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重庆地产窝案中级别最高、涉嫌受贿金额最大、案件侦查时间最长、补充侦查次数最多的涉案者,重庆市规划局原局长蒋勇于2月23日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法院查明,蒋勇伙同情妇五年内46次收受行贿财物,总计折合人民币1870余万元。
由于该案庭审拒绝媒体入场旁听,《财经》记者2月26日获得该案的起诉书,由此获知蒋勇受贿案详细情节。随着蒋勇案的审理和披露,两年来轰动地产界、规划界的重庆地产系列“窝案”亦将逐步尘埃落定。当日庭上,现年47岁的蒋勇及其情妇唐薇共同出庭受审,两人均被公诉人指控犯有受贿罪。
据检方指控,2003年6月至2008年2月,蒋勇利用担任重庆市规划局副局长、局长的职务便利,伙同原重庆嘉汇置业顾问有限公司(下称嘉汇置业)法定代表人、重庆瑜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瑜然地产)法定代表人唐薇,为重庆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重庆分公司、重庆富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国际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董事长杨传全、重庆协信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重庆金鹏物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戴相超等16家单位或个人,在调增容积率、调整建筑功能、调整拆迁规划红线范围、向地产商承接工程、增加建筑规模等方面提供帮助,由其本人或通过唐薇,在五年内46次收受行贿财物,总计折合人民币1870余万元。
其中,蒋、唐二人共同受贿17项,涉嫌受贿金额1689.343万元;蒋勇单独受贿九项,涉嫌受贿金额为181.2517万元。根据起诉书,在整个受贿过程中,蒋勇最低单次受贿2万元,最高为140万元,收取财物包括人民币现金、美元现金、商场提货卡、“江诗丹顿”手表等。检方称,“蒋勇涉嫌受贿次数特别多、受贿金额特别大、情节特别严重”,因此其犯罪主观恶性也特别大。
由于唐薇本人不是公职人员,法院认定其为受贿罪主体,是根据2007年“两高”《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司法解释,认为唐薇是蒋勇的“特殊关系人”,应追究受贿责任。
情妇门
与蒋勇共同出庭受审的唐薇,重庆云阳人,生于1969年。唐薇大学毕业后,在重庆扬子江电器总公司工作,后注册成立了重庆久源商品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蒋勇在庭审中表示,因为唐薇是单身母亲,而且独自抚养一个九岁女儿,生活不易,在见到唐薇后,多有怜惜之情,于是走到一起。
在成为蒋勇情妇后,2004年11月5日,唐薇遂创办了嘉汇置业公司,主要经营项目定为建设工程咨询、代理及项目策划、规划咨询、规划技术经济指标研制、规划可行性研究、房屋中介。此后,唐薇利用和蒋勇的关系,帮助多家企业提供房地产项目的容积率增调等服务。
同时,蒋勇还将自己的情妇唐薇介绍给自己的多位下属同事认识。在2004年,蒋勇在介绍唐薇给重庆市规划局用地规划管理处处长陈明(后担任重庆市沙坪坝区原副区长,此人已另案处理)时,就明确要求陈明,在以后多“帮助”唐薇。而陈明为讨好蒋勇,多次帮助唐薇为多位地产商所开发的项目调增容积率。
2004年12月,唐薇利用此层关系,帮助重庆艺洲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北碚区东阳镇黄桷老街43、45号地块调整容积率,先后收取该公司法定代表人10万元;在2005年4月,唐薇同样采取此种办法,帮助重庆才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绿澜宝邸”房地产项目增调容积率,收取该公司送与的9.84万元。
公诉人指控,蒋勇、唐薇并未满足于这种敛财方式。2005年7月,蒋、唐两人商议成立了瑜然地产公司,由唐薇任法定代表人,直接进行房地产项目开发。通过蒋勇多方协调,公司注册成立一个月后,就取得了房地产开发资质。
2005年底,蒋勇向唐薇提出可将位于重庆市江北区花果园小区的一块绿化用地性质调整为居住用地后,供瑜然公司进行房地产开发。此后,通过陈明的介绍,唐薇即找到重庆市利丰达房地产开发公司(下称利丰达公司)法人代表柏昌福,商议利用该地块合作开发“瑜然星座”房地产项目事宜。
2006年5月11日,唐薇代表瑜然公司与利丰达公司签订房地产开发联合投建合同书,约定首期开发工程由双方共同出资2000万元,其中,瑜然公司出资100万元,负责该地块的用地性质调整为综合用地,同时将容积率定在6以上,为此,瑜然公司占有该项目49%的利润;利丰达公司出资1900万元,负责该项目的建设,则占有该项目51%的利润。
其后,唐薇为使“瑜然星座”房地产项目的用地性质变更、容积率保持较高数值等相关事宜找蒋勇帮忙。蒋勇则利用其担任重庆市规划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亲自出面协调重庆市规划局等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使“瑜然星座”房地产项目取得了建设经济适用房工程土地使用权,其地块性质调整为居住用地,容积率为6,并办理开工建设规划手续。
