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23日上午《08宪章》签署人罗世模先生,接到自流井区公安分局擅木林派出所张所长电话通知,叫他去派出所去。当日上午,罗在约9时左右,前去擅木林派出所未见到张所长及指导员,据该所警察告知,所长、指导员不在办公室,罗被不认识的两名警察请进值班室内,就不准罗随意走动,和离开值班室。大约11点40分,突然又有两名警察进入值班室,凶神恶煞的说,你就是罗世模?罗回答:是的。我们是汇东公安分局的,现在对你进行刑事传唤,立即出示了,自公汇传字[2009]063号,刑事传唤通知书,不由罗自己申辨强行在传唤书上签字,罗被强行押上警车送到汇东公安分局刑事审讯室,由分局刑大队长陈劲和另两名警察,用摄像机对准罗审问。笔者根据《08宪章》签暑人罗世模回忆刑事审问情况进行整理发表:
警察问:你最近签了什么名,你在重庆干什么,好久回来的?
答:最近没有签什么名,在重庆烈士陵园做义工,我愿意做,做起来就不会想其它事情,也对我心态是一种很好的调节,否则我会像我四姐那样气出精神病。我是星期天晚上{22号}回来的。
问:你好好想想,你眼哪些人接触得多,叫什么名字?
答:我这个人从不分贫穷富贵,男女老少都喜欢接触。
问:广交朋友嘛。
答:是的!你们要问什么,和人或事请具体提示。
问:你好久签过什么名字?
答:你们问的是否是《08宪章》?
问:对!就是《08宪章》谁给你的,你看过吗?
答:怎么了《08宪章》不好吗?在火车上得到的,也看了很多遍了。
问:是什么内容?
答:你们要我一条一款一字一句的说出来是不可能的,因为是去年的事了,大概是要求落实国家《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要求中国共产党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政令畅通,落实建党以来的冤假错案。
问:你们签名活动,有多少人签名,在什么上面签的?
答:可能有几十人签名,自愿签不强求,在白纸上签的,签名人必须先看,《宪章》后签名。
问:《08宪章》你给了哪些人看了。
答:具体记不清楚了,有檀木林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市政法委等机关。
问:你知不知道是有危害性的?
答:我不知道,我只认为是有建设性意见,很符合我的口味,特别是平反冤假错案,落实政策,最适合我家的情况。
问:《08宪章》是谁写的,是你写的吗?
答:我可没那个写作水平,是我国专家、学者、资深人事、法律工作者、作家、诗人等,真正为了党和国家、民族利益的人写的,但是我认为没有反党言论,我认为《08宪章》的条款,还写得不够。
问:罗世模你知不知道你在犯法,你犯了刑法105条2款,\”煸动颠覆国家政权\” ,罪!你是自己看啦,还是我读给你听?
答:社会主任说,我父辈是叛徒、特务,我要他们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2万元,迄今分文不给、连错都没有认过,你们说我\”煸动颠覆国家政权\” 罪,连一个社区主任,我都颠覆不了他,还能够\”颠覆国家政权\” ,嘛?我再不懂法这点基本道理,我还是有能力识别的。我还认为一个政党不愿倾听人民群众疾苦、更不善于了解人民的建言献策、和民众心愿,哪还算什么政党!?
问:罗某!你要去上访,我们理解。但要依法上访,犯了法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答:我依法文明上访几十年了,今天你们这种做法反而激起了我很多想法,此次你们侵犯人权事件,我将向全世界公布,你们继续这样下去,将成为历史的罪人,会被人民推上审判台!
问:罗世模你对今天的事情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
该起侵犯人事件,罗世模先生从上午约9点钟至下午5点30分,失去人身自由达8小时30分。
据笔者了解,凡是自贡市签署《08宪章》人士,全部被各公安分局和派出所警察传唤审讯,许多签署人遭到威胁、恐吓,其中有的警察要求签署人,写面保证书和声明退出《08宪章》签名名单内的姓名,都遭到签署人拒绝!
刘正有
2009年4月1日于自贡租住屋
案情简介:
罗世模是中共原四川省委书记、川康特委书记罗世文的堂弟,他为父辈在建国前参加中共地下党,建国后父辈们被中共杀害、和判无期徒刑不服,罗世模向各级行政和司法机关申诉40年、都未讨到说法,自己在40年来,反被各级行政和司法机关长期迫害。罗世模其父罗万森1928年加入中共党员担任中共地下党负责人、三叔罗师佛1927年加入中共党员曾任四川民社党书记长、国大代表,在南方局董必武领导下、川西情报统战负责人胡春浦的直接领导下为中共地下党工作,建国后的1951年2月21日,罗师佛在自贡被中共以镇压反革命杀害。51年3月25日罗万森被抄家,没收其全部私有房屋和家人财物,被判无期徒刑,1955年从自贡押送到南充监狱服刑,迄今家人生不见人、死不见尸。罗世模堂兄罗世文在建国前夕,被国民党杀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