婊子不如,流氓不如,禽兽不如,或畜牲不如。
随着年岁增长,越来越觉得,如骂一个人,骂其是禽兽或畜牲,很可能往往不够准确,因为你想骂的东西,其实连禽兽畜牲都不如。
中国人骂人,除了像邵燕祥先生前些年所讲的有些国人喜欢问候人家母亲之外,一般就是上面的三骂,即骂人家是婊子,或流氓,或禽兽畜牲。
先说婊子。只要读过“三言二拍”或读过《今古奇观》(“三言二拍”的精选本),都知道里面有篇故事,叫《杜十娘怒沉百宝箱》。故事中的杜十娘就是青楼女子,也就是今天俗称的婊子。凡读此故事者,估计没几个读者不被感动。
杜十娘是婊子,不错,然是一有情有意的婊子。相反,那个书生李甲李公子,才是十足的混蛋伪君子。在读者眼中心里,绝不认为李甲李公子比青楼女子杜十娘高尚分毫。
近代还有两个婊子,一是袁大总统的姨太沈玉英,也是个婊子。有篇《民国第一传奇爱情——袁世凯与红颜知己沈玉英》,说当初袁世凯落魄时,游荡至上海,结识红颜知己沈小姐,两人一见钟情,爱得难解难分。袁世凯所带盘缠花光后,每日花费均由沈氏供给。不仅如此,沈氏知道袁世凯有大志,为资助其谋取功名,除了拿出自己历年所得钱财,还将自己的珠宝首饰变卖。
当然袁世凯也是个有情有意的大丈夫,发迹后兑现承诺,将其赎出,并将妓女出身的沈氏列为“首席夫人”。今天这个国家的官员有几个能做到。单凭这一点,袁世凯就有资格成为现在一些官员“学习的楷模”。
还有一位,更是义薄云天,她就是小凤仙。无疑,也是婊子,且是当年京城名妓,不输秦淮河上那些有名的妓女。为了帮助蔡锷将军逃出袁世凯监视,回到云南,领兵起义讨袁,做了一个只有堪称“巾帼”者才能做出的事,因为一旦事发,是要押到菜市口去的。
再说流氓。早先被教育洗脑,以为凡“流氓”者,皆头顶长疮脚底流脓的家伙,尤其像上海滩杜月笙、黄金荣这样的“大亨”,简直就是“社会渣滓”,“人民公敌”。
可当真实的历史放到面前,让人不能不感叹:先前也不知受了多少骗!
章诒和写的杜月笙逃香港后临终前那些感人的故事不说,近日读到一篇《乱世红颜》,文中讲述当年国民党要员陶希圣与汪伪政权大员高宗武获得杜月笙帮助,才得以逃出汪伪监视,并将高宗武用胶卷拍下的汪精卫与日本密约《日支新关系调整要纲》,通过杜月笙之手,送到蒋介石手中,最终公布于世,彻底揭露日汪背后阴谋。
文章讲述得惊心动魄,1940年,“1月5日船到香港,高宗武马上把他拍下的交给杜月笙,7号,杜月笙直飞重庆,把密约面交蒋介石。”1月22日,《大公报》正题:“高宗武陶希圣携港发表,汪兆铭卖国条件全文”;副题:“集日阀多年梦想之大成!集中外历史卖国之罪恶!从现在卖到将来,从物质卖到思想”,同时发表《揭露亡国的和平条件》社论。
天下为之大哗!第二天,国民党中央日报发表了蒋介石的《为汪日密约告全国军民书》,说日汪密约把“近卫声明东亚新秩序的一字一句都具体化了,骨子里暗藏着利刃,比之二十一条凶恶十倍,比之亡韩手段更加毒辣”,号召全国人民“光复山河,荡涤汉奸腥膻,报复先烈仇恨”。
最后,来说禽兽畜牲。近几年,感谢互联网,感谢微信,相信很多网民都看到不少中外一些动物的感人故事:小狗用嘴不停地拱水救地上鱼儿(其实那些鱼大约都已经死了),大概它知道“鱼儿离不开水”。还有一条忘记什么犬种的狗,忍受一次次惊魂刺激,冒着失去生命危险,在火车路碁中“照顾”一条受伤或已死去的同胞,不离不弃,不吃不喝守了几十个小时。每当有火车经过时它就俯下身子,躲过火车对它和同胞的伤害;火车过去,又坐起来。这种行为,即使是高贵的人类,又有多少人能做到。
印象很深的还有个帖子:一头成年母狮,跟着一头大象,大象的鼻子上驮着一只幼师,应该是这只母狮的孩子。图解,说这是大象带着狮子去找水源。
看着一头母狮如此乖巧地在一旁跟随大象正步行走,再看看大象鼻子上的幼狮,觉得就像哪里的马戏团在露天演马戏。
类似情形在人类中当然也能看到。可它们都是动物,且是异类。它们的语言相通吗?我想不会。那是怎么做到的呢,大概只有动物学家才能解释。
估计是母狮口渴难耐,找到大象(因为大象鼻子灵敏,嗅嗅地皮,就能找到水),边说边比划:我们母子渴得实在不行了,请您带我们去找水源吧!不然,我们会渴死。不仅如此,还想请您帮忙,因为孩子已经渴得无法行走,而我也渴得叼不动它了。您行行好吧!
