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不少内地维权律师,被判颠覆国家政权罪成或者被吊销律师执照,北京法院法庭庭长指,维权和权力滥用之间有界线,须认清是真维权,抑或是打著维权旗号滥用权力,又指滥权当然要依法制裁。有维权律师反驳,被滥用的是政府的公权力;须认清维权与滥权是「政治正确的废话」。(霍亮乔 报道)
日前北京海淀法院中关村法庭庭长陈昶屹指出,维权和权力滥用之间有界线,须认清是真维权,抑或是打著维权旗号滥用权力,如果滥权当然要依法制裁,在民法的原则下全力禁止滥用权力。
709案律师谢燕益接受本台访问时表示,在中国,公权力被滥用、人民基本权利被剥夺,政府没有资格去谈维权的界线。他说,北京法院的说法是「政治正确的废话」。
谢燕益说:他(陈昶屹)这个说法是叫做(政治)正确的废话。他无视一个大前提,他无视中国是一个专制社会、独裁专制的体制,是公权力滥用,是侵犯人权、侵犯公民权利、剥夺人民基本自由。在这个前提下,还谈所谓的维权问题?如何没有这个大前提和背景,他就是断章取义,(说)维权是有边界。(我们)为甚么维权?为甚么去抗争——抗争非法(行为)、抗争腐风、抗争专制、抗争暴政呢?
谢燕益指,维权就是维护公民的权益,争取者往往是被动的一方。被动的受害者,被官方说成是「侵害者」,说法颠倒黑白。
谢燕益说:维权当然是在维护公民、维护人权,它(维权)有甚么滥用的问题?它是一个受害者的、被动的(代表)。是因为这种人治社会、公权力滥用才产生维权这种现象。所以维权是被动的、不是侵犯者,是受害者。这是一种颠倒黑白、混淆是非的说法。而且把具体的问题抽象化,具体的人民的选举权利、政治权利、土地权利、财产权,具体的在哪?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高晓力表示,中国多年来在刑事诉讼方面作出改革,强调采证裁判、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只要查明才可以用刑法上的规定处罚,确保案件公正审理。
国新办新闻发言人袭艳春强调,中国坚持「依法治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法官履行职责,不管是律师或商人,只要违法都要依法处理,这也是「司法为民」的表现。
谢燕益是2015年的709律师大抓捕事件其中一名被捕的律师,被关押18个月,直至2017年初才获准保释。谢燕益之后受访指,被捕期间曾受虐待。5月16日,谢燕益被投诉代理涉嫌「存在违规行为」的案件,出席北京律协听证会,期间香港一间电视台的摄影师,遭警员指阻碍执法,被扣上手铐带走。香港摄影师要签悔过书才获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