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见识」过位于九龙塘唐英年大宅地下的二千呎「唐宫」,但看到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屯门海诗别墅的千呎僭建地库还是有大开眼界的感觉。那千呎地库划分了多个不同用途的空间,有二百呎的band房,有至少可以放200支酒的酒窖,还有过百呎的私人影院与宽敞休息室。不要说挤在劏房、笼屋的市民,每人平均居住面积只有几十平方呎的公屋居民,「死悭死抵」才能买入四百呎楼宇让一家四口居住的中产阶层只怕也恨得既流口水也牙痕痕。
省回超过600万税款
更令人不解及气结的是,近十年来一直享用这千呎僭建空间的郑司长一直在说自己太忙没在意千呎地下室是僭建的,那她在夹band、叹红酒、窝在私人影院看电影时享受这偷来的空间时该是不忙的了吧,为何她仍然没有为意这地库是僭建的,是不应该存在的呢?
直到东窗事发上任前的一刻,她才匆匆向特首报告,才不情愿的向公众披露。这真是因为太忙吗?还是因为想蒙混过关公职与僭建兼得?还是以为自己是社会精英高人一等不必守一般市民的规定?
其实,只要看看郑司长如何处理她去年夏天购入的六千万南区豪宅就知道,即使再忙也不会忘记涉及自己利益的事。那个同样有僭建物的豪宅在去年八月买入,当时早已透过公司拥有多个物业的郑司长,却记得利用「个人」首次置业的身份购买物业,省回超过六百万税款。技术上看,郑司长先前买入的物业都是公司名义拥有,「符合」所谓首置的标准。可这个事例清楚反映,当涉及本身利益时,郑司长即使公务、私务(讼裁、教书、公职)再繁忙还是不会忘记用尽各种优惠及着数来避税,赚取最大的利益。
把两件事放在一起可见,同一个郑司长在买豪宅时再忙也记得用「首置」避税,却又可以随便把天天对着的千呎僭建物忘记得一乾二净。这教人如何信服!
再看郑司长近几个星期处理僭建问题的方法、态度更教人感到疑点重重,难以释怀。海诗别墅的大规模僭建曝光后,郑司长没有第一时间清楚交代、解释及道歉已是不该,已反映诚信及政治判断有重大问题。好了,等了又等尊贵的司长终于愿意面向公众,上电台phone-in节目解画,平息风波。以政治术语来说,这是个come clean(洗底)的最好机会,找一个「友善」的媒体及节目让你畅所欲言,把所有不见得光、未爆的炸弹先行引爆,一次过拆弹,让风波就此平息。
一句不辞职水火不侵
偏偏郑司长却还是左闪右避,说一半不说一半,在节目中不肯交代手上其它物业是否有僭建,到节目过后大半天即当天深夜才匆匆发新闻稿,披露拥有的其它物业包括南区豪宅都有僭建物需要处理,会尽快向屋宇署提交方案及进行还原。早上的电台节目本该是准备充足有料全爆的时刻,可在这样一个难得的机会郑司长仍然不肯全数交代,仍然把部份僭建问题隐而不说,到传媒全力追访调查下才在大半天后披露。这已不是挤牙膏式交代,而是刻意隐瞒!
除了诚信、隐瞒问题,郑司长的政治判断、触觉之差当可说前所未见。从宪制上看,特区政府官员除了向中央政府问责外,也要向立法会及市民问责,当中立法会更是《基本法》明文规定负责监察政府及官员的机构,特首作为特区头号官员也得定期向立法会交代、问责,有重大事件更会特别搞答问大会。律政司司长作为特区政府主要官员,发生涉及个人诚信的丑闻,自然更有必要到立法会向议员讲清楚说明白。
可事件发生至今超过三星期,郑司长仍无意或不愿到立法会作全面交代,出席专责事务委员会会议也扭扭揑揑,一时说本月尾可出席,一时又说到下月尾另一次会议才作响应,还再三强调出席会议是解释工作计划,不是交代僭建问题。这样的态度完全视立法会及自己的宪制责任、政治责任如无物,不管甚么派别的议员都没有理由轻轻放过不作追究。要是像郑司长那样也可以过关,往后政府官员即使有甚么丑闻恶行,只抛下一句没有考虑辞职就「水火不侵」毋须问责。这样的立法会显然比橡皮图章更不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