由选举产生,并订定普选为最终目标。此外,还有三权分立,《基本法》虽没有「三权分立」的字眼,但当中条文已清楚体现了三权分立的精神。如第64条,政府必须遵守法律,对立法会负责,体现立法会对行政机关的制衡;第35(2)条,「香港居民有权对行政部门和行政人员的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订明司法机关对行政机关的制衡。因此,终审法院屡次说明香港是实行三权分立,如2001年庄丰源案、2002年吴小彤案等。
行政立法沦陷 司法受冲击
可惜,纵然国家主席习近平再三强调「确保一国两制方针不会变、不动摇,确保一国两制实践不变形、不走样」,不过,在中共治港者的干预下,特区已出现翻天覆地的变化。
行政方面,由于特首至今仍是小圈子选举产生,故近年的特首均是中联办所钦点的。而西环治港更是人所共知的事实,中联办主任王志民早前更沾沾自喜地公开表示「中环、西环行埋一齐几好」。
立法方面,保皇党议员需依赖中联办的人力、财力支持,以及幕后统筹和配票才可当选,所以他们事事以西环意旨为依归。再加上半数立法会议席一直是由功能组别产生,令在议会外本属少数的保皇党,可在议会内永远占多数,行使伪多数人暴政,打压获较多市民支持的民主派。再者,16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主动释法,以解释《基本法》第104条为名,实质是行使了《基本法》没有赋予的权力,大幅修订本港法例《宣誓及声明条例》,增加多项针对公职人员宣誓时的要求,还声称具有追溯力,导致六位民主阵营的立法会议员先后被法庭取消议员资格。而保皇党更在补选前,大幅修改《议事规则》,为求杜绝拉布,主动阉割立法会监察政府的权力,甘心情愿地做政府的橡皮图章。
行政与立法已沦陷,司法方面也受到不少冲击,14年国务院发表《白皮书》,表明「各级法院法官」都必须「爱国爱港」、「对国家效忠」,履行职务时要「承担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及发展利益」,以及「接受中央政府……的监督」,以「体现国家主权的需要」。此后,治港者作出了许多冲击特区法治的言论,政府竟从不反驳,任由宰割。而更严重的是,早前政府提出的高铁一地两检方案,居然主动将《基本法》从西九龙总站抽走,引入一国一制,完全违背了「国家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但人大常委会亦配合作出《决定》,「确认《合作安排》符合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僭越特区法院的审判权。相信一旦有人就一地两检申请司法复核,人大常委会又会再在法庭作出判决前主动释法。
回归前,我常担心香港未来会变得跟新加坡一样,及至近年,治港者竟要香港与澳门看齐。明显,邓小平的一国两制现已面目全非,香港若是继续走这条极左路线,看来在不久将来便会「超星赶澳」。为了香港以至国家的长远发展,领导人一定要立即煞停治港者的胡作非为,拨乱反正,重回邓小平的治港、治国蓝图,实现其伟大的中国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