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运动九十周年的纪念在喧闹中过去了,无论推赞其精神者还是贬抑其影响者,都难免失于功利与浮躁,很少能从学理上认真解析一下。当然,之于官方学者而言,那样做将是“受累不讨好”,因为意识形态掌控集团本身对五四运动的纪念不过是应景而已;之于民间而言,借此机会表达政治见解不失为一个好的“节骨眼儿”,没必要做学究式的深入工作。结果,五四究为何物,大家都不甚了了,弄到“五四就是五四”的无解地步。
九十年前的那场声势浩大的学生运动,受西方社会理论的影响随处可见,但是,从中国历史上看,如此运动绝非无先例可言,东汉时期的党锢之祸,其背景是学生运动无疑。那场运动凸显了中国知识分子的人格黄金时代的无穷魅力。司马光在《资治通鉴》里自有“东汉风俗论”总结,不必在此复述。吊诡的是,五四运动的西方资源却是从它要反对的对象之一即日本那里转来的,或者说,那场运动发起者们的西方资源不可否认地是经由日本“包装”后转过来的。
以陈独秀为例,他数度到日本留学(或避难),在日从事学术研究和反清抗俄政治活动。[张岱年,1993 ,P869]
日本的政治近代化是一个“脱亚入欧”的过程,更是一个“脱儒入法”的过程。其启蒙大师们以荻生徂徕(1666-1782)的理论为马首,痛批程朱理学,欲洗清程朱理学对日本的深重毒化;痛批程朱理学之时,又期盼将荀子与韩非的学问做替代品来激励民族的进取心,更免得在“入欧”的过程中全面异化。
脱儒入法的经典论断之一就是“人欲即天理”。它是由徂徕的隔代传人本居宣长提出来的,他的老师屈景山深受日本新国学即“徂徕学”的影响,曾经说过:“视欲为恶,可谓大谬不然矣。欲即人情,无欲则不可谓之人也。”[韩东育,2001,P56]这样的说法彻底否定了他们文化曾经的圭臬程朱理学。对于荀韩之法家理论的重新发现,特别是是对荀学的深度诠释,最后落脚在了治世的功用上。用传统话语说是:礼法兼治,王霸并用,义利兼顾。[韩东育,2000,P36]其中王霸兼用一项成为二十世纪初期日本经营大东亚战略的伦理基础,即对华侵略的历史逻辑支撑点。
深受日本徂徕学影响的陈独秀在五四运动之前,就将该学脱儒入法的思想给予了中国语境的化用。如1914年,他在日本借助协助章士钊办的《甲寅杂志》,发表文章说:“国家者,保障人民之权利,谋益人民之幸福也。不此之务,其国也存之无所荣,亡之无所惜。”[许纪霖,2009,P5]也就是说,陈独秀的革命性主张是“人权高于主权”的,个人利益高于国家利益的。从这点上来追寻五四精神的脉流,与其说是科学、民主、进步、爱国,毋宁说是它本质上是一场个体解放运动,是最早的“资产阶级自由化”运动。换言之,五四运动本质上是对发于日本的“人欲即天理”的中国化实践。递进而言,它的标志性文化激进行动虽然是打倒孔家店,本质上则是砸烂朱家店。
在另一端,陈独秀高举个人而贬抑国家,并非是要废除国家形式,相反要像日本的近代化那样重造一个全新的中国。重造全新的中国,其思想资源仍然是日本重新发现的中国荀学。其实,日本这种荀学新发现在一定程度上是对清初唐甄经济思想的认可,在这点上,国学基础深厚的陈独秀肯定是一接触就有心有灵犀的收获。唐甄的国家治理原则是藏富在民而不是国家获取税收的能力,他说:“若编户空虚,虽府库之财积如山丘,实为贫国,不可以为国矣。”[叶世昌,2008,P44]即便不考察日本学界对唐甄思想的重视程度,也不考察陈独秀在多大程度上受了唐甄的影响,那么,问题仍然十分有趣:第一,唐甄的经济思想实际上回到了荀学的国富经济起点,即“不富无以养民情”的国家大略;其二,陈独秀国存国亡的话语逻辑,与唐甄的话语逻辑是一致的。
如此,从陈独秀对五四运动的影响角度来看,与其说五四是一场爱国运动,毋宁说是学习日本的强国运动。至于其后的科学、民主等话语提炼固然有相当道理,但归根结底它是个人解放诉求下的人性自决运动,等而下之,它是一场强国运动,尽管强国的目标远未实现。而中国的现实是:当今社会状况表明,这个国度已经远远抛弃五四运动提供的道德精神,在经济层面上,国家极端强大而人民极端贫弱,即陈独秀所痛心的“不此之务”境地;对于个人自由的分散化切割广泛地存在于社会各个层面,权力分赃成为积重难返的常态,比如日前曝光的冒名事件——从地方赃吏到大学主事,没有任何廉耻地宰割底层无辜者的利益,而又量身定做般地为分赃者提供机会。
主要参考文献:
[1]张岱年,1993:《孔子大辞典》P869,<陈独秀>条目,上海辞书出版社1993年版。
[2]韩东育,2001:“从‘脱儒入法’到‘脱亚入欧’”,载于《读书》杂志2001年3月号(P53-58,句引在P56)。
[3]韩东育,2000:“迟来而未晚”,载于《读书》杂志2000年10月号(P34-42,句引在P36)。
[4]许纪霖,2009:“‘五四’的历史记忆:什么样的爱国主义?”,载于《读书》杂志2009年5月号(P3-14,句引在P5)。
[5]叶世昌,2008:《中国经济史学论集》P44,商务印书馆2008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