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喉舌大反“三权分立”
四月一日出版的《求是》杂志刊登了一篇署名“秋石”的文章,《为什么必须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不能搞“三权分立”》。为引起公众注意,CCTV在“新闻联播”中对此文作了介绍.“新闻联播”是“遵守党的新闻纪律”的模范,它一向只播发九大常委言行日录、党国官僚政绩列传、西方世界丑闻祸事,居然推介一篇既不由常委署名、又不是《人民日报》社论的官样文章,这不符合“新闻联播”的惯例。这表明,此文并非等闲,而是小有来头.“秋石”何许人也?明眼人一看便知,“秋石”者,《求是》也。这种刻意模仿文革“梁效”的署名手法,也暗示此文不太光明磊落:奉旨而作,背后有鬼。
通读此文,不难发现:第一,它是对中共围剿“普世价值”之战的理论总结;第二,它是对胡锦涛“决不改旗易帜”、吴邦国“人大与议会有本质区别”、贾庆林“筑牢抵禦西方价值防线”、李长春“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等论调的理论解说;第三,它明显承袭了“清污”、“反自由化”、“反和平演变”的理论套路(只不过力不从心,比当年措辞稍软、调门略低而已)。此文文风恶劣,关於中共政体优越性的论述,公然剽窃胡乔木、邓力群等前朝“理论家”的“研究成果”,关於“人大”与议会“本质区别”的论述,又整段抄袭本朝大佬吴邦国的“重要讲话”。文章透着一股邪恶的腐屍气息,陈词滥调,强词夺理。很显然,这位“秋石”同志有恃无恐,无非是秉承上意,代替中共中央正式“表态”:本朝拒绝政治改革,凡指望政改者,死心去吧。
虽然这一顽固立场并不让人感到意外,但是,从理论上“论证”为什么拒不政改,比拒不政改本身更加可恶,它加深了人们对当局的失望和反感。做了丑事还敢自夸其丑,俨然不知羞耻.十多年来,面对体制内外争自由、求民主、促人权的强烈呼籲,当局偶尔也会虚应其事,说几句“尊重宪法”、“扩大民主”、“保障人权”之类的漂亮话。但近两年来,某几位大佬和某些御用“理论家”把曾经说过的漂亮话通通抛到一边,此番更借批驳“普世价值”之机频频说大话、放狠话,以直接、露骨、粗野、愚蠢的方式表达其对自由、民主、人权、法治、宪政的极端恐惧和刻骨仇恨。
威权和暴力统治已失效
不搞“多党竞选”、“三权鼎立”、“两院制”,这是邓小平的一贯立场,也是他对两位接班人的政治遗训。三者之中,邓小平最讨厌的是“三权鼎立”。每当说起这个词,邓都满嘴恶意,甚至带着几分鄙夷与不屑。
邓之所以厌恶三权分立,一为偏见与无知,二为“党性”与私欲。邓与毛一样,对民主宪政一知半解。比如,他对美国“究竟谁说了算”觉得莫名其妙,对法院审查立法、国会杯葛政府、独立检察官调查总统更是感到大失体统,不可接受。在邓小平看来,一个党就“只能有一个婆婆”,一个国家也只能由一个人“拍板定案”,否则就会“七嘴八舌”、“互相拆台”,“议而不决、决而不行”,就不能“集中力量办大事”。再者,如果搞三权分立,党的一元化领导如何实现?“婆婆”和“核心”的最高权威如何行使?高官大僚的既得利益和非法特权如何保障?所以,在“邓小平理论”的政治架构之中,最最紧要的事情就是要有一个大权独揽的机构和一个“拍板定案”的独裁者。这就是他鄙夷并反对“三权鼎立那一套”的原因。
那么,邓小平靠什么来抵禦“三权鼎立”、对抗民主运动呢?是靠所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吗?“六四”期间,邓小平拒绝“人大”开会、阻止万里入京,可见,在他眼里,“人大”既不可靠,也不可用,平时是个摆设,关键时刻是个累赘,既没有参与军国大事的资格,也没有解决政治危机的能力。邓小平说,“我们有三百万军队”,“军队掌握在我们手里,就出不了大的乱子”,又说,“最有利的是,我们这些老同志还健在”。这就是说,邓所仰仗的,既不是“人大”,也不是“法律”,而是专制暴力和独裁威权。
“六四”二十年,邓死十二年,国事世势已幡然大变。社会在变,观念在变,民心军心全都在变,正因如此,人们也指望中共当局能顺应时势,对邓小平的专制教条有所改变。但是,二十年过去,邓的两位继承人却没有表现出多大的长进.江胡二人见识浅薄、才地平庸,因循苟且、患得患失。邓小平选择此等庸人,当年曾让人大惑不解。现在想来,邓所看中的或许正是庸人无胆略,只能严守“祖宗之法”,不敢创新有所作为。庸人继位,可以让元老放心、“太子党”顺心、既得利益者安心,其代价则是群众伤心、社会离心、渴望政改者凉心。看来,邓的庸人接班之选也算是歪打正着了。
时过境迁,“老同志”全都寿终正寝了,“中央权威”已一天不如一天。而且,警察和军队关键时刻还靠不靠得住,也未可知。邓小平曾仰仗过的那两样东西──威权和暴力──已经岌岌可危。当今中共又要靠什么来筑防线、打反击呢?光靠耍嘴皮子说假话、大话、混账话能奏效吗?再来一次“六四”,中共要如何过关?如此不思长进,岂不作茧自缚、被动等死。