大象怜爱地看着面前一对母子:那好吧,让我的鼻子驮着你的孩子,你就跟着我一块儿走吧。母狮千恩万谢。于是就让我们看到了一幅感人画面。
——也不知怎么,近一年半载,常有这样的胡思乱想,那就是如果我们骂某些东西是婊子,就觉得对不起婊子;骂某些东西是流氓,也感觉对不起流氓;骂某些东西是禽兽或畜牲,似乎更感到对不起禽兽畜牲。因为,婊子一定有婊子的底线;也并非所有被称作流氓者都毫无规则;就算禽兽畜牲,也常常让我们看到感人的举动,不失羞耻之心的人们,当感到脸红。
这是因为,这二年,从微信视频中不时看到一些画面,让自己觉得,很多同类,早已不如婊子,不如流氓,甚至连禽兽畜牲都不如。
先说个似乎像是“远古”其实离我们很近且已公开的“故事”:1966年8月,文革期间,北京大兴县发生了对所谓“四类分子”及其家属灭绝人性的大屠杀,仅仅6天的时间里,该县的13个公社48个生产大队,先后杀害“四类分子”及其家属325人,其中包括年过八旬的老人和刚刚满月的婴儿。有目击者后来回忆,在大兴县X村,有一对被活埋的祖孙二人,当凶手们向他们身上扬土时,被抱在奶奶怀里的小男孩还不懂得马上要发生的事情,他说:“奶奶,迷眼。”老人无奈地对孩子说:“听话,一会儿就不迷了。”
你能将禽兽畜牲与活埋这奶孙俩的凶手相提并论吗?禽兽畜牲会答应吗?北大张维迎教授曾说过:这世界上的悲剧和灾难,源自多数人的无知和少数人的无耻!
至于近些年的例子就太多了。像一些地方天良丧尽者,在宰杀猪牛前,给它们嘴中强行插进水管,然后拼命给要宰杀的对象灌水,要它们“不得好死”。你说这种人是禽兽是畜牲,岂不侮辱了禽兽畜牲!前段时间在互联网上读到个题目:《往事像潮水涌现,人们在破口大骂:禽兽不如啊,禽兽不如!》。读了内容才知,这讲的是不堪回首的三十年前那场杀戮。
还有城市里那什么人飞起一脚将可怜摊贩的水果车踢翻,水果撒得遍地不说,踢者毫无怜悯之心,还要再恶意地踩上几脚,或乱踢一气,凶恶得令人发指——你会觉得那踢者只是禽兽只是畜牲?请问:禽兽畜牲会这么干吗?类似还有很多对百姓凶神恶煞的东西,其实都不应把他们与禽兽畜牲相提并论,否则,真是侮辱了动物。
有人说“人类总是一天比一天离兽类更远”。就整个人类而言,也许吧。可就单个地区或国家而言,似乎未必。比如昨天在微信上就看到消息,6月30日中午11:50许,看望江天勇的三位律师常伯阳、马连顺、任全牛在要出外吃饭时,被河南信阳市罗山县灵山镇派出所公安带走。带走干什么呢?后续很快来了。任全牛律师说的是:“因看望江天勇律师,在灵山镇派出所我被喷辣椒水,极度痛苦,已过去五个多小时好多了。现脖子还灼热疼痛,手部、面部最多。……”就因不肯出示身份证就对律师喷一种让人极为痛苦的辣椒水,这就证明这个地方非但不一定“一天比一天离禽兽更远”,很有可能还相反。
在本人看来,鲁迅多本杂感集中最有勇气的要数《华盖集续编》。他在《无花的蔷薇之二》第五节中这么说道:“中华民国十五年三月十八日,段祺瑞政府使卫兵用步枪大刀,在国务院门前包围虐杀徒手请愿,意在援助外交之青年男女,至数百人之多。还要下令,诬之曰‘暴徒’!如此残虐险狠的行为,不但在禽兽中所未曾见,便是在人类中也极少有的”。
可见,鲁迅认为政府用枪和大刀虐杀徒手请愿且是为了正义者,禽兽不如!只是他万没想到近一百年后,更凶残的情形又再次发生了。然而,那时他已经死五十多年了!不可能再写“无花的蔷薇”,声讨凶手。鲁迅死后,再无鲁迅!
只是在此前一年,1925年4月7日,鲁迅在《京报》附刊《民众文艺周刊》上还发表过一则短文《夏三虫》,幽默风趣地讲了一些动物,尽管在山林野外生存未尝比在人手中安全,可一旦落入人手,“总时时刻刻想要逃走”,不为别的,大概就是觉得人太虚伪太无耻。
作者不仅称赞喝人血时“直接爽快”的跳蚤,就连在人们看来最不干净、最恶心的苍蝇,作者也认为“它在好的,美的,干净的东西上拉了蝇矢之后,似乎还不至于欣欣然反过来嘲笑这东西的不洁:总要算还有一点道德的”。于是,作者在文章结尾来了一句:
“古今君子,每以禽兽斥人,殊不知便是昆虫,值得师法的地方也多着哪。”
闲笔至此,想说的却是,正做着“厉害梦”的我们,今天仿佛比鲁迅时代又有所蜕化,因此,每当以禽兽畜牲斥人时,殊不知,很多人,其实是连禽兽畜牲也不如的。因此,请不要随便侮辱禽兽,或畜牲。谢谢。
2019.7.1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