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发函公安部门查询高智晟下落
高智晟律师失踪已经5个多月,近日,中国维权律师燕薪和张磊向四级公安部门发函查询高智晟的下落。燕薪律师对本台记者表示,希望有关当局能够从人道主义的立场出发,告知高律师的家人他的下落和身体状况。
民生观察2月5日的消息说,北京的两位维权律师燕薪和张磊,以高智晟亲属委托律师的身份向陕西省和榆林市等四级公安部门发送律师函,查询失踪已达半年的高智晟律师的下落。
两位律师的信函说,高智晟于2014年8月出狱后,一直被软禁在陕北老家山村里。2017年8月13日,家人发现高智晟失踪。后从相关人员披露的信息得知,高智晟为摆脱软禁,在友人协助下秘密离开了被软禁地,二十余天之后被公安部门找到并控制,但是直至今天为止,其家人没有收到任何公安部门的任何通知。
北京的律师燕薪对本台记者说,他和张磊律师曾前往北京市公安局、榆林市公安局、佳县公安局询问该单位是否有办理高智晟相关案件,上述三单位的相关人员均表示没有办理。燕律师说,
“出于无奈,我们向四级公安部门发函询问高智晟律师的下落以及他的身体状况。我们是受了高律师家人的委托才这么做的。”
燕律师表示,曾经协助高智晟离开其软禁山村后被抓捕的相关人员说,高智晟被中国公安部门控制,但是目前他们无法得知是哪个公安部门控制了高智晟。燕律师说,他们的律师函已经邮寄给公安部,陕西省公安厅,榆林市公安局,佳县公安局四级部门的负责人。
当记者问及公安部门让高律师失踪的做法是否合法时,燕律师说,
“当然不合法,因为高智晟律师已经刑满释放,应该享有人身自由。我们不知道四级公安部门什么时候做出答复,我们希望有关当局从人道主义出发,告知高律师家人他的下落和身体状况。”
两位律师的信函说,中国的宪法和法律均明确规定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及时通知其亲属,中国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范性文件授权公安部门或者其它权力部门可以对一个公民进行强迫失踪。因此公安部门应当及时向其亲属告知高智晟现在的人身状况。
高智晟律师1964年出生,因从事维权活动,10年前被吊销律师执照,2006年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刑3年,缓刑5年。2011年底缓刑期满前,北京中级人民法院再裁决,指他在缓刑期间多次违规,重新监禁3年。2014年8月7日刑满,从新疆沙雅监狱释放后,高智晟被押返陕北老家居住,仍受到严密的监控。
网络群主张广红“辱习案”移送法院
广州网络聊天群群主张广红被以“侮辱罪”起诉,该案已于上周三(1月31日)移送广州市越秀区法院审理。张广红委托的律师隋牧青本周一到看守所会见其当事人后对本台记者说,控方起诉张广红“侮辱党和政府”。
广州网民“拈花时评”张广红案的代理律师隋牧青,本周一到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后,接受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采访时称,广州市越秀区检察院于上周三(31日)将张广红案件移送越秀区法院起诉,对其当事人“侮辱罪”的指控内容,也由之前的所谓侮辱国家领导人(习近平),修正为侮辱“党和政府”。他说,与张广红面谈了两个多小时:“张广红的案件已经起诉到越秀区法院。他腿部的伤势基本好了。他也让我转达对朋友们的感谢。我也告诉他我面临吊销律师执照处罚的情况,让他后续有一个心理准备,所以我抓紧时间最后一次会见他”。
这是隋牧青被广东省司法厅正式吊销其律师执业证前,最后一次以执业律师身分会见当事人。隋牧青说,当他告知面临吊照处罚后,张感到吃惊,同时表达了惋惜之情。 隋牧青感叹此次会见当事人,可能成为他律师执业生涯的最后一次会见。
张广红因在网络聊天群转发被指侮辱国家领导人习近平的图文,去年10月被广州越秀区公安国保大队抄家,并以“侮辱罪”刑拘、逮捕。今年一月,该案移送检察院,直到上周移送法院。律师判断此案主要还是与其当事人在聊天群支持流亡海外的富商郭文贵有关。
张广红的友人张先生,对广州当局起诉张广红表示愤怒,本周二(6日)他对记者说,中国似乎已经回到了数十年前的文革时代:
“张广红案件是典型的广州越秀公安在打击报复。其中有一条说他辱骂‘包子’(国家主席习近平)。如果因为这句话构陷张广红,让我们恍然生活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我感觉到很可笑,这就是如今的法治社会啊”。
多年来,张广红以网名“拈花时评”发帖针砭时弊,也屡屡因言获罪,两次遭警方行政拘留。每逢所谓的敏感日子,张均被国保约谈或传唤。数年前,因转发狼牙山“五壮士”真相贴被行政拘留,张广红起诉越秀区公安分局,被法院判决败诉。
网民张广红揶揄习近平被起诉侮辱罪
广东网民张广红,被指在网上转发揶揄习近平“穷兵黩武”的言论,而被当局控告“侮辱罪”,案件已经移送到法院起诉。(黄乐涛 报道)
张广红关押于广州越秀区看守所四个多月,案件已经移送至法院起诉。其代表律师隋牧青周二(6日)对本台表示,周一(5日)到看守所会见其当事人时,亦认为他是无罪的,而张广红亦坚持不认罪。
隋牧青认为张广红是被当局打压而被关押,所以认为即使其当事人无罪,法庭一定想尽办法判他有罪,但就指“侮辱罪”刑期一般不会太长,所以相信张广红并不会关押一段很长的时间。
隋牧青说︰中国没有无罪释放的先例,中国从来都没有无罪释放这种事,不可能的。(但是)他这个案件不是什么大事,一般的这个侮辱罪,最高就是三年,一般我估计判刑都不会重的,因为张广红呢,他就否认他发过那些东西,很多东西他否认的,没有发过那些东西,是这样的一个情况。
他表示,由于自己早前被司法厅下令吊销律师执照,上周听证会结束后,现在仍等候结果。他担心自己一旦正式被吊销执照,再没有办法会见张广红了,所以趁着自己仍是律师身份时,就前往看守所会见其当事人,交代案件的事宜。
隋牧青说︰(会见)张广红,因为我这可能是我最后一次去看守所了,她家人已经在之前已经委托了一个律师了,已经去会见过他了,所以他并不会没有律师,他在里面的状况,都还可以。
张广红因在网上转发有关批评习近平“穷兵黩武”的言论,而被当局以“侮辱罪”拘留。广州越秀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于去年联同梅华街派出所,趁著张广红出门取快餐的时候,闯进其家中,扣押了他的四部手机和一台电脑,他最终被当局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