根据检方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评估公司的鉴定,至2008年12月,“瑜然星座”房地产项目完成一期工程,利润约为1485万。按照合同约定,唐薇可分得的利润为人民币约728万元。
检方指控称,2007年7月8日,瑜然公司和重庆金鹏物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金鹏公司)签订协议书,双方约定共同开发蜀都小学,瑜然公司分20%的开发利润。其后,双方又签订补充协议,约定瑜然公司如果能为金鹏公司低价拿地,还将获得100万元的额外奖励。
在签订合同前,唐薇就将此事告诉蒋勇,让蒋勇想办法。于是蒋勇趁到市里开会同事见面的机会,找多位同事帮忙,使得金鹏公司顺利取得蜀都小学地块使用权,并调整了容积率。
灰网
两年时间内,重庆连发“7.26专案”和“3.23专案”两次地产“窝案”,直接涉案的副厅级以上官员达到十名。于2007年7月26日开始调查的“7.26”专案中,重庆市渝中区原副区长王政、区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郑维、沙坪坝区副区长陈明,已在2007年末先后受审;于2008年3月23日开始调查的“3.23”专案中,重庆市九龙坡区原区长黄云、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原副局长王斌、重庆市规划局原副局长梁晓琦和局长蒋勇也已陆续受到审判。
在两期“窝案”当中,“7.26专案”以重庆市渝中区原副区长王政为中心引发,多名涉案官员牵连被审。而在“3.23专案”中,则以蒋勇为中心,不仅因为他是受贿官员中行政级别最高、受贿金额最大的官员,更因为他主政重庆市规划局期间,该局多位副厅级官员相继走上受贿道路。同时,蒋勇的高学历、海外留学经历、重庆市后备干部的身份,都使其成为关注的焦点。
蒋勇事发前,可谓仕途顺遂。1982年,时年20岁的蒋勇,已在国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城市规划局区域规划处任职。在1990年至1992年,蒋勇曾在英国威尔士大学加的夫学院攻读硕士学位,回国后担任建设部原副部长叶如棠的秘书,随后历任建设部城市规划司规划处副处长、城乡规划司城市规划处处长。
1999年6月,蒋勇调任重庆,担任重庆市规划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02年担任重庆市规划局局长、党组书记,主持重庆市规划局全面工作。在主政重庆市规划局期间,蒋勇开始启动两大政绩工程建设,一是通过国际招标方式确定了渝中半岛城市规划方案,颇获好评,并力促立法巩固城市规划公开招标;另一业绩是投资2.8亿元,建设目前国内最大规模的城市规划展览馆——重庆市规划展览馆。
蒋勇出事,曾令不少与之有过接触的重庆地产界人士颇觉意外。在他们的印象中,蒋勇为人低调,学者气浓,虽任职重庆多年,与当地官场始终保持一定距离。作为重庆市政府重要的后备干部,以及掌管重庆市规划命脉的官员。在担任重庆市规划局副局长和局长期间,很多官员为讨好蒋勇,为其受贿创造条件。在重庆地产窝案当中,蒋勇和重庆市规划局原副局长梁晓琦(已另案处理)、重庆九龙坡区原区长黄云(已另案处理)、重庆市大渡口区原副区长顾绯(尚未审判)相互介绍行贿人。三人均本科毕业于重庆建筑工程学院,存在校友关系。
综合重庆地产“窝案”对多位官员的庭审材料,重庆富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开发的“富洲新城”项目,就曾先后将黄云、梁晓琦和蒋勇三位厅级官员放倒,在整个受贿过程当中,他们充分利用校友关系,为该项目拿地、提高容积率等提供“流水作业”式方便。
在“富洲新城”项目上,先是黄云介绍开发商认识梁晓琦、蒋勇,并为其行贿而走动,此后,黄云、梁晓琦、蒋勇三人又和重庆市国土局原副局长王斌结成腐败共同体。在整个项目开发当中,黄云和梁晓琦分获行贿款项3万美元,王斌获3万美元、人民币10万元,蒋勇则收取财物约10万元。在三位受贿官员的帮助下,“富洲新城”的原规划建筑面积,得以从130万平方米提高至200万平方米,开发商由此获利超过2亿元。黄云后来又为“富洲新城”部分地块回购出力,使政府以每亩97.8万元回购以59.6万元卖出的土地,为此沙坪坝区财政局支付了5868多万元回购款。
2006年8月前后,通过酷爱打高尔夫球的梁晓琦介绍,蒋勇和重庆市国际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董事长杨传全认识,蒋、梁二人后在杨传全公司开发的重庆国际高尔夫球场项目减少体育设施、增加居住用地和商业用地方面提供方便,并均有受贿。蒋勇两次共收取杨传全贿赂的现金15万元。
据旁听者介绍,蒋勇在整个庭审过程中显得情绪极差,长时间埋着头,时不时地抖动着双脚。他在最后陈述中泣不成声,表示对自己的行为非常懊恼和悔恨:“最开始(受贿)的时候也非常犹豫,非常害怕。现在儿子也视我为负面。”蒋勇称自己对不起家庭。
辩护律师认为,在和唐薇的共同涉嫌受贿的金额中,有部分受贿行为蒋勇自己并不知情,而检方的部分指控也存在金额不准。当天的庭审历时七个多小时,因控辩双方存在较大争论,法庭辩论颇为激烈。该案未做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