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晨九点,我因为在上海出差,和独立笔会会员、作家小乔(李剑虹)女士约好在复旦喝茶,小乔突然来电话说警察把她堵家里了,不准她见我。我问为什么,她说警察这次要把她带到派出所,但是没有手续。小乔不同意,他们就在小乔家里纠缠。
11点多的时候小乔又来电话,说警察警告她不能见李建强,“你知道李建强是什么人?你跟他见面才有问题。”小乔说他是个职业律师,合法公民,什么时候成嫌疑人了?为什么不能见?警察不回答,装出高深莫测的样子不理小乔。就这样僵持到12点,小乔家里没有人接电话了。估计人被带走了。
鉴于此次严重事态,我要对上海警方提出强烈抗议:

一、我李建强是合法公民,执业律师,我到中国的任何地方都没有受到限制,甚至去美国、香港也不存在问题。难道我到上海就会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影响上海的和谐稳定?而且这次来上海是代理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是合法执行职务。上海警方凭什么对我进行监控?凭什么限制我的朋友跟我见面?

二、小乔(李剑虹)女士是我的好朋友,我去年七月在上海看她,上海警方无理扣押她20多个小时,9月份她去青岛旅游,又被上海警方非法绑架回上海;这一次又非法闯入私人住宅,无证传唤,无理纠缠。上海警方的法律依据何在?

中国有句话,事不过三,上海警方一而再,再而三的践踏法制,侵犯人权,究竟想干什么?

三、本律师决定,下一周开始,我要到上海市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控告上海市公安局严重侵犯人权的非法行径。本律师要为小乔、也为自己打一场官司!以讨还公道,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公民的尊严!
                                
 李建强
2007年3月17日12点30分