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玉娇案正在成为中国网民走向公民社会的里程碑。
网民们用他们的火眼金睛,识破各种谎言,无情嘲讽和批判社会弊端,同时激发出被权力和金钱扭曲的人性中的高贵面——同情心和人道主义,成为中国社会道德沦丧千年谷底时触底反弹的一面风标。
在这个前提下,我们再谈舆论和民意是否会影响司法独立;在这个前提下,我们再谈专业的法律精神;比起大道来说,法,确实是术。
我们也毫不必担心舆论一边倒地同情、赞美邓玉娇,一边倒地谴责、咒骂邓贵大等人,是否会有一万分之一的机率,扭曲了邓玉娇手刃色狼事件的真相,忽略了邓贵大等人的人权;因为,从案发到现在,从湖北巴东传来的报道消息,都基本上是不利于邓玉娇,而有利于邓贵大等人的。
因此,我们不必担心此事件舆论中没有反对派和少数派;网民们帖子虽然密集,人数虽然众多,但他们依然是弱势群体;巴东官方的发言人虽少,却掌控强势话语权,甚至影响最终的裁决权。
再看看传统媒体,在淡化处理或者面对此一万民关注的事件,表现出的冷漠(南方个别报纸除外),再次说明他们的屁股是坐在谁一边的,脑袋是被谁遥控的。无论是从新闻价值还是从推动社会进步的角度,邓案本来值得大报特报,热点追踪,但是,北方一些号称市场化的报纸把此新闻缩成豆腐块,放在不起眼的地方,充分说明一个底层妇女、一个普通女性的自由和尊严,在他们眼中价值几何?
我们关注邓玉娇,我们为玉娇的命运担心,我们看到司法的轮盘在急剧地朝不利玉娇的方向倾斜,而且,照目前趋势看来,玉娇凶多吉少。
凌沧洲看到,帖子和文章的呼吁还应继续,也看到“屠夫”网友和志愿律师已经从线上走向线下,为当事人提供帮助;中国网民如果不仅想停留在网上做公民社会的新人,想给玉娇提供更多的帮助,恐怕还要想出新的办法来。
我也要放言在此:仅仅呼吁是构不成公民社会的。
公民社会的基本标志是:言论自由、新闻自由、结社自由、司法独立等等。
那么,从邓玉娇案的进程中我们能否推进:
1, 言论自由、新闻自由!传统媒体能否像网媒一样开放此案的讨论与报道?
2, 对邓玉娇的法律和道义援助,能否形成如火如荼的各地邓玉娇公民后援团、邓玉娇法律后援团?
3, 对司法进程呼吁透明,相关方面新闻发布会应电视和网络直播?
在重大社会事件的民意与权力角力上,网民们虽偶有小得,但大多数时候是已经折戟沉沙若干回了,比如华南虎事件,网民们最后看到哪个官员锒铛入狱了,仅仅是正龙入了笼而已。
现在,一个和千万网民一样出身草根的女子,一个我们的姐妹,她的苦难是否能结束?她的自由和尊严能否得到保障?这是能否往公民社会前进一小步的标志!
我也要说:如果不受制衡的权力一意孤行,视广大民意如屁,那么,看看最终放在火上烤的是谁?看看最终在火上被烤糊的又是谁?!
2009,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