抬出“人大”来说事自欺欺人
胡锦涛、吴邦国似乎是打算把抵挡“三权鼎立那一套”的重任交给“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胡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是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制度载体.”吴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政体有本质区别,史上最强、举世无双,是人民民主的顶峰、三权鼎立的剋星。“秋石”的文章也为“人民代表大会”大作虚假广告,说它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最符合“中国国情”和“国家性质”,与“相互倾轧”的西方政体无可比拟,“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
老邓抬举“老同志”和“军队”,在他而言,那是大实话。今日当局抬出“人大”来说事,却是越说越没谱了。普天之下,谁不知道“人民代表大会”是瞎子的眼睛、聋子的耳朵,纯属摆设.说得好听点,“橡皮图章”而已。这么一个机构,别说对“人民”无大用,其实对中共也没有多大的用处。帮凶不够格,不如军警特;帮忙不顶事,不如笔桿子。也就帮闲应景、装模作样、敷衍门面、自欺欺人罢了。
晚清的资政院尚能弹劾军机、批驳上谕,民初的参议院更可制约总统、监督内阁,当今“人大”除了照本宣科、鼓掌如仪,还能做些什么?
用“人大”冒充民主敷衍宪政
不错,依照中国宪法,“人大”高高在上、权力无边:“一府两院”属其统辖,主席总理归其任免,政权军权由其统领,立法释法由其包办.那个纸上的“人大”还真是世上罕见的政治怪物:要人有人、要钱有钱、要枪有枪,议行合一、三权合一,决定一切、干预一切,监督一切、弹劾一切,却没有任何人、任何机构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制约它、反对它,更不用说解散它。
可是,“人大”一年才开十来天会,“人大代表”连一人说一句话的时间也不够。“参政议政”只是“代表”的副业,“代表”只是“人大”的临时工,两会一结束“代表”们就要各奔东西,在党的领导下去谋发展、过日子、讨生活。这样的一群人,他们竟敢、竟能行使如此广泛、如此霸道的国家权力?
按理说,不管搞不搞三权分立,立法权也该是“人大”的本份。可是,“人大”真有立法权吗?那“党委立法”、“部门立法”又算怎么回事?依照“宪法”,“人大”只立“基本法律”,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其他法律要交由一百多人的“人大常委会”制定。十三亿人只有一百多个立法成员,一比一千万啊,这就叫“人民群众当家作主”?何况,这一百多个“人大常委”大都是法律常识一窍不通的党棍,由他们立法,这可能吗?合适吗?
依“宪法”,法院、检察院由“人大”选任,对“人大”负责,那中央政法委喝西北风去?“宪法”又说,“人大”可以罢免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军委主席、两院院长等所有高官,那为什么从来只有纪委敢炒官员鱿鱼?
别说“人大”是个假把式,就算将来玩真的,三权合一的“人大专制”、“立法暴政”也绝不是什么好东西。党国要人、“理论家”们居然振振有词,要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来冒充民主、敷衍宪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个什么东西,中国人心里其实都有数。《求是》的鬼话,连三岁小孩也骗不住。
三权分立:以权力制约权力
在分权制衡的问题上,西方国家早有成熟的经验,中国人民早就吃尽了苦头.毛泽东之所以无法无天、祸国殃民,就因为毛在权力舞台上一枝独秀,大唱独角戏,没有任何旗鼓相当的其他权力可对毛的权力有所屏障、有所阻隔、有所制约.当今之所以“一把手腐败”泛滥成灾,就因为“一把手”三权合一、“说话算数”,滥用职权太方便、太容易,却又没有任何独立的权力可与之相抗衡,谁也奈何他不得。
所有的权力都应该受到限制和约束,无论权力掌握在圣明君主、“伟大政党”还是民选政府的手里.实践证明,三权分立制衡就是以权力制约权力的良好体制。分权制衡,即使魔鬼上台也不易作大恶,大权独揽。即使圣人专制也可能犯大错,中共若执意不搞三权分立,那么,宪法就是假的,法治就是假的,“人大”更是假的,一切关於现行制度优越性的鬼话通通都是假的,一切关於未来前景的漂亮话也通通都是假的。欺人者必自欺,误国者必自误,放弃政改新生,只能坐以等毙。
二○○九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